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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二次经营”的摸索与实践

2022-12-11郭翠云

工程与建设 2022年5期
关键词:承包单位承包方交底

郭翠云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000)

0 引 言

在现代化发展背景下,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之间的竞争呈现一种越发激烈的趋势,为了拥有更多的市场资源,获得更高的创收利润,承包单位不得不将其个人利益降低[1]。随着“二次经营”理念的提出,建设项目承包企业开始了全新的市场发展模式,也对承包单位创造更高市场价值、获得更多利润指示了更加明确的方向。为了更好地帮助承包单位创造收益,本文将从施工总承包企业入手,设计企业在市场内的二次经营模式。

1 “一次经营”与“二次经营”的界定与关系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承包单位进行项目的承包与综合调配,会经历五个必要阶段,分别为项目投标计划与合作签订阶段、承包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项目收尾阶段、项目后期服务阶段[2]。当建筑承包单位收到市场内相关部门的招标文件或业主方的工程承包邀请函时,承包单位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需求,从社会战略性发展角度,分析并决策是否要进行该项目的投标[3]。当承包方决定制定投标计划书并进行项目的投标后,将基于不同角度进行项目信息的收集(收集的信息包括招标企业信息、参与单位信息、建筑行业发展现状信息、工程建设概况信息等)。通过获取大量的信息了解并掌握与此次项目相关的承包信息,从而编制更加精细化、完善化的投标计划书。相比未经过市场调查的报告书,以此种形式完成的投标计划书更有可能赢得项目的承包权利,也具备更高的市场竞争力[4]。当承包方中标项目后,需要参与项目业主方的谈判,并根据合作中的相关法律要求,签署双方合作协议。在上述提出的各阶段工作中,承包方在第一个阶段中的营销工作属于“一次经营”范畴,其他阶段中的营销工作属于“二次营销”,可以认为两者之间的界限是双方是否签订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对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二次经营关系进行描述,如图1所示。

图1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二次经营关系描述

在对两者的深入讨论与分析研究中发现,两种经营模式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即两者具有关联性,也具有差异性。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在组织运营过程中都是具有相互促进、互相制约关系的[5]。工程项目的承包工作是需要大量准备工作作为前提条件的,因此,“一次经营”模式属于“二次经营”模式的前提条件与基础工作。如果承包方投标的文件在第一阶段中没有精准中标,那么该项目在双方的合作中将呈现自动终止状态,即不涉及后续的“二次经营”工作。如果承包方与业主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后,但项目质量太差或在后续的工作中,与业主方交涉十分困难,存在多项针对承包方不利的合作条款,那么建筑工程项目的“二次经营”模式也是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的。因此,也可以将后者作为前者的衍生与延续,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合理二次经营,可以为双方后续的“一次经营”工作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并创造较为良好的[6]条件。但由于建筑市场的发展与建设或受到多种外界因素的影响,承包方往往会在第一阶段,通过一个相对较低的价格获得项目承包施工权,而在此过程中如果承包方无法通过合理的手段,在“二次经营”阶段中对业主方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该项目势必会在后续的施工阶段出现收效甚微的问题。严重情况下,甚至会出现承包项目收益亏损的问题[7]。因此,在完成对项目的第一阶段经营后,承包方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继续进行对该项目的“二次经营”工作,保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资金的流动性,实现承包方的全面收益。

同时,通过科学、有序的二次经营,可以强化业主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以此种方式,提高项目的履约质量,为后续承包项目或承接合作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综上所述,无论是针对项目的一次经营,或是后续对该项目的二次经营,其核心或最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承包单位的收益。

2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二次经营的摸索

2.1 基于影响设计角度的二次经营措施

“二次经营”通常会被认为是一种签证频繁、变更次数多、具有高索赔特性的一种经营方式,但对于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而言,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二次经营”进行更深入的解读。在我国当前建筑行业中,大部分建设方针对“索赔”一词有着较强的反感,而频繁签证和多次的变更也确实是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夙愿。作为建设方而言,在大部分情况下,都不愿在变更单上签字,是建设方规避责任的一种具体表现。尽管建设方、施工总承包方等应当负责的内容在合同当中已经明确指出,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侥幸心理,或自身条件不足使得合同内容对于建设方的约束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一问题,应当将对“二次经营”措施的关注点进一步扩大,不应当仅仅局限在合同的变更以及索赔上,应当将更多的关注转移到设计方,重视设计交底环节。

基于上述分析从影响设计角度的出发,对“二次经营”措施进行优化和改进。设计方的意图通常是通过设计的施工图纸体现,因此对于施工方而言,应当将设计图纸转变为具体的工程内容,并针对双方对同一问题存在不同理解时给出明确的解释。同时,若能够在第一时间实现对设计方的影响,则能够更快地将具体施工问题展现在设计图纸当中,以此能够有效减少后期洽谈和变更的次数,从而促进“二次经营”实施效果的提升。

