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破解全球治理失灵难题的必由之路*
2022-11-25储德峰
储德峰
(上海政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1701)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全球性问题日益增多,以应对人类共同面临的危机与挑战为核心的全球治理,正在全面规约人类的发展及其前景[1]94,“全球治理理论已成为理解我们时代核心问题的一个重要而有益的视角。”[2]作为“国家层面的治理和善治在国际层面的延伸”,全球治理旨在以全球正义凝聚全球共识,通过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制,克服民族国家和集团利益的限制,形成全球合力,应对层出不穷的全球性挑战和日益增多的全球性风险,维护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和安全,推动人类社会和谐发展。就此意义而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全球治理的价值旨归,也是推进全球治理的必由之路,这在应然层面上原本不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理论问题。然而,纵观全球治理实践的历史进程,不难发现,无论是“强权国家主导全球治理阶段”,还是当前新兴市场国家积极介入的“新型全球治理阶段”,全球治理似乎都难以克服“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以及由此衍生的“其他行为体对强权国家的过度依附”双重难题,致使全球治理日渐陷入治理失灵困境。那么,如何克服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已经成为当前全球治理理论研究和治理实践中所遭遇的最为棘手的难题。
2017年,在对全球治理理论和全球治理实践以及当前全球治理失灵根源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价值的新型全球治理观,即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强调秉承“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进全球治理,既是全球化时代人类整体命运日益趋同的大势所趋,也是矫治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和建立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新体制的必然要求。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再次重申:“开创未来,必须不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历史车轮向着光明的目标前进。”
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即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不是凭空臆造的,而是基于全球治理理论及其实践的发展历程、宝贵经验,对其进行大跨度回顾总结所形成的科学性和创造性结论,蕴涵着广阔的历史背景、丰富的思想内涵和博大的中国智慧。有鉴于此,本文拟从“全球治理理论及其实践历程”“全球治理失灵的本质根源”以及“破解全球治理失灵难题的中国方案”等方面对本论题展开论述,当具重要意义。
二、曲折前行:全球治理理论及其实践历程
恩格斯认为:“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包括我们这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4]全球治理作为全球化时代处理国际政治经济问题的全球性思维,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同样都是历史的产物,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迁而不断演进。
(一)全球治理理论的兴起和发展
全球治理理论脱胎于一度被誉为“时代宠儿”的治理理论,其兴起和发展与治理理论密不可分。作为新公共管理学的重要理论之一,治理理论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为了应对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难题的理论反思成果。按照治理理论主要创始人之一詹姆斯·罗西瑙(James N. Rosenau)的理论,治理与统治相对应,“是一种内涵更为丰富的现象。它既包括政府机制,但同时也包含非正式、非政府的机制,随着治理范围的扩大,各色人和各类组织等得以借助这些机制满足各自的需要,并实现各自的愿望。”[5]治理在国际层面的拓展和运用即为全球治理。学者托尼·麦克格鲁则进一步把全球治理定位为多层全球治理,认为:“多层全球治理指的是,从地方到全球的多层面中公共权威与私人机构之间一种逐渐演进的(正式与非正式)政治合作体系,其目的是通过制定和实施全球的或跨国的规范、原则、计划和政策来实现共同的目标和解决共同的问题。”[6]
当前学界关于全球治理的界说和研究,引证最多的文献当属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在联合国成立五十周年之际发布的研究报告《OurGlobalNeighborhood:TheReportoftheCommissiononGlobalGovernance》(《天涯若比邻——全球治理委员会的报告》)。该研究报告认为:“治理是各种各样的个人、团体——公共的或个人的——处理其共同事务的总和。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各种相互冲突和不同的利益可望得到调和,并采取合作行动。这个过程包括授予公认的团体或权力机关强制执行的权力,以及达成得到人民或团体同意或者认为符合他们的利益的协议”[7]2,“从全球角度来说,治理事务过去主要被视为处理政府之间的关系,而现在必须作如下理解:它还涉及非政府组织、公民的迁移、跨国公司以及全球性资本市场。”[7]2也就是说,全球治理是指“在全球范围内的不同层面上,由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及个人,以管理和解决全球性问题和其他共同事务为目标的诸多方式的总和”[8],意指全球化时代全球公共事务的管理模式。
全球治理的兴起及其理论研究均发轫于西方,国内学界对全球治理的关注和全球治理理论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但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攀升以及全球性问题对中国的影响日益直接,国内学界对全球治理的研究不断深入,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全球治理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和主张,如俞可平先生认为,所谓全球治理“指的是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regimes)解决全球性的冲突、生态、人权、移民、毒品、走私、传染病等问题,以维持正常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全球治理是国家层面的治理和善治在国际层面的延伸”[9];蔡拓教授则从价值和目标的角度对全球治理进行了界定,他认为“所谓全球治理,是以人类整体论和共同利益论为价值导向,多元行为体平等对话、协商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变革和全球问题挑战的一种新的管理人类公共事务的规则、机制、方法和活动。”[1]95-96
