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所城市与卫所城市的空间特征比较研究*
——基于定海古城的纵向剖析
2022-11-22叶亚乐李沅儒
叶亚乐 李沅儒
0 引 言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的中华帝国,实行郡县制并设治所于中心城市,全国层面自上而下形成了“郡城—县城”二级地方行政中心网络,治所城市体系由此产生。在此背景下城市快速发展分化,治所城市开始占据绝对的优势。此后虽然历代行政等级体系不断调整,地方治所城市一直是古代城市的主体。卫所城市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的军事聚落,而在沿海地区设屯驻军最早始于北宋时期。南宋时期海防进一步加强,但相关军事聚落尚未形成体系。元代更加注重海疆戍守,在河南江北行省、江浙行省等地布置较多海防力量,但仍附属于府县治理体系。明代为抵御倭寇和护卫海运,在卫所制度下建设海防聚落,形成独立于地方政府的“都督府—都司—卫—所”军事管理体系。明末倭患剪除后海防卫所不再作为军事防御中心,清初康熙年间卫所民化,并入或改为州县。
浙江定海古城位于舟山群岛,是浙江省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宋代至清代,定海古城经历了从治所城市到卫所城市、再到治所城市的二度更迭;明代定海作为“实土卫所”[1]城市,是少数几个裁撤行政建制、沿用治所城市的卫所城市之一,具有特殊性与典型性。研究定海古城的空间形态演变,分析不同阶段的空间特征,不仅有助于进一步认知定海古城的空间特色,充分挖掘其历史文化价值;而且有助于通过纵向比较更加直观地理解治所城市与卫所城市形态的异同,进而揭示两类城市的空间特征。
当前,定海古城的相关研究成果较少,停留在通过特色挖掘和历史考证支撑名城保护工作的层面[2];城市历史与形态缺少系统梳理,规划研究仍属空白。关于治所城市和卫所城市形态研究,学界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3-10],但多定性研究、少定量研究,多归纳形态特征、少揭示规划过程;治所城市和卫所城市的对比研究以横向对比为主,缺少基于特定案例的纵向剖析。此外,关于古今重叠型城市的形态研究已形成系统的“拉开地层”和“四维城市”方法[11-12],关于地方城市规划研究已探索出较为成熟的路径[13-15],为本研究提供了宏阔的研究视角和可靠的方法指引。
本文综合历史文献、考古发现和现状遗存,理清定海古城的建置沿革历史;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对重要历史要素进行空间落位,复原各时期城市空间形态;对比三个主要历史阶段的构成要素与空间秩序,尝试揭示治所城市与卫所城市的空间特征及其异同。
1 治所城市—卫所城市—治所城市:定海城市性质的二度更迭
定海古城位于舟山岛,春秋时岛上已有人类活动,岛境称“甬东”,属越国,岛上建县设城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唐代。此后,因城市悬居海岛、地居险要、同浙江海防局势关联密切,建置屡废屡复,与时代相为盛衰。
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年)置翁山县,为舟山设县之始。最初的县城在今定海古城东南的汊河一带,后因地质问题移至镇鳌山旁,自此县城稳定于今址。乾元元年(758年)盐法改革后在舟山置富都盐场,为十监之一。大历六年(763年)因袁晁之乱翁山县废,被并入鄮县。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由于蓬莱、安期、富都三乡与鄞县隔海不便管理,遂再度设县并重新建城。县名昌国,取“东控日本,北接登莱,南亘瓯闽,西通吴会,实海中巨障,以昌壮国势”之意。南宋初期沿海局势动荡,海防体系初步建成,昌国成为东南海域中重要的前哨和堡垒[16]。元初于旧址重建县城,属庆元府。至元十五年(1278年)鉴于战略地位重要,昌国升县为州,以原县城为州城,但城池范围并未扩张。十七年(1280年)置附郭县,二十七年(1290年)废县存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州为县,隶属明州府,并扩建县城。明代逐步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实施卫所制度并推进海防聚落建设。洪武十二年(1379年),城内设立昌国守御千户所。洪武十七年(1384 年),增调兵力设昌国卫,城内卫指挥使司、千户所、县治并存。洪武二十年(1387年)沿海局势进一步紧张,加之舟山群岛交通不便、难以迅速应援大陆,朝廷废昌国县,徙置民众到内地,并迁昌国卫于象山东,城内改置中中、中左二所,昌国城成为所城。