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中长期面临的多重挑战
2022-11-22◎戴慧
◎ 戴 慧
提 要:新冠肺炎疫情之下,中国经济受到的短期冲击获得了较多关注。然而长远看,我们更需要关注的是疫情对我国中长期经济发展的挑战。这其中,有人口老龄化对宏观经济的挑战,有产业结构转换面临的瓶颈,有区域差距、城乡差距问题,还有收入分配问题等。
一、人口快速老龄化对宏观经济和经济发展模式的挑战
按照今年公布的“七普”调查数据,65岁以上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比重达13.5%,已接近老龄社会标准门槛值14%。但从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重达18.8%来看,“十四五”期间,如果我国人口延续“十三五”末的低速增长,将会进入老龄社会,且大概率在“十四五”末65岁以上人口比重距离超高龄社会门槛值21%不远①据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龄人口(60岁以上)将比2015年增加2.5亿。。而据联合国的预测,到206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达到29.8%,甚至高于法国、英国、美国、加拿大的该项比重②2060年,法国、英国、加拿大、美国的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分别为28.5%、27%、26.6%、24.1%。。人口老龄化不仅会带来储蓄率降低、消费增速下降、投资增速下滑、经济增速下降、社保负担加重、财政赤字和债务增加等系列问题,对宏观经济形成新的挑战,而且会对经济发展模式提出新的要求。
我国从“十二五”时期开始出现民工荒蔓延和农民工工资快速上涨的现象,经济发展通过刘易斯第一转折点的特征突显,而自2012年开始劳动年龄人口存量下降,意味着我国进入了人口红利的关闭期。这意味着过去依靠劳动力富余、人工成本较低的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出口导向型经济来带动经济腾飞的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挑战。而在技术密集优势相对于发达经济体来说还远未形成的情况下,依靠资本密集优势发展经济,同时推动技术优势形成,逐渐成为我国现阶段的主要增长模式。怎样促进新的竞争力形成,也是我国作为后发经济体需要面临的新挑战。
二、产业结构转换面临诸多瓶颈,创新仍然不足
尽管我国已经拥有较完备的工业体系,制造业规模在世界制造业中的比重接近30%,是当之无愧的“世界工厂”、工业大国,但仍然面临工业大而不强、质量有待提升、创新能力不足、技术瓶颈多、高端制造常受制于他国、可持续性还不够等问题。
以芯片行业为例,由于美国的出口管制、疫情对供应链的影响、市场需求增长等原因,2021年以来出现了芯片荒。芯片行业上游元件制造、芯片设计和下游生产设备制造几乎都掌握在美欧日韩手中,我国除了海思等少数企业切入了芯片设计外,其他业内企业主要集中在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环节。尽管芯片荒出现后,国内企业加大了对该行业的投资力度,但是面临业内人才不足、自主创新短期难以突破、现有投资仍多集中在下游环节、生产设备大量进口且由于设备供不应求被大幅抬价等问题。
无论是提高整体创新能力,还是实现工业基础能力提升,提高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关键基础原材料的自给率,都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从教育和研发基础做起。近两年国内在加大芯片行业投入后,很快出现几十万人才缺口,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也供不应求。而在英特尔这样的上游公司中,每年招收的博士实习生就达3万人。同一行业内,与先发国家比,我国的差距表面上体现在研发创新方面,更深层次则体现在高等教育和人才储备不足、学科发展滞后、交叉学科人才培养不够、企业内部研发人才长期培养和积累不足、创新体系问题突出等。类似的,据人社部估算,我国智能制造行业人才缺口2020年为300万人,到2025年则将达450万人。实际上,我国制造业在向中高端进军过程中,中高端人才短缺问题可能将持续数年,亟需高等教育和创新体系(包括创新激励机制)的改进来加以适应。
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转换面临诸多瓶颈,创新仍然不足。图/中新社
2020年,我国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有21836万人,占比15.47%。而美国2020年具有大学学历的人口占总人口的34%①美国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高达90%。各州规定义务教育从5-8岁起,到16-18岁结束。受教育程度最高的州为马萨诸塞州,大学及以上学历人口占43.7%,研究生学历人口占32.4%。而根据“七普”数据,我国拥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口仅占30.5%,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91年,全国平均受教育年限最长的地区为北京,但也仅为12.64年。由此可见差距。,德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占28%,日本25-64岁人口中获得本科或同等学位的人口占比为31.3%。与之相比,2020年,我国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产值分别占GDP的7.7%、37.8%、54.5%,而美国为1.2%、21.2%、75.6%,德国为0.7%、28.9%、70.4%,日本2015年为1%、25.9%、73.1%。从就业看,2020年,我国三次产业就业比重分别为23.6%、28.7%、47.7%;美国为1.6%、17.9%、80.5%;德国2019年为1.21%、27.18%、71.61%;日本2015年为4%、25%、71%。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未来在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后,产业结构升级也仍有待持续,第三产业比重进一步提升是趋势。无论是制造业升级,还是后工业化时代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发展,都需要更多高素质人才。突破马尔萨斯阶段和刘易斯转折点阶段后向索洛阶段的转型,需要通过教育与培训的投入来提升人力资本,弥补人口红利的消失,适应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促进创新、开发更多技术资源,从而获得更多增长动力。2021年12月国务院学位办调整博士、硕士学科专业目录,增加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交叉学科专业,即是适应产业升级要求的教育政策调整一例。