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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非遗钦州“跳岭头”的文化价值研究

2022-11-21郑国栋

黄河之声 2022年4期
关键词:钦州道教仪式

郑国栋

钦州“跳岭头”2006年被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确认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14年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据资料记载,跳岭头发展至今已有470多年的历史,主要流行于钦州市所辖范围内,是汉、壮族共融共生的一种综合性民间习俗,其表演形态主要由音乐和舞蹈两部分组成,主要以打击乐器象鼓和铜锣伴奏,在仪式举行过程中进行一系列程式表演,达到娱神娱人的目的。“跳岭头”是当地人民以安全诉求为目的的一种民间信仰活动,其内容既融合了当地的节日、村社、信仰、宗教、娱乐等民间习俗,既是壮汉民族大团结与交融的有力见证,又具有重要的文化学术研究价值。

一、“前戏剧”形态

傩戏是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演变形态,“跳岭头”作为傩戏的一种,不仅继承发展了傩的本体,更是保存了傩的文化历史。傩戏是傩祭仪式从原先单纯的娱神向娱神娱人兼而有之的发展结果。祭祀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其不仅一直盛行于中国社会乃至当今,在其他国家和民族都一直流传并盛行。作为对自然的敬畏,人们为求得心理安慰,祭祀符合了人们的心理需求,因此时至今日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祭祀一开始被赋予了庄重、严肃的意义,可以看到从中国早期的祭祀仪式历经夏商至周朝,逐渐演变出一整套规范的程式,成为有规范流程的礼仪,甚至有阶层划分,有了政治意义。当祭祀与傩相互结合,便产生了傩祭,由于已经形成一整套规范的仪式,所以又称其为傩仪。傩仪是按一定的流程操作的,在仪式中已经有了角色的划分,具有一定的表演成分,使整个仪式具有了一定的戏剧形态。《唐书·礼乐志》载:“大傩之礼,选入年十二以上,十六以下为振子。假面赤布袴褶,二十四人为一队,赤帻赤衣,麻鞭,工人二十二人。其一人方相氏假面,黄金四目,蒙熊皮,黑衣朱裳,右执盾。其一人为唱帅,假面皮衣,执棒鼓角各十,合为一队。队别鼓吹令一人,大小令一人,各监所部,巫师二人以逐恶鬼于禁中[1]”。在举行傩仪时,巫师会穿上特制的服装,戴上相应面具,拿着法器载歌载舞,举行娱神的歌舞活动,其中所唱歌曲被称为傩歌,所跳舞蹈被称为傩舞。由于其存在很强的观赏性,能够吸引人们观看,在娱神的同时起到了娱人的作用。

钦州“跳岭头”在举行时也具有特定的流程。由于领头队众多,汉壮民族皆有,基本程序稍有差异但大致相同,“活动的程序大致有安坛、请神、收禁、跳三师、跳四帅、跳五雷、跳千岁、杀妖精、烧龙船等,其中从跳三师到杀妖精扮演者戴着面具又唱又舞并加插若干滑稽动作以娱人融宗教活动与民间娱乐于一炉。”[2]由此可见,“跳岭头”的流程当中既有特定的情节设计,又有大量用于娱神娱人的表演,已经具备了戏剧的雏形要素。另外,广西大学的周永忠教授曾以“跳岭头”中的文本《领头科》为例,从文本的体裁、语体、语言风格等方面论述了其文体形态特点,从文本中叙述人称上存在的三种形式的发展过程,到文本中对话语体的出现,都能看出钦州“跳岭头”文本已经具备了“前戏剧”形态的剧本要素。

二、深刻的人类活动历史印记

钦州“跳岭头”是傩戏的一种。傩起源于远古时期,在生产力高度不发达的时期,人们对大自然的认知极其有限,理解不了许多自然现象,从而产生恐惧继而对其崇拜。纵观各种神学门派的产生都有相似的深层原因。从各少数民族的图腾崇拜到现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祭祀仪式,都能看出人们敬畏自然、诉求安全的目的。傩戏作为传统文化的一种,承载了人类自古以来的历史印记,其发展源头、形式演进、传承方式无不体现出其特有的文化价值。

傩的产生是早期人类生活的结果。在旧石器中晚期的狩猎活动中,人类需要伪装才能易于接近猎物从而增加狩猎的成功率,出于对自然和万物的敬畏,在狩猎前会进行祭祀活动,祈求获得神灵保佑狩猎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为在狩猎当中的“杀戮”行为获得心灵宽恕,具有明显的功利目的,可以说,傩祭是早期人类生活的需要和精神体现。“作为时间向度的记录,文化物品的历史印记,具有巨大的时代穿越力、文化功能的再现潮和历史信息的传递波[3]”。