由于学术立场和主张不同,因而中外学者关于全球治理的表述有所差异,但在全球治理的核心与指向上基本相同,反映了对现实世界的变化和挑战的共同感受,以及关于解决路径的思考不断趋同。在中国学者的理论视野中,所谓全球治理,是指在人类整体命运不断受到直接或长远威胁与挑战面前,多元行为体在持有共同理念即人类共有一个家园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对话、民主协商制订一整套自愿遵循的规则、机制、方案、协议等,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合力应对全球性问题的挑战,维护全球共同利益。
(二)全球治理实践进程的演进
全球治理的兴起与国际格局变化和人类社会发展密不可分。就全球治理实践的发展历程而言,总体上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即全球治理举步维艰阶段、强权国家主导全球治理阶段和新型全球治理阶段。
1.全球治理举步维艰阶段:在时间跨度上是指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冷战结束这一历史时期。二元对立是这一历史时期世界政治格局最鲜明的特征。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在意识形态、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呈现出截然对立的样态。世界被分割为两大对立阵营,处于冷战思维阴影之下的全球治理仅仅存在于理论层面而难以付诸实践。成立于1945年的联合国作为这一时期全球治理的重要代表和主导力量,也被“冷战”消磨了初始的雄心壮志[10],逐渐沦为美苏两超级大国实现各自利益的工具。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东欧剧变、第三次民族主义运动以及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对立的二元世界格局逐渐被打破,全球一体化趋势日趋增强,与此同时,威胁到人类命运和文明的全球性问题也急剧增多,不断催生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全球治理日益成为人类共识,学界对全球治理的思考也日益自觉。但就其总体性而言,这一阶段的全球治理实践超前于规范的理论建构,并没有出现真正的全球治理理论,全球治理可谓举步维艰[11]19。
2.强权国家主导全球治理阶段:在时间跨度上指向冷战后世界格局呈现“一超多强”这一时期。从20世纪90年代到2008年美欧金融债务危机,这一时期可以被称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主导全球治理的黄金时代。随着1991年苏联解体,国际格局演变为“一超多强”,美国等西方国家欢呼一时,更有甚者称之为“历史的终结”。在此期间,美国等西方强权国家基本把控了全球政治经济事务的主导权,从共同应对经济危机、引领经济治理到协商各种政治、安全及全球性议题,在全球治理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一度被誉为“超级联合国”。尽管2001年“9·11事件”给美国带来了一些所谓的冲击,但未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局面。学界在这一阶段的理论探索可谓成绩斐然,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对西方强权国家主导的全球治理格局不断产生影响,为此后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国家和其他行为体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3.新型全球治理阶段:在时间跨度上则是指自2008年以来至今。毫不夸张地说,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有力地击溃了西方强权国家对全球治理权力的控制。八国集团自身危机重重,无力带领全球经济走出低迷。1999年,以八国集团为基础吸纳了一些新兴国家而成立的二十国集团,开始凸显力量,对全球经济的恢复与稳定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地位也不断上升,逐渐取代八国集团而成为全球治理的新平台。同时,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金砖国家集团也逐渐走上全球治理的舞台。就此意义而言,从2008年至今,可以被认为是新型全球治理时期,改革旧有国际制度、转变全球治理方式、建立新型全球治理机制成为该时期的主要特征。
30多年来,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中国参与全球化的程度不断加深,与国际社会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一方面,全球性问题和风险日益增多而全球治理日渐乏力,迫切需要快速崛起的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全球治理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提升全球治理效能,确保全球政治经济秩序的健康、有序运行,这也是中国作为大国的责任所在;另一方面,身处全球化浪潮之中的中国必须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全球治理,方能维护中国自身发展和安全利益[12]。但在当今全球治理实践中,国家主权意识强化、逆全球化、保守的经济区域化、保护主义、孤立主义及民粹主义等重新抬头,不但阻碍了全球治理实践的深入推进,而且也给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维护本国利益和履行大国责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因此,揭示全球治理之所以日渐陷入失灵困境的深层根源,探讨如何构建全球治理新秩序,是当今全球治理理论研究的首要任务,也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所面临且不容回避的严峻课题。
三、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全球治理失灵的本质根源
