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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普法教育的回顾与思考
——基于“校园贷”问题处理视角

2022-11-22刘忠杰

法制博览 2022年28期
关键词:校园贷普法高校学生

赵 箭 刘忠杰

1.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交通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6;2.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陕西 西安 710000

一、高校法制教育发展历程

1979年9月中共中央要求加强法制教育,把法律课列入教学内容。自此,民主法制教育的内容开始进入高校政治课程体系。随着1982年《宪法》的颁布,我国高校普法教育经历了近半世纪的发展。此后,《法律基础课》开始独立设置,与《思想道德教育》课程并列,这也是法制教育地位逐渐提升的标志。1987年,国家教委对课程设置提出新要求:将《法律基础课》设置为高校必修课。至此,法制教育正式成为高校教学体系的一部分。[1]

21世纪以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逐渐趋于系统化。党的十五大会议上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该阶段,高校普法教育的总目标转变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主阵地。2004年,国务院再次对高校思政课程设置方案出台指导意见,将“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列入大学生培养目标范畴。同时,该意见要求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合二为一。次年秋季学期伊始,全国范围内高校开始使用新版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此后,高校思政教育体系开始囊括法制教育。2013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两部一办”(指: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下同)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相关高校教育普法规划文件。对于高校法制教育体系的建设明确提出要注重发展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素养。此外,《纲要》中对普法教育形式提出了更多指导意见:鼓励学校开办各类普法活动,并充分运用新媒体的力量与资源,提升高校学生的参与度与积极性。

近几年,我国法律体系加速完善,高校普法工作的任务也迎来新标准、新内容。2021年《民法典》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迈入新阶段。这一部时代性法典的颁布,也对将来高校普法教育工作提出更多新指向:普法工作不仅要内容丰富化,也要在传播范围、传播形式上广泛化。

我们认为:优良的法律素养是未来社会人才必不可少的重要素质,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工作,既是依法治理校园的重要措施,亦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我国高校普法教育的发展历程主要节点与国家法治体系的建设节点遥相呼应,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高校作为培养国家接班者、社会储备军的摇篮,已然成为全民普法的基础阵地、主要战场。[2]当前,普法教育已然是广大学生工作者公认的关键教育内容。随着“八五”普法的顺利实施与社会发展背景的快速更迭,未来的普法工作会遇到更多挑战,既有思想上的阻力,也会有实践上的困难。本文基于当下大学生特点,从法律完善、法制教育的角度对学生工作中频繁涉及的学生管理问题作出探析。

二、对校园贷问题产生和发展的若干思考

针对当前高校学生工作中频繁发生的、涉及范围较广的问题(如网络借贷问题),本文从学生工作、法律教育等立场思考法律教育效果欠佳的现状,探索开展高校普法教育,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的更多实现路径。以期解决当前高校学子的法理知识欠缺问题,从而达到扼杀风险于初期的目的。

根据大学生信用认知调查研究结果发现:当现有资金无法满足需求时,其中愿意采取网贷方式的学生占比将近9%。而网络贷款平台的贷款程序简单,审核宽松,只要提出申请几乎都能得到资金。当前,校园贷主要分为以下四大类:消费金融平台、网络贷款平台、民间私贷和银行产品等。此前,因国家监管要求,大多数正规网贷平台均已暂停校园贷业务,但校园贷的黑色产业链并未就此而止,以后面临的是更艰巨的挑战——不正规平台贷款。

很多大学生接触的网络借贷平台更多属于非正规机构,信息不透明,利率和手续费均高于正常借贷业务。但是由于其具有审核流程简单、通过率高等特点,吸引了大量在校大学生,酿成许多惨案。2016年以来,由于无力偿还贷款金额以及后续压力,多名高校学生被暴力催债,甚至被私密照片威胁,造成超过13个省份多所高校学生结束生命的惨案,其中金额从几千到百万不等,造成的后果不仅是年轻生命的陨落,更是一个家庭的沉重伤痛。这样的案件频发在值得个人深思的同时,更值得所有学生工作者、监护人反思个中原因。综上,高校学生群体已然成为非法借贷对象的“重灾区”。这些事件的发生,不仅对当事学生及其家庭造成物质上的损失,还会对学生的心理产生害怕、担忧、自责等多种负面情绪,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事后身边人的追责、教导等都会给学生的心灵造成二次重创,甚至会给学生的社会活动造成一定障碍。校园贷危害大、蔓延广,是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重视且加以引导的领域,而引导手段中除了金融知识的普及,学生观念的引导,法律知识的普及也尤为重要。