跳岭头里面使用的傩面具作为整个仪式中极具辨识度的道具,被用来作为人与神沟通的桥梁,其功能就是代表角色的转化,巫师只要带上面具(相或鬼面壳)便具有了“通神”的功能,化身为神的替身,如在跳岭头仪式祭拜当中的三师、三界、四帅、五雷、土地、社王等诸神,都需要领头队员戴上相应面具进行表演,既完成了神化的过程又达到了娱人的目的。在跳岭头使用的面具上既保留有原始人类活动的历史遗迹,又有现实社会生活中历史人物、民间故事的投影。如前面所说的三师,又称为三元或三官,钦州一带有传说是三元为上元(天官)唐文达、中远(地官)葛文康、下元(水官)周文保,他们三人为同母异父三兄弟,曾共同领兵讨贼,因关怀、爱护自己手下的士兵,体恤周围群众备受官兵和当地群众拥戴,后不幸战死沙场,上天感念其人间作为赐予成仙。尽管很多学者认为,“跳岭头”中所拜之神与道教有非常深的渊源关系,但这些神的来历都与一定的历史事件相联系,使其具有了深刻的人类活动历史印记。

三、吸收儒道学派的文化因子

汉武帝施行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学文化在中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发展,确立了其正统地位,其思想也影响到了后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民间的各种风俗也吸收其思想与其相互交织、相互确证。

钦州“跳岭头”作为一种民俗也深受儒学思想影响,其仪式中的内容在某种程度上吸收了儒学礼乐功用思想。黄宇鸿教授在其《北部湾地区“跳岭头”民俗文化的儒学显现》一文中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跳岭头”民俗文化的儒学确证:一是“乐”的教化功能“跳岭头”仪式中歌舞是其最具观赏性的内容,并且相互穿插,有“歌时不舞、舞时不歌”的特征,从“乐”的教化角度来说,“跳岭头”的唱格和舞蹈等一整套外化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确证了儒学“乐”的教化功能[4];二是“礼”的教化功能,“跳岭头”民俗文化中不乏这方面的代表性内容,这恰如一面镜子,折射了儒学对于民间心理、风俗民情的极大建构作用,最为典型的是《朱千岁》和《五雷格》[5],《朱千岁》的故事情节讲述的是明朝遗将朱统鉴率兵反清直至阵亡,后由其妻妾继承遗志继续战斗的故事,这个故事非常明显的表达了儒家精神中“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政治思想;三是“仁”的精神内核,“仁”是儒家思想的精神内核,“跳岭头”作为一种民俗,其间所包含的傩与巫的互动关系,体现了儒学当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人而立人,己欲达人而达人”的理念。

道教位列我国五大宗教之一,其对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对于民俗中的祭奠仪式,很多地方民俗当中的节日祭拜、丧葬仪式都借鉴了道教的文化因子。“跳岭头”作为一种广西地方民俗,随着人口迁移,也受到大量中原文化的影响。在其祭拜神灵、仪式装扮、道具使用、唱本内容等方面,能很明显地看到道家文化对其影响。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神灵体系方面,钦州“跳岭头”里面祭拜的神如北极玄天上帝、三清神、关公、土地、社王等神灵都是道教神仙和护发神将,还有一些神仙名称与道教所用不同,但大多学者认为应该是道教在发展和传播中与当地文化相结合的结果,如钦州“跳岭头”中的“三师”,在钦州当地被称为三元,上元唐文达、中元葛文康、下元周文保三位神灵分别对应天官、地官、水官,而道教所敬之神中也有唐、葛、周三神,不过其称谓是“天门三将军”,为守卫天门之三神将,在道教中具有颇高地位,可见,钦州“跳岭头”中所祭之神,有的能直接在道教神灵体系中找到,有的虽有变化但具有明显联系,应当是吸收了道教的神灵体系发展而成;二是礼仪制度方面,钦州“跳岭头”的核心诉求是驱鬼逐疫。整个仪式无论从人员着装还是操作流程来看,都具有明显的道教特征,因此,钦州当地有的称呼“领头班”为“道公班”,称呼仪式中的艺人为“师佬”,在钦州“跳岭头”仪式流程中则处处充满道教仪式痕迹,如“岭头队”师傅穿的服装和使用的道具是道教仪式中常用的道袍和令剑,并且所用手法和动作和道教仪式中如出一辙,如在“开相”、“安坛”、“进屋驱邪”、“送圣”等环节,是由身穿道袍,手拿令剑和法水的师公边喃念经文、咒语边画符做法。另据笔者2019年采访已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钦州“跳岭头”代表性传承人陈基坤师傅所讲,钦州“跳岭头”本身诸多仪式元素与道教都是一脉相承,受其影响而来,其本人亦为道教协会理事。