以苏联解体为标志,冷战结束后,世界格局开始步入“一超多强”时期。这一时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美国牢牢把持了全球政治经济事务的主导权,西方强权国家主权意识大行其道,全球治理随之进入“强权国家主导全球治理阶段”[13]。尽管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的不断纵深发展,特别是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力量的崛起,使国际体系中权力分配格局发生了一些变化,但那些把持全球治理控制权的强权国家却将这些新兴国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行为和主张视为对国际体系和全球治理权力分配格局的挑战而加以拒斥,这实质上是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1)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是指在处理国际事务即全球治理中,强行推进本国以及本集团的规则体系而无视他国以及全球整体利益,是国家主权意识的异化。的典型表现。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一方面会直接引发民族国家主权意识的相互碰撞,加剧全球治理合作共赢共识的达成难度。另一方面也会间接导致全球治理的其他行为体对强权国家过度依附的局面的形成。易言之,正是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导致了全球治理日渐陷入治理失灵的尴尬境地。
(一)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全球治理失灵的直接根源
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日益增多的全球性问题和挑战已经不是单个民族国家所能独立应对的,迫切需要各民族国家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全球治理。诚然,强调多元共治的全球治理不可避免地涉及各种各样的行为体,不仅包括各个主权国家(民族国家)以及主权国家间国际组织,而且还涉及国际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等非国家行为体,但在全球化条件下,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国家间组织在国际政治生活中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14],国际非政府组织以及全球公民社会组织等行为体并不能完全替代民族国家及其主导的国家间组织的作用。因为当且仅当民族国家平等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并实质性地支持这些规则在本国的实施时,这些建立在民族国家共识基础上的处理国际事务的国际规则才会具有现实意义。因此,全球治理的关键归根结底依旧在于以国家主权平等为基础的国家间组织的合作共识。然而,在全球治理实践中强权国家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依据自身实力与他国展开权力博弈的行为,不但没有遵从全球化的基本逻辑而相对退隐反而日益明显,强权国家主权意识愈加膨胀,全球治理所倡导的国家间组织合作缺乏以国家主权平等为基础的必要共识而难以有所作为。
此外,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也是导致逆全球化思潮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有关全球化的共识不但没有增进反而已经开始出现了裂痕,而且这一裂痕至今不仅没有弥合反而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以至于西方学者认为:“我们不能在追求民主和国家自主的同时追求经济全球化。”[15]2016年的美国总统大选和英国脱欧公投,数百万人投票反对那些支持更多全球化的运动和机构,为这一论断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这深刻反映了近年来主权与领土意识强化、逆全球化、保守的经济区域化、保护主义等重新抬头的迹象。与全球化相伴而生的全球治理,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出现挫折是必然结果。同时也证明,缺乏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支撑的全球治理并不具有稳定性,其背后的决定力量仍是主权国家特别是那些强权国家。一旦那些强权国家抽身,全球治理就出现中断。而这正是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导致全球治理失灵的深刻体现。
(二)其他行为体难以有所作为: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的必然结果
随着全球治理的不断推进,国际组织和多边机构等行为体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职能上都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其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突出。但与此同时,由于强权国家主权意识的日益膨胀,国际组织和多边机构等行为体愈加受制于强权国家,其治理机制在合法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的不足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其他行为体在全球治理中自身作用的有效发挥。
以联合国为例,其组成单位仍然是主权国家,没有各个国家的授权或权力让渡,联合国的话语权必将大打折扣,它并非一个超国家的行为体。历史经验也一再证明,联合国的决议得不到遵守并不会对强权国家造成多大的直接伤害,甚至在强权国家面前,联合国变得可有可无。
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其他多边国际组织,尽管近些年来在全球治理问题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这一成绩获得的前提仍是来自强权国家的意愿。一旦强权国家撤销了对这些国际多边组织的支持,其合法性就受到削弱。
非政府组织(NGO)也面临着同样困境。非政府组织在参与全球治理过程中提出的一些方案,仍然要依赖具体国家特别是那些强权国家的意愿和行动,因而非政府组织也面临自主性与合法性基础严重不足的窘境。此外,在一些问题领域,非政府组织由于种种原因而不得不沦为强权国家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并因此而背负了恶劣名声。
总而言之,在强权国家主权意识日益膨胀的大背景下,国际组织和多边机构等其他行为体由于在全球治理中缺乏必要的合法性与自主性,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只能通过对强权国家的依附参与全球治理。其他行为体参与全球治理的方案和行动,由于无法绕开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而独立自主行事,不可避免地带有强权国家主权意识的影子,因而也同样无法避免治理失灵的结局。
