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统筹金融科技发展与金融稳定的对策研究
2022-12-01焦文婷陈丹临
焦文婷,陈丹临,范 玮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4)
0 引言
以金融科技为抓手,尽快实现传统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是新时代金融行业的发展方向与发展重点。继《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之后,2022年初,我国进一步发布了《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未来3年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同时,还着重强调了金融科技发展中的安全问题,例如“强化金融科技治理”“健全金融科技伦理规范体系”,要在“保障安全和隐私前提下”推动数据有序共享与综合应用,以及“健全安全与效率并重的科技成果应用体制机制”等。202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问世意味着维护我国金融稳定已有法可依。金融科技安全健康发展的时代已经来临,坚持发展金融科技的同时营造稳定安全的金融系统,维护我国金融稳定发展,就能在国际局势复杂、新冠疫情流行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之际,为我国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1 金融科技发展现状
1.1 数字支付业务量保持增长态势
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2021年,我国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2 749.69亿笔,金额2 976.2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90%和9.75%。其中:网上支付业务1 022.78亿笔,金额2 353.9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32%和8.25%;移动支付业务1 512.28亿笔,金额526.9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73%和21.94%;电话支付业务2.73亿笔,同比增长16.68%,金额11.65万亿元,同比下降8.48%。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10 283.22亿笔,金额355.4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30%和20.67%。
我国电子支付业务不论是金额还是数量都逐年增长,尤其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数量增长迅速,如表1(数据来源为中国人民银行)所示。
表1 我国电子支付业务概况(2015—2021年)
1.2 互联网金融业务逐步溯本正源
虽然国内金融伪创新、P2P等金融乱象一度将金融科技推上风口浪尖,更有甚者对部分区域经济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但随着《规划》的出台与推行,央行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推动中国版“监管沙盒”落地,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逐渐溯本正源,向着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稳定迈进。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江苏省为例,持续开展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对象覆盖了P2P网络借贷、互联网资产管理、互联网外汇交易、虚拟货币交易、非银行支付、ICO等业务领域。此外,江苏省还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实施“P2P网贷机构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总共将216家P2P网贷法人机构纳入整治对象。2020年,江苏省成为国内第17个宣告全面取缔P2P的省级行政区。江苏省216家P2P网贷法人机构已经实现新增业务零增长,这意味着该行业的全面性退出。
近年来,监管部门接连发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等办法通知,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P2P平台已全部清零,网络小贷、联合贷以及助贷逐渐规范,各类蚂蚁集团等高风险金融机构得到有序处置。互联网金融从追求规模扩张向追求高质量发展转型,行业规范发展态势加速形成。
1.3 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
金融科技的发展依托于较高水平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国新基建竞争力指数白皮书(2021年)》显示,我国新基建竞争力指数为70.1,其中信息基础设施指数为70。工信部发布的《2021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996万个,全年净增65万个,其中4G基站达590万个,5G基站为142.5万个,全年新建5G基站超65万个。目前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5G网络,实现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市城区、超过98%的县城城区和80%的乡镇镇区,5G基站总量占全球60%以上。
从区域发展来看,新基建竞争力较强的地区主要集中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长三角地区和京津冀地区。广东、江苏、北京的新基建竞争力指数在80以上,浙江、福建、上海、山东、河南、安徽、四川的新基建竞争力指数为70~80,其他省份的新基建竞争力指数为65~70。
以江苏省为例,截至2022年5月底,全省累计开通5G基站14.9万个,位居全国第2,基本实现城市、县城和重点乡镇覆盖;建成南通国家数据中心产业园、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两大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据中心类)和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昆山中心等超算设施;此外,江苏还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示范应用工程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为构建区块链基础设施框架提供大力支持,苏州成为数字货币首批试点城市之一。202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详细制定了“十四五”期间江苏发展新型基础设施的主要目标。江苏省新型基础建设的重点领域如表2所示。
2 金融科技在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
2.1 提升金融系统效率
金融科技打破了传统金融行业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零接触”的服务能力也成为金融行业新的竞争焦点。首先,金融科技可以通过大数据和算法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其次,通过线上服务和交易渠道,金融科技还能提升金融系统的运行、支付、清算和结算效率;金融科技的运用大幅提升了沟通和服务效率,大大提升了金融机构的内部运营管理效率等。尤其在新冠疫情仍然流行的当下,许多线下活动受限,线上化和数字化发展是大势所趋,金融科技保障了整个金融系统的正常平稳高效运行[1-2]。
表2 江苏省新型基础建设的重点领域
2.2 缓解信息不对称,增强交易安全性
金融科技的运用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提升金融市场的透明度。例如,区块链通过去中心化的分布式数据库和防止伪造、篡改交易信息的密码技术,建立起点对点、端到端的交易信任机制,不需要第三方中介机构介入交易过程,极大地降低了信用成本,提高了市场透明度,缓解了市场信息不对称和交易不安全的问题。此外,基于大数据综合分析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提升对企业风险的监测与预警能力,甄别高风险企业,从而有效解决金融资金脱实向虚和空转等问题。
