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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育人”视域下高校资助育人体系构建研究

2022-11-18

教育评论 2022年1期
关键词:三全育人资助困难

●于 斌 周 熙

高等院校经济资助工作是实现教育公平、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教育部于1999年成立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于2000年更名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7年,教育部颁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将资助育人纳入“十大育人”体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历史节点,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资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把促进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每一个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经济资助帮扶的同时,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

当前,关于资助育人的研究较为丰富。马晓燕认为,高校资助育人能够体现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价值诉求、统筹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的本质定位、有效衔接底线保障与高线引领的实践进路[1];何旭娟等学者提出,探索构建以“经济资助+成长扶助”的资助育人“双助”模式,以劳动教育促资助育人提升[2];侯昀晨等指出,资助认定体制不完善不科学、资助主体过多依赖政府等问题,对高等教育产生负面影响。[3]本文以“三全育人”思想为指导,梳理分析当前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对如何构建“三全育人”视域下高校资助育人体系进行思考和研究,以期能够充分挖掘高校经济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充分调动高校经济资助工作者的育人积极性,扎实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各关键环节,切实提升资助育人工作成效。

一、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资助体系建设不完善,全方位资助育人功能不显著

当前,我国高校经济资助工作主要以“奖、贷、补、助、减、免、勤”七方面内容为主,对于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生活压力,确实发挥了切实有效的作用,让学生在物质经济方面得到了一定帮扶,但对于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引发的其他问题,如学习问题、心理问题、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的关注还远远不够。

一是对经济困难学生基础薄弱问题关注不足。多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不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存在教学水平低、教育资源缺乏等问题,导致学生学习基础薄弱、学习方法单一,难以适应大学开放式的学习环境,最终出现挂科、留级、退学等问题。当前,资助育人工作更多关注学生存在的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等“显性”问题,帮扶工作也主要解决已出现的问题,“扶贫”有余、“培根”不足,没有对经济困难学生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溯源和针对性帮扶,对学生的基础夯实不足。

二是对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关心有限。调查结果显示,38.6%的经济困难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抑郁、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远高于非经济困难学生比例。[4]日常工作中,高校会关注经济困难学生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但从资助育人的角度对心理问题学生的关怀较为有限,“扶贫”有余、“铸魂”不足,资助育人与心理健康教育协同育人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对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成长发展引导不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经济困难、学习压力、心理问题等多重压力下,在个人素质能力和全面成长发展方面有所欠缺。当前,资助育人工作对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的培养和引导不够,“扶贫”有余、“励志”不足,缺少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有针对性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同时在组织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方面较为被动。

高校经济资助工作不仅要解决学生在物质经济方面存在的困难,而且要进一步深化资助育人,将经济资助与立德树人融合,既要扶贫扶困,又要扶志扶智,有针对性地对经济困难学生开展感恩教育、学业帮扶、心理帮扶、综合素质能力培养、就业指导帮扶等,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二)资助队伍配备不健全,全员资助育人工作不充分

当前,高校经济工作多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主导,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及相关学生骨干为工作主体,在工作人数和专业性等方面基本可以满足资助工作需求,但无法充分满足资助育人的相关要求。

一是资助队伍人数有限,困难认定不充分。高校受资助学生数量较多,但参与资助工作的人数较少,工作专业程度参差不齐,容易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不够充分或出现偏差。对一些特征明显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如农村低保、孤儿、烈士、单亲家庭、父母病残等界定较为简单,但对一些处于经济困难认定边界的学生,对其提供的认定材料真实性较难逐一鉴定,贫困认定工作很难做到精准把握。

二是资助工作重物质资助,忽视精神教育。困难认定和奖助学金评选结束后,对奖助学金的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经济资助工作实际效果难以评价。此外,当前高校资助工作往往重当下、轻未来,虽然在校期间对学生提供一定资助,缓解其经济困难问题,但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其他情况及毕业后的成长发展关注不够,以经济资助为依托开展的育人工作不足,育人效果评价机制缺乏,资助育人效果有待提升。