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破解全球治理失灵难题的中国方案
2016年9月6日,新华网以“G20杭州峰会实现全球治理新突破”为标题,概述了中国举办的G20杭州峰会的主要内容和意义,尤其是在推进全球治理方面的成就。总体而言,G20杭州峰会是近年来中国主办的级别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国际盛会,也是完善全球经济治理顶层设计、引领国际经济合作新方向的重要里程碑[16]。从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进程来看,这是中国实现从融入和适应全球治理体系到设定全球治理规则的角色转换的一次盛会。继2016年G20杭州峰会之后,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价值的新型全球治理观即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为全球治理走出失灵困境明确了新的方向。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构想:全球治理中国方案的提出
实事求是地说,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步伐是渐进式的,甚至是带有试探性的。这一方面是中国自身发展过程以及国力所限,另一方面是由于全球化及全球治理对中国发展造成的影响是逐渐产生的。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历史进程,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角色则从“参与者”向“改革者、建设者”转换。从改革开放至2008年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第一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中国与国际全面接轨,全球事务议事规则和全球治理规则以及全球治理中各行为体的态度和行为都给日益开放的中国带来深刻而广泛的影响,这一时期内的中国通过转变经济体制,提升自身综合实力,积极加入各类国际组织,在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开始有意识地参与各种全球治理活动,并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划。如党的十六大制定的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目标和规划:“我们主张顺应历史潮流,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我们愿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积极促进世界多极化,推动多种力量和谐并存,保持国际社会的稳定;积极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实现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趋利避害,使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都从中受益。”[17]这一表述被视为中国认同和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宣言。不过,这一阶段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主要集中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国内和区域层次,角色也基本定位为全球治理的“参与者”。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至今,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第二阶段。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世界经济持续低迷,中国“不但较快地扭转了经济增速下滑的局面,实现了国民经济总体平稳回升,率先走出世界经济衰退的阴影,成为全球经济的一大亮点”[18],而且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复苏的重要引擎,为全球经济的复苏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以一己之力推动了国际体系转型和国际经济与金融领域的制度化变革。对此,庞中英认为,中国对全球治理的重视主要是今日的中国想要改革目前的全球治理,做全球治理的“改革者”,同时中国又要建设未来的全球治理,即“建设者”[19]。考察这一阶段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实践可以发现,中国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参与全球治理,一是通过积极发挥变革型作用参与全球治理,即在多个国际组织和多边行为体内积极推动建设性改革。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定维护国家利益和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加强同世界各国交流合作,推动全球治理机制变革,积极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增强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为改革发展争取有利国际环境。”[20]二是通过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治理活动,全面参与全球治理。有别于2008年之前的情况,现今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活动具有全面性特征,从范围上来看,表现出了全球、区域、跨国、国内并重的特征。
客观地说,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涉入全球化的程度不断加深,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对自身有利的国际环境,这是促使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主要动力[11]406。一方面,全球治理对快速发展的中国产生的影响日益广泛,中国必须通过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规则制定等活动来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日益强大的中国也正日益成为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的重要力量。换言之,中国综合国力的日益提升为全球治理的发展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全球秩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因此,中国在参与全球治理过程中,既要高度重视理论准备,加强全球治理的知识储备和知识共享,更需要注重在全球治理中积极发挥价值观引领的作用[21]。全球治理中国方案的提出,既是对当今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安排的积极回应,也是制定符合中国大国地位和履行大国责任的长远战略的现实需求。
