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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女性社会评价的地域性特征*
——以齐鲁、巴蜀地区的女性为例

2022-11-24苏停停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巴蜀齐鲁

苏停停

(嘉祥县第一中学,山东 嘉祥 272400)

有汉一代,制度疏阔,幅员辽阔。在广阔的地域之间,不仅构成了有差别的地域景观,还形成了有特色的社会评价,尤其是对女性群体。自古以来,齐鲁、巴蜀之地以其鲜明的地域特色时常被关注。因此,探析两地的女性社会评价,将更有助于了解汉代的地域文化特色以及汉代女性群体特征。

一、齐鲁女性形象

从先秦到两汉,齐鲁女性始终以鲜明的个性活跃在历史的舞台上。她们品格独特、性格饱满,这在大量的史料记载中都有所呈现。其中,以刘向的《列女传》为代表,该著作中一共记载了先秦至两汉时期107位女性,其中齐鲁女性所占数量不仅最多,而且形象饱满、独具特色。下面是笔者就《列女传》中齐鲁女性人数与总人数,以及其他地区的女性人数所做的对比图: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刘向《列女传》中,无论是《母仪传》《贤明传》《仁智传》《贞顺传》,还是《节义传》《辩通传》《孽嬖传》,齐鲁女性在每一类传中都占有一定比例。其中,又以《贤明传》《辩通传》《母仪传》《孽嬖传》中的比例突出,这不仅体现了齐鲁女性的多元化特点,还体现了齐鲁女性贤良、聪慧、母仪、通达睿智的形象。

所谓贤明者,通常指有才能、有见识之人。而在刘向《列女传》中,《贤明传·小序》中曰:“惟若贤明,廉正以方,动作有节,言成文章。咸晓事理,知世纪纲。循法兴居,终日无殃。”[1]1可见,《贤明传》要求女性不仅要通情达理、富有才情,还要遵守纲纪。在《贤明传》的15位女性中,齐鲁女性就占有5位,如周宣姜后,齐侯之女,其贤明而有德,事非礼不言,行非礼不动。如齐桓公夫人卫姬,桓公好淫乐,卫姬为之修身养性,不听郑卫之音。又如晋文公夫人齐姜,其劝勉晋文公,返国无疑,在公子不听之时,齐姜与犯谋划,将文公醉而载之,遂成就文公霸业。还有柳下惠之妻,贤明有文,柳下惠死后,门人想要为其著传,其妻为之辞,陈列其文,门生莫能改之。还有随夫仁义不贪财的鲁黔娄妻。从这些女性的行为看,她们不仅自身遵守礼仪规范,而且还尽心尽意的辅佐夫君并助其成业,可谓之贤妻。

所谓母仪,即作为母亲的礼仪规范,简言之,即为母之道。在刘向《列女传·母仪传》中说:“惟若母仪,贤圣有智。行为仪表,言则忠义。胎养子孙,以渐教化。就既成以德,致其功业。”[1]1这就体现了对母亲所提出的要求,既要言行举止合乎规范,同时还要贤良、聪慧以教育子孙,并助其成才立功。在《母仪传》中,齐鲁地区更是大量涌现了这样的母亲形象。如《鲁季敬姜》,鲁大夫公父穆伯之妻,文伯之母。敬姜不仅博达知礼,德行光明,还教子以法理,匡子过失。邹孟轲母,孟母为子学,择邻处,子不学,断机示。其育儿观可谓是家喻户晓,成为后世教育孩子的典范。此外,在《齐女傅母》中,庄姜傅母既劝导庄姜正仪容,同时又要修德行以为民法则。还有齐田稷之母,亦是廉洁正直,不仅将田稷培育成齐国的相国,还斥责其子受贿之不德行为。这些都体现出了齐鲁母亲在教育子女上的睿智与通达。因此,齐鲁大地尤为重视培养女性的贤良母仪之风。

