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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保障体系及实践问题简析

2022-11-22张正瑞

关键词:学生党员入党党员

张正瑞

(洛阳理工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河南 洛阳 471023)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高校是青年知识分子的聚集地,高校党组织要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用党的新时代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学生头脑,及时将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吸纳为党员,同时要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和学生党员质量。近30年来,党中央和地方及高校党组织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制度和组织上形成了党员发展质量保障体系,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提升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党员发展质量保障体系形成情况回溯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对党员发展质量问题高度自觉。近30年来,针对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际,通过精心谋划、精准施策,构建起了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提升保障体系,为提升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提供了政治思想和组织制度保障。

如何教育、组织、引导、发动群众,及时将群众中符合党员标准的先进分子吸纳进党组织,从而壮大党的队伍、增强党的力量,这曾是一个困扰党建工作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根据当时党员本人成分实际和发展党员的需要,提出要“注意发展工人党员”,以维护党的阶级纯洁性,同时规定了严格的入党条件和纪律。比如规定:申请入党的人不得具有非共产主义的思想倾向,他们在入党之前必须断绝同反对我党纲领之任何党派的关系[1]。当时党的组织发展一直比较缓慢,到党的三大时全国只有427名党员。党的三大、四大通过的党章和决议案,继续要求注重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同时规定可以吸收非劳动者中的优秀分子和农民、知识分子中的革命分子入党。到1927年党的五大时,党员的数量有了巨大增长,总数已达57 967人。在严酷的革命斗争中也出现了党员脱党甚至叛党的情况。如何实现党员数量和质量同步发展,成了当时党建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党的六大继续要求增加工人党员人数,以保障党的先进性。但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党员中工人阶级出身的党员数量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基于当时中国社会历史条件和革命实际,大胆吸收农民和其他阶级、阶层中的革命分子入党,同时又高度重视用无产阶级思想克服、纠正来自这些新党员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创造了着重从思想上建党的新鲜经验[2]。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通过的《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和1939年10月发表的《〈共产党人〉发刊词》等文献,进一步肯定了这种做法;后来中央制定的有关文件也阐明了积极发展先进知识分子入党的重要性与具体要求。但在党建工作实践中长期存在“唯成分论”的影响,对知识分子这一社会阶层抱有偏见,在十年内乱期间还出现了以极“左”路线来对待知识分子的问题。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都走过一些弯路。究其原因,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3]。

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央召开了多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对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进行年度总体部署⑴。1990年,在全国高校第一次党建工作会议之后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指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高等学校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那些一贯表现好,特别是在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优秀教职工和学生吸收入党。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重点放在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在此推动下,许多地方省市党委建立了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门机构,高校的基层党支部通过党员重新登记和领导班子调整、充实及改选,党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大学生中成立了学马列、学毛著、学党章小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

自20世纪90年代起,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除坚持组织召开年度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推动高校积极发展学生党员之外,还先后以中央办公厅、中组部、宣传部、教育部党组为主体,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2013年)、《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等规范性文件。高校和地方党的部门也纷纷出台文件,对发展学生党员的条件、标准、程序等全过程、全要素进一步具体化。

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显示,至2019年底,中国共产党共有党员9 191.4万名。每年新发展的党员中,学生党员都占1/3以上。2019年全年新发展党员234.4万名,其中新发展学生党员84.4万名,占当年新发展党员总数的36%⑵。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的规定,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均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结合我国各地完成义务教育和中等教育所需时间及履行党员发展程序所需的时间来看,每年新发展的学生党员中绝大部分应是高校学生。每年新发展党员结构的变化,一方面表明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制度、道路、文化,正越来越得到全国各族人民尤其是以高校学生为代表的青年的高度认同,是青年学生政治主体性作用发挥的结果;另一方面也表明党对于加强青年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自觉,党组织、教育、引领青年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党的十八以来,大学生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对党组织充满向往。据学者在2015年的调查结果,有84.7%的大学生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有78.7%的大学生积极要求入党[4]。近30年来党积极构建的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保障体系取得了历史性成效。