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正规高中入学率和大学入学率仍然较低,大学学科调整和新学科建设滞后的问题由来已久,未来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结构变化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都需要逐步调整。而税收政策方面,应该对普通家庭的适度教育投资形成一定鼓励,尤其是多子女家庭。逐步缩小与高收入国家的教育鸿沟,需要教育支出的支持②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数据,新冠肺炎疫情前的2018年到2019年,高收入国家的每名学龄儿童年教育支出为8501美元,而我国约2300美元。根据世行数据,2018-2019年,高收入经济体的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为4.7%,中高收入经济体为4.3%,我国为4.08% 。但是从公共教育支出占政府预算的比重看,高收入和中高收入国家在疫情前后分别为13.7%、13.6%(世行数据),而我国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中教育支出占14.8%。考虑到世行的该比重数据统计时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外的公共教育支出,只能估计,我国公共教育投入在财政支出中比重提升空间较有限。,但应注意在供给端不能仅靠财政投入,而应对私立教育抱有较包容的态度。对于那些发展高端产业过程中面临高端人才紧缺的地区,应允许其给予高端人才一些税收激励措施。
科技和研发方面,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加大了研发投入,但与创新前沿国家的科技水平相比仍有不小差距。2019年和2020年,我国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平均为2.32%,而2019年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为2.476%,其中以色列、韩国、瑞典研发支出占GDP比重靠前,分别高达4.93%、4.64%、3.39%。尽管从研发支出总额看,我国已位列全球第二,但并不意味着我国创新的综合实力已经有那么靠前。2020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49.7万件,排全球第一。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中国大陆位列第12名③前11名分别为瑞士、瑞典、美国、英国、韩国、荷兰、芬兰、新加坡、丹麦、德国、法国。日本、中国香港地区、以色列、加拿大分别排第13名到16名。;在东南亚、南亚和太平洋区域排第三名,排在韩国和新加坡之后;在中上等收入国家中排第一。而在彭博的创新指数④彭博创新指数根据研发强度、专利行为、高等教育效率、制造业增加值、生产力、高科技密集度、研发集聚度几项指标加权评分而得。2020年,其评出的最具创新力的经济体前15位分别为德国、韩国、新加坡、瑞士、瑞典、以色列、芬兰、丹麦、美国、法国、奥地利、日本、荷兰、比利时、中国。排名中,我国排在第15位。
如果说改革开放后的前20年,我国更多地通过吸收外资和开展贸易,充分利用了技术外溢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那么此后,集成创新和自主创新的作用则在逐渐增强。而进入“十四五 ”以后,发达国家对我国的高科技封锁态势加强,我国不得不加强自主创新,以获得增长动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将关起门来搞创新,只有开放的知识交流环境和更包容(认可差异与不同)的环境才能更有助于创新。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提出的经济增长理论中,曾经强调只有新的技术和制度创新才能突破上一轮经济周期的衰退期,进入新的繁荣期。这点对于我国在进入新常态后怎样发展经济,尤其有启示意义。
三、区域差距问题
由于过去不同阶段我国经济建设重点区域不同,以及对外开放后从特区到沿海城市到内陆梯次开放形成的区域经济差异,我国经济呈现出东西、南北差异突出的特征。尤其是近40年来东部地区受外贸外资拉动、对外经济部门率先腾飞,进而带动内向经济部门,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本世纪初以来,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相关政策和规划的实施推动了我国中西部发展,但是与东部先发地区的差距仍然相当突出。东北地区受制于产业结构老化、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外流以及营商环境欠佳等问题,经济增长乏力,地区生产总值及人均产值排位长期靠后。2020年,我国东部省份人均GDP达110112元,而中部、西部省份、东北人均分别为58983元、55602元、46661元,分别为东部的53.6%、50.5%、42.4%。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城市群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规划的先后推出和实施,从完善基础设施、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转移与合作、促进创新等多方面促进城市群发展。但从经济地理学角度看,仍然缺乏中部节点城市,现有城市群仍然较为松散,在资金流、信息流、人流、物流方面与国际知名的大城市群仍有较大距离,现阶段仅仅依靠城市群发展,对周边经济带动力还很不足,其他类区域规划和政策的作用仍有待发挥。此外,要保持区域经济的活力,需要保持区域的创新力,尤其是核心城市的创新力,这些需要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教育和研发基础设施配套、创投和其他金融及相关服务配套,形成合力。
四、城乡差距和城市化问题并存
2020年,我国城镇与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56,城镇与农村人均消费支出比为1.97,分别比2015年缩小了0.17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的城镇与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分别从2015年的2.6、2.5、2.9、2.4,缩小到了2020年的2.4、2.3、2.7、2.2。尽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是现实中,乡村衰落等问题仍然常见。人口老龄化、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村社会治理中问题突出,都是乡村衰落的部分原因。如果不能改变农业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让释放出来的劳动力向工资更高的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向城市转移,改善农村儿童教育,鼓励一些特色乡镇发展,未来缩小城乡差距难以实现。近几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多次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此外,推动农民工进城就业,对增加其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也非常重要。
