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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中的合作生产与自觉行动
——以上海市闵行区“红色物业”为例

2022-12-10孙家瑞

学会 2022年10期
关键词:业委会物业红色

孙家瑞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1620)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单位制”的解体使得社区逐渐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领域。在实际治理的过程中,我国社区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利益冲突、治理无序的乱象。其中,具有市场私人性质的物业公司所引发的问题更为突出,尤其是个别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甚至出现缺位等现象。近年来,我国城市社区积极探索的“红色物业”模式,较好地破解了这一难题。从“红色物业”改造物业企业到参与社区治理,不仅加强了社区治理党的领导,而且使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形成了合作生产的行动自觉,党建引领下的互惠共赢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初见雏形。

一、文献综述

(一)社区治理矛盾的症结与消解

围绕社区治理矛盾的内在原因,国内学者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由于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结构、体制、行为动机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在社区治理过程中会呈现不同的行为逻辑。在权力关系的设置上,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权力掣肘、相互制约,由此形成复杂交叉的权力关系[1]。另外,简单依据市场原则、单一治理主体原则的传统线性模式,以及物业秩序建构主体的缺位,也进一步加深了社区治理的矛盾[2]。由于居民自治理念淡薄,居民往往是被动地参与社区治理事务,又由于业主缺乏社区治理的经验和物业管理的知识,居民自治的实现存在很大的难度。物业服务属于社区中的公共服务产品,通过“搭便车”的行为,可以在不参与社区自治的情况下,继续正常使用物业服务,社区居民往往仅关注自身利益,不主动参与业主委员会自治工作[3]。此外,治理主体公共精神的缺乏使得社区治理失去了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内在支撑[4]。

为了消解城市社区治理的矛盾,许多学者从党建嵌入的角度进行了详尽的分析,认为政党主导是解决如今社区治理乱象的必由之路,是化解治理主体间冲突的重要角色,为重塑社区治理秩序提供了思想引领和组织引领[2]。党建的嵌入是融入社区治理的具体措施,通过嵌入人员、思想、目标等,使党的引领贯穿于社区工作每个层面,贯穿于治理活动的全程[5]。但是,还需要认真考量其嵌入程度,如果嵌入不足,则无法根本解决社区治理面临的问题;如果嵌入过度,则会破坏社区自治的本意[6]。另外,也有学者从规范约束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角度进行研究,认为提高业委会的自治能力与管理水平,是实现社区善治目标的路径之一[3]。将物业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可以有效促进协同治理,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7]。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融合,是优化社区服务质量,提高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的需要[8]。

(二)主体行动自觉研究

以往关于社区治理矛盾解决的优化路径,大多是从结构嵌入、制度供给、提高治理能力等角度探讨,缺少对于社区治理主体的行为动机和偏好的分析,培育主体的自觉行动是从根本上优化治理行为,提高治理效能的持续性路径。主体自觉是指多元行动者发自内心地认同某一事务,并愿意全身心投入参与事务发展,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行动状态[9]。国内学者多使用主体自觉分析框架来研究解决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要问题,通过讨论价值目标上主体的“为我性”、路径选择上主体的能动性、发展进程中主体的创造性,以及参与主体的自主性来研究主体自觉的内涵[10]。行动主体的主体自觉培育过程,需要不断强化理念自觉、内心认同自觉、合作自觉及责任自觉[11]。而城市治理中的主体自觉,既包括治理主体对城市治理工作的认同与支持,还表现为主体积极行动。城市居民为了营造更好的城市环境,提高自身在城市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强化“主人翁”认识,愿意主动积极投身城市治理实践,完成从“认同自觉—行动自觉”的逻辑理路,获取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支持和参与,积极开展高质量的共同参与和协同合作[9]。

(三)合作生产与社区服务研究

在党建的引领下,物业企业、业委会和居委会逐渐形成行动自觉的意识,在公共利益的驱使下进行协同治理、合作生产,形成社区治理共同体。国内学者主要是从公共价值和价值共创的角度对合作生产进行了分析,认为合作生产结束了政府对公共服务的垄断,将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等主体共同纳入到生产过程中,参与的主体更加丰富,决策形式更加民主科学,更加关注主体的多样化需求,各治理主体共同进行资源配置、共同生产[12]。在合作生产中,各合作主体之间行为自愿、互惠共赢、相互依赖,共同完成公共服务的生产提供过程。学界大多从合作生产的主体角色定位、认知和制度动因的动机视角、绩效影响因素和评价标准视角,以及“价值共创”等角度来进行分析[13]。同时,在合作生产中也要防范公共价值失败的问题,比如,由于生产者和使用者的资源浪费,生产者、使用者之间缺乏对话和共识,以及缺乏共同的核心公共价值,而伴随产生的合作生产失败现象[14]。