高校学生网络贷款频发,背后除了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不到位,学生金融常识的缺失,还有学生管理工作的漏洞。第一,大学生群体特性引发贷款行业扩张。一方面,大学生多处于经济不独立、思想半独立的阶段。这个年龄阶段使得学生消费需求强,虚荣心强,尚未建立正确理智的消费观,而当前产品又将大学生作为消费主力,精准宣传投放的各类广告频繁对学生的消费欲望产生吸引。但是据统计,当前超过九成的大学生生活费主要来源仍靠监护人支持,也就是说,大多数学生并无财务独立能力。这种落差是导致大学生强烈贷款需求的主要因素。此外,由于很多大学生仍处于未成年、刚成年的阶段,社会阅历单纯,观念简单,防护意识和金融知识双失,这就造成该群体易受骗的特性。[3]另一方面,高校学生群体日益庞大,截至2020年末,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833万人。而如上所述,大学生亦是借款需求大、防护意识低的群体,这就促成校园贷款业务的疯狂滋生。由于市场受众广、行业规模潜力大等原因,加之大学生群体有监护人的保护违约风险极低,网络贷款平台的高校市场风险低、收益大、成本低。两方面原因造成了该行业的迅速扩张。第二,我国兼职体系有待完善,学生兼职机会少。在一些国家的文化背景下,大学生的学费及生活费由自己通过兼职等承担,与此同时,社会上也有较为成熟的兼职体系供学生维持自身学习生活的需要。但是我国的文化背景下,由于父母和社会的保护,我国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基本不需要自身操心,而当下就业压力的激增,兼职市场一岗难求的背景下,高校学生缺失兼职机会,只得靠借款平台满足自身消费需求。第三,相关知识的缺失使学生未正确认识网络借贷。在上述真实案例中,不乏有同学提供自己或他人私密信息作为保障换取贷款资金,若学生无法及时还款,这些信息就会被发布在各类公众平台。此外,常见的暴力催收手段还有:对逾期学生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恐吓催债,骚扰逾期学生亲友,公布逾期学生个人私密信息等不道德手段。但是学生尚无社会经验与判断能力,在面对这些场景时,并无维护自身权利、保护隐私信息的意识。此外,面对网贷平台的利率和还款政策,学生没有足够的金融常识判断其利率是否偏高,对高利贷并无辨别能力,更何谈风险防范意识。

2017年6月,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通知,其中提到: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并明确退出时间表。至此,针对大学生网贷的保障性法律法规首次开始施行。也就是说,此前的网络贷款市场存在大量灰色产业链,整个行业严重缺失监管角色,并无成文规定保障贷款人的权益。2020年1月,最高法发布文件,其中明确指出: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面对愈演愈烈、无孔不入的非法借贷平台,仅仅靠外部社会的监管难以做到疏而不漏。大学生多处于18~24年龄段,价值观尚未成型又有着较强的攀比心、虚荣心以及模仿力,直面横行的消费主义陷阱往往难以逃脱。同时,由于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弱且无自主还款能力,在日常学生管理和普法教育中应给予学生一定的干预和引导。笔者认为,为防范风险,护航学生成长,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教育内容是十分有必要的举措,也是切实发挥法制教育作用的可行思路。

三、在普法教育中防范借贷风险的路径

校园贷不但严重扰乱校园环境和市场环境,而且严重危害着高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过整治,当前正规校园贷已经得到遏制,但市场上诸多新型网贷品种依然在野蛮滋生,不容忽视。如何在普法教育中将相关金融知识、法律知识纳入教育课程,以此防患若干借贷风险于未然,是当前学生管理工作者应该思考的问题。结合数位前辈在学生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经验之谈,本文提出以下路径作为参考:

(一)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创新普法形式

网络时代的来临为我国的法律普及工作提供了新思路,这些也同样适用于青少年的法律教育工作。针对当前学生深受后现代思潮的影响,喜欢接受碎片信息的特性,[4]各类部门和教学组织可以将法律知识与经典案例结合,通过小短剧、小视频、漫画、表情包套图等形式创作,[5]既能寓教于乐,吸引广大学生的接受兴趣,又能通过这种新兴方式提高学生的吸收效率,将刻板严肃的知识生动化、形象化,将该类课程的刻板印象活泼化,更易于学生理解和传播。此外,各高校可以充分利用已有微博、公众号等平台资源,用连载等形式,利用学校官方平台资源,扩大相关法律知识的传播范围,将传播形式带出课堂,使传播地点走出教室,灵活化教育。

(二)开展各类比赛竞赛,检验学习成果

当前高校普遍采用课内学习成绩+课外实践成绩的双重考核标准进行综合成绩测评,而各类学科竞赛的成果都是课外实践成绩中举足轻重的分数构成。因此,可以针对学生的实践成绩需求,围绕法律知识、金融知识的宣传主题开展各类比赛竞赛,例如普法视频拍摄大赛、普法演说大赛、普法话剧比赛、普法栏目策划大赛等,不拘泥于传统方式,创新比赛形式。让广大学生参与到普法教育中,让教育对象把握教育主动权,用学生在各类竞赛的产出成果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同时通过这类活动给学生一个展示平台。同时,通过对优秀参赛作品的宣传,达到集思广益的目的,用最受青少年欢迎的作品形式进行法律普及教育。

(三)运用社会资源,结合专业特性普法

当前大学生使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配套教材中,法律基础的内容占比不算多,并且偏向于基础法学理论而轻针对性的法律条文。在此建议:开展思政课程过程中,可以不拘泥于教材,应选择与时俱进、更契合学生生活和专业的相关读物作为普及资料。[6]例如对会计专业的同学,可以学习《会计法》;对审计专业的同学,学习《审计法》;对广大专业同学,可以了解《劳动法》。拿网络借贷案例来说,可以给学生普及自然人的基本权利,例如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合法权益被侵犯时,学生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不会求助无门,进而畏惧自戕。这些课外法律知识,不仅有助于学生对我国法律体系的了解,更有助于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与自身权益保护意识。此外,对于未开设法律专业的高校,可以通过聘请专业人士,如律师、法学教授等教师开设选修课程或讲座等形式,针对一些典型法律问题进行普及宣传。[7]这些举措有助于学生从细微之处了解法律,从生活场景寻求法律关系。同时,教师也可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带领大家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8],例如借娱乐圈某艺人的违法案例,与学生共同分析,用学生熟悉的方式学习法律。

四、结语

青年是国之未来,大学生是国家发展的坚强后盾。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强国,做好高校普法工作可谓是必由之路。在消费主义和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给大学生们上好人生普法第一课,是每位学生工作者应当思考的母题。作为一名学生管理工作者,应首先从自身做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秉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探索打造普法教育模式,为莘莘学子的健康成长尽自己的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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