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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与科技型物流企业的融合发展*

2022-12-07冯珊珊

物流工程与管理 2022年5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供应链物流

□ 冯珊珊

(吕梁学院,山西 吕梁 033000)

对于我国金融体系建设来说,选择供应链金融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而在我国,虽然供应链金融的起步时间相对而言比较晚,但是因为物流在我国发展迅速,从一个侧面成为带动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

1 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与发展

所谓供应链金融,就是金融服务机构围绕整个供应链来对相关的一系列企业给予金融支持,这种金融服务本质上是面向产业的,而非面向单个企业。由同一个产业中多个企业,尤其是多个处于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作为一个簇,来进行考察并且确定出对应的金融服务方案。供应链金融本身比传统的面向企业的金融服务要更为稳定,也允许金融服务机构深入到企业更深的行为层面去考察资金的需求状况,并且做出更客观的风险评估,在保护金融机构自身安全的基础之上,帮助企业实现资金利用效益的最大化。落实到具体的实践层面,供应链金融就意味着金融机构需要面向更广泛的产业环境展开分析,对应的海量信息会成为金融机构投资成败的关键。

虽然如此,金融机构对于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仍然保持了积极的态度。从起步较早的发达国家发展现状看,供应链金融涉及到的主体包括供应链核心企业、供应链物流企业以及对应的金融机构,诸如世界排名第一的船运公司马士以及世界排名第一的快递公司UPS都是供应链金融体系的积极参与者,很多国家银行更是不甘示弱,诸如荷兰银行、墨西哥国家金融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开放了专门的面向供应链的业务。而在这样的体系之下,物流企业的积极性十分突出,甚至于会成为整个供应链金融框架之下的主导角色。例如上文中提到的UPS,就会在其运营过程中身兼物流供应商和金融服务商双重角色,其旗下的UPS Capital金融平台能够提供全面的金融票据以及相关的金融增值服务,并且与物流领域的货物跟踪系统相融合,实现供应商应收账款周期的缩短与优化。而该体系在中国则与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以及招商银行等签署了合作协议,成为中国供应链金融的先驱。

物流导向性的供应链金融同样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发展起来的。一方面是供应链金融在国际上多被控制于物流企业,或者是与物流企业有着深度战略合作的企业手中,另一方面则是物流在供应链中扮演了一个特殊的角色,其不仅仅是将供应链上多个企业连接起来的一个重要角色,更加是供应链上资金流动的逆向显示。也就是说,物流可以作为考察供应链的一个重要线索,通过物流来确定出相对而言比较完整的供应链链条,并且对应地确定出资金的流向,这些都是用来实现金融领域风险控制的重要依据。对于供应链上下游信息尽可能完整的掌握,能够帮助金融机构更为清晰地了解供应链上诸多企业面临的情况,并且在运甚至在仓的货物还可以作为抵押物出现,从而在加速供应链企业资金流动和资本安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 科技型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价值分析

对于价值实现方面的问题,应当从物流企业和供应链金融两个方面深入展开分析。

首先,从供应链金融的角度看,物流企业存在的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能够为供应链金融提供更为充足的产业环境信息,二是能够实现在运货物的抵押,以此作为供应链信贷的一种特殊依据。就目前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状况看,其与物流企业存在天然的联系也正是因为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并且前者的价值明显要更大一些,但是后者在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加速流动方面也是功不可没的。物流企业通常会长期稳定地在某一个微观领域发挥作用,大到特殊产品的运输,小到一个淘宝店,其运行情况都可以从物流层面进行窥探。因此,供应链金融想要降低其金融风险,加强与物流企业的合作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从物流层面对一个经济主体进行考察,可以帮助供应链金融机构对其加深认知,也能够实现对于虚假资金需求的甄别。

