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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新时期福建戏曲创作
——《新时期以来福建戏曲创作研究》简述

2022-12-18吴韩娴

福建艺术 2022年4期
关键词:剧作家剧作情爱

◎ 吴韩娴

《新时期以来福建戏曲创作研究》由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修订完成,通过考察“文人取向”与“民间立场”在国家政策影响之下的沟通与互动,对新时期以来的福建戏曲创作进行了整体把握和具体分析。

在导师陆军教授的教导之下,本书在研究对象的选择上,不仅关注名家名作,也留意民间剧团的保留剧目,包括一些本该得到更多关注的“被遗忘的作品”;在研究方法的运用上,笔者希望能将戏曲研究从“封闭的书斋”中逐渐解放出来,结合文本细读与田野调查,参考文学批评的策略和文化研究的理论,将探究的目光投向包括历史场景、社会生活、文化传统、传播途径等相关领域,更为全面地总结新时期以来福建戏曲创作的经验得失;在结构安排上,根据40年来福建戏曲在剧本写作与舞台演出中的具体情况,围绕“情爱模式”“历史叙说”“游戏精神”“道德书写”四个核心内容展开论述,尝试着改变以“剧作家”或“剧作类型”分类讨论的模式,以四个相对独立而又具备内在联系的篇章完成阐述。

这本书的正文论述一共有五章。第一章为《情爱书写的多重变化》。在福建地方戏曲的创作传统中,情爱传奇作为编演的重点,一直得到传统艺人的关注和历代观众的喜爱。然而,在新时期以来的福建戏曲创作中,才子佳人的情感纠葛却一度变得“边缘”。笔者认为,这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每种书写模式的出现、发展、熔铸乃至突破,都受到文化心理和创作观念的影响,剧作家们在各个创作阶段对情爱故事的不同态度与不同处理,不仅牵涉到对“情”与“理”的认知,更关系到时代背景下文人心态和民间取向的沟通。

基于此,这一章将以“文人取向”与“民间立场”的交互影响作为贯穿始末的线索,审视福建戏曲创作在情爱书写模式上的沿袭与变换。借助对48部福建戏曲剧作的梳理与分析,笔者发现自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剧作家不再将情爱故事作为选材时的第一选择,一些寓言式的作品更是从“以情动人”逐渐转向“以理服人”,减少了情爱元素在作品中的比重;因为对悲剧体裁的青睐,剧作家笔下的儿女情事在时代转折和政治角力中也往往显得脆弱异常,时常以离散而告终;而在对剧作结构的革新与探索中,多线并行、数层嵌套的手法既为讲述情爱故事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也体现了创作者对西方编剧技巧和传统创作理论的双向学习;此外,人物类型与形象内涵也日益丰富,以王仁杰为代表的剧作家对主人公内心世界的描绘尤其精妙而细腻,“爱欲冲动”与“伦理约束”之间的拉锯显露出强大的戏剧张力;最后,在主题的表达上,前辈作家继续强调人物应当在情爱途程中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青年编剧则以赞颂美好的爱情来反叛博取功名的传统观念。而这股“追求真性,返璞归真”的声音也让新时期福建剧作家深化了对情爱母题的认识与理解。与此同时,笔者还特别对戏曲现代戏中的“团圆定势”进行了反思,指出“艺术价值”是评价戏曲现代戏成功与否最重要的标准之一。

除此之外,笔者还注意到进入新世纪之后,追求纯粹爱情、营造唯美意境的“纯爱故事”开始在福建剧坛回归。当然,与其说是回归,不如说是走向“繁华落尽见真醇”的更高境界:作品既有蕴藉之感又有瑰丽颜色,剧作家们终于在情爱书写中找到了文士风格和民间情味的平衡,赋予了二度创作更多的自由。而汇成这股潮流的不仅仅有新生代剧作者的成果,更有成名剧作家在创作上的调整,同时也有戏曲评论家的努力。可以说,福建戏曲创作的历时性变化正显现出地方戏曲强大的自我调整能力。

第二章为《历史叙说的三种路径》。新时期福建剧作家继承了传统史剧精神,在此基础上探索了三种不同的创作路径:或是选择“以史统戏”的方式,通过对历史规律的总结表达自己的史家意识与历史思考;或是选择“以情述史”的方式,既不强调史实史据的堆列,也不讲求历史规律的总结,而是追求特殊历史情境中的感性之美、人情之美和抒情之美;或是选择“戏说虚构”的方式,在历史的缝隙之中进行一番跳转腾挪的发挥,对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做出看似荒唐无稽,实则别有深意的处理。