二、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问题,影响到学生党员对党的认识、党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形象以及青年学生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影响到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建设成效。近30年来党所构建的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保障体系,从理论上讲,涵盖了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各个方面[5],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和所发展的学生党员质量持续提升,但实践中也存在搭组织便车、主体客体化、目的工具化等问题。

(一)搭组织便车问题

马克思主义政党,自马克思和恩格斯领导创立共产主义者同盟时起,就规定有严格的入党条件。如列宁所说,“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革命工人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数量的增加,而注意党员质量的提高和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6]。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党的先进性最本质的特征,体现在党员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廉洁作风等党性修养方面;发展的党员,是在遵循党章规定的严格标准要求下,从各行各业精挑细选的先进分子。高校在发展学生党员时,要经过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党校培训等多个环节和将近2年的教育考察过程,考察合格后方可被吸收为预备党员,然后再通过1年的预备期考察,方可转为正式党员。入党的学生在思想品质、组织纪律性、学习成绩等方面,都接受过组织和群众的多维审查。因此,学生党员事实上就是大学生中的佼佼者,由学生党员个体所构成的毕业生党员群体,成了人力资源市场上优质“公共产品”的代名词,备受企事业用人单位和高等级学校招生部门的青睐。但因此也存在部分学生党员搭组织便车的现象,他们为获取党员身份以增强就业竞争力,入党前各方面表现积极上进,入党之后却开始消极懈怠。

(二)主体客体化问题

大学生在学习科技知识和认识周遭世界的自主性方面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保障。通过系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接受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参与社会实践,逐步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道路、制度、文化等各个维度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部分学生因此会产生入党的愿望。而其能否被吸纳为党员,从理论上看,需要其发挥主体性,努力提升自己以政治素养为核心的综合素养,这是一个潜在的党员主体确立过程。高校党组织作为培养、考察、甄别、选择合格组织成员的主体,与申请入党的学生之间是一个主体与主体之间的长时段双向认知认同的主体间性关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有关程序、场域,为这种主体间的互动确立了制度化的时空基础,便于在实践中考察入党申请人,看其是否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决定其能否被吸收为党员的内在政治素养标准。实践中,部分高校却存在将这一内在政治素养进行简单量化的问题,有的甚至采用了“提交入党申请书后的一学期课程考试无不及格”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一学年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等简单化指标。党员的政治标准被虚化,同时入党申请人作为依照党章要求渐次提升政治信仰、党性修养的主体,“丧失了主导和支配地位,处于被支配和服从的被动境况,从而呈现为客体化和他者化”[7]。

(三)目的工具化问题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每发展一名党员,需要在申请入党到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等多个环节,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历时2年的教育培养和管理考察。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严把党员入口关、提升发展党员质量的价值目标。发展党员的整套流程,从逻辑上看也做到了对党员发展全过程的无缝连接、全覆盖,为基层支部的党员发展行为提供了规范,这对于避免发生历史上出现过的“突击发展”“运动式发展”“人情发展”等问题,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具有制度性保障作用。但在实践中,高校基层党支部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仍存在将目的工具化的问题。比如在学生党员发展过程中,重视能够“可视化”的学生党员发展文书材料,而不重视难以“可视化”的学生入党申请人理想信念、入党动机、道德品质等政治标准。之所以重视能够可视化的材料,又往往是为了让上级党组织“看得见”。党员发展程序、文书材料等原本是“工具”,是为保障和提升党员发展质量的,结果在实践中被当作了目的,而保障和提升党员发展质量这个“目的”则被“工具化”了。

三、提升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的建议

保障和提升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需要在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实践中,立足高校学生日常生活场域,切实解决搭组织便车、主体客体化、目的工具化等问题。

