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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并非“生存”
——埃里希·弗洛姆论异化消费及其扬弃

2022-11-22李雨燕

关键词:弗洛姆异化消费

李雨燕,李 佳

(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长沙 410114)

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是20世纪德裔美籍著名学者,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成员,他继承了前人的成果,在《占有还是生存》(To Have or To Be)一书中,通过对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分析,指出人的价值取向可以分为“重占有”和“重生存”两种,它们表现出的生活方式分别是“重占有”和“重生存”的生活方式。埃里希·弗洛姆认为,消费就是一种“占有”,异化消费就是一种“重占有”的生活方式,他对异化消费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对扬弃异化消费、回归消费本来意义提出了构想。

本文根据埃里希·弗洛姆对价值取向的两种划分,系统梳理埃里希·弗洛姆批判和超越异化消费的有关思想,挖掘该思想的当代价值,以期给沉溺于消费主义而无法自拔的人们敲响警钟,引导他们培育正确的消费观念,实施正确的消费行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以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一、两种价值取向:“重占有”与“重生存”

埃里希·弗洛姆在《占有还是生存》一书中,将人的生存方式划分为两种,一种是“重占有的生存方式”,另一种是“重生存的生存方式”,对二者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和阐述。

第一,埃里希·弗洛姆认为,“重占有的生存方式”和“重生存的生存方式”的力量根源不同。他借助心理分析的方法,通过对个人和群体的具体研究寻找足够的经验根据,得出的结论是:占有倾向和生存倾向是人本身具有的两种倾向,它们的力量根源完全不同。占有倾向源自人类的生物性因素,即渴望活下去的生物要求;生存倾向源自人类生存的特定条件,尤其是人类个体产生的孤立感促使人们寻求与他人相结合,成为一个统一体的内在需求,即认为快乐来自奉献、分享、自我牺牲。埃里希·弗洛姆指出,“占有”和“生存”这两种倾向不是天然形成的,二者都会受到社会结构、价值体系、规范的影响。

第二,“重占有的生存方式”和“重生存的生存方式”的重要区别体现在人与物的关系之中。在重占有的生存方式中,人与物之间是僵死的关系,表面上是“人”控制了“物”,然而“人”害怕失去“物”,总是想方设法占有“物”,“人”反而成为“物”的奴隶。埃里希·弗洛姆认为,在这种生存方式中,人与他拥有的东西之间没有活的关系,人与拥有的东西都变成了物。“我”占有物,反之,关系亦如此:“物也占有我,因为我的自我感觉和心理健康状况取决于对物的占有,而且是尽可能多地占有。”[1]83对人与他拥有的东西来说,人已经不重要了,人本身和人的特性通过人占有的对象加以表现并且进行解释说明:“作为主语的不是我自己,而是我的所有物所体现出来的我。”[1]83

与之相反,“重生存的生存方式”注重人的感觉、情感、技能等生存体验,人主导着物,物的作用在于为人的发展服务,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是活的、热情洋溢的关系,是和谐的而非对立的。

第三,“重占有的生存方式”和“重生存的生存方式”分别对应不同的社会原则,体现不同的社会精神实质。“重占有的生存方式”对应以物为本的社会原则,“重生存的生存方式”对应以人为本的社会原则。埃里希·弗洛姆指出,如果一个社会以获取利润和财产为原则,那么这个社会产生的社会性格必然以“占有”为核心。把追求金钱、荣誉、权力作为生活的中心,这种占有取向正是西方工业社会中人的典型特征。西方社会的绝大多数人都天然地把以“占有”为目标的生活方式作为唯一可能的生活方式的选择。埃里希·弗洛姆仔细考察了近一百年来西方人的语言习惯,发现西方人在语言的运用方面有从生存(to be)转变为占有(to have)的倾向,譬如人们使用名词的频率逐渐高于使用动词的频率。用名词取代动词,比如“有”与一个名词搭配起来,事实上是一种错误的运用,因为人只能体验和经历,而无法占有某个过程和某种活动。