其次,物流企业对于供应链金融的需求没有那么大。这种情况与国外物流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发展状况存在显著不同,也只有认识到这种差异,才是把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流产业以及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脉搏。可以看到,国外很多供应链金融机构都被把握在物流企业手中,对应的物流企业也具有庞大的规模可以支持金融机构正常运行,例如前文中提到的UPS就是如此,其成立于1907年,网点遍布全球22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49.5万名员工,近年来一直稳居世界品牌和《财富》前500强名单之中,对于这样的大规模物流企业来说,其运行过程中必然也会展开多元化的业务,供应链金融可以说是它的必然选择之一。对于这样规模庞大的企业来说,围绕它的客户群体展开更为全面的业务是提升盈利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这种情况对于我国而言,其适用性就比较有限。具体来说,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不容忽视。其一,我国物流企业相对而言规模属于轻量级,面对市场需求的应变能力较强,但是体量比较有限,不能直接提供金融服务,大多需要与具有专业能力的金融部门进行合作来落实对应的服务,这就增加了专业壁垒的跨越难度,物流和金融两个方面的合作也需要一个比较长的磨合时间,这些因素都削弱了基于物流的供应链金融的整体实力。因此,对于物流企业来说,想要通过供应链金融这种形式进行开源,难度显而易见。其二,我国物流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有少数几个物流企业初具规模,能够实现全国乃至于全球的物流业务承载。如果从双循环的金融格局角度看,未来中国金融领域的发展仍然是要强调内部循环打造的,也就是说,国内的物流企业应当作为金融机构合作的重点对待,对应的供应链金融中的“供应链”,也应当以国内供应链为重点,或者是全球性质供应链的国内部分。而在国内,物流行业的发展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状态,基本上保持了少数大规模企业和大量小规模物流企业并存的状况。而且小型物流企业还会呈现出一些行业和地区性质的细分,即在一个细分环境中占据一定优势。对于这样的物流企业来说,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是基本生存要义,而供应链金融距离他们尚远,因此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过程中,小型的物流企业大多保持一种相对被动态度。而能够积极参与到供应链金融体系建设中的大型物流企业从总量上来说比较少,并且国内激烈的竞争也让很多物流企业无暇顾及与金融组织的合作。这些都是导致物流企业无法像国外物流企业那样成为供应链金融系统牵头构建角色的原因。

3 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瓶颈问题分析

总体而言,当前摆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面前的问题包括如下几个主要方面:

①金融机构风险识别能力有限。

风险识别能力有限是我国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一直都存在的问题之一。原本面向单个企业展开对于企业运营状况的考察,现在转而对更为广泛的供应链产业环境进行考察。从长期的角度看,这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但是短期而言,想要进入到一个产业环境中,金融机构还需要一些时间。而有科技型物流企业参与的情况,就是要求物流企业能够实现对在运货物展开形式上的买断,签订购销合同,支付货款,开据发票,但是又要求他们必须严守自己在整个供应链上的中立地位,否则将承担质量、价格和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除此以外,物流企业与供应链金融方面的合作缺乏合理的规程,更加缺乏相关的经验。在这样的情况之下,金融机构想要识别风险,得到科技型物流企业相关信息的支持,就必须深入到物流企业以及行业内部去考察并且展开评估,无形中增加了物流对于供应链金融支持的门槛,更加增加了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之间的合作难度。

②信用问题悬而未决。

信用问题从本质上看可以作为风险识别的一个特例,但是这个特例本身在金融领域之中占据着十分突出的地位,因此可以考虑单独分列出来进行对待。从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则的层面看,我国尚未建立起完整的供应链企业征信制度及信用背书机制,信用洼地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拓展中的典型障碍,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物流金融的深层拓展。这种情况表面上看与物流企业并不直接相关,但是从根本上说,物流企业是可以参与到信用建设这一方面的,也可以理解为其并未在物流与金融合作的这种框架之下发挥其应有价值。对于这一方面的问题,就短期而言,是可以如上文提及的一般,由物流企业与相关供应链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让在运货物以一种类似抵押的形态出现,从而实现信用的提升。但是从更为长远的角度看,物流企业同样应当考虑建立起对应的供应链企业信用体系。在可能的情况下确立起对应的面向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并且积极获取相关信息,形成供应链企业信用评估机制。但是对于信用方面的考察,也必须要认识到物流企业并不专业,仍然需要相关金融机构的参与和牵头才能落实到位。

