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治理视角下地方高校专业调整的探索与实践*
2022-11-18周昌仕甘瑶瑶姜晓丹
周昌仕,甘瑶瑶,姜晓丹
(广东海洋大学教务处,广东湛江524088)
伴随着高等教育进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新阶段,高等学校专业调整成为研究和关注热点。根据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数据,2018至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撤销本科专业数量分别为416个、367个和518个,2021年更是达到804个,整体呈上升趋势。妥善调整专业、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是地方本科高校谋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而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问题不是依靠高校自身一己之力就能解决的,需要政府、社会和高校等多元主体协同发力。政府以往对教育系统实行的自上而下“大一统”的管理体制已不能很好地适应高等教育新形势发展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是必然选择。从“管理”走向“治理”不但是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型,也是高等教育政策的根本转变。[1]目前学者们从中外比较、产教融合等多角度探讨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问题,[2-5]而将高等教育治理与专业调整工作联系的文献相对较少,[6-8]主要集中于高职院校,且将相关理论和学术探讨运用到实践的不多,适合我国本科高校专业调整的机制尚不健全,因此,关于高校专业调整机制的研究和构建显得尤为重要。基于高等院校专业设置及调整工作以政府管理为主导的现状,本文探析了专业调整工作从管理向治理转变的必要性,厘清评估调整的逻辑框架,进而从治理视角提出专业调整机制的构建策略,总结专业调整工作的实践经验,以期为地方高校开展专业评估和调整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在现代国家治理大背景下,高等教育治理改革的重点就是要构建政府、社会、大学之间的新型关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大学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目前我国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的管理权更多集中于政府,这种基于政府管理的高等院校专业设置及调整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从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来看,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原因,高等院校学科专业的设置及调整往往受限于行政权力,导致专业调整机制比较僵化;从大学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来看,专业设置与调整尚不能有效结合社会需求,行业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力量也是缺失的;从高等院校内部来看,高校开展专业内涵建设的自主性较弱,主动适应地方产业需求的动力不足,主体意识薄弱导致对自身认识和办学定位不够准确等。因此,需要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变,促进政府、社会和院校多元主体参与高校的专业建设治理改革,使得各方主体的不同利益诉求在专业调整过程中都得到体现,促进高校专业调整科学有效运行,激发高校办学活力,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
一、专业调整的逻辑框架
专业调整工作应遵循“动因(调整依据)—目标(调整目标)—原则(调整原则)—主体(调整主体)—行为(行动程序)—调整结果”的逻辑框架(图1)。其遵循的基本逻辑是:在专业调整政策指导下,基于高校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匹配的矛盾,确定“存量整合、增量创新、做强优势、提质增效”的调整目标,遵循定位导向、需求导向及稳妥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市场、政府、高校、社会等主体协同参与专业设置与调整的治理改革,遵循公平规范的评估调整行动程序,科学有效地开展专业调整工作,并取得预期的专业调整结果。对调整后的本科专业,实施持续性的评估与反馈改进,促进专业内涵建设。
1.调整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立足人才培养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多部门协同,学科、学位点和专业一体化联动建设,在“存量整合、增量创新、做强优势、提质增效”四个方面下功夫,严控新办专业申报,调整撤销综合实力偏弱、不能很好满足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以优势特色学科专业为核心,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总体建设水平,形成专业布局更加合理,专业特色更加鲜明,专业优势更加凸显,与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更加匹配,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衔接更加紧密的本科专业体系。
2.调整原则
(1)定位导向原则
专业调整应符合高校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以学科优势特色为基础,依托行业背景,突出专业特色。保留设置的专业对所属学科、学科群的发展能起到重要支撑作用,有利于促进建设特色优势专业群,有利于彰显高校办学特色,有利于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
(2)需求导向原则
专业设置应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和创新需要,更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对需求量比较小、报考率持续低下、就业相对困难的专业,应予以减少招生或暂停招生;同时抢抓“四新”发展机遇,着力增设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撑地方高校建设的新专业。
(3)稳妥推进原则
专业调整是高校建设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坚持院系主动调整与学校统筹推进相结合,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学院对减少招生、暂停招生的专业要深入查找问题,有效整改,学校应将整改情况纳入后续调整方案;对暂停招生和撤销的专业,要做好教师、学生及相关教学资源的调整过渡工作,保证平稳交接和教学秩序稳定。
(4)动态调整原则
遵循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律,整体规划专业数量与建设层级,调整专业布局结构,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与产业升级换代紧密联系,积极应对社会对人才的现实和潜在需求变化,通过“扶优、扶强、扶特”,持续建设优势特色专业;调整部分培养质量不高且不能很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对调整后的本科专业实施持续性评估,促进专业内涵建设,实现专业建设与时俱进。