所谓辩通,顾名思义就是富于辩才而又学识渊博的人。在刘向《列女传·辩通传》的15位女性当中,就有8位足智多谋、灵活变通的齐鲁女性。如齐国管仲的妾靖,当丈夫烦闷于政务时,其主动而又灵活的为夫分析,终赢得管仲的信任与尊重。还有齐太仓女缇萦,萦父犯法,理应处刑,萦以渊博之识,推诚上书,文雅甚备,感化圣意,最终,其父得以幸免,汉文帝也因此废除肉刑。另有齐女徐吾、齐威虞姬、齐钟离春、齐宿瘤女、齐孤逐女、齐伤槐女等,这些女性并非靠外貌赢得时人的赞扬,而是以睿智灵活的思维、开阔深远的格局为夫解疑、为君解难、甚至为国民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此外,齐鲁地区对这类女性的推崇,还体现在所出土的汉画像石中,在山东省嘉祥县武梁祠画像石中,就有关于钟离春向齐王进谏后被册封王后的场景,试想如果没有对钟离春的积极认同,又怎么会将其雕刻于石祠上呢?因此,齐鲁之地是积极推崇善辩、通达的女性的。

此外,除了上述正面形象外,刘向在《列女传·孽嬖传》中,也记载了齐鲁地区的孽嬖形象。孽嬖,简言之即为宠妾。这些女性往往生性淫荡,又霍乱朝纲,因此刘向将其记载下来用来讽刺当时后宫乱政的现象。

除刘向《列女传》所载之外,在《史记》《汉书》《后汉书》中也仍然能看到齐鲁大地贤妻、良母、辩女形象的大量涌现。譬如当机立断、敢作敢为的女中豪杰吕后;贤惠有德行的馆陶公主刘施;拥有母仪之德的宣帝许皇后;为含冤而死的儿子果断复仇的吕母;感天动地的东海孝妇;携夫尸而逃的尹齐妻;克勤克俭的王良妻女等等。

总之,在这些史册中,我们能够看到从先秦至两汉,齐鲁女性以其鲜明的个性、饱满的形象活跃在历史的长河里,同时这些女性又因其地域特色,形象也更加清晰、明朗。贤良、母仪、辩通也因此成为了齐鲁地区女性道德形象的历史传统。

二、巴蜀女性形象

巴蜀之地,《汉书·地理志》中这样记载:“巴蜀、广汉本南夷,秦并以为郡,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疏食果实之饶。南贾颠、焚僮,西近冲苑马托牛。民食稻鱼,亡凶年忧,俗不愁苦,而轻易淫決,柔弱褊陀。”[2]3265可见,虽然巴蜀自古就是土地肥美,物产丰盈之地,但由于其地处偏远,相对闭塞,因此造成风俗辟陋、文化落后的现象。在这种独特的地理环境下,巴蜀之地也形成了有别于中原地区的风俗文化,造就了巴蜀地区女性与众不同的气质特征。

有关汉代巴蜀地区女性的记载,笔者所见较集中于《后汉书·列女传》与《华阳国志》①等书中。《华阳国志·蜀志》云:“其忠臣孝子、烈士贞女,不胜咏述,虽鲁之咏洙泗,齐之礼稷下,未足尚也。故汉徵八士,蜀有四焉。”[3]1223其中,“烈士贞女”不仅体现在《华阳国志·蜀志》中,更是对巴蜀一带女子形象特征的概括。

下面是笔者对《后汉书·列女传》《华阳国志》中所记载的东汉时期贞妇、烈女事迹所进行的整理:

从表1中我们能够看到,这些贞妇、烈女有夫死被逼嫁而选择自杀的,有不顾生命为父报仇的。当然,前者占据大多数。我们不可否认,由于早期受秦朝彪悍之风的影响,巴蜀地区的女子也逐渐形成了刚毅果敢、坚贞不屈的品格特征。

此外,我们不难发现,在刘向《列女传》所记载的107为女性中,无论是《贤明传》《母仪传》,还是《贞顺传》《节义传》,很难找到有关巴蜀地区女性的记载,这更印证了先秦乃至秦汉时期巴蜀一带文化交流的闭塞性与落后性,其对女性的约束松弛是必然的。然而,随着儒家思想的延及,尤其是在汉景帝、武帝之间,文翁作为蜀守教民读书法令,又有“及司马相如游宦京师诸侯,以文辞显于世。后又有王褒、严遵、扬雄之徒,文章冠天下”[2]3256。可见,经过文翁化蜀之后,伦理纲常、礼仪教化已然在巴蜀之地逐渐渗透,这就在无形中对巴蜀女子产生了约束,从《汉书》《后汉书》中,我们也逐渐看到了巴蜀一带坚贞果敢刚毅的烈女形象。

