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现存挑战及对策建议
2022-11-25刘庆玲杨雨嘉
刘庆玲 李 敏 李 燕 唐 黎 杨雨嘉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贵阳 550081)
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包括厕所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和洗浴污水。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冲厕所在农户开始普及,洗涤洗浴用水增加,农村地区的生活用水量和集中供水率逐年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大。由于长期环境治理投入不足和缺乏有效管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远远落后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大量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出,已成为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突出短板[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我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起步较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明显低于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根据《2020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2020年全国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71亿吨,处理率达97%,而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仅为34%。
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数据,贵州省常住人口3856.21万人,其中乡村常住人口1806.62万人,占46.8%。贵州省农村人口基数大,造成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大。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75.91亿吨,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86亿吨,贵州省农村生活源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占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量的55.78%、29.94%。贵州省各市州生活污水排放量结构见图1。
图1 贵州省各市(州)生活污水排放量结构
“十四五”期间,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之一[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4-5],到2025年,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要达到25%的目标,亟需加大资金投入、推动产业发展、健全治理体系、创新发展水平、强化监督管理,使其真正成为强农惠农工程,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本文通过梳理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挑战,结合贵州省生活污水污染特征和经济技术条件,从绿色低碳、因地制宜角度提出适宜贵州省山区特征的农村污水治理对策建议,以期为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参考,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防治攻坚战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1 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的进展
1.1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发展历程
自贵州省环保事业开创以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一直是环保的重点工作之一,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对薄弱[6]。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农村污染状况的恶化逐渐凸显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性,2002年原省环保局组织开展生态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开始推动贵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十一五”期间,省环保局以实施各类治理示范工程为切入点,推动了全省农村污染治理工作。2007年,结合红枫湖、百花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施了“100户左右村寨”“30~50户村寨”“2~3家散户”和“1~2家农家乐”4个不同类型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示范工程,结合乌江水资源保护工作实施了乌当区朱昌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清镇市东门河综合治理工程等,2008年起,贵州省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工作,2010年对6个试点村开展了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和土壤质量相关项目的监测和分析。
1.2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发展历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环境密切相关,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职责不断调整,2017年以前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2017年调整由水利部门负责,后又调整至农业农村部门负责,2019年明确由生态环境部门具体承担。全省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坚持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取得了一定成效。从资金投入来看,2008-2020年累计投入资金约64亿元,共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5000多个。从实施效果看,2008-2020年全省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8000多套,日污水处理能力约20万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10.2%。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行政村2600多个,覆盖率达20.2%,受益人口300多万人。
1.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体系发展历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具有独特性,受经济文化、地理位置和生产生活习惯等影响,在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维监管和组织管理上的要求与城市污水处理有很大不同,不能照搬已有的城市污水治理标准体系,需要因地制宜专门设计[7],2021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标准体系是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标准体系有利于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势在必行。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规范治理,构建标准体系,贵州省结合国家层面要求与地方实际,初步建立形成了一套以地方标准为主、指导性技术文件为辅的标准体系。截至2022年10月,已有设计标准1部、排放标准1部、设计建设运维技术规范文件3部,发布运维管理办法文件1部(表1)。2019年9月正式发布施行《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1424-2019),2022年相继发布《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试行)》《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指导性技术文件,立足农村实际,逐步完善政策机制,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编制规划,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快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取得初步成效。
表1 贵州省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 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挑战