与之不同的是,在以人为本的社会中,“没有人是别人用来达到其目的的手段,每一个人总是毫无例外地自为目的。”[2]228在这样的社会里,人成为自身的目的,一切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都以人为中心、为人的发展服务。基于此,人性力量可以得到充分的展现。

二、异化消费:“重占有”的生活方式

埃里希·弗洛姆认为,“占有型模式”的生活方式具体表现在人们的学习、记忆、交谈、阅读、行使权利等日常生活中。在今天这样的“丰盛社会”或者“商品过剩社会”,消费成为最具代表性的占有形式。他犀利地指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消费过程和生产过程发生着同样程度的异化。现代人的生活可演变成这样一个公式:我占有的和消费的东西即是我的生存[1]32。消费本来是生存的手段,在这里演变为生存的目的,脱离了消费本来含义的消费变成异化消费。

关于消费过程的异化,埃里希·弗洛姆剖析了人们和所消费的事物之间相疏离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基于人们对“物”的获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埃里希·弗洛姆通过分析人们获取“物”的方式和使用“物”的方式,指出人们用一种最古怪的方式(金钱)获得东西。人们通过各种方式得到钱,钱披着“劳动的抽象形式”这一神秘外衣与其他任何东西进行交换。这样,“只要有钱,我就有权得到,并用我所获得的去做任何我所喜欢的事。”[2]106关于使用“物”的方式,人们想获得这些东西,却找不到使用它的理由,只是为了把它收入囊中以满足自己的占有心理。例如,人们吃一种面包,因为它口味鲜美;喝一瓶可乐,因为相信“喝一口使你精神百倍”的宣传标语。人们吃的是“关于财富和身份的幻想”,喝的是“广告渲染的青春畅饮的景象”,这种占有欲在“重占有”的价值取向下是必然产生的。

另一方面是基于人们对于将自己包围起来的“物”知之甚少,体现为不了解“物”的性质和来源。例如,大多数人知道如何操作智能手机、办公电脑、相机等复杂机器,对它们的运行原理不明所以。由此看来,人们与“物”的关系仅仅是操纵和消费的关系。在异化消费的消费方式下,没有用真实具体的“人”来消费真实具体的“物”,这样的消费方式造成了人们的永不满足。消费原本是一种满足人们生存需要、创造美好生活、通往幸福的手段,人们现在却为了消费而消费,消费成为消费自身的目的。

埃里希·弗洛姆认为,异化消费的一个重要催化剂是异化劳动。人们为了谋生而必须劳动,在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资本像魔法师般控制了人的灵魂,成为人的统治者,劳动变成一种异化劳动。为了区分积极主动的生存方式和消极被动的生存方式,埃里希·弗洛姆将“主动”与“被动”进行了根本区分,把主动分为“积极主动”和“忙碌”,分别对应异化和非异化两种活动形态。流水线上的工人虽然行为主动,但是他们的内心并未得到满足,仍然是身处异化的活动之中。在强迫性劳动中,资本家力图用最少的时间创造最大的利润,人们被动地进行生产活动,接受自己的思维和肢体活动被设置成同机器一样的节奏,保持其动作看起来如画作般既统一又和谐。在这种安排下,人们从事着单调、乏味、无聊的工作,自我的天赋才能得不到展现,进行的劳动也毫无意义。人们拥有闲暇时间时,便认为自己获得了自由,继而追随广告的指引,在商品消费过程中恣意挥霍,把有用的、没用的东西都据为己有,他们视消费为快乐和幸福的源泉。在以“物”为中心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商品化了的人利用占有和消费的方式来和外部世界打交道,似乎就具有了一定的合理性。”[3]应当注意的是,非异化的活动主体是自己,是创造、生产的过程,“当消费客体不再是消费者基本的生存和生活需要的东西,消费对象变成了纯粹为了消费而消费的一种心理感受和精神愉悦的体验,甚至是闲暇时间时,消费客体就异化了。”[4]埃里希·弗洛姆提醒人们,通过占有商品的方式来补偿这种让人厌烦的、机械的、缺乏创造力的劳动生活,甚至往往是劳动报酬与劳动贡献不对称的劳动生活,只会让人对“物”产生无穷的欲望和依赖,同时感到无力和空虚,因为“他的趣味被人操纵,他想看、想听的都是他被操纵着想要去看和去听的东西。”[2]111人们期待的幸福像弥赛亚时代一样只能存在于幻想之中,正如人们购买的商品已经被工业生产决定一样,衡量消费者所购产品的价值角度并不是人,而是该商品在市场上的流行程度。因而,消费者将自己置身于商品中去发挥自己的创造性,体现自己的价值,以期从中找到生活意义的做法显然是行不通的。这样被操控的消费行为,无论是从人的内在心理需求,还是从人的外在物质需求,都不会给人带来真正的幸福。由此看来,拥有闲暇时间的人也不自由。人们为了使用而占有商品时,在使用商品的过程中,人们并没有成为物品真正的主人,人们热衷消费商品是因为它们与人们心中幻想的地位和财富存在某种相似之处,事实上,人们只是沉迷于自己塑造的幻想之中。“物”原本是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人们在异化消费中只是在消费一种“幻像”。