从数据来看,我国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城镇化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2020年和2021年,按城镇常住人口所占比重计算的城镇化率分别为63.89%、64.72%,但按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为45.4%、46.7%。从国际比较看,我国仍处于城市化的中期,与主要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水平还有较大差距。2020年,世行统计的高收入国家城市化率平均值达81.8%,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的城市化率分别达83%、83%、82%、76%、92%。从城市化历史看,世行统计的高收入国家平均城市化率从63.5%提高到70%跨越的时间是从1960年到1974年,也就是说花了14年(如图1和图2所示)。从单个国家看,美国的城市化率从60%提高到70%花了约11年,从70%提高到80%花了约45年;日本城市化率从63%到70%花了9年,从70%到80%花了34年。也就是说,未来十年我国城市化仍有较大提升空间①城市化率从63%提高到70%,对我国来说,意味着城市常住人口将再增加约9800万人。。城市化与工业化和服务业化结合,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将有助于城乡二元结构中城乡差距的缩小。当然,我国城市中的二元结构问题仍然突出,有待逐步解决。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农民工难以真正融入城市。
图1 不同收入组国家城市化率比较
图2 主要发达经济体城市化率比较
尽管在上一轮大的城镇化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已经强调要逐步化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矛盾,提出了相关目标,指出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包括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但实际中,实现程度仍然有限。而且由于人口增长和向城市迁移的因素叠加影响,城市中流动人口的人户分离问题可能反而加重了。尽管近两次人口普查统计口径有所不同,但从口径近似的数据看,2010年“六普”时,全国外出半年以上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数量为2.58亿人;而2020年“七普”时,我国人户分离人口达到4.93亿人,其中流动人口3.76亿人,比2010年增长了将近70%。久拖不决的此类城市内部二元矛盾问题,在我国未来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后,会显得尤为不相称,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劳动人民福祉的总体提高。
“十三五”规划中也曾经提出过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但是除了迁移到中小城市的农民工,其他转移人口在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方面均仍存在不少障碍。“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但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看财力支持仍然不够。2022年6月份公布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强调要“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健全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对吸纳跨省域、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地区给予支持”。下一步该方案的施行将有助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6年开始施行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对大城市申请落户条件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参加社保达一定年限等要求,对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在满足以上条件基础上实行积分落户制度。这在近年来不少大城市房价收入比已经较高、住房政策已开始鼓励租售并举、一些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放松入户限制后,已经显得不合时宜,未来有必要修订。居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这一基本权利需要享有必需的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等方面)来配套。与此同时,城市的产业发展和市场繁荣也都需要一定的人口迁入支持,适当的人口聚集度对形成城市的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都有好处。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以平均城镇化率较高的长三角城市群①2018年该城市群的平均城镇化率已经达到72.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例,2018年末该城市群的人口密度为725人/平方公里,尽管已经高于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和欧洲西北部城市群,但仍低于英伦城市群和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的人口密度(2014年两者分别为811人/平方公里和2000人/平方公里),考虑到我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的情况,该城市群人口密度总体仍有提升空间。尽管中心城市出现“大城市病”现象,但通过向周围城市的梯级扩散和带动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的优化,既有助于缓解“大城市病”,又有助于城市群质量的整体提升,促进不同层级的城市发展。这也符合克鲁格曼的中心—外围模型等空间结构理论中所描述的规律。