3.调整主体
美国著名教育家伯顿·克拉克在研究高等教育治理时提出了政府权力、学术权威和市场的“三角协调理论模型”。[9]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决定了高校同社会具有广泛的联系。因此在专业设置与调整的治理改革中,除了要考虑“三角协调模型”所强调的政府、市场、高校三种主要力量之外,还应考虑社会力量的重要影响。高校本科专业调整优化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政府、高校、市场、社会等各种力量应有机结合,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各主体的重要作用,体现大学治理过程中各方行动者的“多元共治”。尤其是高校作为专业调整中最重要的主体力量,要真正落实专业设置和调整自主权,遵循专业建设规律,立足本校实际,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有效地开展专业调整工作。
4.评估调整参考程序
专业评估调整的过程因校而异,鉴于其共性,本文提出的参考步骤如下。①召开专业调整研讨会,充分认识专业调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全校上下统一思想;②统筹谋划本科专业布局,广泛学习调研、充分听取各单位意见、多方征求意见、周密研究论证,对全校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学科基础、专业建设成效、专业招生就业等情况进行摸底,在此基础上,经充分沟通,多轮协商,形成学校专业调整的思路并制定专业调整的工作方案;③召开专家组会议(校内外力量共同参与),对拟调整专业开展专业调整论证与评估,提出需要调整的专业及调整方式;④召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和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和投票,确定需要调整的专业及调整方式;⑤将拟调整的专业及调整方式提交校内决策机构(如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⑥将拟调整的专业及调整方式报学校审批后实施,并对暂停招生和撤销的专业做好教师、学生及相关教学资源的调整过渡工作。
5.调整评估指标
调整评估的最大难点在于设置既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又切合实际需要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为专业调整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有学者强调要设计包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与规模、科技创新成果、社会服务效益、学校品牌建设等在内的多维度的综合指标体系,以体现专业综合评价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机制,[10]还有学者提出开发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教育质量评估系统,根据国家标准、学科、专业评估、工程教育认证等相关指标,建立校间横向和自身纵向的三级指标对比监测、预警机制。[11]各高校可依据现有研究成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专业评估指标及其权重。地方高校的专业优化调整不仅要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用人单位、行业部门和社会的反馈评价,还要充分结合学校定位和师资、设备等办学条件。重点需要考虑以下几个评估要素。
(1)社会需求契合度
从外部环境来看,高校应准确认识自身的地位以及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主动融入、适应区域发展目标、战略及国家全局的发展战略,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招生、就业与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的作用,对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具体指“四率”,即调剂率、新生报到率、总体就业率、专业对口率)进行充分分析,并将同类院校办学情况、用人单位评价、行业部门反馈评价、社会满意度等情况纳入考虑,按影响程度赋予不同的权重,作为是否纳入待调整论证范围的依据。以笔者所在G 大学为例,在首轮专业调整评估中,对近两至三年各专业“四率”分别进行专业排名,对含以下情况之一的专业纳入拟调整范围:①近两年省内招生录取需调剂的专业;②近三年新生报到率由低到高排名前30%的专业;③近三届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由低到高排名前30%的专业;④近三届毕业生就业专业对口率由低到高排名前30%的专业。
(2)专业综合实力
从内部因素来看,高校要将师资情况、学科基础、专业建设成效、培养方案、办学条件与资源保障等因素纳入专业调整的重要参考指标。对长期以来师资力量较弱(如专任教师的数量、结构、专业背景等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差距较大等)、学科基础薄弱、专业区分度不大(专业课相近、专业服务面向相近等)、专业建设改革成效比较差的专业,依据预警和调整级别的不同,对应采取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或停止招生、合并或裁撤专业等具体调整措施。
(3)对学校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的支撑度
厘清学校办学定位与服务面向、办学规模与办学效益、办学特色与专业结构等问题,以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为基本依据,以重点学科或优势学科为基础支撑,围绕学科主导方向,整合、撤销相关专业,促进学科专业融合发展。对于学科基础好、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但人才需求量相对较少、报考率偏低的专业,应有针对性地给予支持,并通过实施“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其内涵发展。
二、治理背景下专业调整机制的构建策略
高校专业治理改革涉及政府、高校、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因此,在治理背景下,各治理主体应明确权责,协同发力,为构建科学有效的高校专业调整机制发挥各自的作用。能否有效调动各主体的积极性是专业调整成败的关键。
1.提高高校主体意识,加强自治自律
以往政府作为高等教育管理的垄断性主体,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受到制约,高校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高等教育治理就是要打破这种格局,促进大学自主办学。学校是办学主体,是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实施者,要提高主体意识,在推进专业调整工作中“积极主动作为”。一是要整合资源,加强专业建设。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主动对接产业转型升级要求,对传统专业进行改造升级,调整人才培养规格和数量,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和提高服务国家和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要建立专业建设的内部自我约束机制,推动学校自治自律。高校应在大学章程中明确专业调整的程序和规范,完善学术委员会、教代会、专业建设委员会等组织在审议论证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时的议事规则。定期开展本科专业建设情况的跟踪、监测和评估,也可委托社会第三方组织开展在校生学习与发展跟踪调查和人才培养质量周期性评价,将评估结果作为专业设置与调整的重要依据,构建专业评估长效机制。