二、闵行区“红色物业”的引入

(一)引入“红色物业”的背景

据统计,闵行区常住人口有250多万,外来人口120多万,现有1071个小区,共有28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1061多个物业项目管理处[18]。物业企业难以满足居民需要,无法实现有效地协同治理,使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这一美好愿望成为泡影。居民对社区状况不满意,便拒交物业费,而物业收不到费用,无法维持日常管理与经营,导致服务质量进一步下降,难以形成统一的行动目标与合作关系,协同关系逐渐难以维系,形成恶性循环。为破解这一难题,如何提升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把党建有机融入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中成为关键。

(二)闵行区发展“红色物业”的具体实践

1.“红色”力量深入物业企业,交叉任职优化物业结构

推动物业企业骨干兼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落实对物业项目人事及重大事项决策的建议权。继续深化与区域内物业企业党建联建,加强组织共建、活动共联、工作共商、资源共享。通过设置物业企业“党员示范岗”,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等评选,激发物业人员荣誉感和履职热情。发挥好物业企业联盟的行业自律作用,在行业内部开展技能提高和服务升级活动,引导良性竞争;进一步发挥物业企业工会联合会作用,营造物业行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物业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公布红黑榜结果,为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的小区优先推荐红榜企业。充分运用“物业服务直通车”网络平台,快速、有效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推行居民服务自治微信平台“云邻里”,促进业委会、物业的信息公开,建立居民需求大数据分析,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精细化水平。

2.“红色物业”激活业委会自治活力,强化监督指导作用

在业委会层面,推动与社区“两委”成员的交叉任职,推动社区民警、房办专管员、城管队员兼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持续推动社区党组织行使“结构建议权”和“人选建议权”。推荐党员骨干等参选业委会,提高业委会委员中党员比例,加强对社区精英的挖掘和推荐,不断优化业委会结构。健全业委会工作联合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推进业委会相关工作党内先知晓、先指导,引领业委会规范运作。落实业委会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定期通报述职制度和重大事项事前报备制度,推动业委会定期汇报工作,接受评议。积极保障居委会发挥监督作用,通过设立业委会和物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强化法律赋予居委会的对业委会和物业工作的指导监督功能。建立健全业委会评优机制,对运作规范的业委会进行表彰,调动业委会及其成员的积极性。

3.“红色物业”动员社会多元力量,营造良性自治氛围

在居民和社会力量层面,建立健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将社区民警、城管队员、结对律师,以及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等,纳入会议范畴,共同商讨解决社区重大事项。组织党性强、热心社区事业的居民担任“品质监督员”,监督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及时上报,督促物业整改。充分激发社区精英自觉监督的成就感,并带动更多的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服务。

(三)闵行区发展“红色物业”的成效

随着“红色物业”社会基层治理模式的逐步推广,闵行区居民对于这项治理创新的评价与满意度显得尤为重要。2020年11月,国家统计局闵行调查队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相关主题调研。数据显示,在有社区矛盾关系的受访者中,有69%的受访者认为在近两年来社区矛盾关系“明显缓解”(47%)和“有所缓解”(22%)。对当前居住社区的物业服务综合评价为“非常满意”的受访者占39.2%,评价为“基本满意”的占38.2%。另外,92.6%的受访者认为小区“红色物业”工作对其整体生活品质的影响“明显提升”(60.3%)和“一定程度提升”(32.3%)。最后,共有78%的受访者表示近两年来居住幸福感有“明显提升”(44.8%)和“有所提升”(33.2%)。

通过问卷调研结果可以看出,“红色物业”模式有效解决了困扰社区治理的关键问题,化解了社区中存在的矛盾问题,营造出良好的社区治理环境与生活氛围,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满意度。通过对城市社区物业服务质量的引导与监督,提高了物业公司对提升社区居民满意度的重视程度,改变了过分追逐经济利益与利润的服务模式,着力解决社区居民的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如今,“红色物业”模式的总体目标基本实现,有效提升了社区居民整体生活品质和幸福感。因此,复制并借鉴闵行区“红色物业”社区治理创新实践有一定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三、从党建引领、行动自觉到合作生产的演进