埃里希·弗洛姆将精神分析的方法融入他的消费批判理论之中,用心理学分析了当代社会消费者。他认为:“只要消费人的品格结构仍占支配地位,就永远不会有真正的‘丰裕’(指心理学意义上的)”[5]106,因为贪婪的人永远都是贫乏的。埃里希·弗洛姆指出,持有这种生活方式的人的一种悲哀:“他是孤立的、恐惧的,他不能真正地享受艺术或其他文化刺激。”[5]107有基本收入、能够保证基本生活的人,他们的创造性、自由性以及所有人的特性都没有得到展现,无从找寻自身价值,在生活中产生挫败感;坐拥大量财富的人在根本上是贪婪的,他们内心充满欲望和恐惧,由于永远没有足够的东西可以填补他们对“物”的渴望,所以他们没有成为环境的主宰者。因此,如果遵循最大限度消费的原则,有保证的收入只能解决某些经济的和社会的问题,但是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人们热衷的消费“是一种主动的集体行为,是一种约束、一种道德、一种制度”[6],在这样的异化消费状态下,人们被消费俘虏了。人们内心空虚、压抑,能够想到解决的途径就是持续地、日益增多地消费,他们紧紧抓住自己占有的东西以求获得安全感。许多临床实例生动地展现了这种机械的生活方式:人们拼尽全力、尽可能多地吞食食物,依靠软饮料和酒缓解内心的孤独和烦闷;无论是娱乐演唱会还是精湛的艺术展览,只要能够弥补一些人内心的压抑和焦虑,他们就一定会参与。这样看来,“他好像是积极的、‘激动的’,然而在内心深处,他却是焦虑的、孤独的、压抑的、厌烦的(厌烦可以定义为延续性的压抑,这种压抑可以由消费成功地来弥补)。”[5]105—106

人们在现代社会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和民主,变得独立和理性;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们受到了强大的超人力量、资本和市场的威胁,陷入了满足贪欲、无所适从、充满忧虑的泥潭,从“人的依赖性”中走出来的人又被套入“物”的枷锁之中。人们为了逃离这种境地,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他们抹杀自己的个性、失去个体的自我,以抽象的消费者的身份存在着,“生命”和“乐趣”变成了两个毫无关联的词语。消费并未弥补异化劳动的不足,反而把人们变得精神不健全。埃里希·弗洛姆指出,消费主义奉行的利己主义价值观会使人陷入无止境的“产生愿望”和“满足要求”的漩涡之中,只要愿望和要求没有终止,就永远不会满足。这种被占有心理特性支配的人将“重占有”取向表现得淋漓尽致,“占有”是他们快乐的源泉,他们以占有更多资源作为生活的目的,贪婪的内心想将一切变为自己的私人物品,包括自身都成为他的占有物,“占有”的方式可以是欺骗、压榨甚至毁灭那些阻碍他追求占有的人。这种消费主义的核心是占有欲,在本质上是为追求个人利益,否定他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充斥着自私自利、唯我独尊的压制气息,同和平理念格格不入。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人们漠视他人或者他国的存在价值,为一己私利肆意践踏他人的尊严或者侵占他国领土,必然会将不同个体和不同民族置于双方的对立面,因为“只要个人的主要动机仍然是重占有和贪欲,那在这样的个人组成的民族之间必然会进行战争。”[1]121