在针对“以史统戏”的讨论中,笔者结合郑怀兴、周长赋、洪川等剧作家的代表作展开研究,发现此类新编剧作大多呈现出“鲜明的启蒙意识”“强烈的理性色彩”“与时代思潮和政治变迁的紧密联系”等特点。在思想解放、创作复兴的新时期,“以史统戏”的叙说方式也因此最为新时期福建剧作家所熟悉和钟爱。而在肯定福建史剧思想性的同时,笔者也看到历史剧毕竟不是政论或者檄文,一旦理性的色彩过于浓重,剧作的艺术性便不免受到伤害。换言之,新编历史剧在进行深刻思考的同时,也绝对不能忽视剧作的审美价值。最后,笔者也对“以史统戏”的未来探索提出了新的期待:剧作家应当继续寻找作品与时代的共鸣之点,历史剧创作不仅要烛照当代,更要超越当代。

在关于“以情述史”的分析中,笔者聚焦方朝晖等剧作家的创作,提出“志在抒情倾诉”“追求情感真实”“层次丰富的主题表达”是这一叙说方式的主要特点,同时进一步说明了“以情述史”的方式将如何为“主旋律”剧作的创作提供借鉴:与其图解政策、空喊口号,不如另辟蹊径,将大历史投射到普通人的生活经历、命运起伏之中,通过人物离合反映时代变化。最后,笔者认为“以情述史”的创作精神是对史剧观念的有益补充——剧作家们应当承认人类对历史认知的相对性与局限性,在难以绝对地把握“历史整体”的情况下可以转而向内,用现代精神去感知并表现历史人物在具体情境中的永恒情感。

在涉及“戏说虚构”的讨论中,笔者先是进行了概念界定,将“合理的虚构”限定于观众“基于历史逻辑的挑剔”与“审美素养的宽容”两条线索相互作用的范围之内;随后结合杨美瑄、陈道贵等剧作家的作品,提出“跳出历史演义,挑战历史逻辑”和“富有民间喜剧色彩”是此类剧作的主要特征,肯定了沿此路径创作的福建剧作将“浪漫主义”的情节设计与“现实主义”的主题表达相结合,既是对传统戏曲“高台教化”的发展,也是对新编剧作“寓教于乐”的实践;随后指出,只有当学界与剧坛都给予“戏说虚构”以足够的尊重,才能进一步解放新编历史剧的“历史观”与“戏剧观”;最后则强调“以史统戏”“以情述史”“戏说虚构”三种叙说历史的路径没有高下之分,只有这些创作方式都能得到充分的研究与运用,福建乃至全国的历史剧创作才能得到更大的发展。

第三章为《游戏精神的消隐与重现》。游戏精神乃是传统戏曲的宝贵遗产,本书认为,是否能在创作中继承并发扬游戏精神,是新编戏曲作品能否消除板滞与涩然,从文学史迈入演出史的关键。因此,这一章将从丑行传统在新时期福建戏曲创作中的历时性改变、新时期福建戏曲的丑角戏创作和县衙故事的戏剧化处理这三个方面展开论述,探讨游戏精神在新编戏曲中的表现及其对剧作艺术水平的影响。

在这一章里,笔者先是追溯并描绘了丑行传统在新时期福建戏曲创作中的历时性变化,重点讨论了1950年代开始的戏曲改革如何在“净化”与“规约”的过程中改变丑行的行当内涵、“小传统”生活在民间的失落怎样让丑行失去了最直接的灵感来源和创作素材、学界对丑行的研究和评价又如何在东西方文化的对峙与交流中发生了改变。而丑行传统的历时性改变给予创作的启示是:如果剧作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凌驾于丑行的民间立场之上,生硬输出所谓的文化思考和历史经验,轻视生动活泼、滑稽可笑的人物形象,便可能失去蓬勃的舞台生命力。其后,笔者也注意到新时期福建戏曲创作进行了适时的反思和积极的探索,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之下,寻得了文人取向和民间立场之间的平衡,创作出一批优秀的新编喜剧,既拓展了丑角的性格内涵,丰富了丑角的表现对象,为丑角的人物图谱增添了新的内容,也在丑角的舞台表演和演员培养上有了新的突破。

这一章的最后一部分参考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从县官形象、戏剧空间和游戏情节三个部分针对“县衙故事的戏剧化处理”展开讨论。先是聚焦“疯官”形象,将其置于中国佯狂文化中加以观察,还原剧作家们所走过的文人情怀与民间情趣逐渐接近,又逐渐分离的创作历程;其后围绕漳州剧作家汤印昌的系列作品展开讨论,指出平民视角中的县衙空间既没有暴力,也缺乏权威,反倒富有民间想象中的“仁政”的脉脉温情;最后则关注了新时期福建经典喜剧的嬉闹情节,指出民间立场下的朴素情感冲击了封建秩序与社会等级,将法理规则和审判元素统统降格,伏下笑中有泪的反抗因子。综上所述,这一个章节不仅关注游戏精神在福建剧作中的消隐与重现,更探究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即文人取向—民间立场在国家力量影响下的纠葛和角力。