“红色物业”通过党建引领来引导社区治理各主体自觉行动从而实现合作生产,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动态演进过程如图1所示。

(一)“红色物业”的党建引领

1.实现从区级党政部门到街道的全过程联动

“红色物业”实现了从区级党政部门到街道的纵向联动,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将居民区党组织置于组织体系的中心点。闵行区委积极推进“红色物业”的统筹和组织工作,拟定了初步试点工作方案,各街道党委制定街道范围内的试点实施意见和推进计划,通过第一批“红色物业”示范小区的积极探索,社区、街道将成功的试点建设经验反馈给区级党委,区级党委通过对试点小区的调研和讨论,不断修正调整“红色物业”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制定推广全区的实施意见,并在实施意见的指导下,扩大闵行区“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建设,不断推动“红色物业”向纵深发展。通过区级党委下达文件、街道党组织贯彻落实并反馈经验、然后区级党委及时调整政策,实现政策优化的完整闭环,形成纵向党组织的双向联动自觉。“红色物业”对于社区治理各领域、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使党的引领贯穿于社区治理的每个节点。通过党组织与物业、业委会在社区治理的全过程联动,使党组织自觉引领、监督“红色物业”的实施,促进社区治理质量整体提升。

2.塑造物业企业从游离到融入的服务自觉

“红色物业”以组织融入、活动共建的形式,将游离的企业党建融入社区体系中,通过物业负责人兼任社区管理职位,推动物业企业转变决策偏好与利益趋向,兼顾物业企业与社区治理的双重立场,以人员互嵌联结物业与社区之间的沟通渠道,使物业企业更为直接地获取社区居民的需求,及时开展自觉服务。物业企业中的“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党的思想引领使其在物业服务中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无私奉献精神,号召其他物业工作人员向党员学习,提高物业服务的水平与质量。物业行业联盟对业主满意度和服务技能的重视,为物业企业的发展指引了明确方向,发挥行业自律和联盟约束的作用,通过行业内部的氛围建设与行为引导,塑造物业企业的服务自觉意识。“红色物业”服务考核评价标准和监督平台,为物业自觉服务的规范化与常态化提供了科学依据与技术保障,保障其自觉行为的科学合理性。企业的表彰与淘汰机制使物业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若想要寻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物业企业就要更加主动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获得更多的支持和认可。

图1 党建引领、行动自觉与合作生产的关系框架图

3.增强业委会居民自治的管理自觉

党员和社区精英的加入,提高了业委会代表的政治素养和社会声望,其拥有的社会资源、文化水平和认知能力是实现居民自治、维护业主权益的必要因素,为业委会自觉管理社区事务提供了人才基础。社区民警、城管队员等兼任业委会成员,提供了专业力量和制度监督,增强了业委会的管理能力和执行力,与社区组织、物业企业共同形成了管理合力,避免了业委会管理有心无力的困境。业委会与党支部的联合建设使党组织可以率先知晓社区治理的相关情况,并进行积极的指导和协调。在党组织坚实后盾的支持下,业委会可以更加积极主动地进行社区治理,及时避免失误决策的发生。完善的信息公开、述职和报备制度畅通了业委会与党组织、业主、居委会之间的信息沟通,对于业委会社区治理遇到的问题,可以及时地进行多方协商解决,避免小区难题无人问津的情况发生,展示业委会的工作成果,激发业委会自治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业委会评优机制和“业委会和物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设立,激励业委会不断提高自主管理的水平与能力,进一步规范了业委会运作标准,为管理自觉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4.培育居民与社会力量的参与自觉

在社会责任感和自治参与意愿的引导下,社区居民自觉主动参与社区治理与监督工作。社区对居民监督结果的及时处理,提升了居民参与治理的获得感与成就感,进一步提高居民自治的有效性和广泛性,形成社区治理的良性循环。社区自治平台的建设与应用为居民自觉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了完整的应用场景和技术保障,“闵行区物业服务直通车”平台,畅通了居民自治的反馈通道,并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限定时间处置。相关配套措施和技术手段的完善,保障了居民监督的常态化,激发了居民自觉监督社区治理的积极性。服务自治微信平台“云邻里”促进了业委会、物业的信息公开,对居民需求进行大数据分析,精准、及时地获取社区居民利益诉求,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精细化水平。

