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协发展模式及对我国“星创天地”建设的启示*
2022-12-10徐瑞蔓何科方
徐瑞蔓 何科方
(武汉轻工大学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23)
近年来,我国通过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7月,科技部下发《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提出打造农村版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1]。实践证明,“星创天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载体,是农业科技社团发展的新模式、新形态,是引导农业创新创业建设乡村的重要平台之一。近年来,有关“星创天地”的研究日渐增多,但现有研究文献多以个案分析为主,对“星创天地”运行机制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特别是对“星创天地”的发展模式还缺乏与国外的比较研究。
日本农协与我国“星创天地”有一定相似之处。在组织模式上,均以农户、农场主、农业企业、农村创业者等为服务对象,具有相对稳定的组织结构,是服务“三农”的重要组织载体之一;在服务模式上,围绕农业发展需求,提供技术指导、生产经营、市场拓展、金融服务等多种服务,体现较强的公益性;在治理模式上,虽由政府部门引导,但参与主体多元,具有专业性、科技性及“去中心化”特征,是一种高效率的自组织。不同的是,日本农协发展时间较长,积累了丰富的治理经验,而我国“星创天地”才刚起步。本文以日本农协为例,剖析其发展模式与经验,对当前我国“星创天地”的发展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日本农协的发展历程
日本农协又称“农业协同工会(Japan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JA)”,是以建造更加美好的社区为目的,在生产和生活中本着互相帮助的精神,将组合团体的农户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协同组织。其发展历程大体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萌芽起步期(1868—1947年)。日本是一个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小农国家。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其农业农村改革一方面提高生产力,大力研究和推广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另一方面优化生产关系,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建立起“产业协同组合”合作经济组织,这应是日本农协的前身[2]。
2.发展壮大期(1947—1980年)。1947年,日本颁布《农业协同组合法》,其目的是维护农民的利益。在此背景下,各地按照市、町、村行政区划组建了大量的农协,并自下而上设立了“基层农协—县联社—中央联社”三级管理制度。20世纪50年代,日本经济开始腾飞,随之农协各项事业进入发展的黄金阶段。鼎盛时期,日本90%以上的农民都加入了农协。
3.改革创新期(1980年至今)。20世纪80年代,日本农业发展放缓,出现了严重的兼业化经营,农协也陷入低迷,农协经营出现危机。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农户减少,农业人数减少及人员老龄化,日本农协进行组织机构变革,从三级体制改革成二级体制。改革后的农协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其中信用合作是系统中资金规模最大且收益率最高的部门。至2021年3月底,农协银行是日本具有最多营业网点、超大资金规模的金融机构,其个人存款金额高达107万亿日元,占整个日本金融机构个人存款的11%,超过诸多商业大银行。不过,虽然高额收益给农协带来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但也分散了农协对于会员营农指导等方面的精力。
总体上,日本农协是世界上公认的农业合作组织成功模式之一,在日本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日本农协的治理模式
日本农协是依法建立起来的既具有特殊性质的企业,又具有农村社区性质的农民合作组织,不仅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和指导,还试图包揽农民的生老病死,并把所有的农协组织联结在一起,形成一个庞大的组织体系。
(一)治理主体
会员是日本农协治理的重要主体,其最高权力机构是总代表大会。在农协组织中,不管股金多少,均一人一票,以人为基础加入农协。
同时,参与农协治理的还有各种职业经理人、雇佣员工。目前,农协各级组织的成员共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参与选举产生的理事会、监事会和各级负责人,称为在役人员。截至2021年,日本农协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各级负责人共有2.5万人,占农协服务人数的9.2%。第二类是聘用的职员和工人,至2021年共有24.8万人,占服务人数的90.8%。可见,日本农协聘用人员数量较大。
(二)组织机构
发展初期,日本农协组织体系自下而上分为三级(见表1)。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大环境的不断改变,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扩大生产规模,减轻政府负担,日本农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原来的“市、町、村—都、道、府、县—全国”三级组织体系改为二级,把都、道、府、县合并到中央,并将基层农协进行调整,从原来的一万多个合并精简到一千多个。
