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暖珠江:推动南沙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2022-11-21苏赟编辑章蔓菁
文/苏赟 编辑/章蔓菁
围绕“三区一中心”发展定位,近年来南沙外汇管理改革在开放创新、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探索“最优解”,而高水平开放试点的推出将为南沙金融开放创新提供新的助力。
广州南沙立足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定位,肩负建设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的历史责任。推动南沙高水平开放,做大做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对于引领带动粤港澳大湾区迸发高质量发展动能,推动广东改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下称“广东省分局”)积极推动南沙在金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202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外汇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称“南沙新区片区”)等4个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为南沙、广东自贸试验区乃至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
立足发展定位 激发创新活力
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珠江出海口,距离香港38海里、澳门41海里,是大湾区“半小时交通圈”的原点。南沙新区的战略定位是充分发挥多重战略叠加优势,高标准建设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承载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三区一中心)。2012年和2014年,南沙先后获批成为国家新区和自贸试验区。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5〕18号),明确南沙新区片区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国发〔2018〕13号),提出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赋予南沙新区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历史使命,要求携手港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创新发展示范区、金融服务重要平台和优质生活圈。
依托区位和政策优势,近年来南沙新区经济获得快速发展。2021年,南沙新区地区生产总值2132亿元,同比增长9.6%;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402亿元,同比增长11.2%;新设企业8万家,同比增长65%;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26个(累计引进投资项目223个);进出口总值2600亿元,同比增长14.7%;合同利用外资412亿元,同比增长11.9%。
依托自贸区与大湾区“双轮驱动”探索外汇管理改革创新
2014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外汇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和探索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银发〔2014〕337号),明确提出支持南沙新区充分发挥政策、区位和产业优势,推动粤港澳台金融服务合作,探索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试验。其后,《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374号)、《关于外汇管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发展的批复》(汇复〔2020〕13号)、《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20〕95号)等一系列文件,为南沙新区深入开展外汇管理改革、探索金融开放创新、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指明了方向。为推动相关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广东省分局在贸易外汇管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外债管理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
创新贸易管理方式 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名录登记业务办理。2016年,率先在南沙新区片区推出银行代理企业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等业务,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实现名录登记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受理,银行可通过网络完成资料的录入和传输。2019年,随着外汇局在全国上线数字外管平台与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南沙地区的企业可在线办理行政许可业务,“脚底成本”大幅降低。
二是着力简化贸易资金收付流程。率先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开展A类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免于开立出口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节约企业收汇时间,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便利银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允许区内银行自主审慎选择区内企业,为其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省去邮寄或往返银行递交纸质资料的成本,提升资金收付效率。
三是稳步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大试点范围,降低试点主体准入门槛,将企业年度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规模由10亿美元以上逐年降低至5000万美元,其中自贸试验区企业放宽至1000万美元。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的外贸企业办理贸易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加快南沙新区片区企业资金周转速度。
四是便利贸易新业态资金结算。通过拓渠道、简流程、优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业态新模式结算效率,激发外贸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南沙新区片区银行开展跨境电商创新业务;指导广东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修订跨境电商业务展业自律指引、出台市场采购收结汇业务展业自律指引和新型国际贸易业务展业自律指引,规范审核操作标准,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协助电子口岸持续优化单一窗口平台功能,推动银行与市场采购联网信息平台深度对接,优化结算服务。
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 支持高效“引进来”“走出去”
一是推进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向银行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有效节省企业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截至2021年年末,南沙新区片区共有14家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支付金额折合1.84亿美元。
二是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遵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及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截至2021年年末,南沙地区银行合计办理此类业务22笔,支付金额合计超4亿美元。
优化外债管理模式 便利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
一是推动自贸试验区跨国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2015年12月21日,广东省分局发布《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简化资金池管理,支持中小型跨国公司对境内外成员企业资金进行集中运营管理,帮助企业降低整体结算及汇兑成本,赋予企业更大的资金运作空间,推动自贸试验区总部经济的培育和发展。
二是推进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粤港澳大湾区内试点企业可按不超过净资产2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后续的外债账户开立、资金汇兑手续均可选择在临近银行办理,从而提升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度,减少南沙地区企业办理外债签约登记的“脚底成本”。截至2022年2月末,南沙地区共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业务21笔,登记金额折合14.22亿美元。
三是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解决了区内企业因净资产规模较小、全口径跨境融资额度难以满足资金缺口的难题,有助于拓宽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境外融资渠道,满足其研发及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四是推进资本项目“放管服”改革。将外债、境外放款和内保外贷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企业在辖区任一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相关登记手续,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清算及资金汇出“一站式”服务。截至2022年2月末,南沙地区银行共为企业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25笔。
开展高水平开放试点 打造广东对外开放新高地
本次高水平开放试点围绕推进跨境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落实“放管服”改革、提升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13项便利化措施,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2022年1月24日,广东省分局发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稳步有序推动区内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试点业务。为确保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广东省分局联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现场宣讲+线上直播”方式召开了广州南沙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宣讲会,邀请30家广州地区银行和南沙区企业代表现场参加会议,对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累计超9万人通过“云直播”方式线上观看宣讲会。此外,通过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分局网站等多个渠道发布试点政策信息,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业务。
稳步推动试点业务落地
经常项目便利化方面,截至2022年2月末,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外汇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4项措施已全部落地,合计认定南沙新区片区优质企业32家,累计办理试点业务241笔,金额折合1.52亿美元。区内共有7家银行完成试点备案,另有9家银行表达试点意向。资本项目改革方面,截至2022年2月末,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等4项措施已落地实施,合计办理试点业务8笔,交易金额5.06亿美元。从实际成效看,试点业务提升了南沙新区片区企业跨境业务办理效率,拓宽了企业双向跨境投融资渠道,切实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提升了资金周转率,受到了市场主体一致好评。
切实筑牢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预警和逆周期调节,建立试点纠错机制和风险应对预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试点业务的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关注大额异常跨境交易,确保试点平稳有序推进。指导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展业原则对相关试点业务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义务。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跨境资金风险防范。提升监测分析的敏感性和前瞻性,借鉴先进经验,建立对跨境投融资活跃的重要性企业的外汇审慎监管指标体系,以风险评估为导向完善主体分类管理,赋予审慎合规、信用优良的银行和企业更多自主权,形成“越合规越自主、越诚信越便利”的良性循环,防范化解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
三是金融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有效性。坚持金融开放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同步推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可视化等技术提高监管能效。建设全国数据研判中心(广东),完善非现场核查检查机制,引进联邦学习、图数据算法等金融科技前沿技术,研发“图智能研判分析系统”,提升创新政策事后核查效率。稳妥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应用场景试点,科学评估和预警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及时发现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提升事后监管的有效性。
保持改革定力 进一步推动南沙高水平开放
落实落细外汇便利化政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和企业参与高水平开放试点,促进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制造业、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倾斜。围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后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继续深入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稳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稳步推动跨境资产转让、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落地,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继续推动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对现有外汇管理政策进行评估,找到市场主体业务办理的“堵点”“痛点”并尽快“疏通”“消除”“解决”。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时期高水平开放要求,探索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推动与港澳规则衔接、制度对接、市场互通,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争取更多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在南沙先行先试,发挥南沙“三区一中心”优势,引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
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加强南沙地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用好跨境资金流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完善日常数据监测分析与风险预警;探索“长臂监管”“穿透式监管”,探索使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增强风险评估与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有效整合对接相关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的数据资源,共享数据类别及信息要素清单,提升拦截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与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