综合以上考虑,未来推进城市化的同时,我国有必要继续稳妥改进户籍制度,赋予地方更多权力依据当地发展情况和劳动力需求来决定城市户籍制度的放宽程度。事实上,在全国人口老龄化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较好的城市面临人才缺口的情况下,一些城市已经开始放松户籍制度。例如,深圳2016年出台的户籍迁入规定提出35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人员都可以迁入深圳户籍;广州2018年公布的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中,提出适当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产业急需人才;上海2018年推出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对13个领域的高峰人才开设落户绿色通道;今年6月,上海又放宽非沪籍高校毕业生留沪就业的落户政策,允许在沪高校应届研究生符合基本条件的无需打分即可落户。此外,有的大城市对高端外籍人才的政策有所松动,例如,上海对外籍高端人才可优先申办在华永久居留证等。
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并对不同规模城市实施落户政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之后,又出台了相关财政支持政策①例如,国发[2016]44号文《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地方财政在接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时,所承担的成本往往大于其可获得的相关税收收益,仍然存在动力不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从农民工的区域流向看,过去较长一段时间,中西部是农民工净流出地,东部是主要净流入地。但近十年来,跨省就业农民工呈下降趋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跨省农民工回流趋势加强,超四成农民工在本乡镇内就业,近3/4在省内就业。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就近在其家乡所属的镇或县城落户和生活。这种情况有助于县镇从吸收农民工落户中受益,但是通常因此新增的财政收入仍然不足以为其提供与市民相同的公共服务所需的支出。这就需要通过中央转移支付和省对下转移支付来鼓励县城和镇吸收农业转移人口。毕竟在县镇层级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成本相较于在大中城市解决要低得多。中央和省级财政可通过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办法、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方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等方式来为县级财政提供支持和激励,促进其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在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同时,通过托管、流转、集体经营等方式为其增加收益并减少土地闲置,鼓励有能力的农民工参加城市社保。
除了农民工进城落户问题外,城市中还有不少就业较稳定无户籍的外地人,对这部分人群宜采取以吸引和留住人才为目的、兼顾城市承受能力的户籍制度调整。而因户籍享受不同公共服务、因社保未实现全国统筹而致人口难以跨省流动的问题,未来有待随着社保和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改善。客观上,城市功能的变化、产业的迁移、人们对工作和生活的多重平衡考虑等都会形成人口迁移,社保等制度的改革和统筹程度的提升需适应这种趋势,使人才、劳动力及相关的人口迁移更加灵活。《“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要全面取消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常住人口300万到500万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未来可以通过落实此类目标任务来逐步改善各类城市落户和公共服务覆盖情况。
未来的新型城市化需要更加以人为本,不仅需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就业创业环境,改善公共服务,还需要完善生活服务、改善居住和生态环境,使城市更有温度、更加宜居。智慧城市的建设不仅有助于提高城市工业、商业和公共服务的效率,也有助于更好地满足新生代的数字化服务需求偏向。
五、收入分配问题
我国的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多年来受到关注,尽管过去十几年中先后通过提高职工最低工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资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对国有企业发布限薪令、改进个人所得税制度和社保制度等途径进行了系列调整,但仍然较为突出。
从国家统计局根据住户调查数据测度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看,在本世纪以来,其经历过2003-2004年的短暂下降后,到2009年总体呈趋势性上升,2009年基尼系数达到最高峰0.49;此后逐年下降到2015年的谷底0.462,而后略有上升,2017年达0.467。国际上通常认为基尼系数大于0.4小于0.5,则收入差距过大,可见,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反映出的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已经过大。
由于统计口径差异,世界银行统计的我国基尼系数略小,2016年为38.5%,在G20国家中(除了法德以外的欧盟国家)属于中偏高水平。如表1所示,除了美国、巴西、墨西哥、阿根廷、土耳其、亚洲的印尼、菲律宾,表中所列其他国家的基尼系数均低于我国。
表1 中国与其他G20国家的基尼系数对比 单位:%
