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污染现状及防治措施
2022-12-14桑海涛
桑海涛
(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安徽宿州 234000)
随着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环境污染问题越发严重。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管理不到位和农村居民环保意识淡薄,农村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甚至可能会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农村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寻找适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模式,有效推动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1 我国农村水污染现状
1.1 资源困境
水资源的好坏切实关乎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尽管我国水资源总量比较可观,但人均水资源仍然不足,因而有必要对水资源进行限制和保护。在当前迅速发展的社会中,水资源问题逐渐影响到人们生活。城市一般不会建在水源处,并且城市供水和水资源保护都有一系列标准和方案,水污染问题较小。农村由于工业化污染严重,且污水处理措施不完善、设施不齐备,难以有效处理污水问题。水资源一旦被污染,就难以保障人们的正常生活用水,并且会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进程,从而进一步拉大城市与农村的经济发展差距,造成社会矛盾,也与建设美丽农村的目标背道而驰。因此,应重视农村水污染问题,并基于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以保护水资源。
1.2 法律困境
1.2.1 相关立法不完善。我国城乡发展差距大,有关农村水污染方面的立法相对城市环境立法较为滞后。此外,农村环境立法起步晚,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农村环境领域方面的立法已初具规模,例如针对水污染问题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中水污染问题的相关规定。但是,总体上相关立法还不完善。环境保护立法对专业知识方面要求较高,而农村环境立法大多由具有业务优势的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起草,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和咨询过程,当地环境立法部门的权力过大。很多人认为,地方环境立法部门并没有认真履行自身立法的职责。
1.2.2 农村人员守法意识淡薄。只有相关立法是不够的,法律制度需要社会多元主体来执行和遵守。不仅需要政府和其他部门落实政策,也需要农民群众遵守相关法律制度。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地方政府在环保问题方面不重视以及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导致大多数农民环保意识淡薄,不能充分意识到水资源的重要性,也无法付诸行动来保护水资源。
1.3 农业污染
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每年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等,会加剧土壤板结,导致土壤质量下降。此外,土壤中残留的农药和化肥会随着雨水逐渐流入农田地表、周边沟渠,造成严重的农村水污染,不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影响人体健康和农村经济发展进程[2]。
1.4 生活污染
一方面是生活垃圾的污染,农村地区人们的垃圾分类和处理意识不强,一些危害性极大的垃圾不经过专业处理就进行堆埋,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害物质穿透地表渗透到地下水中,对水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另一方面是污水排放的污染,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地区的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很多农户的生产生活污水不经处理就直接排放,随着雨水的冲刷,其污染覆盖面不断扩大。
1.5 工业污染
当前,很多科技含量低、工艺要求不高的重污染企业纷纷向农村地区迁移,对农村地区水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工业污染相较于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更加严重,危害程度也更大。工业污染的源头主要是工业废水,由于生产技术有限,工业生产中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和溶剂,这些有毒物质不进行相应的净化处理就直接排出,严重污染自然环境[3-4],并且这种危害是长期且难以逆转的。在进行水污染治理时,一定要重视工业污染,避免重污染工业企业进入农村损害水资源环境。
2 农村水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资金投入不足
水污染治理需要消耗大量的资金,如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买和维护、管理人员经费等。然而,水污染治理资金来源比较单一,地方财力后劲不足,可以支配的资金有限,水污染治理工作缺乏坚实的经济基础,制约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
2.2 基础设施不足
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资金投入不足,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配备不完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水污染治理。比如:为了节省设备开支,一部分农村地区选择效率低的净水设备,农村生活废水不能得到有效净化。
2.3 重视意识不足
我国各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城市与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强,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城市与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差距明显。主要是经济条件有限,人们首要考虑的是保障物质生存条件,一般较少考量更高层次的环保问题,因而在此类地区农村居民对于水污染问题不够重视。此外,缺乏相应的环保宣传或宣传力度不足,村民的环保意识淡薄,缺乏保护环境和水资源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常无意识地浪费和破坏水资源。
2.4 立法保障不足
尽管我国在水污染问题上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但针对农村水污染问题却缺乏专门立法,在实践中无法可依,也无法针对性地解决实践中的农村水污染问题。另外,在政策落实过程中,由于立法较为宏观,各个地区的政府在落实具体政策时难以有效开展相关工作,水污染治理效果不理想。
3 农村水污染防治措施
3.1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群众是防治水污染的重要主体,只有群众全体参与治理才能实现政策效用的最大化。长期以来,环保宣传教育的重点一直在城市和工业企业,对农村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普及范围不广,加之农民的文化水平不高,致使农民环保意识薄弱、积极性不高。各级政府应创新宣传方式,采用广播、报纸、宣传公示栏等形式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农民发展绿色高效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垃圾分类和节水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有计划地进行环保法制教育,为改善水环境质量、保证水环境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2 增加农村水污染治理资金投入
农村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投入一定的财政资金,仅依靠农村自身经济实力难以支撑。一是国家政策要向农村地区倾斜,持续性地投入资金补贴,尽可能保障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政策的有效落实;二是地方政府应发挥自身资金统筹能力,拓宽社会资金筹措渠道,进一步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建立农村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并对其进行合理配置,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三是采用政策激励、引导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机制,确保其稳定运行。
3.3 健全农村水污染治理法律体系
法律制度作为保障人民利益的手段,能够从高位阶上解决现实中的各种问题。随着农村的不断发展,农村水污染问题越发严重,当前的环境保护政策已经无法满足农村水污染防治的需要,针对农村水污染问题进行专门立法刻不容缓。在专门立法出台之前,也可以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的修改,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和监管体系,在农村水污染方面作出原则性规定,从而在宏观上指导实践操作。在制定水污染防治立法时,首先要深入研究农村环境保护问题,针对农村水污染现状制定具体对策。在相关政策制定时,要注意解决各项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协调适应,以有效防控和治理农村水污染。
3.4 建设专业队伍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较为分散,点位多,处理过程比较复杂,加上政府工作人员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很难高效完成水污染治理工作。应建设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并落实好团队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团队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团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也可以灵活运用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障其工作质量。
3.5 增加基础处理设施建设
农村水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为了提高治理工作的整体效率,有必要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方面增加投入。重视垃圾分类问题,建立中端分流收运体系,制定科学实用的农村垃圾分类收运方案,并在垃圾分类后,建设垃圾末端处理配套设施,实现不同垃圾的精准分类。另外,在当今的大数据时代,可以借助科学技术手段,建立流程完备的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系统,实时追踪垃圾的流向和回收状态[5],从而精准处理各类垃圾,实现保护环境、保护水资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