根据谭其骧先生的研究,卫所可分为两类:一类依托于既有治所城市设置,军事管辖机构设置在治所城市内,辖区的行政事务由治所负责,即“非实土卫所”;另一类独立设置,卫所同时具有辖区的军事管辖权与行政管辖权,即“实土卫所”[1]。从这一角度看,定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初期依托既有昌国县城设立卫所,后废县留卫,经历了治所城市向卫所城市的更迭。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于舟山设兵驻扎,二十六年(1687年)重新设县,改名定海县,定海古城再次从卫所城市更迭为府县城市,直至清末。
2 建设历史阶段与空间形态演变
2.1 定海古城建设历史与阶段划分
定海古城坐落于舟山岛中部偏南,北据镇鳌山、南邻大海,发源于北部山区的河流向南迤逦而至舟山港口,成为贯穿城区地段的主要水系和周边地区的主要水运线路。唐宋之际连通四方重要港口的道路汇集于镇鳌山下,成为全岛十字交通网络的枢纽地带。据宋代《宝庆四明志》所附《昌国县治国》,主要城市空间要素通过小街与东西大道依次连接,大小街巷呈鱼骨状布局,体现了东西向大道对于早期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关键作用。熙宁元年(1068年)在东西向大道与城内主要水系交汇处所建盐桥(后改名为状元桥)①,是来自舟山港的水运交通和岛上陆路交通的重要转换节点,成为地区商业中心。以上自然地理和交通区位条件奠定了定海古城空间发展的基本格局(图1)。
图1 定海古城区位示意图Fig.1 illustration of the location of dinghai
受资料所限,唐代定海古城的建设情况已无从考证。宋代以后定海古城经历了一次扩建、一次裁城,城市范围历经两次重大调整(表1)。以城市性质的二度更迭为主线,兼顾城市范围的两次调整,宋代以后定海古城的建设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宋熙宁六年至元末:宋熙宁六年(1073年)于唐代旧址上新筑城池,沿用至元末;在此期间一直作为治所城市,虽然城市等级在元代一度调整,但城市范围没有变化。第二阶段为洪武二年至洪武二十年:洪武二年(1369年)增葺城池,城市周长由宋元时期的“广五里”扩展至“周围一千二百十六丈”。第三阶段为明洪武二十年至正统八年: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改县城为所城,城市范围并未调整。第四阶段为正统八年至明末:正统八年(1443年)因守城人力不足,裁东北隅半里,城市性质不变、规模缩小。第五阶段为清康熙二十八年至清末: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重新设县,二十八年(1689年)循旧址重建城池,相比明末城市范围未变,但城市性质由卫所城市变为治所城市。根据现状古城遗存、近代历史地图和历史文献记载,可回溯定海古城各历史阶段的城市空间形态。
表1 历史上定海古城的主要建设事件表Tab.1 the main construction events in the history of Dinghai
2.2 清代作为治所城市的空间形态
基于清康熙《定海县志》所附《定海县城图》、清光绪《定海厅志》所附《城池图》[17]、1923年《定海县志》所附《定海县全城乡图》[18],以及1970年定海卫星影像②,可以确定清代定海城池范围:北至环城北路,南至解放路,东至环城东路,西至太平洋影城西侧、田家炳中学操场一线,周长约3 500 m。城四面各设一门,北门在环城北路与人民北路交叉口附近,南门在今解放路与人民中路交叉口附近,东门在环城东路与东大街交叉口附近,西门在定海区佛教协会附近。东西大街即今东、西大街,北大街沿今人民北路、东管庙弄与东西大街交汇,南大街沿人民中路与东西大街交汇,形成两个丁字型路口(图 2-f)。
城内主要水系自定海一中附近入城,西南行至今芙蓉洲路与昌国路交叉口分为两支,东支沿今芙蓉洲路南下至南墙附近西折,西支迳建行大厦、第一百货商店抵柴水弄与东支合流,后南下出城。根据志书记载,县治位于今定海区政府附近;康熙三十年(1691 年)新建县学,位于今舟山市电信局一带;总镇府位于镇鳌山下今田家炳中学和军事陈列馆处。此外还有宋代初建的祖印寺和城隍庙以及干大圣庙、旗纛庙、茹侯庙、都神殿、关王庙、土地祠等多处寺庙,其中祖印寺、都神殿、干大圣庙至今仍存。
2.3 正统八年至明末作为卫所城市的空间形态