四、兼具农耕海洋与汉壮民族融合形成的地域文化特色

钦州“跳岭头”是北方巫傩文化南迁的产物,其本身具有明显的农耕文化色彩,是早期农耕人员在丰收后进行的驱邪逐疫、祈福保平安的予娱神娱人为一体的民俗活动,在传播过程中经历了不同民族文化的相互碰撞与融合。

钦州“跳岭头”主要流传于钦州及其所辖地区,这一地区在经过数次人口迁移后变成现今的壮汉杂居现状,地理位置使这一地区既有农业耕作也有海洋渔业,既有汉族文化又有壮族文化,从而兼具农耕海洋与汉壮民族融合形成的特色地域文化。据有关专家查证,钦州“跳岭头”在其由北向南的传播过程中,基本沿水路进行传递,最终在钦州地区扎根。虽然其在表演形式、祭拜神灵、服装面具等方面受到中原及周边地区傩戏的直接影响,但在传入北部湾地区后受当地海洋文化的影响,其内容和形态上也显现出了部分海洋性的特点。

钦州“跳岭头”唱本中就包含许多与海洋密切相关的内容,钦州市灵山县大芦村的劳氏《武边唱格》中有《镇海格》的唱词,钦州黄屋屯镇料家村的《岭头格全卷》唱本中《五雷格》有“毫母走入海中心、毫女走落海中去”的唱词。伴随传播、扩布、变异,“跳岭头”逐渐扎根海洋、适应海洋。在保留假面、驱邪纳吉意蕴的基础上,不但衍生变化出与原中原傩形态不一的诸多内容,还从内容、形式上展现出对海洋文化的传承与创新。至唐以后,经历了一千五百多年的洗礼与变迁,“跳岭头”逐渐完成其“海洋性”重塑历程,从而在属性上具备“两栖性”[6]。因此,钦州“跳岭头”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逐渐呈现出特有的兼具农耕海洋与汉壮民族融合形成的地域文化特色。

五、社会功用的拓展

钦州“跳岭头”作为一项被认定的国际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社会功用已经远远超出原先单纯的民俗活动范畴,不仅是人们丰收后祈福纳吉的民间行为,其文化价值还体现在本身所蕴含的乡土文化传统、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艺术功用、学术研究等社会功用,使其功能性得到了大量拓展。

钦州“跳岭头”在仪式举办期间除了由专门的岭头队人员进行仪式之外,还有一项重要内容是每家每户都会制作丰盛的美食来款待亲朋,跟过年时候类似,亲戚要相互串门捧场,主家认为来的亲戚越多越有面子,会给自己带来好运,这时连陌生人都可以随意进入家里喝酒吃菜,得到主家的盛情款待,因此当地也有把此叫做“吃岭头”的称谓。“跳岭头”的举办日期一般选定在当地“圩”日的次日进行,想来也是为了便于乡民购买丰富食材制作美食。“跳岭头”一般是一个地区的村庄或小组轮流进行,因此一段时间内会形成专门为“吃岭头”做准备的热闹氛围,甚至有些出门务工的乡人也会专门回到家中参加自己族群的“跳岭头”或到亲戚家“吃岭头”,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可以凝聚人心、促进交流、维系族群关系的乡土文化传统。

钦州“跳岭头”作为一项娱神娱人的民俗活动,其中存在大量的唱格和舞蹈内容,这些艺术内容可以被拿来融入现代创编音乐或舞蹈,使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呈现更多民族性色彩。目前钦州市已经把“跳岭头”中的舞蹈元素融入到中小学课间操中,既达到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又拓展了“跳岭头”的艺术功用。

结 语

文化是人类长期发展创造的产物,是人类历史的见证者,也是人类社会现象与内在精神继承发展的总和。国家非遗钦州“跳岭头”脱胎于巫傩,从原先的单纯祭祀形态逐渐演变为现代的娱神娱人兼具的傩戏形态,其每一步的发展都凝聚着人类智慧的精华。从其由北至南的传播,及至在钦州地区的扎根发展历程来看,中原各地的文化精髓,汉壮文化与农耕海洋文化的融合都对其最终形成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其文化价值就是体现在这种不断融合、吸收、发展过程中,对于其文化价值的探讨有助于我们能更加深刻认识它并在保护中发展、传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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