三、异化消费的扬弃:从“重占有”到“重生存”

异化消费将人类的占有欲望无限放大,催生了专横霸道的官僚政治、人的自我生存本能衰退、自然资源被滥用等问题。这些问题极其不利于和平、合作、平等、保护自然等世界进步力量的发展,让人们期待的幸福变得虚无缥缈。对此,埃里希·弗洛姆进行了犀利的批判,流露出扬弃异化消费、回归消费本来意义的理想,由此提出一系列克服异化消费的改革构想。

埃里希·弗洛姆认为,语言表达出来的内容只能指向某种体验而非体验本身,人通过天赋和才干获得的体验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这就导致以物为中心的占有型模式的生存方式容易被描述,所以大多数人对“重占有”的生活方式更为了解;以“体验”为中心的“重生存”的生活方式较为抽象,具有不可描述性,人们对此知之甚少。埃里希·弗洛姆认为,当代社会的人们忽略了社会组织对思想的影响,片面得出人的本性就是懒惰的、自私的、“重占有”的生存方式根植于人的本性之中的错误论断。事实上,人的本性潜藏着“占有”和“生存”两种模式。人生来就有同他人建立联系、分享、给予的欲望,例如医生等人总是展现奉献的意愿并且付诸行动。

埃里希·弗洛姆通过分析选择性消费思想原则的缺陷指出,消费者的愿望是生产厂商制造的。公司通过广告宣传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广告则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为目的,消费者尽管有权选择产品,但是可供选择的范围已经被生产者控制。由此,实现健康消费,需要制止大企业以赢利为标准决定产品生产的行为。埃里希·弗洛姆认为:“消费行为应当是一种具体的人的行为,其中包括了我们的感觉、身体需要、审美感。”[2]108在这样的消费活动中,人是消费活动的中心和主导者,商品价值的衡量角度是人本身,人对消费的商品是否为自己所需具有理性和鉴别能力,通过清楚认知内心活动而做出购买决定。人在这个过程中是独立的、自由的、有兴趣的、有批判性的,这种消费活动也是生动的、有感情的、活的生存体验。解决这些消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就要使消费者具备两种意识:第一,使消费者反对消费主义的行为由不自觉转变为自觉;第二,以个人经验而非政治口号为基础开展消费者运动,组织具有人道主义的消费者并且激发他们的潜力,用积极的、没有异化的方式改变社会发展方向。消费者只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被异化这个问题继而转变消费观念,从个人扩展为人人,从个体行为发展为群体行为,被异化的消费发展方向才会发生改变。

埃里希·弗洛姆指出:“惟有在工业与政治组织上、在精神与哲学方向上、在个性结构上、在文化活动上,同时有所改变,才能到达健全与精神健康之境。”[7]他认为,一个健全的社会,在经济方面应当如社会主义提供的办法,从根本上调整社会经济制度,将人们从以“物”为目的、把人当作手段的过程中解放出来;实现人在经济上的自由,不受经济限制,满足人自身发展条件,充分发挥人的团结、理性、创造性。

在政治方面,民主制度的组织方式使异化变得更普遍。埃里希·弗洛姆提出按照居住地区或者工作地点将全国人口划分成小组,用小组的方式使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让每个公民参与投票,独立表达政治意志,以此改变由自身之外的力量代替公民行使权利的过程。

在文化方面,成年人应当与儿童一样享有受教育的机会。社会应当创造一种非宗教性质的、集体的艺术和仪式,这同高等教育同样重要。埃里希·弗洛姆指出,“主动地”生存与外在的、忙忙碌碌的、身体的活动不同,“主动地”生存是创造性地发挥人的力量的内心活动。在这样的活动中,人们能够展现自己的愿望、天赋、才能,可以在活动中自我更新、不断成长,学会爱、独立、理性,拥有愿意奉献和倾听的热情和兴趣。