比较清康熙《定海县志》所附《定海县城图》和明天启《舟山志》附《舟山境全图》,并结合地方志中的相关记载可知,明正统八年(1443年)裁城后的城廓范围与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所建县城范围一致。这一时期城内主要城市要素以军事相关机构为主,中中所和中左所(后改为参将府)位于清代总镇府处;还有总督司、把总司、守御公馆等。县治、县学等机构已被废弃,祠庙有真武宫、关圣庙、干大圣庙等。根据清康熙《定海县志》中“初设县治时,县署无一椽,总镇黄大来即明常盈仓故址建屋三间,知县李桐到任时即栖于此”[19]的记载,常盈仓位于清代县治处(图2-e)。
2.4 洪武二十年至正统八年作为卫所城市的空间形态
根据明天启《舟山志·城池》中“裁东北隅半里”[20]的记载,正统八年后城池的东北一带也在裁城前的城池范围内。在《定海县全城乡图》和1970 年定海卫星影像上,今土城墩路一线有高起的路基,北段沿河,南段与东城墙南段直线相连。假定该段路基为被裁掉的东北隅城墙,则城市周长约3 650 m,与“周长一千二百十六丈(合今3 648 m③)”[20]的记载基本相符;且东北角至裁城后东墙的垂直距离为242 m,与明代半里(合今约288 m)接近(图 2-d)。因此推测裁城前的城市东北角城墙沿今土城墩路一线。除东北角缩减外,城门及其他关键要素位置均未发生变化。
2.5 洪武二年至洪武二十年作为治所城市的空间形态
洪武二年增葺后的城池范围与正统八年(1443年)裁城前一致,考虑到与元代县治、清代县治的沿用关系,且元代和清代县治位置相同,推测明初县治位于清代县治处,废县后改为常盈仓。县学位于当时的芙蓉洲,今东大街与芙蓉洲路交叉口东南;寺庙主要有祖印寺和城隍庙(图2-c)。
图2 宋至清定海城市复原图Fig.2 restoration of the Dinghai City from the Song dynasty to Qing dynasty
2.6 宋、元作为治所城市的空间形态
宋宝庆《宝庆四明志》及其所附《昌国县治图》表明,北宋城内沿东西向大道有城市水系、状元桥(盐桥)、昌国县治、城隍庙、县学、州衙山等要素。经对比考证,北宋城内东西向大道即今东、西大街;城市水系与清末没有明显变化,都与东西向大道交汇于状元桥处——今东、西大街与人民中路交叉口;昌国县治位于明代的中中所、今田家炳中学处;县学位置与明初相同,在今东大街与芙蓉洲路交叉口东南;州衙山在今芙蓉公寓一带;城隍庙沿用至清末,在今祖印寺南。基于以上要素位置考证,可以判断北宋初建时的东、西、南三面范围与后世一致,对应的三处城门与后世城门位置重合。根据“县城周广五里(合今2 826 m④)”[21]的记载,可以进一步推测城市北界在舟山市田家炳中学—舟山市电视塔一线(图2a)。元代升县为州后,州城沿用宋代的县城;后来所设县治位于此前的县丞厅、明清县治处(图2b);后县治废弃,保留州治于镇鳌山下。
3 作为卫所城市与治所城市的空间特征
3.1 城市构成要素的差异
宋代至明初定海古城作为治所城市,城市主要要素包括县治、县学、常盈仓、养济院、社坛、祖印寺、城隍庙等,按照功能可分为衙署、庙学、仓廪、抚恤机构、坛壝、寺庙6类,对应中国古代地方政府承担的行政、文教、仓储、恤孤、祭祀、宗教等6项主要职能。明代作为卫所城市时期,城市主要要素包括千户所、参将府、总督司、常盈仓、社坛、祖印寺、城隍庙等,按照功能可分为军营、仓廪、坛壝、寺庙4类,对应镇戍、仓储、祭祀、宗教等4项主要职能,其中镇戍职能具有首要的支配地位(表2)。此外,从坛壝的具体类型看,作为卫所城市期间城内的坛壝和寺观,如城隍庙、旗纛庙、关圣庙等,都与军事主题相关[22];在明天启《舟山境全图》中,武庙(即关圣庙)与真武宫还被特别标示出来。可见,与治所城市相比,卫所城市注重军事防御职能,不再承担行政、文教和恤孤职能。
表2 定海古城各时期城市构成要素类型表Tab.2 types of urban elements in the Dinghai City in different periods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定海复县后,城内复建了县治、县学、医学、养济院等要素,恢复了行政、文教和恤孤职能。同时,城内保留了总镇府、游击公署、守备公署等与镇戍相关的要素,这可能与当时严峻海防形势密切相关;但是县治明显处于居中位置,体现城市的文教转向。
3.2 城市空间秩序的消长
3.2.1 宋至明作为治所城市期间空间秩序逐步建立
分析宋熙宁六年(1073年)主要空间要素布局发现,初建时的东、西城门与状元桥在一条直线上(图3)。鉴于东西大街的蜿蜒形态,推断这一秩序为有意营建的结果,即在“道路不必中准绳”的建设原则下通过城门选址来塑造以状元桥(盐桥)为中心的空间秩序。
图3 宋熙宁六年(1073年)城市格局分析图Fig.3 spatial pattern of the city in the 6th year of Xining period (1073)