三、区域影响下的不同因素作用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区域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地域文化风情,也塑造了人们不同的性格特征。正如在齐鲁大地上,更加看重贤妻良母的形象;而在巴蜀一带,女性刚毅果敢、坚贞不屈被大大推崇。当然,造成这种区域不同的因素,不是一蹴而就、单薄孤立的,其中既包含自然地理因素,也包含社会因素,比如儒家文化的渗透程度、宗教信仰的不同等等。

1.自然地理因素

自然地理因素作为人类生产与劳动的物质基础,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们的思维观念与价值判断。因此,这就决定了其对女性社会评价的地域差异性。

齐鲁源于西周时期分封制下的齐国与鲁国,而后逐步连接在一起成为地域概念。据班固《汉书·地理志》所载:“齐地……东有甾川、东莱、琅邪、高密、胶东,南有泰山、城阳,北有千乘,清河以南,勃海之高乐、高城、重合、阳信,西有济南、平原,皆齐分也”;“鲁地……东至东海,南有泗水,至淮,得临淮之下相、睢陵、僮、取虑,皆鲁分也。”[2]1647可见,齐鲁之地充足的水源以及肥沃的土壤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因此,齐鲁地区到西汉之时,已然成为膏壤千里的农业发达之地,而经济的发展又推动着文化与教育的发展。所以,儒学不仅发源于此地,而且于西汉武帝时期位居正统,礼仪教化更是充斥着齐鲁大地。此外,齐鲁地区毗邻大海,不仅为其带来交通的便利,而且还塑造了齐鲁人们开阔豁达、思维活跃、勇于冒险的精神。由此,我们在《汉书》《列女传》《后汉书》中,看到了大量知礼明教、睿智通达、灵活善辩的女性,从而也可窥探出齐鲁大地对这些女性的推崇与称赞。

区别于齐鲁地区,巴蜀地区处于四川盆地,地形复杂多样,既有平原,又有丘陵、岭谷。先秦时期,秦国蜀郡太守李冰父子修成都江堰,开创了中国水利史上的新纪元,巴蜀也因此获得“天府之国”的美誉。到两汉时,巴蜀成为“沃野千里,土壤膏腴,果实所生,无谷而饱。女工之业,覆衣天下”[4]1443的富庶之地。但《汉书·地理志》中记载:“民食稻鱼,亡凶年忧,俗不愁苦,而轻易淫決,柔弱陀。”[2]3266可见,尽管巴蜀之地经济富足,资源丰富,但由于处在内陆,又与西南荒蛮之地接壤,故交通不便,缺乏与中原先进文化的联系与沟通。此外,在秦朝时期,这里曾经接纳了大批迁移来的秦人,秦人素有彪悍、尚武之风,在人口的流动与交往中,巴蜀人们也会深受其影响。因此,在地理与历史的综合作用下,巴蜀之地逐渐形成了保守、朴实、彪悍的民风,这种性情在规范女性行为中也体现出来。因此,巴蜀之地出现了大量性格刚强、侠义的烈女、贞妇。

2.儒家文化的渗透程度不同

春秋末期,鲁国孔子开创儒家学派,形成了以“仁”“礼”为核心的学派思想体系。孔子主张“仁者爱人”,又提倡”有教无类”,其在鲁国之地开办私学,打破了官府对教育的垄断,开启了学术下移的新局面。到战国时期,孟子传承并继续发展儒家思想,齐鲁地区逐渐形成了尊儒好学、尚礼擅乐的良好风气。汉武帝时期,董仲舒在吸收了其他学派理论的基础上,创建了以儒家为核心的新的思想体系,适应了汉武帝大一统的需要,出现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局面,儒家思想一跃成为了官方正统思想。因此,齐鲁不仅是正统思想的发源地,更是礼乐教化的圣地,源于这种优良的历史传统,齐鲁女性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形成了贤妻、良母的形象。首先,儒家思想对贤妻的塑造,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基义》中强调:“君臣父子夫妻之义,皆与诸阴阳之道。……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其将男女喻为阳阴,以“阳尊阴卑”来印证“夫尊妻卑”,并上升到“天”的高度。在《列女传》中,刘向又将《贤明传》单列出来,进一步要求女性的贤良。其次,儒家思想对良母的塑造亦然,刘向将《母仪传》列为首篇,浓墨重彩的描绘了先秦时期的诸位良母,其思想主张溢于言表。