埃里希·弗洛姆列举了二十一种“重生存”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几乎都关乎价值革命和心理革命,例如愿意放弃一切形式的占有,培养安全感、自我认同感、自信心,承认生活的意义在于创造性的活动而不是占有性活动,减少贪欲、仇恨、幻想,学会爱、分享、奉献等等。他认为,与此相适应,社会也要发生一系列的变革。他列举了理想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十三个不同之处。鉴于生产对消费的决定作用,埃里希·弗洛姆指出:“把生产建立在‘健康的消费’的基础上;通过立法改变生产方向以实现健康消费;鼓励消费者实施‘消费罢买’就生产改革与生产者进行谈判;使全体社会成员都积极履行其经济和政治职能等。”“健全的社会依赖于健全的人,健全的人也只有在健全的社会中才能形成。”[8]在埃里希·弗洛姆构想的健全社会里,无论是他人还是自己都不会也不会被当作他人和自己达到目的的手段,人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服从于人的发展这一目的;人们那种贪婪、抽剥、侵占的品质没有机会用于获得更大利益或者占有更多财富;人们拥有的基本和必要的品质是凭良心做事,毫无底线和原则的活动被认为是自私自利的不堪行为;每个人都能参与社会事务,社会和个人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人们把社会上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公民负责任地、主动地在自己可把握和可观察的领域中参与社会生活,他们是生活的主人。健全的社会是团结的,它使每个人的创造性都能得到展现,鼓励人们团结有爱,激励人们保持理性,让人们可以在集体创造的艺术和仪式中表达自己的内在需求。消费将走向一种人道而健康的方式,代替“占有很多价值”的是“有价值的生存”。

这些都体现了埃里希·弗洛姆的人本主义思想,对我们今天提倡健康、绿色的消费具有启发性。在通向健全社会之路的方法上,他提出一系列改良方式,甚至深信依靠国家立法限制股东权利就可以改变大企业以利润和扩大生产的利益为导向的生产方向,这是不切实际的。在资本主义这个以追求利润为本性的社会,试图不改变经济结构和生产关系就对资本主义进行根本改造,无疑是天真和幼稚的。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下,商品生产者进行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换而非使用,这使生产和消费永远处于对立状态。在资本主义经济内在规律的作用下,社会化生产不断扩大,商品被大量产出,必然需要刺激消费。由于“消费者的需求和消费深嵌于全面编码价值生产交换系统中,需求体系和符号消费重新构建了一个符合资本主义生产规律的消费主体”[9],导致人们被迫成为一群消费者,消费的东西是不是人们需要或者喜爱的,已经无人问津,重要的是在这种异化状态下,消费促进了生产,维持了资本主义经济的正常运行。同样,从人类历史的演进过程也可以看出,资本主义制度正是“重占有”取向的代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无情压榨工人的剩余价值,大量占有社会物质财富和生存空间,工人们每天机械地从事着流水线上的工作,所得工资甚微,他们失去了自己作为“人”的生存的基本权利,致使生活碎片化、思想麻木化,自身的人性光辉更无从找寻。扩大再生产使金融垄断状况愈演愈烈,在利益和欲望的驱动下,压迫和剥削从未停止并且将继续下去。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人们不满足于目前领地和生存状况,试图征服自然,热衷于掠夺资源,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严重威胁着人类和平。埃里希·弗洛姆这种试图不改变资本主义制度的改良方式充满了浓重的乌托邦色彩,对变革“重占有”的社会性格无济于事。由此可见,埃里希·弗洛姆对异化消费的扬弃、改变社会现状的主张也是徒劳的。可以肯定的是,他的思想对于启发后人合理消费、对当前中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重要价值。