(三) 学生思想引领不充分,全过程资助育人成效不全面

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整体思想状况积极向上、较为乐观,绝大多数学生能够通过自我调节化压力为动力,在学习生活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塑造优秀品质,但也出现部分学生思想消极,存在感恩诚信意识不足、主体意识缺失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应当对学生进行长期持续的关注和教育,但在现行的资助体系下,学校仅在部分时间节点开展资助工作,并未将资助育人完全贯穿于大学生在校的全过程。一方面,导致受助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认知不全面,出现“等靠要、吃补助、高消费”“不要白不要”“只进不出”等不良现象,具体表现为:被动接受国家资助,依赖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帮助,不主动行动去解决自身经济困难。另一方面,学校缺少全过程资助育人机制,导致受资助学生缺乏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认为接受资助是理所应当,只想获取“好处”而不懂得付出,对回报社会、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等毫无兴趣,对其他需要帮助的人缺少同情心,对自己应尽的义务不上心,部分经济不困难或相对不困难的学生为了获得资助,在进行困难认定和助学金资格评定时弄虚作假,或办理助学贷款后不及时偿还,造成国家和社会资源的浪费,同时对社会稳定、校园和谐、师生关系都产生了不良影响。[5]

二、以“三全育人”理念构建高校资助育人体系的意义及可行性

其一,以“三全育人”理念构建高校资助育人体系是保障高层次教育公平的现实需要。“三全育人”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重要理念之一,是新时代高等院校开展育人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为贯彻立德树人的最终目标提供了重要支撑。当前,在国家、高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奖、贷、补、助、减、免、勤”多种方式并存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在促进教育公平、关爱学生成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节点,让学生“上得起学”已经不再是经济资助工作的最终目的,资助工作更重要的是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拥有和其他学生一样的成长成才机会,让他们能够不受家庭经济困难影响,上好学、就好业、走好路。因此,以“三全育人”理念构建高校资助育人体系,聚焦受助学生的全面发展,是保障高层次教育公平的现实需要。

其二,以“三全育人”理念构建高校资助育人体系是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的现实需要。“三全育人”理念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6]资助育人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但家庭经济困难问题会导致学生在生活学习、心理健康、人际关系、综合素养、就业能力及社会适应等多个方面面临困境,使这些学生在大学成长发展过程中越来越边缘化,加深其弱势。因此,高校经济资助工作不仅要对学生进行经济帮扶,而且要对他们的思想情感、心理发展、综合能力等方面给予关注关怀,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关键作用,以“三全育人”理念构建高校资助育人体系,符合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的现实需要。

其三,以“三全育人”理念构建高校资助育人体系是创新经济资助工作内涵的现实需要。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高等院校在育人理念、育人思路、育人机制、育人载体、育人方法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资助育人作为“三全育人”十大育人体系之一,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在坚持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前提下,应当不断深挖资助育人内涵,在实现精准资助的同时提高受助学生的主体意识、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以“三全育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体系,进一步完善经济资助、道德熏陶、精神激励、能力提升长效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是当前资助育人工作的根本落脚点,是创新学生资助工作内涵的现实需要。

三、以“三全育人”理念构建高校资助育人体系的策略

(一)以“全员育人”理念构筑资助育人新格局

在“三全育人”视域下,“全员育人”是资助育人工作的主体要素。育人合力不足是导致当前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性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7]《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所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都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8]这意味着高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辅导员、授课教师、行政工作人员等,都是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要进一步将学生自身、父母、社会力量包含其中,最终形成学校全员参与、部门配合、朋辈支持、家校协同、社会力量支持的资助育人及帮扶机制。

一要发挥学校育人主体作用,推进资助育人队伍专业化建设。高校应保证资助管理工作队伍的人员相对稳定、人数充足,这有利于资助工作的延续性;要提高资助工作者的综合能力,定期组织开展资助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对各类资助政策的掌握程度,保证资助队伍的专业性。资助工作者也要进一步加强对心理学、教育学、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的涉猎学习,全方位提高资助队伍工作业务水平,加强育人能力,提升育人效果。[9]此外,高校应将非资助工作者纳入资助育人工作战线中,包括行政人员、专任教师、后勤服务人员等,还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将资助育人工作理念融入非资助工作者的日常,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挖掘学校各机构部门育人能力,拓宽育人渠道,丰富育人资源,形成育人合力。

二要发掘社会帮扶育人元素,推进资助育人队伍合作化发展。当前,在社会帮扶下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主要模式是企事业单位提供经济支持。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奖助学金是高校经济资助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丰富了高校的资助形式,为学生提供更多受资助机会。社会力量不仅能够提供经济支持,而且能发挥育人功能。在校企合作中,高校可以通过聘任企业导师、企业工作专题教育报告、专业实习实训等形式,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发掘校企合作中的育人元素和实施路径。深入挖掘校企合作的育人资源,既能在经济上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也能帮助他们充分了解自身专业,锻炼实践能力,拓宽就业前景,从而进一步提高社会帮扶的育人效果。同时,还加强了校企合作亲密度,扩大了其社会影响力,可谓一举多得。