日本都、道、府、县一级的农协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农协中央会,主要从事指导事业,是农协的综合性指导机构,开展对全国农协的监督检查工作;另一种是农协联合会,主要从事销售、采购、信用、共济、开拓、厚生等项事业,为了开展事业,相继成立都道府县一级的专业性联合会,如园艺联合会、养鸡联合会和奶农联合会等[3]。专业农协由生产特定品种农产品的农民组成,如养蚕、园艺畜产品、乳产品等专业农协,主要进行农产品销售和生产资料采购服务[4]。如图1所示,日本农协助农服务部门组织结构严密,岗位职责明确,监督机制健全。
表1 日本农协初期组织体系
图1 日本农协助农服务部门组织结构
(三)治理机制
日本农协的治理机制体现为5个特征:草根性、平等性、企业属性、特许经营性、人才密集性。正因如此,尽管日本农协在某种程度上已患有组织病,却仍能源源不断地吸引会员、服务“三农”。
1.草根性。日本农协是由农民自发形成的“民办、民管、民受益”组织,具有“自下而上”特点。每一个农协都有自己的章程、规约、规程,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2.平等性。日本农协会按照“自愿加入、民主管理”原则进行内部治理。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各级基层组织推荐、全体会员选举组成。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审议和批准各项决议,推选理事长、副理事长后组成常务理事会。大会依次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农协的最高领导层。同时,董事会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接受监事会的督促检查,监事会对董事会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企业属性。日本农协引入企业化方式,聘请职业经理人运作。农协采取参加者投资入股的方式集资,由股东投票产生董事会,再由董事会选择合适的人才经营具体业务,协同组织的职员由经理招聘。地方农协的盈余依照成员和农协的业务多少、规模大小,按比例返还给成员。在这种治理机制下,日本农协不断壮大,拥有全国第一大企业集团、第一大银行集团、第一大保险集团、第一大医疗集团和第一大供销集团。
4.特许经营性。日本农协不仅是经济组织,还兼有协助政府贯彻农业政策和代表农民向政府建议的双重职能,因而具有“政治团体”性质。由于其双重特性,日本政府将农协确定为介于营利性工商企业和政府公益性事业之间的特殊法人。在认定程序上,农协组织由农林水产省大臣和都道府县知事批准后注册登记,从某种意义上赋予其特许经营权。
5.人才密集性。日本农协重视对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农协带头人或核心成员的培养。通过严密的科学研究体制,向农民推广新技术。为了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完整的教育体系,用协同共济的方式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在国家层面设有农协中央学院,地方层面设立40多所农协大学及若干研修中心。此外,日本农协建立一支专业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并不断引入新人才、新思想,持续性开展制度创新,对于防范体制僵化、提升组织治理能力起到重要作用。
三、日本农协的主要服务模式
日本农协服务范围广泛,包含农民生产生活的诸多方面,有“为农民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切帮助”之称。从“生产性服务”到“经营性服务”再到“生活性服务”,环环相扣、深得民心。例如,生产服务涉及产前的信息提供、产中技术帮扶、产品销售等;农业经营服务涉及销售、采购、仓储运输、金融互助等;生活服务涉及日常生活资料采购、医疗保健、福利文化、保险营销等。日本农协的服务绝非停留在表面,而是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久久为功,形成一套农户间的扶助系统,将农民从孤立状态结成生产、生活、人际交往上的互助网络。其典型服务模式有专业人员精准指导服务模式、农产品代销服务模式、集中采购服务模式、金融支持服务模式以及农村社区公益服务模式等5种。
(一)专业人员精准指导模式
日本农协通过各地农协学校、机构中聚集相关的专业人员,他们具有专业的理论知识,能够为农户提供有科学依据的种植养殖、经营方向等建议与指导。同时,从各地农户中选拔出成果丰富、营收相对稳定的农民作为农协中的营农指导员,其拥丰富的种养殖经验,能根据实际情况为农户提供经验指导。例如,德岛县上胜町有一些年迈的农户,当地农协为他们开发新品提供指导,发现高档餐厅都用漂亮、精致的胡椒木叶装饰餐厅,从而研究出了让胡椒木更加精美完整的方法,自此开始向各大高档餐厅出售专门培育的装饰叶,各大餐厅酒店纷纷购买,他们借此产品成立了“色彩公司”,并开通了互联网购物渠道,开发了更多食物装饰,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有高档餐厅向其定期批量购买装饰叶,目前该公司的农户每月盈利100多万日元。
(二)农产品代销服务模式
为更好地实现销售目标,日本农协采取其他营利企业所没有的方式,即无条件委托销售、征收实际手续费、统一计算,在整个流通环节利用日本农协所提供的服务等方式[5]。农协会员在生产出农产品后自愿将农产品交由农协统一出售。接受会员无条件委托的农协拥有了农产品的销售权,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为获取价格优势,农协设定农产品质量标准,鼓励和指导成员进行标准化生产[6]。农协有专门的销售部门迅速适应市场变动,根据实际情况出售产品,调整销售方式、售价等。例如,日本宫崎县久留雅博培育的“粗饲料多给型”子牛是一种肉用牛,其特点是成本低但经济效益高[7]。久留雅博所在的农协了解其产品优势与卖点后,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与当地家畜市场合作代其销售,当年久留雅博培育的仔牛全部高价售出。
(三)集中采购服务模式
农协通常会设立仓储超市、农产品加工厂(根据当地会员需求决定具体功能)、化肥、饲料厂等,向会员收集他们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农药、化肥、饲料等生产资料和生活中所需的日用品,然后统一进行采购,再分销给会员。这样能够给会员提供物美价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大大了降低会员的生产生活成本,从而有效提高会员的生产积极性,以此提高农业生产率。农协抽取其中一小部分金额作为手续费,会员与农协双方都能够从中获利,在满足会员多种需求的同时,还能为农协会带来营收,达到双赢。
