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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

2022-11-28李益彬

畜禽业 2022年7期
关键词:粪污资源化畜禽

李益彬

(福建省诏安县建设畜牧兽医站,福建 诏安 363500)

0 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对肉蛋奶的需求也同步增加,推动了畜牧业规模化的发展,畜禽养殖数量增加的同时也产生大量的粪污,部分地区粪污产生量超出环境的消纳能力,严重影响人们生活环境的质量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诏安县属福建省漳州市辖县,西邻广东省饶平县,位于福建南端、闽粤交界处,交通极其便捷。近年来,诏安县畜牧业迅猛发展,畜禽养殖污染压力日益增加。诏安县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经过县政府的努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已在逐步建立,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畜牧业发展机制也初步形成。

1 畜牧业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诏安县畜禽养殖规模和品种不断增加,畜产品种类和产能不断提高。诏安县农业总产值中畜牧业产值占比逐渐升高。据统计,2020年末诏安县生猪存栏10.60万头,牛存栏1.57万头,其中,奶牛存栏0.35万头,家禽存栏276.52万羽,羊存栏0.38万头,肉蛋奶总产量4.60万t,同比增长69.57%,农业总产值中畜牧业产值占比29%,同比增加5个百分点。

2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现状

2.1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效显著

2.1.1 强化政策保障

诏安县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先后出台《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诏安县贯彻落实省政府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诏政办〔2015〕53号)、《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诏安县2017年畜禽、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诏政办〔2017〕44号)、《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诏安县牛蛙、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诏政办〔2018〕97号)、《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诏安县灰鹅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诏政办〔2019〕75号),通过历年的整治,逐步摸清全县畜禽养殖清单,进行分类整治,坚决关闭拆除违规的畜禽养殖场(户),并指导其转产转业,给予适当的补助。

2.1.2 实施疏堵结合

诏安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保环境与保供给并重,一方面开展畜禽养殖场(户)升级改造,针对可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的粪污设施开展改造升级指导;一方面关闭拆除违规畜禽养殖(户),关闭拆除可养区内不改造的或改造后不合格的和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近两年以来,全县已关闭拆除畜禽养殖场(户)400多家。大力推广生态种养“零排放”模式,指导畜禽养殖场(户)采用“畜禽—沼—果(菜、林)”模式,配套适当的消纳地,并建设沼气池、储液池和储粪池,将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全县已有50家猪场、102家生猪养殖户和403家鹅场(户)完成改造升级。

2.1.3 建立日常监管机制

诏安县出台《中共诏安县委办公室 诏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诏安县“四场”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诏委办〔2018〕103号),通过明确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驻村领导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负具体责任,诏安县农业农村局和诏安生态环境局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负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日常巡查,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2.2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效提升

诏安县被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列为2019年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为更好地实施整县推进项目,诏安县根据省、市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诏安县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诏政综〔2019〕114号),通过对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填平补齐”工程的建设,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项目建设2家沼液资源化利用种植示范基地、1家有机肥加工厂和6个小型沼液资源化利用种植示范点,新建1家有机肥厂约6 500 m2,购置设备200套,购置4辆沼液运输车,新建田(林)间粪污储液池2.1万m3铺设沼液(肥水)输送管网16 km,配套消纳地5 000多亩(1亩≈666.7 m2)。整县推进项目验收完成投入使用后,诏安县资源化利率用达到98.6%、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2.3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一步规范

诏安县在四都镇建有一家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福建绿农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对全县的病死畜禽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针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诏安县出台《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诏安县病死畜禽工厂化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诏政办〔2021〕60号),要求每个乡镇指派2名无害化处理监管员,负责病死畜禽收集情况的确认和台账建立。每个乡镇选聘若干病死畜禽收集员协助当地乡镇打捞收集弃置在水体、陆地等公共场所的病死畜禽,受理养殖场(户)有关病死畜禽报告和病死畜禽收集管理,协助监管员建立收集台账。按照“谁交出、补贴谁,谁处理、补助谁”原则,全面落实省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每头病死猪分别给予无害化处理集中者和养殖者70元和10元补贴,其他畜禽处理费用由各乡镇政府按照实际处理量给予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适当的补贴。

3 当前存在的问题

3.1 养殖场规划建设不科学

近年来,诏安县畜牧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这就使得畜禽养殖数量和规模都得到了不断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畜禽养殖中来,不同区域内的养殖场(户)由于规划引导的差异,导致实际的养殖场建设以及养殖设施配置等工作未得到合理的开展。一方面,多数的养殖场(户)所选址不够科学,仅仅考虑自身效益与养殖便利,多选取村落旁、河流旁,甚至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等,造成建设完成后需要拆除或者想改造不能改造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部分养殖场在建设前没有进行环保评估,不能根据养殖规模和周边环境特点合理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多数养殖者没有参与种地,养殖和种植脱钩,种养结合衔接不够紧密,导致耕地地力不高与资源浪费并存,畜禽粪污不能得到合理的利用,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2 畜禽养殖配套治理设施不足