(一)规范组织生活,强化组织功能

根据奥尔森的“搭便车”理论,导致“搭便车”现象的原因在于“在大集体中,个体是否参加某一集体行动往往无人知道”,因此可以采取“小组织原则”架构,将大型组织按照组织结构原理进行分层,直到“某一组织成员是否参加了集体行动,对集体行动的目标实现有很大影响,且每个成员都会心中有数”[8]。奥尔森的“搭便车”理论是立足于人都是自利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无法揭示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成员因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信念的认同和忠诚而不计个人得失、勇于奉献等“内在性激励”[9]的行为动因,也无法解释如和平、秩序这类“非零和公共物品”不会因享用的人多而个体获益就减少的社会事实。但是,奥尔森的理论实际上强调了组织在社会运动动员中的重要性[10]。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高校的基层党支部肩负着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有严格的“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主题党日”等经常性组织生活规定。因此,不能说制度设计上给予了入党申请人以搭组织便车的制度空间。部分学生党员入党前和入党后思想行为表现迥异,除了涉及个人的入党动机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在于支部组织生活不实,徒有形式,组织功能缺失。高校的基层党组织要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管理、服务的实践中,引导、锤炼、涵育入党申请人的理想信念,甄别其入党动机、道德品质,真正将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提升保障制度落到实处,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才能持续提升。

(二)落实“实质主义”策略,坚持政治素养标准

有学者对世界范围内主要政党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后认为,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关乎一个政党的生死存亡,直接决定着政党组织的生命力。在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关系问题上,西方“精英型”政党为赢得选票,通常采用“形式主义”组织发展策略,将支持政党主张的选民视为政党党员,将党内领导职务向党外人士开放,竭力扩大党员数量[11]。而以实现“人人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己任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清楚地知道“政党权威是政党执政的无形政治资本”[12],而且更明白政党组织的价值追求、党员在建设国家过程中给民众带来的福祉增益对政党权威的始基性功效,故始终坚持对入党申请人政治追求和实际行动状况的实质考察。正是基于这种“实质主义”的组织发展本性,20世纪世界范围内有一大批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党员数量和力量都不占优势的情况下赢得了人民拥护,而部分放弃对马克思主义的“实质主义”秉持的政党,其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在20世纪晚期则遭遇了重大挫折。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没有盲从西方政党“形式主义”的党建之风,而将“实质主义”全面落实到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于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推进到新的历史阶段,也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推进到新的历史方位。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任何将政治素养标准简单化为某个单一的量化指标的做法,都忽视了入党申请人政治主体性的确立规律,难免导致入党申请人与党组织被双重“主体客体化”。高校基层党支部需压实学生党员发展主体责任,秉持党员发展的“实质主义”标准理念,在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实践中,激发学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主体性生成潜力;在组织发展全过程中,对入党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在党组织与入党申请人双向主体互动中,甄别并选取自愿为党的纲领与奋斗目标矢志不渝奋斗终生的先进分子,以充实党的队伍,实现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持续提升。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克服形式主义作风

“程序”和“文书”是组织内部和组织之间事务办理、信息记录与反馈的重要载体,是对组织规则的反映。组织规则是实现组织目标的手段,如果将其变成了组织成员工作的目的,则既会妨碍组织成员创造性和自主性的发挥,又会使组织事务的处理变得呆板、繁琐并进而导致形式主义[13]。近30年来中央和地方党组织构建的一系列党员发展质量保障制度,为高校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可操作的“文书”和“程序”规范,促进了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但在实践中,“有计划的发展”常被误读为“按年度指标发展”;“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课时数、参加志愿服务次数、思想汇报字数页数”等统计数据,被误解为入党申请人素质本身,造成了目的工具化的形式主义内卷。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应立足大学生日常生活教育、管理、服务实践,在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提升制度保障体系指引下,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党员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克服形式主义作风,不唯书、不唯上而只唯实,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和发展的学生党员质量。

注释:

⑴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发布的历届全国高校党建会情况概述.

⑵参见中共中央组织部网站发布的2013—2019年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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