当党组织、物业企业、业委会和社区居民形成主体行为自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和行为目标转化为提升社区治理服务质量的共同目标,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成为治理主体间的公共价值,在“红色物业”模式与平台的推动下,党组织、社区与物业企业形成合作生产、协同治理的行为逻辑,更加努力发展成为科学可持续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二)党建推动下物业与社区的合作生产

在党的组织凝聚力和公共精神引领下,物业和业委会组成立体化的组织网络,运用各自优势进行合作委托、合作设计、合作生产,并对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共同负责,统一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整合。通过合作生产实现社区治理的协同发展,构建协调统一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1.党建凝聚下的立体组织化网络与合作关系

在“红色物业”治理模式下,由于组织人员上的交叉任职,以及社区民警、房办专管员、城管等基层执法人员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多元社区治理主体在党的引领下共同组建成为一个组织网络,相互联结,交流共享。在这个组织化网络中,主体间的地位平等、相互依赖、相互信任,多方组织人员将社区治理的信息、资源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共享,共同商讨符合集体利益的解决措施。

更为重要的是,党建引领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凝聚力和组织认同。党组织通过组织结构上的融入,不断提高业委会、物业公司中的党员比例,从行为动机上塑造物业公司的社会责任,提高业委会代表的思想素养和工作能力。通过社企党建联建活动,从组织共建、活动共联、工作工商、资源共享四个维度,凝聚企业、社会组织的力量,加深党组织与治理主体间的组织联结,贯穿于物业企业、业委会、社会组织等提供社会服务的过程之中,强化党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和思想引领作用。

2.社区治理网络边界的开放与资源互通

在旧有的治理模式下,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利益冲突在社区被不断激化、放大,而受到单一主体治理思想的影响,社区外部的其他社会角色被盲目地限制参与治理,高效高质的社会资源难以有效注入社区,造成了优质资源的浪费,社区问题更加难以解决。“红色物业”体系的多元治理思想打破了社区治理中“三驾马车”的固有模式,在党的引领下,社区治理积极开放地吸纳多方面社会资源。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片区基层执法人员、社区精英共同在联席会议制度中商讨社区议题。由于社区精英掌握更多社会资源、拥有公众声望,他们的积极参与和有效监督为社区自治提供了模范榜样作用,会带动更多的社区居民自觉主动加入社区工作。社会第三方参与监督社区工作的引入,推进了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账目的公开透明,提高了社区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有效地保障了业委会工作的合规合理。通过外部力量的引入来解决社区治理冲突中关键的账目问题,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和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

3.社区公共精神的塑造与价值共创

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依赖于制度设计,但有效运行离不开治理主体共同认可、共同遵守的公共精神。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社区治理很容易出现“搭便车”和利益博弈的行为,而对于社区居民公共精神的塑造,可以潜移默化地转变行为偏好和利益趋向,在对于公共精神和公共价值的认同下,社区治理共同体可以真正实现方向统一、步调一致的合作治理。

在党建强大的凝聚力下,物业与社区力量组成了多元主体自觉参与的立体化组织网络,并在社区公共精神的引导下,在界限开放的治理网络内资源共享、合作生产,形成公共服务提供的生产合力,共创社区协同治理的公共价值。

四、结论

本文从主体自觉的角度探讨“红色物业”中治理主体协同发展背后的行为动机、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合作生产机制,并探究“红色物业”构造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红色物业”治理模式的创新,从建立治理主体的行动自觉出发,通过引入社区精英、建立联席协商会议机制、制定规范的标准化菜单模板、完善监督机制多种途径,促进社区治理主体自觉产生对党建引领、多元治理主体协同治理的认同感;党组织和社区治理主体双向交叉任职,并在党员和社区精英的带头作用下,提高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行业联盟自律和党员示范引领下,塑造物业社会责任,兼顾社会利益。

在党建的引领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及社会组织等力量组成了一个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价值共创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在党的组织引领和公共精神的认同下,各治理主体既保留自身行动能动性和创造性,又积极地与其他主体沟通协调,并在规范、明确的工作标准和秩序的规定下,评估、改进现有的工作状态。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被极大鼓励与调动,在完善的监督机制下自觉有序监督,积极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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