四、结语:给当前中国消费文化创新的启示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也进入了“消费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资料、消费服务、社会财富将人们包围起来,各种琳琅满目、形式繁杂的商品构成了消费的丰盛现象,使富裕的人们从传统的被“人”包围转变为被“物”包围,促使人类环境史发生了根本变化。“物的包围”的社会已经远远超过了埃里希·弗洛姆所说的“丰盛社会”或者“商品过剩社会”,在这种情况下,他指出的消费异化切中了当代中国的现实状况。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随着“思想解放所带来货币观念的放大加深了个人消费观念的世俗化特征”[10],消费主义传递的对“物”的无尽占有和追逐把人的快乐和幸福归结于消费的观念已经扩散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似乎对此甘之如饴,正是“重占有”的生活方式的典型特征。人们肆无忌惮地占有更多的社会财富、毫无节制地消费更多的物质资料,正常的、大众的商品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物”的要求,人们以一种更快、更新的消费方式追求更新奇、更独特的东西,占有它们来宣示自己尊贵的身份和崇高的社会地位。这种“生存即消费”的生存方式与一般的消费行为具有根本区别。“生存即消费”的生存方式是为满足个人无止境的贪婪和欲望而进行的无节制的占有,一般消费行为是简单的为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而进行的消费行为。“消费即占有”这种消费主义宣扬的观点将消费同人生目的画等号,认为消费越多越幸福。对于消费主义的消费观念,有人以此为目标,道德沦丧、面目全非;有人以此为准则,没有底线、无动于衷。他们所谓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似乎只能在占有中得到体现,“我消费故我在”“我消费,我就是”不仅成为商业街头的明显广告,而且内化为一些人的生活准则。

中国经济社会呈现欣欣向荣之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11],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经济发展潮流势不可挡,我们在此关键时刻更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念,扩大内需促进消费要考虑人民真正所需。畅通国内大循环、拉动经济增长,既不是鼓动人们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盲目消费,也不是无节制的狂欢,和谐社会应该是人人能消费,人人想消费,而非人人超出真实需要而消费的社会。布局国内国际双循环,展现出中国的发展动机是“重生存”的,绝不会以牺牲他国利益为代价,中国在对外贸易中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努力实现高质量、公平、可持续、安全发展。

“一般而言,有什么样的消费观,就有什么样的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消费观,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个社会消费文化的性质和发展方向。”[12]因此,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迫在眉睫。

正确的消费观念应当遵循以下几点。

第一,消费观念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

和谐的社会,人与人之间和睦友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们追求自我实现,摒弃自私、贪婪、欺诈,用爱、真诚、互助来实现联系,物质不再是衡量生活幸福最重要的指标,为社会和他人无私奉献成为每个人的内心追求。人们在消费过程中不应当被占有欲驱使,而应该理性消费、绿色消费,若只追求眼前享受,任由欲望肆意驱使,必然导致环境污染、过度开采、生态失调等问题,进而引发大自然的反击。为了长远的安定和幸福,我们应当考虑自然资源是否被合理利用,关注人类生存环境,为子孙后代保留一方净土,杜绝一味占有、消耗浪费。

第二,消费观念要同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

当前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难免被消费异化困扰,更应该实行人本主义社会制度。

一方面,我们要看到经济发展的果实还不够共享,在部分人追求更舒适、更奢侈的生活时,还有部分人仅能满足基本的生活条件。人类创造的物质资料是用来满足人类基本生存需要的,只有实现生产资料和产品分配的社会化,使每个人平等享有物质资料,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生活才会更幸福。

另一方面,中国是拥有十四亿多人口的大国,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不断释放,实现需求牵引供给尤为重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我们要引导企业走出利益为首的误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重视人之所需,自觉树立以人为本的生产观念。

第三,消费观念要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

消费的异化使人沦为“物”的附庸,人们不断追求占有更多物质资料,逐渐迷失在“物”的包围圈。人们在异化的消费中失去独立生存的能力,忘记了对自身发展的思考。现在把人本身作为出发点,去发问,自己的时间、经济、能力是否允许异化消费,人们占有的物质资料是否为自己全面发展所必需。人们在追求物质需求的同时也要注重自身精神需求,只有抛开“物”的枷锁才能重构“重生存”的生活方式。总之,只有从人的真实需要出发,消费才能成为人们追求全面自由发展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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