2.树立多元治理理念,加强协同治理
政府、市场、行业企业和高校都是专业调整的主体力量,应树立多元治理理念,构建“市场需求导向、政府宏观调控、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学校主导”的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地方政府可通过加强区域专业布局的顶层设计、完善专业信息平台、优化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方式、加强绩效管理、引导高校建立和完善本科专业调整机制等,对高等院校本科专业调整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和引导。高校则需遵循市场需求逻辑,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现实和潜在需求为主要依据,充分了解和掌握其招生与就业的状况、市场需求状况,通过专业调整,逐步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结构,使人才供给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在专业设置与调整评议论证中广泛听取行业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权威的专业评估与认证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本科专业优化调整中的决策咨询和评价监督作用。
3.完善专业调整评估体系,加强科学治理
专业调整优化是一项系统化工程,必须依据一定的程序和规范来实施,以保证专业调整过程和调整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科学制订专业评估标准。在高校内部的院系管理者、专业教师、在校生、行业企业、第三方机构等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科学设计多维度的综合指标体系,将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建设成效、招生就业情况等作为核心指标列入评估指标体系并进行量化评价。二是收集和运用大数据信息。跨界融合的大数据有助于提高专业设置决策的科学性、市场预测的准确性和动态调控的可靠性,有助于提高教育治理整体水平。[12]比如人才供求信息、岗位需求信息、高校本身的专业建设成效、招生人数、第一志愿率、初次就业率和专业对口率,以及学生满意度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等,这些不同来源、不同视角的信息能为专业调整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有效整合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第三方采集数据、公共信息平台共享数据等,打造综合数据信息平台,为开展本科专业办学质量监测评估提供支撑。
三、专业调整工作的经验启示
学科和专业的设置涉及拨款、招生规模、师资力量、教学条件等各项资源的分配,被认为是高校院系间的“生死存亡”之争,因而,掣肘不断、阻力重重。[13]实践证明,高校专业调整优化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工程,不是单靠决策层“拍脑袋”能决定的,也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多元主体群策群力,并持续不断地优化完善。综观G 大学的专业调整优化实践,可供借鉴的经验启示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加强顶层设计和统一思想
专业调整是一项系统性、全局化的工程,影响到高校的内涵建设和长远发展,关乎教职工的切实利益,政治性强、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需要全校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提高站位,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主人翁的意识,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态度去贯彻落实这项工作。学校决策层需要强化顶层设计,对学校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办学定位具有清醒认识,对学校面临的发展形势、内外部挑战进行准确定位,对学校发展目标、战略规划予以前瞻性把握,做好统筹谋划,稳步推进。
2.遵循科学规范的操作程序
科学的决策离不开科学规范的操作程序。在校内专业调整评估时,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专业调整评估的工作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将招生情况、就业情况、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建设成效列入核心评估指标并进行量化,增强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说服力。在评估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界业界专家的咨询作用,让企业与行业在高校专业建设和专业调整中发挥重要的中介和咨询作用。同时,积极吸纳政府、其他院校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专业调整评估的意见。
3.注重各部门协调配合
专业调整优化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会涉及教学、科研、人事、资产、财务、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发展规划等诸多职能部门和相关院系。各部门应从全局出发,勇于担当,破除阻力,制定好具体措施,协调配合,尽最大能力为专业调整顺利实施提供支持,保障专业调整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同时要加强部门与学院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完善管理机制,通力合作,有效推进。
4.狠抓落实和争取基层配合
在专业调整工作中要落实院系领导的主体责任,学院党政领导要理顺工作思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主动带头,勇于探索,务求实效,破除不适合学校改革发展的禁锢,平衡好本单位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争取得到二级学院和教师的支持配合是顺利推进专业调整工作的关键,因此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争取得到相关院系和教师的支持、配合和参与,增强其主观能动性,统筹推动专业调整优化工作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