较之齐鲁地区深受儒家思想的浸染,巴蜀之地位于封闭的四川盆地内,交通的不便使得其与外界交流甚少,这也使得该地区文化发展较为落后,兴起于齐鲁地区的儒家文化更是无法较早的传播进来。据袁庭栋的《巴蜀文化志》考察,“汉代的巴蜀学术的主线仍是沿袭古代巴蜀道家文化的传统……中原正统儒学是到三国时才较完整地传入蜀中的。”[5]45可见,自先秦时期起,巴蜀地区的文化教育就带有一定的滞后性。那么,儒学究竟何时在巴蜀之地得到发展的呢?在《汉书·地理志》中记载:“景、武间,文翁为蜀守,教民读书法令,未能笃信道德,反以好文刺饥,贵幕权势。及司马相如游宦京师诸侯,以文辞显于世,乡党幕寻其迹。后有王褒、严遵、扬雄之徒,文章冠天下。”[2]3266由此可见,自汉朝建立以来,伴随着儒家思想的逐渐官方化、正统化,儒学也逐渐渗透到巴蜀地区,并对当地人们产生了一定的教化和约束。因此,到东汉时期,随着儒家思想的进一步渗透,纲常教化、礼仪规范对当地人们尤其是女性必然产生深刻的影响。

3.不同的思想文化信仰

汉代,在儒家思想繁荣发展之外,其他宗教信仰与民间信仰并不是停滞不前的,它们往往与儒家思想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共同影响着汉代社会思想文化的发展。

(1)齐鲁地区的民间信仰

齐鲁之地不仅是儒家文化的滥觞,同时又充斥着浓厚的民间信仰。如齐地对栾布和城阳景王的信仰。据《汉书》记载,汉初,栾布曾被梁王彭越赎以为梁大夫,并使于齐,后彭越因谋反之罪被枭首,栾布因冒死收彭越之首而被抓,而后栾布又被高祖拜为都尉。孝文帝时,栾布又位居燕相、将军,吴楚谋反之时,布又以军功封为鄃侯。栾布的英勇传奇事迹曾一度在燕、齐之间成为佳话,百姓也为之立社祭祀,号曰“栾公社”。栾布之所以被供奉,与其不忘救恩、重义气以及生命力顽强有关。对城阳景王的祭祀,源于年少的城阳景王刘章在维护汉家天下,勇猛铲灭吕氏集团的事迹上,尤其是在西汉后期外戚专权之下,对城阳景王的祭祀与信仰更甚,上及贵族官僚下及底层民众,各地所建的城阳王祠更是遍及齐地乡村聚落,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后宫以及外戚专权起到了警示作用。因此,这种对栾布以及城阳景王的浓厚信仰,必将对齐鲁女性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产生深刻影响,重仁义、知礼节、守尊卑、护正统、敬生命,这些不仅从外在的规范中约束着齐鲁女性,同时也逐渐成为齐鲁女性内在的价值追求。