③供应链金融业务协同能力严重不足。

供应链金融落实的成功与否,与该领域的协同效果有着密切关系。这种协同效应出现在多个层面,其中最显著的是金融机构与科技型物流企业之间的协同状态,除此以外还包括在该领域使用电子商务平台而形成的多方面跨行业的协作关系以及行业内数据的开放性特征等关系到多方协同程度和质量的重要因素,而这些因素则进一步关系到供应链金融的工作效率、风险控制水平等诸多方面。从根本上看,供应链金融业务协同能力,归根结底是数据和信息开放性的问题,将信息开放给对应的工作人员,加强数据分析能力是关系到供应链金融业务质量和风险抵御能力的关键所在。而在这样开放的体系之下,必然需要同样保持开放的制度才能实现有效支持,而这些都是当前我国在供应链金融方面所欠缺的。尤其是在与物流企业相关的细节之中,由于我国物流企业在国内忙于应对海量竞争,因此在业务布局、资源整合,尤其是银商对接等方面,与国际大规模企业的差距还是显而易见的。而国际上那些成功的由物流企业参与或者主导的供应链金融范本,大多拥有雄厚资本,可直接衍生出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其另外一个盈利方向。这种企业大多可以直接从内部读取属于同一个企业的物流部门的或者物流分公司的数据,不存在安全问题,也无所谓数据开放,因此可以收获比较好的效果,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也会比较强。但是对于我国来说,科技型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属于两个不同组织之间的合作,想要实现良好的协同特征,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4 科技型物流企业与供应链金融的融合发展路径分析

必须注意到,我国物流企业的发展与国外大型物流企业存在显著差异,这种体量和资金等多方面的差异决定了我国的物流企业在参与供应链金融构建的过程中,必然不会如国外那些大体量物流企业一般选择实现路径,而只能选择更具中国特色的融合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对于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推进。具体而言,有如下两个方面的核心问题需要重点关注。

4.1 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

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就是要正视中国物流企业和供应链金融二者的发展规则,在不违背二者发展规律和规则的基础之上推进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融合,并且形成对于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推动作用力。在这个过程中,需注意二者之间的融合应当是双赢的,尤其应当强调物流企业在这个融合过程中的获益。中国的这种有物流企业参与的供应链金融本质上仍然隶属于金融机构,是金融领域的衍生产品,而外国的供应链金融则大多作为专业物流企业的一个独立子公司或者事业部存在。这种中外的差异决定了中国供应链金融如果想要利用好物流这个线索,必须将物流企业放在一个对等的位置上进行合作。西方那种将金融业务附着于物流企业之中的方式在中国必然无法存活,而只有说服物流企业,让他们看到这种合作中的收益,实现金融和物流两个方面的双赢,才是我国供应链金融的未来。

4.2 找准物流在供应链金融框架之下的位置

物流在供应链金融框架之下的价值在于可以提供更具深度和广度的供应链产业数据,这些数据对于控制相关金融产品风险、加强认知信用等都有积极意义。由此可以看到,物流企业的参与,对于供应链金融框架的构建而言意义重大,但是同样也应当意识到,这种融合是供应链金融对于物流企业的迫切需要,而物流企业对于参与供应链金融构建的需要相对而言要弱很多。针对此种状况,不仅仅要善于发现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价值,还应当发现其在供应链金融参与中的获益。例如,物流企业不仅可以帮助发现与物流走向逆向存在的资金需求,还可以借由资金的流动发现潜在的物流需求。只有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彼此需要,才能形成稳定的合作。

5 结论

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尤其是科技型物流企业的融合,是实现供应链金融的根本途径。实际工作中必须同时尊重中国经济的发展特色,尤其是科技型物流企业的发展特色,才能有效推进融合供应链金融的形成与发展,才能促进国家内部金融循环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在面对物流企业的时候,必须强调微观视角,明确其地位和价值,有的放矢地确定融合路径,才能推进供应链金融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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