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安全监督与被监督的冲突与解决
2022-11-22刘其斌徐峰
刘其斌 徐峰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重庆 400021)
0 引言
安全监督是指安全监督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生产作业和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和督办的活动,是从安全管理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管理方式[1],侧重于督办执行、树正纠偏、提供咨询等[2],是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重要体现。
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监督在督促岗位人员履职尽责、风险防控、查患纠违、遏制事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公司反违章、保安全的骨干力量。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安全意识、监督机制、业务素质、交流沟通等因素,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不断,时有激化,双方没有形成最大的合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监督工作的开展和工作效果。
1 冲突的主要表现
根据笔者多年实践,安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3 方面:
1)排斥监督。被监督者不接受、不配合监督工作,以各种借口拒绝或阻挠监督检查。
2)造谣中伤。对监督工作不满时,个别被监督者可能会歪曲事实或造谣生事,恶意中伤、诽谤、抹黑监督人员。
3)暴力冲突。一旦面临处罚时,被监督者,特别是违章者会不依不饶进行求情或沟通,而待逃避处罚不成时,就可能恶语相向或暴力威胁,甚至爆发肢体冲突等。
2 冲突的原因
2.1 被监督者的安全意识不强
实践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矛盾冲突的爆发点通常就在“处罚”两字上。按照测井公司的相关规定,一旦查实了违章违纪,监督者就要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处罚可能直接导致违章者金钱、荣誉、晋升等利益受损。
但处罚的原因,正是在日常安全管理中,个别人员不敬畏制度,不敬畏管理,自以为是,我行我素,重复违章屡禁不止,而一旦引发安全事故,不但自己可能付出鲜血,甚至生命的代价,而且还可能导致身边同事(朋友)付出鲜血或生命的代价,同时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集体利益受损)。与“鲜血或生命的代价”相比,“金钱、荣誉、晋升等利益受损”只是“短痛”,而这种“短痛”是为了让违章者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是为了警示那些心存侥幸、麻痹、冒险蛮干等一批潜在的违章者。“短痛”是安全管理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是为了不“长痛”。如果岗位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就根本不需“怕”安全监督,更不需担心被“处罚”。
2.2 双方的工作侧重点有偏差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被监督者通常更多考虑产量、效益等因素,而有意无意地将安全问题放到较为靠后的位置,如简化工作程序,降低对安全的标准和要求。而监督者则主要考虑督促各级人员贯彻执行规章制度、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等。由于双方工作的侧重点不一样,因此实践中,有时会导致被监督者认为监督者在给自己找麻烦、妨碍生产的运行进度,进而产生矛盾冲突。
2.3 监督的业绩评价体系不完善
上级部门对监督业绩评价或考核指标偏重于发现隐患的数量和监督检查覆盖率等。因此,一方面,监督机构为了每年业绩“亮眼”,在制定监督计划或层层分解监督目标指标时,可能会过度增加要求的隐患数量,但隐患数量的大幅增加,必然会对被监督单位整体安全业绩评价造成负面影响,这样可能会造成一方拼命“揭”,另一方拼命 “捂”,进而使双方产生不可避免地对立冲突;另一方面,部分监督员为了评优、晋级、奖金等个人利益,一味追求监督检查问题的数量、罚款、扣分等指标,这会在一定程度上给被监督者造成“监督就是为了罚款扣分”等不良印象,加深双方的对立。
2.4 个别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强
测井公司涉及测井、射孔、交通、井控、机械制造、仪表生产等诸多业务,而安全监督员通常仅是其中一两项业务的行家里手,熟悉所有业务的“全能型安全监督”实践中几乎没有。由于公司安全监督人员有限,无法实现监督员都能对口自己熟悉的领域,因此在非熟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时,难免会提一些不专业的问题,说一些“外行”话。
同时,个别监督人员自主学习不够,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管理要求等不熟悉,掌握不够,理解不深,难免会出现监督执法判标不准等情况。
2.5 双方的交流沟通不畅
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后,部分监督人员未及时对被监督者进行告知或沟通,使得部分隐患未得到及时澄清或认可,直到被通报后,被监督者才知晓,这往往会造成监督结果被否认、双方各执一词等“扯皮”现象。
3 冲突的破解对策