以具体建筑施工项目为例,在开展桩基施工时,针对桩基结构、施工方案的设计都是由专业设计人员完成,并且将这一内容作为了专业暂估项目在总承包企业进场后开始了对其深化设计,以此为设计方提供了充分沟通的重要前提条件。通过这一模式的运行能够使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施工意图充分展现在设计图纸当中,并且可以在施工图纸未生成之前便完成变更处理[8]。在具体施工过程中需要对保护桩结构进行保留,而设计方在施工图纸当中通常只会给出一句话的声明,但对于保护桩的各项参数以及具体施工方案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针对这一问题,在具体实施中会造成保护桩结构错误的问题,进而影响整体施工进度。因此,在“二次经营”中从影响设计方角度出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2 基于设计交底的二次经营措施

在总承包企业“二次经营”模式当中,设计交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造价部门而言,施工设计图纸的依据性应最强,其次便是设计交底。在设计交底过程中,明确给出的内容通常不会存在质疑,可以合理合法完成对各项内容的计量。施工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上的差距弥补主要是依靠设计交底弥补。针对这一问题,为促进总承包企业的“二次经营”模式运行效果提升,基于设计交底对“二次经营”模式进行优化。在进行技术交底时,施工项目当中常见的各类构件结构一般不会在施工设计图纸当中体现,因此这一问题的存在使得施工设计图纸表意不清晰。这一问题产生时,一方面为了实现低价中标,在投标时通常会有投标方将构件选购的成本纳入到投标总金额当中,另一方面,构件在施工项目当中的使用具备合理性,但在施工图纸当中没有充分体现,使得在计量环节缺少了对关键构件的计量,因此将会造成在实际施工中构件的需求量与实际拥有量相差较大,需要对各类构件进行二次采购,不仅会影响到施工的进度,同时若两次采购的构件不同还会造成施工效果出现偏差,进而影响到施工的质量。因此,针对这一问题,在设计交底环节,设计方应当给出详细且明确的交底描述,从而确保构件的使用质量,保证总承包企业二次经营的顺利进行,也确保建筑施工能够按计划完成。

2.3 基于成本控制的二次经营措施

按照上述内容,分别从影响设计角度和设计交底两个方面实现对“二次经营”的优化后,还应当从成本控制角度对其进行优化。首先应当强化并完善责任成本控制,尤其是在劳务合同条件下的责任成本控制。当前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控制主要是对劳务队伍而言,而项目部与劳务队伍是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合同关系,二者应当处在平等的地位。在明确上述关系后,在对成本控制时还需要确定责任成本费用的各个组成要素如图2所示。

图2 建筑施工项目责任成本费用组成要素示意图

在明确各个组成要素后,根据具体内容提出控制策略,以此才能够确保责任成本的充分落实。在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二次经营”的过程中,应当在市场规范的进程当中充分把握机遇,并提出合理的经营建议,尽可能做到让业主方、设计方和监理方满意,同时确保具体的施工内容对整个工程项目有利。

除此之外,在对成本控制时,还应当通过合理设置“二次经营”奖励系数的方式,构建更加科学的奖励机制,针对不同层次的“二次经营”收益,其相应的单向奖励系数、基数见表1。

表1 总承包企业二次经营奖励收益及系数、基数对照表

表1中不同二次经营收益对应的奖励金额均不相同,其中S1奖励金额计算公式为:

S1=100*a

(1)

S2奖励金额计算公式为:

S2=S1+100*b

(2)

S3奖励金额计算公式为:

S3=S2+500*c

(3)

S4奖励金额计算公式为:

S4=S3+500*d

(4)

针对不同的“二次经营”,按照上述公式(1)~(4)完成计算,以此促进建筑施工项目中成本控制的合理性进一步提升,也能够确保总承包企业的“二次经营”循序渐进地进行。

3 实践研究

为证明设计的“二次经营”模式在实际应用中可以达到既定的使用效果,在完成上述设计后,选择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作为此次实践的研究对象,按照下述图3所示的方案,对项目总承包企业的“二次经营”管理工作进行设计。

图3 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的二次经营模式

将建筑项目各个阶段的企业收益作为评价此次设计成果的指标,获取项目在各个实施阶段中的收益,统计结果见表2。

表2 总承包企业“二次经营”各阶段收益统计

从表2可以看出,后四个阶段为总承包企业的“二次经营”阶段,从具体数值上来看,“二次经营”中项目投标计划与合作签订阶段收益超过35万元、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收集超过125万元,总体“二次经营”阶段收益可达到200万元以上,明显“二次经营”阶段过程中的承包企业收益高于第一阶段企业收益。说明按照本文设计的方法进行企业“二次经营”,可以全面保障承包企业在市场内经营的收益,为承包方在市场内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进一步的帮助与支持。

4 结束语

获取更高市场利润,提高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的市场价值与市场收益,是企业运营的前提条件,为了全面落实与推进此项工作,本文对承包单位的“二次经营”模式展开研究。实践结果证明,本文设计的方法在应用中,可以有效提升企业收益,保证承包企业在市场中的可持续发展与运营。但要保证项目承包单位在市场内处于长久不败的地位,还需要在现有研究成果与研究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二次经营”模式的进一步优化。因此,本文此次的研究基于实践角度分析,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有必要将企业与业主方的短期合作关系在“二次经营”过程中优化为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通过此种方式,保证企业的全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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