随着中国的发展及世界形势的变化,中国对全球治理的理解与其参与全球治理的程度也在不断变化和调整,但其核心思想和主张是一脉相承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准确把握当今世界一体化进程不可逆转、人类命运日益趋同的基础上,顺应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的时代潮流,提出了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价值的新型全球治理观即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强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增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性挑战能力、实现全球各国平等发展的必由之路[22]。而共建“一带一路”,则正是中国不断搭建全球治理新平台和开拓全球治理新渠道的重要举措。正如张春所言,“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在全球化面临重大冲击背景下为国际社会提供的重要公共产品,其国际政治、经济意义远超国际经济或全球发展,构成了全球治理的崭新实践[23]。
(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融合规则治理和关系治理的必然选择
面对全球治理所遭遇的难题即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无论是传统的规则治理还是从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引进的关系治理,事实证明都难具实效。因为,规则治理“需要以治理主体及治理对象认同规则、具有较高的法制程度为前提”[24]106,针对特定的国际问题通过正式谈判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条约、协定等规则,并建立第三方机构去保证规则的执行和争端的解决[25]214,对国际社会的制度结构依赖性很强,但是全球治理中作为主要治理主体的民族国家的治理诉求具有多元性,在强权国家主导全球治理时期,全球治理所依赖的国际社会的制度结构必然是民族国家主权意识的相互碰撞而最终由强权国家主导的必然结果。由此可见,规则治理显然难以克服国家主权意识,注定难以大有作为。
和传统的规则治理有别,从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引进的关系治理,“并非依托规则和条例,而是通过讨论、协商达成一致”[25]2。换言之,作为多元价值共存和不同文化交融的结果,关系治理在价值取向上具有包容性、治理方式上具有开放性,主张沟通、对话和协商解决问题,倡导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理念,没有固定的治理模式,强调以利益共识和信任为基础[24]100,但任何一种关系治理都需要以一定的规则共识为基础,规则是关系的有效保障。因此,面对强权国家主权意识膨胀难题时,关系治理和规则治理一样,同样无能为力。
从总体上看,当今全球发展呈现“二元悖论”现象:一方面,主权国家的广泛性和差异性日益显著;另一方面,“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26]前者意味着民族国家主权意识日益增强,民族国家之间的排他性和利己性空前高涨,无论是依靠传统的规则治理还是移植而来的关系治理,显然都难以奏效;后者则意味着人类命运日益趋同,各国要想获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携手合作,而携手合作的困难依旧在于国家主权意识特别是强权国家主权意识的自利性和排他性,无论是规则治理还是关系治理,都无法单方面解决该难题。因此,全球治理迫切需要一种融合传统规则治理和关系治理的新的治理理念或治理方案。
马克思说:“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27]习近平总书记认为:“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28]正是基于对强权国家主权意识日益膨胀阻滞全球治理而规则治理和关系治理都无法予以克服这一问题的全面而深刻的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全球治理变革大势,提出了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价值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各国共同发展开出了中国良方。站在21世纪全球治理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内在蕴含“现实关怀”和“理论自觉”两大维度:在现实层面,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价值的中国方案,是在全球性问题和挑战日益增多、人类命运休戚与共而全球治理日渐陷入治理失灵困境的时代背景下,对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合理、不公正的安排的现实关切;在理论层面,中国方案强调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实现对民族国家主权意识的超越,破解强权国家主权意识日益膨胀难题,规避传统规则治理和关系治理的体制机制障碍,以人类命运共同构想融合规则治理和关系治理,提升全球治理效能,维护国际正义和全球利益,体现的是对全球治理失灵困境及其根源进行深刻反思的理论自觉和破解全球治理失灵难题的中国智慧。
五、结语
在全球发展和全球化遭遇困境的形势下,由全球化生发的全球治理同样也遭遇了理论和实践困境,全球共同价值观的构建步履艰难,全球治理的推进愈发受到强权国家主权意识的掣肘。中国作为新兴大国,一方面全球性问题给中国带来的影响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必要性与日俱增。这要求中国无论是从实践还是从理念上,都必须作出自身力所能及的努力,重建全球治理秩序。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中国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过程中,以求同存异凝聚全球共识,塑造不同于西方中心主义的全球治理观所作出的努力。但是,全球治理的核心归根到底,仍然是国际合作,没有全球认可的理念,这一合作注定举步维艰而难以修成正果。然而,历史的车轮从不会因为某些人或某些强国的阻挡而停止,现代科技的发展决定了全球不断融合的趋势不会逆转。人类作为一个整体面对共同命运终究会成为现实,尽管这或许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