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索赔存在的问题和防范措施
2016-05-14杨梅
杨梅
摘要:就当今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索赔制度进行分析和研究,笔者提出了索赔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在招标时条款不合理、承包商意愿问题、承包商索赔知识匮乏、承包商缺少经验、制度与工作人员素质低下、索赔资料收集不及时等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工程施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因此需要针对这些问题对应对措施进行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索赔制度;承包单位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024(2016)05—183—02
前言
工程的索赔是建筑各相关单位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的一种途径。进行工程索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和减少工程施工中产生的损失。在当今市场条件下,建筑工程施工索赔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在国际工程上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我国,建筑工程的索赔制度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对于索赔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各项事宜还不是十分了解,因此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问题。
1当前建筑工程索赔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建设单位在招标时所附合同条款不合理
当下,我国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承包商,承包商和建筑工程的数量较不协调。这就导致建筑商对于建筑索赔可遇而不可求。加上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合同条款中存在着一定不合理因素,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窝工费、机械闲置费等大部分由承包商自己承担。
1.2承包商意愿问题
对于一些工程变更等,建筑商也只能通过“技术”或者“经济签证”等方式求得索赔,不敢采用正确的方式。例如某工程原定的基础设施方案为桩基施工,当实际施工中,当地居民反映施工给他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因此需要对工程施工方法进行变更。这种情况下导致承包商需要暂停施工,并且对方案的进行整改,由此给承包商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为承包商所处的地位,他们不愿意得罪开发商,一般不愿意进行工程索赔。
1.3承包商索赔知识匮乏
当下,一些国内的承包商对《国际资讯工程师联合会》中的相关文件以及规定并不是十分熟悉,并且对索赔所遵循的程序、方式方法、时间限制、空间限制以及索赔过程需要用到的证据等均不是十分清楚。因此在开展索赔工作时,缺乏一定的条理性,导致成功的概率较小。在美国,某相关机构进行政府管理中的各种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22项工程中,一共有427项发生了索赔,经计算,平均每项高达20次索赔。但是经过相关人士调查显示,在我国,索赔发生率远低于美国。
1.4承包商缺少经验
索赔管理属于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操作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且有着一定的时间限制以及空间上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开展合理的索赔便有了一定的理论依据。但是各方面的规定和限制也对承包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造成承包商错失了一些索赔机会。
1.5制度与工作人员素质低下
工程索赔的计算工作,一般均采用网络分析法以及比例计算法。这两种计算方法中,第一种属于较为复杂的计算方式,因此在计算工作中不是十分常用,第二种方式虽然十分简单,但是对于业主要求的一些加速或者删减等的工程不是十分适应,并且对这一方式进行操作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人为因素,因此对于索赔的合理性较难控制。
1.6索赔资料收集不及时
建筑工程中的索赔管理工作在我国已经发展了20几年,在发展过程中了一定的成绩,很多事件被有效解决。但是在索赔管理的经验上看,我国还处于探索时期,加上索赔资料的收集不足,因此对管理工作的研究还不是十分成熟。
2建筑工程索赔措施
2.1利用索赔使工程风险转化为利润
索赔属于对权利的一种要求,导致所索赔的根本性原因是合同上有所变动以及外界的一些干扰因素。这些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变动,如果没有索赔,其合同就失去的公正性,因此可以将合同作为工程风险的重新界定。
对工程项目进行立项和分析并作出核实,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着不可预知的因素,这些因素被人们称为工程风险。当前的中国,正处在一种建筑高峰期,在这一期间内,不光建筑规模十分巨大,建设过程中,工程施工的复杂程度也在加深。另外,市场各个方面存在着主体素质不均匀的现象,在行为上也不是十分规范,导致加深工程风险的因素越来越多。近几年,我国建设事业正在蓬勃发展,并逐渐步入国际市场。所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工程保险制度的建立迫在眉睫。
2.2完善法律条款,注重材料管理
对工程索赔的标准体系进行建设,从而推动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自身的管理水平适当提升。我国现行的工程索赔制度仅是从个别的工程中引入而来,因此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并且没有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定的索赔概念与索赔制度,同时在我国工程法律中并没有得到确认。建立科学的索赔制度,也就是建立相应的解决纠纷并在法律上得到认定的制度,进而促进索赔制度化和法律化。
在实施工程索赔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积极收集索赔证据。开展索赔时要要掌握一定的索赔程序,并注重索赔的防范。为了避免索赔不合理,应当做好日常的施工记录,并存档保存。施工记录中包括施工所运用的技术,工程建设期间的财务记录,施工过程中现场气象以及环境变化的详细记录等,另外还要加强现场人员的管理工作,对人员工资表和月报表等做出详细记录。
2.3打造中介仲裁机构
将政府和现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分离,令其仅仅具备对市场价格以及工程成本做出分析的一种社会组织也就是中介仲裁机构。改革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核心内容应该是不能将定额推行给任何投资方或者从业者,并且没有权利在市场中对价格进行管制。其职责是对公司的每个工程项目索赔工作作出科学指导和协调,专门收集索赔的相关资料和合同,并存档。规范索赔行为,合理进行索赔业务的处理。
2.4培养索赔意识
提升企业索赔意识,从而推动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自身的管理水平适当提升。我国现行的工程索赔制度仅是从个别的工程中引入而来,因此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并且没有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定的索赔概念与索赔制度,同时在我国工程法律中并没有得到确认。建立科学的索赔制度,也就是建立相应的解决纠纷并在法律上得到认定的制度,进而促进索赔制度化和法律化。
另外索赔过程中依靠的主要依据就是基础资料,对基本资料的管理也是施工管理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需要从工程开始的时候就要认真收集并严格管理,在收集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使其具备清晰的条理,并符合完整、及时、准确的要求,同时装订成册。
2.5提升人员素质,加强人员管理
工程索赔制度属于一种国际惯例,当下我国正在进行市场经济改革,在这改革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当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工程索赔制度,这一工作是使建设行业得到深化的具体内容之一,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建设事业和国际建设事业接轨的重要手段。首先,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建立并完善工程建设的管理体系,使其达到较为规范化的标准,将合约作为核心因素,从而使企业能够在摆脱政府的情况下进行合理竞争。这样做,可以使市场的缔约自由得以发挥,同时展现风险自控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进而使企业的索赔水平得到提升。相关管理者应当对现场人员进行科学管理,顾忌现场人员的变动情况,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其进行审计。建立奖罚制度,对现场人员作出综合考评,进而提升全体人员综合素质。
2.6通过合同形式对风险进行控制
从工程项目的实际以及特点出发,对计价式合同进行科学选择,从而使工程合同的风险有所降低。例如,一些承包单位具有一定经验并且水文条件十分稳定小型工程项目,在实际造价上想要超过计划造价可能性不是很大,存在的风险也较小。因此在这样的项目中可以采用留加风险的控制策略,采取总价合同的报价方法。反之,对于一些工程量变化十分大的工程项目,其存在的风险可能比较大,因此需要采用风险转移的方式,并利用单价合同的方法。采用这样的方法,可以将风险转移给业主。
4结束语
在我国,建筑工程的索赔中存在着一定问题。笔者认为,建筑施工单位首先要尽可能的降低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其次建立健全的工程索赔制度,最后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相关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提升承包商自身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