其次,在明洪武二年(1369年)扩建后的城市平面图上作图发现,若以县治为圆心、570 m为半径作圆,则圆同时过东、西、北三门,即县治至东、西、北三门距离相等,且接近明清时期的1里(图4)。同时,若将南北门连线向南延伸,正好经过海上的小坑岗顶。用三维软件模拟发现,沿南北门连线向南眺望,小坑岗顶恰好在视线上,且视线两侧山形匀称优美(图5)。可以推测,明初北门的选址是进行规画和山川定位的综合结果,使北门位于以县治为中心、1里为半径的圆与北门—南门—小坑岗顶山川测望线的交点上,进而确定了城郭位置,即在“城郭不必中规矩”的原则下,利用城门选址塑造以县治为中心的整体空间秩序。
图4 明洪武二年(1369 年)城市格局分析图Fig.4 spatial pattern of the city in the 2nd year of Hongwu period (1369)
图5 定海城南、北门的平面轴线与参望效果Fig.5 the axis through the south and north gate of Dinghai and the visual effect
3.2.2 明代作为卫所城市时期空间秩序的弱化
明代废县后定海古城作卫所城市,县治随即废弃,千户所和参将府先后成为城市主要管理机构,城市重心由中心地带转移至西北角,城市空间秩序弱化。这种布局充分利用了镇鳌山麓高敞的地理位置,取得了明显的军事防御优势,注重安全性,凸显实用性,这与明代初年注重秩序性的做法是截然不同的。
3.2.3 清代作为治所城市时期空间秩序的回归
清代城市沿用明末城址,重建县治于城市中心,以县治为中心城门环列的格局得以再现,城市空间秩序得以回归。此外,用三维软件模拟发现,县治轴线自北向南正对东山山顶,自南向北正对镇鳌山脉豁口,越过豁口可以看到双髻山主峰之一的大岗登,气势恢宏,堪称一大形胜(图6)。推测营建县治时,有意通过山川测望加强县治与周边山川的空间关系,使县治处于天造地设的自然环境之中,塑造建成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整体秩序。
图6 定海县治的平面轴线与参望效果Fig.6 the axis of the county seat of Dinghai and the visual effect
4 结论与讨论
随着海疆安全形势的变化,定海古城经历了从治所城市到卫所城市、再到治所城市的二度更迭,宋熙宁六年(1073年)至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至清末作为治所城市,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至明末作为卫所城市。定海作为治所城市时期的主要要素包括衙署、庙学、仓廪、抚恤机构、坛壝、寺庙6类,对应行政、文教、仓储、恤孤、祭祀、宗教等6项主要职能;作为卫所城市时期的主要要素包括军营、仓廪、坛壝、寺庙4类,对应镇戍、仓储、祭祀、宗教等4项主要职能,其中镇戍职能具有首要的支配地位。在空间秩序方面,宋至明作为治所城市期间空间秩序逐步建立,明代作为卫所城市时期空间秩序弱化,清代作为治所城市时期空间秩序回归。
随城市性质的转变,城市要素和空间结构得到相应调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空间特征。治所城市侧重行政和教化职能,卫所城市侧重军事防御职能;在城市构成要素上,除仓廪、坛壝、寺庙三类要素一直存在外,其它要素随着城市性质转变而更迭:由治所城市向卫所城市转变后,衙署、庙学和抚恤机构被废弃,增建军事防御机构并居于支配地位;卫所城市重新转变为治所城市后,衙署、庙学和抚恤机构又得以重建。此外,治所城市规划布局注重秩序性,塑造整体空间秩序以凸显礼制;卫所规划布局注重安全性,因借地势自由布局以强化防御;再度转变为治所城市后,重新布局主要要素以重塑整体秩序。
定海古城各时期建设的空间要素传承至今,成为定海重要的建成遗产。在加强单体保护的基础上,要充分认识建成要素之间以及建成要素与自然要素之间的整体性与关联性,识别蕴含中国古代人居智慧的城市要素及其空间关系,进而实现对城市遗产的整体保护和合理利用,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注释
① 《宝庆四明志》卷二十中将盐桥、状元桥视为二桥,后世地方志原样传抄。基于《宝庆四明志》附图《昌国县治图》可判断二者为一桥,或于绍熙元年修葺时改名。
② 美国地质调查局网站解密卫星影像数据。
③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史 度量衡卷》,明代1尺合今约32 cm,1里合今约576 m。
④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史 度量衡卷》,宋代1尺合今约31.4 cm,1里合今约565.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