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视角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研究*
2022-11-28倪良新欧树同
倪良新,欧树同
(1.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乡村振兴教研部,安徽 合肥 230022;2.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进修一部,安徽 合肥 230022)
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深刻阐明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1]4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依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时代的到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大论断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二者具有共同的理论渊源、历史条件、时代特征、目标指向和任务取向。从理论渊源看,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都是中国共产党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与中国式现代化实践需求相结合而产生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点、中国特色、中国气象。二者都是基于新时代我们党面临的主要任务,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眼开拓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认真研究、科学把握、深刻领悟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之间的辩证关系,用历史的、客观全面的、联系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对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联系
(一)从理论逻辑来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
从党的初心使命来看,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都是对初心使命的牢记、坚守和自觉践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帮助穷苦民众翻身得解放,目的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政治前提,奠定了制度基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进一步确立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人民摆脱贫困、尽快富裕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20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始终高度重视乡村建设,把依靠农民、为亿万农民谋幸福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方面。
从中国式现代化来看,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都是其重要特征、重点内容和关键议题。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从构建基础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和前提。从发展过程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共享发展,必须在整个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始终重视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突出问题。从最终目标来看,共同富裕本身就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现代化的本质是城乡关系的发展[2],乡村振兴本质上是一个现代化问题[3]。新时代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领域,其创新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其一,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为中心的现代化,这就要求工业化、城镇化等现代化过程中注重城乡协调发展,避免出现拉美“城市贫民窟”式的现代化;其二,中国式现代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等现代化相互叠加、全面推进的现代化,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像有些国家跨进现代化门槛之后才启动乡村现代化议程,例如韩国的新村运动、日本的造村运动、德国的城乡等值比试验等[4];其三,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等,避免了现代化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人与自然关系的疏远,契合了以人为中心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等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二)从历史逻辑来看,乡村是逐步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场域
农村始终是中国社会变迁的广阔天地,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三农”问题视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重中之重。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来看,中国乡村是中国共产党开展革命的场域和对象,是民主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的主要社会实践场域[5],也是中国共产党消除贫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场域。共同富裕的乡村实践,客观上有利于缓解城乡差距,也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理论基础、制度基础、物质基础、经验基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帮助当时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摆脱贫困是革命的重要目标之一,党领导农民进行土地革命、减租减息、深入开展土地改革,领导农民建立农民协会、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农民教育,成功地将农民组织动员起来,从而避免了梁漱溟等人在开展乡村建设运动中遭遇的“乡村运动而农民不动”的尴尬和困境[6],在乡村初步探索了具有革命性质、战时动员特征、局部区域实验性质的共同富裕理论并积极进行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首次提出“共同富裕”概念。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由毛泽东主持起草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出:“逐步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7]可见,新中国共同富裕的探索始自农村,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正式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概念;农业生产合作社客观上有利于解决农民之间自发的土地买卖和土地集中,防止农村两极分化的再次出现;通过全民扫盲、技术推广、互助合作、妇女解放等,逐步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等共同富裕基础工程,客观上通过制度创新解决了极端绝对贫困;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进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了制度基础。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提出了“先富带动后富”理论。中国的改革开放始于农村,新时期共同富裕的实践也是始自农村,通过实行各种形式联产承包责任制,开放集市贸易,允许农民从事各种工副业,允许农民进城经营工商业、服务业,以及兴办乡镇企业等,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为目标的脱贫攻坚战是推进共同富裕最伟大的实践。“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8]11。脱贫攻坚对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在于:消除了绝对贫困,啃下了最难啃的骨头;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9]26,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 的脱贫攻坚精神”[8]11,探索形成了包括“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精准扶贫,找到了致贫原因,也找到了致富机理;激发了内生动力,营造了全社会扶危济困的浓厚氛围,产生了外溢效应等。
(三)从现实逻辑来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共同的政策意蕴