贵州省属于典型山区省份,地处云贵高原东斜坡地带,山地和丘陵面积占到国土总面积的92.5%,是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多民族聚居的内陆山区省,全省地势西高东低,平均海拔1100米左右。贵州岩溶地貌发育充分,人均占有资源量有限。水资源缺乏也是贵州省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制约因素,贵州境内除西部部分地区外,年降雨量多处于1 000~1 300 mm之间,但是降雨到达地表很快通过岩溶落水洞、裂隙等流入地下。地表河流落差很大,最大河流乌江在贵州省内落差就达2 036 m,造成高原面水资源缺乏[8-9]。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前,贵州省是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近年来,贵州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护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覆盖率偏低、设施投入不足、作用发挥不够、管护体系偏弱等问题和挑战也凸显出来。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力度不够,相关部门合力未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由环保部门牵头推进,但具体工作仍需要农业、住建、水利等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推进,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推进需要农业部门指导,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控制需要住建部门把控[4]。目前,各相关部门职责并未明晰,缺乏统筹协调,沟通渠道相对单一,问题传导与反应机制慢,相互推诿情况也时有发生。整体来看,贵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高。约90%的行政村还需接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投入不均衡,取得的成效差异较大。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实施效果较好[10],其他经济条件较弱的地区实施效果一般。不少边远山区农村生活污水仍未处理。截至“十三五”末,贵州省各市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情况如图2。
图2 贵州省各市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已整治地区成效还不稳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差。一是缺乏相关标准、规范指导。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工作起步较晚,长期使用城市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标准。尽管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工艺已日臻成熟,但是难以直接应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方面,农村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水量水质和排放方式有差别;另一方面,受水资源利用、气候条件、地形地势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影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更要求实用性,所选择的技术模式是否合适,直接影响治理成本和效果。二是污水处理模式与工艺还不够成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成本高、运行维护难度大,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出台前,各地参照城市污水处理厂“大建管网、集中收集处理”模式,部分项目选择投资大且运维成本高的膜生物反应器(MBR)、活性污泥法等处理工艺;部分地方设施建设时预留入户管网接口,因农户化粪池未改造或未建成,导致收集不到污水,或者没有考虑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因素和边远农村人口用水量低的特点,照搬城市污水处理规范,设计污水处理能力远高于农村实际污水排放量,设施较难正常运行。根据统计情况,贵州省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主要有6种,按人工湿地、土地处理、稳定塘、生物膜、活性污泥、净化槽等一体化设备等主要类别统计(活性污泥包括A2/O等工艺,生物膜包括膜生物反应器、接触氧化、生物滤池等工艺),其中人工湿地占比达41.61%,具体统计数据如图3。
图3 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占比
(3)资金投入严重缺乏。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属地方事权,资金筹措压力大。农村污水治理作为社会公益性项目,收集范围广且分散,建设成本高且需要有运营成本,经济效益不明显,大部分投资需要财政支持。虽然贵州省经济发展近几年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经济基础仍较差,政府财政主要用于扶贫等重大项目支出,中央和省级筹集的农村污水治理有限,同时由于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机制、优惠扶持政策等问题,导致市场主体和社会资金参与度不高。
(4)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根据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艺统计数据,我省农村生活污水采用生态处理工艺的资源化利用不高,农村污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多,资源化率低。农村污水处理技术仍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工艺仍然在套用城市污水治理模式,未能结合我省农村人口居住密度较低、外出务工人口较多、经济欠发达、生态本底较好、部分地区水资源紧缺等省情、农村污水的水质水量特点,寻找到适合处理农村污水的建设成本低、处理效果好、运行费用低、特别适宜推广的工艺技术模式。
(5)长效机制不健全。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污水收集管网不全、堵塞、破损,管理责任不明确,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建好后移交给当地管理,缺乏专业性技术支持、缺少运行维护资金等问题。当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主要依靠县级财政预算支持,由于地方财力困难,后期运营、维护、监管资金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不少污水处理设施难以正常运行,县、乡政府“建、管、养、用”长效机制有待建立完善。
(6)农村污水处理重视程度不够。农村环境保护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的环保人才。有关环保方面的工作通常都由村干部代为管理,部分乡镇、村干部认识不到农村污水处理与资源化的重要性,对农村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工作不够积极。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不少农民仍然只关心经济收入,环境保护意识还没有深入人心。
3 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策建议
总体来看,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任务依然艰巨。“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成本高、运行维护难度大等问题客观存在,长效机制有待健全。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市场、村民三方面的作用,加快补齐突出短板[11]。
(1)发挥地方主导作用,强化统筹衔接。以县为单元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与改厕、城镇发展、乡村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机衔接。加强规划统筹力度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立项、设计、施工、财政支付、移交、运维、监管等重点环节各部门分工职责,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工作制度,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农村污水治理各环节工作的顺利实施。
(2)分区分类施策,根据区域差异和村庄类型,科学确定技术路径和模式,不搞“整齐划一”和“盲目攀比”。应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绿水低碳、利用为先,生态循环的思路,采取生态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优先,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优先采用顺坡就势、雨污分流、过滤沉淀、坑塘存蓄、农田浇灌等生态化、资源化的低成本模式,因地制宜选取治理工艺和模式,对居住集中的区域,选择效果相对较好的设施技术,进行重点治理;对人口分散的地区,注重“性价比”,推进就地就近就农利用。
(3)推动地方落实财政事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建管并重,规范设施建设运维,强化全过程管理,评估治理成效,确保设施发挥作用。以县为单元,综合考虑污水处理规模、工艺、成本、农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财政补贴与农户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保障已建设施的长效运行。
(4)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遵循经济规律,让主体、项目、资金等要素活起来,市场化、可持续运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委托专业机构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规模化运营水平。鼓励项目“肥瘦搭配”,通过城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等方式,实现环境经济综合效益。发挥绿色金融支持作用,做好“牵线搭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5)发挥村民主体参与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主人翁意识。发挥村两委的组织协调作用,组织村民通过筹资筹劳等方式参与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打通“最后一公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自我约束,减少污水乱排。实行项目公示制度,问需求、听意见,让村民监督推动污水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