当前畜禽养殖场(户)所建设的粪污处理设施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是自筹,农业部门对养殖场(户)建设粪污治理设施提供一定补贴。养殖场业主受到成本费用、认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优先建设养殖设施,而后在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养殖者不主动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导致治污设施建设不够完善或者治污设施层次水平较低。在粪污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养殖者还需不断投入维护和运行费用,从而影响粪污治理设施使用积极性。若出现畜禽养殖亏本的情况,中小养殖场可能会为减少养殖成本,从而停止粪污治理运行,造成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3.3 市场主体培育能力不足

目前,诏安县仍在探索符合实际的畜禽粪污第三方治理模式。畜禽养殖以中小型为主,分布较为分散,粪污收集、集中处理难度较大。种植户对沼液还田了解不够透彻,沼液还田实行难度较大,更多种植户选择施用化肥。畜禽粪污第三方处理机构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才能确保粪污处理市场化正常运行,再加上诏安县畜禽粪污第三方治理模式尚未健全,政府未配套相关补助资金的政策,导致畜禽粪污第三方处理机构在该县从事畜禽粪污处理的积极性较低。

3.4 养殖者环保意识不强

诏安县大多数养殖者年龄偏大,对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足够认识,生态环境保护观念不强。近年来,诏安县大部分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虽通过改造升级,有配套建设沼气池、储液池等粪污处理设施,但还是有一部分养殖者存在为降低养殖成本而污染环境的侥幸心理,粪污处理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粪污处理效率和利用率低,甚者存在偷排行为,导致畜禽粪污对土壤、水质等造成污染。

3.5 监管工作相对脱节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要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是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诏安县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不足10人,日常工作重点放在工业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对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粪污污染问题有所忽视,再加上诏安县畜禽养殖场较多,且较为分散,导致生态环境部门对畜禽养殖场的日常检查力不从心。诏安县畜禽养殖场较少因粪污污染环境而受到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罚,从而养殖者未对生态环境部门产生敬畏之心,粪污偷排、粪污处理设施未能正常运行时有发生。

4 对策与建议

4.1 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布局

严格按照《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诏安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诏政办〔2021〕34号)要求,各乡镇对位于禁养区内和可养区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违规畜禽养殖(户)开展整治,并做好畜禽养殖规划布局。可养区内新、改、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需要符合“以地定养、种养结合”要求,要以土地消纳能力来确定畜禽养殖的数量,在土地消纳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新、改、扩建,使种植和养殖规模匹配、布局协调,最终粪污达到资源化利用。养殖场的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布局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做到科学选址,合理规划布局。

4.2 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化利用

坚持畜禽粪污以“综合利用为主、工程治理为辅”的原则,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绿色能源和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建立构建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规模养殖场要做好养殖粪污的源头减量化工作,率先推广节水、节料等新型养殖技术,以沼气、新型环保饲料为重点,充分发挥沼气能源的多元化利用,积极推广畜禽粪污全量收集利用,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4.3 转型升级,加快畜牧业提升

诏安县中小畜禽养殖场(户)占比较大,为改变这种状况,推进对小规模、零散畜禽养殖户的整合,可引导现有养殖场(户)逐步转变观念,通过购并、合并等模式建立成养殖小区或合作社,配套使用自动化清洁技术和养殖设备,推广使用优质饲料提高饲养转化效率、使用科学精细化养殖管理技术,实现从源头上控制粪污的排放,降低畜禽粪污排放量,做到粪污集中处理、疫病统一防疫、饲养统一管理,积极引进粪污处理利用第三方企业,实现畜禽养殖科学化、规模化、粪污利用资源化。

4.4 加强引导,培育市场主体

政府应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通过对畜禽粪污第三方处理主体进行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在诏安县从事畜禽粪污第三方处理机构的市场主体。鼓励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向采取PPP模式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提高从事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主体贷款可获得性。让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主体有利可图,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主体健康可持续运营。

4.5 加强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畜禽养殖场(户)的养殖者应加大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标准化养殖的培训教育,着重宣传畜禽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畜禽养殖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谁受益、谁投资,谁污染、谁治理”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对畜禽养殖者宣传教育的同时,也要发挥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者的作用,通过乡镇畜牧兽医工作者来促进畜禽养殖场(户)能够长期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面向村两委和群众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活动,让广大的农民群众树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来,成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者。同时,抓住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的成功案例和反面典型,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4.6 严格执法,依法追究责任

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情况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以中大型畜禽养殖场为主,可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畜禽养殖场落实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养殖场产生的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部门可对中大型畜禽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开展安装在线监控试点工作,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网上在线监管,提高监管水平,降低监管成本。严格处理在日常执法检查发现的污染环境的畜禽养殖场。对直排、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查处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开,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5 结语

在实施科学选址、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加强引导、加强教育、严格执法等不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策下,可有效处理诏安县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让畜牧业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因此,未来在扩大规模化畜禽养殖规模、优化养殖方式的同时,应充分考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现状,认真研究贴合实际的防治对策并落实到位,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的处理,实现畜禽绿色养殖、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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