三要强化家庭朋辈育人力量,推进资助育人队伍多元化壮大。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源自家庭,学生和家庭是接受学校资助的一方,学校通常会在受助学生和家庭中开展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但是仅被动接受教育是不够的,受教育者也要学会主动开展自我教育。同时,高校要发挥学生中的朋辈教育力量,让同学之间相互教育。此外,高校要和资助学生的家庭加强联系,深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存在困难,与家长建立起良好密切的关系,在对家长进行诚信感恩教育的同时,让家长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育人工作,从而促进家校协同育人,推进资助育人队伍的多元化壮大,进一步提升资助育人效果。

(二)以“全过程育人”理念开辟资助育人新路径

在“三全育人”视域下,“全过程育人”是资助育人工作的横向维度。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本质上是做人的工作,学生从进入大学到毕业离校经历了不同的成长阶段,在每个阶段遇到的问题也各不相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学生不同阶段的发展规律和成长特点,要将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同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相融合,进一步推进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实施。

在资助工作开展过程中,高校要将资助育人理念贯穿于学生在校的全过程,从新生入学前到入学后,再到日常在校期间,以及毕业期乃至毕业后,在经济资助工作的各个关键节点,在学生成长发展全过程中,充分发掘育人资源,围绕学生不同发展阶段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经济帮扶和思想教育,更好地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在新生入学前,专门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资助专用公众号等,积极向家长及学生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帮助家长和学生充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内容和意义。入学时,为经济困难学生开辟绿色通道,解决学生入学后顾之忧,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心理帮扶,引导学生顺利度过适应期。在校期间,遵循“科学认定、实事求是、按需资助、扶贫扶志”原则,严格监管资助资金,定期组织队伍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了解学生实际情况,确保经济资助覆盖有需要学生,发挥资助工作最大功能。毕业时,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就业援助,让学生毕业时依然能感受到党和国家以及学校、学院的关怀,将感恩之心带入未来的工作中,报效祖国、回馈社会,巩固育人成效。毕业后,建立回访反馈机制,掌握学生毕业动态,发掘励志成才典型,积极宣传榜样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通过加强对优秀励志学生的宣传,进一步夯实资助育人成效。

(三)以“全方位育人”理念拓宽资助育人新路径

在“三全育人”视域下,“全方位育人”是资助育人工作的纵向维度。杜玉波提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不能只停留在解决学生的经济问题上,还要与育人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尤其是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教育,即励志教育、诚信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10]因此,资助育人应当将扶贫与励志、诚信、感恩、爱国及社会责任感教育等融合在一起,教育广大受助学生有励志精神、诚信意识、感恩之心、爱国热忱和崇高社会责任感,不忘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之情,不忘学校和教师的教育之恩,不忘承担国家建设之责。

一要通过评奖评优树立典型激励学生,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为抓手,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学校及学院资助工作部门应通过在受资助的学生群体中发现优秀学生代表,用学生身边的实例让学生树立奋斗目标,用榜样的力量鼓励学生认真学习、积极奋进、自立自强。如,全国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的“助学·筑梦·铸人”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受资助优秀学生代表事迹,激励广大受资助学生不断奋进,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面困难、敢于拼搏、励志成才的优秀品质。

二要通过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以诚实守信教育学生,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切入点,开展诚信教育。一方面,让学生充分认识并了解现代征信体系,充分了解失信违约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防止贷款学生因为不了解征信政策而产生违约行为,引导学生自觉履行诚信义务。另一方面,让学生感受到国家助学政策对他们的关爱,使学生认识到自己不仅是受资助对象,而且是保证资助政策顺利运行的支持者,从而提高学生履行诚信义务的责任感和主体意识。

三要通过推行有偿资助的方式,以奉献精神鼓舞学生。当前的高校资助体系,主要以无偿资助形式为主,不需要受资助学生承担相关责任义务,未能充分开发资助育人工作的“造血”功能,容易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缺失责任意识和感恩意识,产生“等、靠、要”的依赖心理,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高校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应转变工作理念,将“授人以鱼”转变为“授人以渔”,通过增加有偿性资助比重,鼓励和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并将相关表现作为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之一。如,陕西科技大学探索的“PEA(豌豆)”勤工助学模式,通过开设专业劳动技能培训,提升经济困难学生的劳动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搭建经济实体平台,由学校投入启动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主运营管理,实现“良性造血”[11];拓展社会捐助渠道,引入社会资源,建立社会爱心帮扶长效机制,多渠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2]资助育人要应用新理念,拓展新途径,让学生不仅能够通过自身劳动获得资助,而且能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实现学生从“被动”到“主动”,从“接受”到“创造”,从“受助”到“助人”的思想转变,增强学生的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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