(四)金融支持服务模式
农协并不隶属日本政府的行政系统,其信用事业的职能不是帮助政府管理农村的金融和经济,而是农民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内部信用合作组织,帮助农民提供资金便利、办理存贷款等业务。农协的首要任务是提高农民主体的社会经济地位[8]。其信用事业部门为会员提供金融支持,其中包括贷款审查、贷款信用风险控制、贷款担保等服务,建立了金融安全网,设立了存款保险制度、预防破产制度、相互援助制度。农协改革后,从日本农协各部门损益情况来看,信用事业部门收益最为显著①。2021年,日本政府将农协信用事业部门作为金融系统的一员,与银行等展开合作业务。在金融支持服务方面,日本农协信用事业部是会员需求量最大、回报率最高的一种模式。
(五)农村社区公益服务模式
在早期,日本农村与城市相比较为落后,农村公共设施不完善。随着农协发展壮大,资金实力不断充裕,承担了会员所在区域大部分公共设施建设。此外,日本农协还开展了老年人福利事业,包括健康老年人的生活充实活动和需要护理的老年人的生活支援活动。例如,在22个道、府、县设有113家农协医院,加上诊所共拥有38000张床位,39000名医生和护士[9]。同时,由于日本自然灾害频频发生,对于发生大地震、火山喷发、海啸等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农协还有专门的只针对会员的农业保险,用于紧急支援,减少会员损失。
纵观日本农协服务模式,至少具有三个特点。从服务功能上,既有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技术指导、市场营销和金融支持,又有社区公益、生活服务,涵盖农业、农村、农民所需;从产业门类上,既有水稻、小麦等种植业,又有蚕丝、畜产品、乳产品等农产品加工业,涉及面广;从运营管理上,既有中央指导,又有地方内生动力,大力发展会员,构建服务生态,形成了一套专业化、网络化的组织体系,值得我国发展“星创天地”借鉴学习。
四、日本农协对我国“星创天地”服务“三农”的启示
诚然,日本农协不是完美的。随着组织规模扩大,还存在组织机构臃肿、效率降低等弊端,农协的垄断色彩与属性特质成为农业结构改革的障碍,亟需我国发展农业科技社团组织时注意防范。但总体上,日本农协在推动“三农”创新发展上功不可没,尤其在打造农产品品牌优势、实现农产品标准化加工、建立农产品营销渠道等措施上,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10]。
近年来,作为创业空间在农村基层的一种服务机构②,“星创天地”是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为一体的农业综合服务平台[11]。从国内案例来看,一般有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农村电商特产营销模式、科技园区创业集聚模式、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模式、孵化机构教育创办模式等5种发展模式[12]。同时,从特色资源和驱动原理的角度有4种典型模式,即:农业科技园区、社区、高校、景区+星创天地等“多区协同综合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信息化服务的“网络链接孵化模式”,在多个领域孵化农业创业者的“上游推进下游拉动模式”,互联网与休闲农业深度交融的“创意农旅融合模式”等。然而,我国“星创天地”面临的突出问题是营利模式不清晰,盈利困难,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人才极度短缺,难以吸引到青年科技人才加入,服务质量待提高;组织运营目标不明确,规范化程度不高,政策支持效果不明显等。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培育新型农民是重点任务之一。目前,我国“星创天地”还处于起步阶段,加强“三农”组织化建设任重道远。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日本农协服务模式对“星创天地”的发展有一定启示。其一,“星创天地”要与农业创业者、初创企业的需求结合,顶天立地,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星创天地”服务模式,从单一的公益性服务向互惠互利的增值性服务转变,打造可持续的服务平台;其二,“星创天地”要与农业产业链、创新链相结合,既要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农户,又要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在服务过程中引领产业链、引导创新链、增值服务链,带动农业领域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推手;其三,“星创天地”要与科技特派员等专项政策相结合,为农业科技人才下乡服务提供服务载体,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在乡村转化,并融入全球农业创新网络,体现科技社团的独特作用,成为联结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重要平台与纽带;其四,“星创天地”要与高校院所、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等主体紧密结合,开放合作,优势互补,不断探索会员制等协同服务模式,成为区域创新网络的重要结点、培育农业科技企业的摇篮。其五,“星创天地”要与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相结合,优化外部治理结构,体现专业化、精细化、科技性等特征,夯实服务功能,完善服务体系,为客户创造更有效的价值,打造“小而美”的众创孵化平台,在服务中成长壮大,走内涵式发展之路。
注释
①日本农协信用事业部门有关资料源于《2021農林水産省農協について》,日本农林水产省网站,https://www.maff.go.jp/j/keiei/sosiki/kyosoka/k_kenkyu/pdf/5_nokyo_nitsuite.pdf。
②我国“星创天地”的功能定位详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www.moa.gov.cn/ztzl/xczx/xczxzl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