“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10]。唯物辩证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内核[1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辩证统一,注重并善于用马克思主义辩证的思维方法来指导、解决现实领域中的基本问题、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和突出问题。一是注重改革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总体性,在错综复杂的工作中观大势、谋全局、进行顶层设计;二是聚焦改革发展主要矛盾、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短板之处,抓住局部带动整体,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从不平衡到平衡[12]。无论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还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都是对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自觉坚持和运用,在政策意蕴上体现了价值目标和制度手段的高度统一、战略布局和战略举措的高度统一、初心使命和历史任务的高度统一。当前,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特别是城乡发展长期不平衡累积,导致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既影响了公平正义,也不利于扩大消费,不利于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新优势和巨大潜力的发挥。从国际上看,一些国家贫富分化,中产阶层塌陷,导致社会撕裂、政治极化、民粹主义泛滥,在全球化遭遇逆流,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等背景下,一方面需要我们做好自己的事情,通过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动力基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另一方面,也要坚持胸怀天下,以世界眼光关注人类前途命运,不断拓展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为世界各国提供共同富裕样板和乡村振兴样板,不断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因此,对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站在更高层面、更宽领域、更加系统的角度加以理解,二者既聚焦主要矛盾、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短板之处,同时也具有整体性、系统性、总体性等特质,是特定方案和一揽子方案的辩证统一。
二、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
(一)从问题表征来看,长期处于高位的城乡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4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是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体现,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一是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 128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 41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 931元[13],城乡之间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为28 481元,城乡收入比为2.50∶1。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1.7∶1的城乡收入比警戒线。从国际比较来看,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城乡收入比接近于1∶1,印度将近1.9∶1,非洲的乌干达也大约在2.3∶1,可见我国城乡收入比在全球范围内都是较高的[14]39。另外,城乡存在各种隐性收入差距。如果将各种公共服务和福利补贴等隐性收入以及巨大的财产性收入差距考虑进去,真实的城乡收入差距更大。二是收入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来自城乡差距。目前,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由2008年的最高点0.491降至2020年的0.468[15],但仍然居于高位,在全球经济体中和南非、美国等高收入差距国家差不多。单看城市和农村内部,两者的基尼系数都小于或等于0.4,这个水平在国际上其实就是一个中等水平[14]38。但从城乡差距对全国收入差距的贡献程度来看,我国城乡差距的贡献占到了27%左右,高于瑞士、芬兰、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10%,也高于菲律宾、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10%[14]38。从地区来看,不同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也相对较大。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为34 911元,最低的甘肃为10 344元,区域差距高达1∶3.38[16]。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粮食主产区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多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农村存在较多低收入人口。我国低收入群体的主体是农民,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难点都是农民问题。根据北京大学中国家庭追踪调查项目的结果,农村低收入人口占低收入人口的70.67%,占农村总人口的22.9%;城市低收入人口占低收入人口的29.33%,占城市总人口的 7.7%[17]。四是农村人口消费水平亟待提升。从消费来看,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 307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 916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农村居民的1.90倍[13]。另外,农村居民生存性消费比例较高,消费结构亟待改善。
(二)从致富机理来看,乡村实现共同富裕存在诸多贫困陷阱
贫困和富裕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导致贫困的原因往往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障碍。从理论上分析,农村贫困的诱因主要有资本不足导致的“贫困恶性循环”和“低水平均衡陷阱”,教育、卫生、健康、营养等不足导致的人力资本贫困陷阱以及甘于贫困、缺乏动力意愿等文化贫困,集中表现为“钱、地、人”等核心资源的匮乏、低质、低效,这些因素也是影响乡村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因素。“钱”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投入不足。投入不足一直是影响我国“三农”发展的核心问题。从财政投入来看,尽管近年来我国财政投资逐步扩大,但国家“三农”投入力度与发展需求之间缺口较大,特别是人居环境整治、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存在较大缺口。从金融支持来看,乡村振兴金融需求存在信息成本约束、抵押担保障碍、城乡金融发展不平衡、金融服务“三农”不充分等问题,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缓解。2013年到2020年,涉农贷款和农村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都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分别从2013年的27.26%和22.56%下降到2020年的22.55%和18.68%[18]。从社会资本参与来看,由于土地制度制约弱化了社会资本投资意愿,金融基础薄弱增加了社会资本投资风险,乡村产业结构升级迟缓影响社会资本盈利能力,以及社会资本逐利特性与对农业农村投资配套服务、项目监管、利益联结等需求之间矛盾突出,阻碍了社会资本流入乡村。“地”的问题主要是土地要素交易存在壁垒。由于城乡间存在不同的土地配置方式,使得土地增值收益在城乡间分配不公,客观上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农村各类土地向城市建设用地转移时,并不通过市场的方式进行配置,而是以政府行政征用为国有、低价补偿的行政方式进行[19]。“人”的问题主要是农村人力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等相对匮乏。我国农村地区教育、健康等投资水平相对较低,再加上高素质人才外流现象严重,因而人力资本水平不高。截至2019年,农村小学生均经费、初中生均经费与城市的差值达到2 556元和6 332元,并仍有继续扩大的趋势[20]。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不仅绝对水平低,增长率也低于全国水平。服务乡村振兴的村干部学历较低、培训机会少,也是乡村人力资本匮乏的重要方面。调查显示,我国农村高中以下学历的村干部占 75%以上[21],大多数村干部很少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培训,外出考察与学习的机会更少。
(三)从解决之道来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最大潜力在乡村
我国最大的发展潜力和后劲在乡村,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短板弱项在农业农村,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也在农业农村。乡村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战场。首先,生活在乡村的人口基数较大。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 787 562人,占总人口的36.11%[22]。即使到2035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以后,也仍将有大约4.5亿人在农村生活。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让广大农民跟上共同富裕的步伐,努力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和题中之义。其次,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来看,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有巨大空间,可以大有作为。实现共同富裕仍然需要以实现发展为前提,需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强国方略,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可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从而做大蛋糕。国际大循环转向国内大循环,客观上要求改变压低人工成本的低价竞争策略,通过提高居民收入扩大内需。沿海地区在对外贸易中有相对优势,内陆地区在国内大循环中有潜在优势,构建新发展格局可以扭转沿海和内地的相对优势。