2.3 为金融监管提供更多工具
科技介入金融带来便捷,也增加了传统监管的难度;而监管科技的发展为金融监管提供了更多工具,有利于完善金融风险管理的覆盖度,提升金融风险管理的针对性,提高金融风险管理的准确性。监管科技可以连接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更加快速精准地监测金融风险,并降低监管成本。例如,监管机构在现有大数据的基础上,结合科学的决策方法和手段,可以分析、监测并预警金融交易的系统性风险,有效预防偶然事件风险的发生。此外,监管科技的运用还在反欺诈、反洗钱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2.4 提高金融普惠度,助力共同富裕
金融科技可以扩大我国金融体系、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发挥移动互联网的优势,搭建金融数字化体系,实现线上经营一体化,实现区域金融信息数据共享,推动金融机构线上跨区域提供金融服务。从前受地理位置等因素限制的“三农”和偏远地区,也因科技发展而享受到更安全、更便捷的金融服务[3]。金融科技促进了乡村经济发展,实现了精准扶贫,助推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已经成为普惠金融快速发展的有力支撑。此外,金融科技的发展还能大大提高居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程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投资风险分散化。
3 金融科技可能带来的风险与挑战
3.1 技术风险
金融科技的兴起与发展都建立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基础之上,然而这些技术尚未完全成熟,仍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例如,在信息数据的收集、处理、传输以及运用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问题或者操作失误都极有可能发生数据泄露的风险,或者出现业务中断的情况,甚至导致系统漏洞遭遇网络攻击等。近年来,诸如Wannacry事件、NotPetya事件等网络风险事件导致金融部门遭受严重损失。因此,在金融科技的实际应用中,受制于技术自身的缺陷和风险,金融机构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对待金融科技需保持谨慎。
3.2 金融系统性风险
随着金融科技应用越来越普遍,金融系统的运行也越来越复杂,金融系统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金融科技的运用不仅会加速风险传导,而且增加了新的风险传导路径;不仅可能影响我国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还可能使跨境金融风险对我国金融系统稳定造成冲击和影响。例如,2010年美国道琼斯指数在半小时内暴跌700点,之后又戏剧性地反弹600点的“闪电崩盘”事件,让美国股市暂时性蒸发了1万亿美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自动化交易的算法缺陷[4]。
3.3 监管难度升级
首先,金融科技以其新的技术、新的形式快速发展,监管部门要有效地把握风险和效率的最佳平衡,往往需要更强的技术、更巨大的成本投入以及更加快速有效的应对措施。其次,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改变了传统金融运行机理,金融混业经营更加普遍,多种业务交叉融合,导致风险交织复杂、隐蔽性增加,难以识别。另外,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会加重信息不对称,打着消费金融等科技创新的名义,实施网络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呈越来越隐蔽的趋势。以上种种都加大了我国金融监管的难度[5-6]。
3.4 消费者权益保护复杂度上升
一方面,消费者数据泄露常有发生。金融科技的应用依托于海量数据,在数据传输过程中,技术漏洞或恶意攻击等都可能使大量敏感信息直接暴露。同时,部分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对消费者的敏感信息数据仍缺乏保护意识;某些金融科技创新活动甚至不惜牺牲客户数据隐私,以达到创新目的,导致信息泄露。另一方面,消费者维权难度较大。金融科技的发展也产生了新型网络金融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法分子窃取数据的手段不断翻新,个人隐私泄露等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之后较难维权。
4 新时代统筹金融科技发展与金融稳定的对策建议
4.1 金融和技术要互相匹配互相融合
针对当前存在的一味追求技术创新而忽视金融安全与金融稳定的现象:一方面要认清新一代信息技术本质,对新兴技术应存有敬畏心,避免技术滥用,要为技术匹配合适的金融场景应用;另一方面要尊重金融的内在规律和逻辑,对技术进行必要的重新架构,以匹配金融的创新业务流程。只有金融与科技相互匹配,相互融合,才能在保障金融稳定安全的前提下发挥金融和技术的融合优势。此外,在发展金融科技的同时,还要保留必要的、传统的、有效的金融交易渠道和服务方式。
4.2 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共同发展
金融科技涉及的新兴技术是传统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不能完全有效监管的。而监管科技对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甄别、处置比传统手段更加快速精准有效,其可以连接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通过大数据、云计算、机器学习等新兴技术创新金融监管工具,建立和完善常态化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完善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的覆盖度,提升金融风险管理的针对性,提高金融风险管理的准确性,降低金融风险的监管成本等。监管科技的发展将有助于推动我国金融风险管理水平和金融系统安全性的提升。
4.3 监管“松弛”有度,合理把握创新边界
金融科技本身同时具有“创新性”和“风险性”双重属性,因此,监管机构既要看到金融科技创新在未来金融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开放包容的态度支持金融创新,创造宽松、公平的创新环境,又要认识到金融科技背后潜藏的或其带来的相关风险,正面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科技创新,在业务审批中考虑创新是否与金融机构的风险能力和风险状况相匹配,坚持谨慎推广的原则进行监管。避免只注重创新而放松管制或者只考虑其风险而压制创新这两种片面的监管方式,努力探索“鼓励创新”与“金融安全”之间的平衡点。此外,政府应当尽量减少行政性干预,金融科技发展方向和内容应当由市场需求决定。
4.4 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教育
首先,监管部门要明确界定金融科技产品创新与金融违规的界限,积极查处金融机构的“伪创新”,对金融科技企业进行摸底和风险排查。大力整顿金融违规业务,严肃处理违规从业人员。其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针对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隐蔽的特点,要做好长期“作战”准备。同时,持续推进金融科技领域数据使用合规合法,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数据滥用、人为数据泄露等行为做出明确约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垄断等方面做出相应认定。此外,持续加强对人民群众尤其是中老年群体的宣传教育,加大金融科技知识普及力度,严防金融科技欺诈,增强隐私观念与维权意识。
5 结语
金融科技是传统金融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抓手,也是我国金融安全与稳定的重要保障。但金融科技的发展也伴随着新的风险以及新的传播方式等,给我国金融稳定带来了一定挑战。建议从技术本身严格把控,同时发展监管科技,合理把握创新边界,注重消费者宣传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统筹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和金融系统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