(2)巴蜀地区的道教影响

正如上文所言,巴蜀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地处盆地、远离中原,使得巴蜀地区思想保守落后。在此种情况下,“古代巴蜀的学术空气中最为浓烈的是道家与神仙学说”[5]45。此外,卢云在《汉晋文化地理》中也提到,东汉时期,“经学在巴蜀地区占据了学术文化的主要部分……黄老尚有一定的发展。”[6]122可见,黄老道家思想在巴蜀地区是有一席之地的。受道家思想及神仙学说之影响,这里不仅形成了敦厚质朴的民风,还有着视死如生的刚烈与浪漫情怀,以所出土的汉墓中的随葬陶灯为例,随葬陶灯并不用于人们的日常生产,而是作为一种冥器为死者在升天之路上照明。在巴蜀地区,这种陶灯更为特殊,一般分为两种造型,一种是为西王母之形象,一种是为熊的形象,两者纷纷化身为仙人身份,不仅为死者照明通往天堂的路,还担当着在另一个世界的庇护者。这就反映了道教影响下,巴蜀一带人们特殊的地域信仰与文化观念,即儒家思想中礼仪教化的逐渐渗透,以及道教神仙思想影响下的生死观,体现在女性行为上便是视死如生、以死明志的坚贞不屈和对生与死的浪漫主义情怀。

四、女性社会评价的逐渐趋同性

两汉时期,随着封建体制的逐渐完善,儒家礼教不断深入,社会对女性的评价标准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改变,总体而言,这种改变是各地区逐渐趋于统一、严苛,主要表现为女性贞顺意识的强化。

汉初,去古未远,受先秦及秦风的影响,早期女性社会地位相对较高,贞节意识相对浅薄。汉武帝时期,随着儒家思想正统地位的确立,董仲舒根据阴阳五行学说以及天命神学的思想,以阴阳比喻夫妻,提出“阳尊阴卑”“男尊女卑”理论,将女性身份进行了限定。汉宣帝时期,下诏令曰:“贞妇顺女帛。”[2]264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贞妇顺女进行旌表。此后,汉统治者也陆续颁布了对贞妇旌表的诏令,贞节观逐渐得到强化。西汉末年,为了批判外戚后宫乱政,刘向撰写《列女传》,并将《贞顺传》单独列出。东汉前期,班固《白虎通》进一步提倡女子的“三从”之义,反复强调女子对男子的绝对顺从。到班昭《女诫》时,其在《专心篇》中指出:“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4]1443将专心、贞节上升到天的高度,此外,还要求女子不仅要专一守贞,誓死不离夫,还须大度宽容,容忍丈夫再娶。可见,从西汉董仲舒的“男尊女卑”理论、汉统治者对贞妇顺女的旌表、刘向《列女传》中的《贞顺传》的单列,再到东汉班固《白虎通》“三从”之义、班昭《女诫》之《专心篇》《曲从篇》,汉代女子的贞顺意识是整体上逐渐强化的。

就成书于西汉末年《列女传》而言,在《贞顺传》中,只有四位齐鲁女性,分别是过时不嫁的齐孝孟姬,其“语不及外,远别避嫌”[1]140,时人谓之贞;“哭夫于城,城为之崩,自以无亲,赴淄而崩”[1]146的齐杞梁妻;宁死守节,无符不来的贞姜;年轻守寡、作歌明志的陶婴。而到东汉时期,据《后汉书》《华阳国志》所载,齐鲁、巴蜀地区的贞妇烈女事迹越来越多,大量为守贞自残、自杀的女性司空见惯。这正反映了两汉贞顺意识的逐渐强化,即随着儒家礼教的深入,贞顺意识已经成为各地区女性的自觉追求。

总之,地域的差异性使得汉代女性社会评价呈现出不同的地域特征。齐鲁之地,地理环境与经济基础优越,不仅是儒家思想的发祥地,礼乐教化兴盛,同时还充斥着其他民间信仰和祭祀活动;巴蜀之地,尽管地理资源丰富,但因地处盆地,偏离中原,因而礼乐教化相对滞后,同时又受道教文化的传统,因而更加迷信鬼神信仰。因此,这些因素表现在汉代女性社会评价上,即是齐鲁地区更加推崇贤良、睿智的女性;巴蜀地区更加推崇坚毅、果敢的女性。此外,应该说明的是,上述仅是笔者就齐鲁与巴蜀地区的女性社会评价作简要分析,汉朝疆土辽阔,所辖区域甚多,在各种因素的交错作用下,固然会形成不同地区的女性社会评价。

[注 释]

①《华阳国治》又名《华阳国记》,东晋常璩撰,该书记载了从远古到东晋永和三年巴蜀一带的历史、地理、人物等内容,是一部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地方志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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