基尼系数反映出的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形成原因有多方面。其中包括财产差距的扩大、各行业收入差距的扩大、农村改革滞后与农业生产力提升缓慢导致的农民收入提升相对缓慢、公共服务差异导致的收入差距扩大、再分配调节机制不足等因素。表2反映了我国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速近六年来快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也快于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增速,从而带动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扩大。与之相比,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有所缩小,从2015年的3∶1缩小到了2021年的2.6∶1,主要因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城镇更快,两者在这六年间分别平均年增长10.7%、7.2%。而从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五等份分组数据看,这六年间,城镇居民收入的级差均有所放大,而农村居民收入级差略微缩小。从2015年到2020年,城镇居民中20%高收入组家庭与20%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从5.3倍扩大到了6.2倍,而农村居民中最高和最低的20%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从8.4倍略缩小到8.2倍。
表2 我国居民收入结构
与收入差距比,更突出的问题是财富分配差距。当中国的富豪已经有多名进入福布斯全球富豪榜时,社会底层仍不乏一些尽管脱离了绝对贫困但实际仍然相当贫穷的人。在2022年福布斯富豪榜中,排名前三的中国富豪财富分别为626亿美元、612亿美元、475亿美元,位列全球富豪榜第18、19、25位。而2020年底我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为10740元(人民币),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仅达12588元(人民币)。这样的收入水平使得后者难以积累财富。而拥有大量资本的富人阶层往往从资产增值、经营收入、投资红利等中获得的财富积累越来越多,在缺乏财产税调节的情况下,财富差距在进一步扩大。
诺奖得主库兹涅茨曾经提出随着经济增长,收入不平等呈先加剧后改善的态势,被称为收入分配倒U曲线理论。然而国外一些研究①皮凯蒂对前10%高收入人群收入占比的研究,也发现上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收入分配差距呈现倒U型特征,而80年代后则发生了逆转。显示,二战后到20世纪80年代数据大致可以证明倒U曲线存在,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欧美人均GDP增长伴随的却是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倒U曲线已经失效。因此,我国的基尼系数自2015年来的上升应该引起重视。尽管官方公布的基尼系数数据时间序列不够长,但是从计划经济末期到2015年的已有数据分析看,我国的基尼系数应该是已经经历过先上升后下降的过程,前期符合倒U曲线特征,而2015年后的上升可能也是倒U曲线的逆转。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收入分配上更加重视能调动人的积极性的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因此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收入差距在初期的平稳阶段之后,经历了趋势性上升而后下降的过程,直到近六年再次逆转性上升。前期一定程度的收入差距上升有利于生产效率的提升,但如果长期忽视过大的收入差距与随之愈演愈烈的财富差距鸿沟,则可能终因过度破坏社会公平、降低社会阶层流动性、增强社会离心力,并因富者消费倾向更低而导致总体消费不足和投资过剩,从而损坏经济长期增长潜力。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十九大报告中在收入分配方面强调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②按要素分配中的要素指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该概念在十七大报告中也曾提到。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这些都体现出党对收入分配问题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中讲到的促进共同富裕的原则和思路,进一步指出了方向。
从宏观角度看,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的确需要平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通过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改善教育和培训体系、促使教育机会更加公平、抑制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过度投机和一些行业出现的过度垄断,同时增加技术要素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式,来提高低收入阶层收入水平、培养更多的中产阶层,实现收入差距合理化和形成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以各种要素禀赋较好的先富带动后富、促进共同富裕,是符合经济发展阶段及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合理有效路径。
除了以上挑战以外,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冲突依然存在,绿色经济的发展仍然不足;经济数字化程度仍有待提升,与此同时一些大型数字平台企业垄断问题凸显;经济外向度尽管已经较高,但在逆全球化浪潮中遭遇到越来越多的发展瓶颈和制度冲突,这些挑战未来我国仍需正面应对。
以上问题和挑战的存在也更加凸显了追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强调必须实现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路径。学习贯彻决议精神,对研究怎样从宏观和财税角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应对中长期经济方面将面临的挑战,大有启发和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