无论对于测井公司,还是其他同类的企业,都应将长效机制和短期措施有机结合,构建从“排斥”到“欢迎”的新型监督关系,使两者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安全生产最大合力。
3.1 培育安全文化,构建良好氛围
从安全文化入手,解除员工的认识误区,是破解双方冲突的根本之策。企业安全文化是安全价值和安全行为准则的总和,体现了一个群体对安全的态度、思维程度及采取的行为方式。
因此,从企业层面来说,需要通过安全文化的培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安全观,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一个“以安全操作为荣、以违章作业为耻”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监督认真履职是对“我”的生命健康负责,进而增进员工对安全监督工作的理解和认同,为安全监督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3.2 树立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
从安全监督人员的角度来看,切不可自视高人一等,颐指气使,把自己放在员工的对立面上,否则势必会激化矛盾,使员工产生抵触情绪。因此,安全监督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与员工交朋友,做员工的“贴心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意识,与员工同呼吸、共命运,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劳动,这样才会得到他们的尊重。
3.3 提升监督素质,增进员工认同
1)提升职业素养。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操守,在监督工作中,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主观臆断,不歪曲事实,不以权压人,坚持以理服人,以德感人。
2)提升业务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安全监督人员应不断学习,加强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提高,当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业务能力时,在监督工作中,才会有真知灼见,看问题才会客观全面,话才会说到“点子”上,事才会管在“根子”上,反之,如果知识面狭窄,讲起话来东拉西扯,不得要领,则显然难以让人信服。
3)提升沟通能力。监督人员应把握有效的沟通技巧和方法,创造融洽的沟通氛围,建立和谐融洽的关系,增进双方的理解和共识,赢得员工的认同和支持,以减少工作阻力,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
3.4 完善监督机制,员工主动欢迎
3.4.1 监督执法要既有力度又要有温度
在安全监督权限方面,安全监督人员通常会被赋予“处罚权”“停工权”等。其本意是为了提高监督人员的威信,强化监督指令的执行。但在实践中,特别是在大多数员工安全意识还没有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单一地、频繁地使用处罚权,很容易让安全监督就成为“罚款”的代名词,这显然只会加深双方的冲突。
因此,对于安全监督人员来说,一方面,对于严重违章、重复违章、屡教不改等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对于部分不会导致严重后果的问题(如新员工因不熟悉制度引发的无知性违规等),笔者建议可推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首违可不罚”的监督机制,明确初犯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同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柔性方式,通过人性化监督执法、柔性监督执法,以让安全监督工作更为被监督者所接受。
3.4.2 强化安全监督人员的建议奖励权
从企业层面来说,笔者建议可通过以下两方面强化安全监督人员的建议奖励权,以促进各单位对于安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的提升。
1)对于没有接受安全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基层单位或班组,建议企业在各级QHSE 评先评优工作中一律不考虑,毕竟没有经过安全监督人员的验证,难以证明其过程管理是符合规章制度的,甚至可以考虑按接受监督检查的频次,在过程性考核指标项中适当加分,进一步督促基层单位、班组主动接受或邀请安全监督人员。
2)在安全监督过程中,安全监督员如果发现基层单位或班组一些行之有效的QHSE 典型做法或管理创新,以及员工在重大隐患排查、重大险情干预、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应由安全监督员上报给企业,且从企业层面应给予相关单位或人员一定的奖励。
4 结语
根据笔者多年实践,目前安全监督工作的大环境虽然已得到较大改善,但在发展过程中,势必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新问题、新挑战。从企业层面而言,只有持续加强安全监督自身建设和持续改进,推进监督与被监督从对立走向统一,构建从“排斥”到“欢迎”的新型监督关系,切实提升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才能适应企业不断提高的安全监管需求,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