第四章为《伦理选择与道德追求的丰富意涵》。随着时间的推移,传统剧目的道德标准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戏曲“教忠教孝”的时代也已然过去。但是,“高台教化”——戏曲作品所应起到的教育作用却仍为福建剧作家所强调。笔者认为,尽管新时期福建剧作家一直被视为一个创作共同体,但是他们对创作身份的认同却存在差异——“谏臣”“教师”“民间伶人”等各不相同的身份认知决定了他们将倾向于不同的道德体系、坚持不同的道德追求,进而影响了他们在剧作中的道德书写。因此,这一章将继续观察福建剧作家的“文人取向”与“民间立场”在伦理选择和道德追求中的表现,同时讨论时代政策对创作的影响,讨论道德书写与剧作的艺术成就之间的关系。

这一章将首先从1949年之后的第一代福建剧作家的创作入手,发现“批判封建道德,重塑女性形象”的传统可以追溯到陈仁鉴先生创作的《团圆之后》之中。然而,在面对孀居少妇“中夜之思”这类题材时,第一代、第二代剧作家在情节组织、人物塑造和主题表达上却有着不甚相同的处理。因此,笔者重点分析了《团圆之后》与《节妇吟》《董生与李氏》等剧作在道德书写上的差异,试图展现并探讨福建剧作家对传统伦理的态度转变。

其后,笔者聚焦郑怀兴在各个阶段的历史剧创作,回顾“坚守文脉,保全气节”的儒士道统在剧作中的重建过程,讨论这位福建剧坛最具风骨的剧作家如何从一座“高峰”攀向另一座“高峰”。此外,笔者尤其关注包括林之行、姚清水、杨美瑄在内的多位剧作家的创作,他们的作品立足于民间立场,显露出圆融、宽厚、轻松、狡黠的气质,是对慷慨沉郁、理性严肃的“福建风格”的重要补充。讨论从“大儒—文官—书生—庶民—无产者”这一等级鲜明的身份系统切入,观察剧作家们如何灵活协调几种不同的价值观,从而完成对儒家伦理的“民间化理解”和对伦理故事的“民间化创作”。当然,这些剧作家既赞美民间伦理的悠游自在,朴实淳厚,也不讳言民间伦理的另外一面。综上所述,包括道德议题在内,福建新编戏曲从文人视角出发所坚持的一切和凭借民间立场所认定的所有都在交叉整合中日渐融混。换言之,“士”与“庶”的道德追求虽有分野,却也重叠,对“善”与“美”的追寻是一致的。

在四个专题的讨论之后,这本书又另辟一章进行了创作问题总结和应对策略研究。笔者指出,新时期福建戏曲创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存在诸如对地方戏曲艺术的本体特质认识不够深入、理性色彩过于浓重、创作的后劲不足等问题。因此,笔者将从“回归优秀创作传统”“建立编剧保障制度”和“创造理想批评环境”等角度出发,希望能为福建戏曲乃至中国戏曲的创作提供具体的建议。

最后,如果能在此前的讨论中收获创作上的启示,展现学术上的价值,那么笔者希望是:第一,弥补此前研究“局部失衡”的遗憾,不再把讨论的焦点局限在几位重要剧作家的身上,而是通过研究更多的作家作品来把握福建戏曲创作的整体面貌,在一定程度上调整现有研究格局。第二,既关注成名作家在创作上的调整与转向,也聚焦后起之秀的创作,更为准确地把握福建戏曲创作的发展趋势,真正做到历时性跟踪。第三,强调戏剧,特别是地方戏曲为上演而设的特殊性质,不再完全因循经由文学史进入戏曲史的研究路径,不再机械参照文学标准评价戏曲作品,更强调西方话剧的编剧技法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戏曲的创作。第四,就福建剧坛存在的问题出发,尝试从“创作主体”与“创作制度”层面提出解决策略,希望能对今日的戏曲创作起到积极作用,实现理论研究影响创作实践的目标。需要再次说明的是,笔者始终将“文人取向”和“民间立场”这对力量的互动作为讨论的线索,是为了更为清晰地表达核心观点:尊重地方戏曲的艺术特性,关注地方戏曲的生存现状,强调剧种性、现代性、传奇性是剧本创作成功的关键。

这本书能够最终付梓,离不开众多师长的无私帮助。首先要感谢福建剧作家和他们笔下的世界,尤其感谢方朝晖、姚清水、郑怀兴、姚晓群、蔡福军等诸位剧作家先后给予的重要帮助,笔者从他们身上深深感受到“武夷剧社”的温暖、真诚与可敬;其次要感谢母校上海戏剧学院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最后要特别感谢恩师陆军教授,没有陆老师最用心的教导、最无私的帮助和最坚定的支持,《新时期以来的福建戏曲创作研究》必定无法完成,是恩师用戏剧和人格的光芒照亮了笔者前行的道路。感谢师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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