这些对于共同富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从乡村视角来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战略支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改善等将产生庞大的投资需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后将产生巨额的消费需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促进深耕乡村这一潜在的巨大消费投资市场。再次,从培育中等收入群体来看,乡村既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地,也是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倍增的重要实现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这是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的必然要求。从潜在中等收入群体来源来看,农村是重要的来源地。进城农民工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这是目前来源最广泛的一类群体。据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202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9 251万人,规模已超过2019年水平[23]。高校毕业生是有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方面,而来自农村高校毕业生数量巨大,构成了中等收入群体重要来源之一。据测算,从1999年至2014年,农村高中生升学人数从 104.64 万人上升到384.92 万人,农村高中毕业生累计升学人数达 4 933.30 万人[24]。另外,培育中等收入群体,还要提升基层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职工工资待遇,这部分群体很大一部分奋战在乡村。从潜在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场域来看,农村是一个广阔天地,大学生、农民工可以通过回乡返乡创业就业、助力乡村振兴,从而实现收入倍增。农村的家庭农场主、农业合作社带头人、服务“三农”的中小微企业主等,也可以在乡村实现收入倍增。
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对策建议
(一)全面提升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梯度升级是低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演进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动力基础。人才支撑是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核心要素,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一是增加乡村教育公共投资,引导优质教育资源进入乡村,逐步消除城乡教育不平等以及社区、用人单位、家庭、个人人力资本投资能力不均衡导致的人力资本差异。创新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服务“三农”路径,创新乡村教育、培训、学习范式。二是破除城乡人才二元分割局面,放松人才流动管制,降低人才流动成本,引导人才进入乡村。三是创新乡村人才选、用、育、留机制,梳理乡村人才需求类型、素质和数量清单,建立后备人才库,探索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柔性引进、远程指导、联合聘用、流动任职等机制。建立健全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激励机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乡村振兴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政府机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助力乡村活动、项目。
(二)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乡村文化振兴既是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需要,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精神动力。推动乡村文化繁荣既是乡村振兴的任务和价值追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和抓手。一是不断提升精神福利。加大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挖掘,创新形成面向农民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公共文化供给机制,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不断激发精神动力。乡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脉,蕴涵着人文精神,蕴蓄着价值取向,增强乡村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认知认同和自觉践行主流价值,凝聚起齐心协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力量。三是不断挖掘经济价值。开发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特色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催生发展创意农业、田园综合体、乡村体验经济等。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文化资源,积极发展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努力实现乡村文化产业生产和消费方式的融合,进一步提高乡村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农耕旅游文化,使其成为乡村文化振兴的标志和乡村振兴的经济增长点。四是不断完善文化载体。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乡村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激活并共享全社会文明实践资源,发挥礼俗文化的教化作用。
(三)着力提升农民收入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核心问题是增加农民收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农民增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心任务,也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关键议题。一是通过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增收。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 931元,其中经营性收入6 566元,约占1/3左右[13]。产业振兴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要扶持具有弱质性的农业及相关产业,加强对以农业为核心的相关产业发展的规划,大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企业与农民共享的利益机制,通过乡村产业延链、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二是通过扩大就业促进农民增收。2021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7 958元,占比超过42%,是农民收入的大头[13]。促进农村劳动力到效率更高的领域和部门就业,鼓励发展家政、养老、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和手工制作等就业友好型特色产业。落实好财政、金融、用地、人才等扶持政策,实现“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就业、创业技能,激活乡村金字塔底层的财富。三是深化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农民财产性收入较低,2021年为469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48%,远远低于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的5 052元和10.66%的比重[1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转让价格形成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四是完善政策促进农民增收。重点关注小农户和低收入户等群体,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
(四)加大乡村振兴制度供给
无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还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都需要对现行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分配制度、财政金融制度、人才制度和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等进行改革和创新,实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等制度供给与战略目标的有效衔接,从而创造制度前提和制度保障。一是坚持公平正义导向。重新审视造成城乡差距扩大的政策因素,通过历史溯源,清理或改革可能影响公平正义的制度存量,在政策增量初始设计中凸显制度的公平正义功能。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围绕“钱、地、人”等核心资源,建立健全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激活主体。三是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不同层级、不同地区陆续出台推进乡村振兴的一系列政策安排。要加大政策培训解读力度,加强政策落实督导、审计、评估,防止基层乡村振兴政策的敷衍性执行、选择性执行、口号式执行和停滞式执行,确保乡村振兴良好初衷得到有效贯彻。提升干部群众政策素养、政策意识和政策能力,确保能够把政策红利用足用好。由于我国客观上存在发展不平衡现象,各地政策出台时机、干部政策能力水平、政策实施效果存在一定差异,落后地区要主动与发达地区对接,学习借鉴发达地区政策研究、政策制定、政策宣传、政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