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新时代高校依法治校的实践路径
2022-11-18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高等教育从规模扩张进入到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和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在全面依法治国和“放管服”改革背景下,高校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导,将法治作为办学治校的核心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将法治精神与原则落实到办学治校各个领域与环节,不断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高校依法治校
2020年11月,党中央第一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鲜明提出“十一个坚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要保障等方面,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1]政治方向体现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重要地位体现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工作布局体现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重点任务体现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重要保障体现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理所当然是新时代高校依法治校的基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系统法治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习近平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3]2018年,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4]这些重要论述为高校依法治校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有关精神,围绕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动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全面部署、统筹推进高校依法治校工作。高校依法治校意识逐步增强,工作格局初步确立,内部治理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为高校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随着高等教育改革深入推进,高校办学自主权逐步落实,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相比,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高校依法治校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工作能力有待加强,法治环境有待优化等,迫切需要高校全面加快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依法治校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在高校治理中的具体体现[5],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高校推进依法治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任务,是长期以来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经验总结,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保障。依法治校既是高校治理的基本理念,也是高校管理的基本方式,依法治校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建构学校治理体系的必由之路和不二选择。[6]高校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阵地,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将其转化为依法治校的生动实践,贯穿于办学治校全过程和各方面。具体来说,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促进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确保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构建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的治校方略和治理方式,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推进依法治理,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这是新时代高校依法治校的本质和特征。
二、新时代高校依法治校的价值诉求
(一)新时代高校依法治校要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根本任务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框架和总体布局,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高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校。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是高校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任务,是高校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使命。依法治校不仅是高校自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求和重要标志,而且对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高校必须把牢依法治校的政治方向,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西方国家高校法治工作模式,要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坚持扎根中国大地,不断探索适合我国高校实际的依法治校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校依法治校道路,为法治中国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高校智慧和力量。
(二)新时代高校依法治校要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方面。[7]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人民群众对多元化、个性化、高质量的高等教育的需求更加强烈,对平等的教育权利、公平的教育机会的需求更加强烈,广大师生对更广泛、更深入参与高校治理的需求更加强烈。高校必须对社会和广大师生在民主、法治、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的日益增长的要求做出积极、主动和有效的回应。保障人民群众享受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有特色的高等教育,彰显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必然要求高校有一流的治理结构、一流的制度体系、一流的法治工作。更高质量的高等教育需要法治的保障,更加公平的高等教育离不开法治的推动,更有特色的高等教育离不开法治的支撑。高校要通过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满足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依法治校的要求,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新时代高校依法治校要坚持与自身改革发展同频共振
当前,随着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逐步深入和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完善,政府与高校、高校与教师和学生之间,已经形成了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高校管理的领域、对象、关系、范畴等都日趋复杂,对高校法治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随着教育评价改革和“破五唯”的深入推进,必然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和工作格局的调整,高校面临的风险矛盾不断增加,需要更加重视改革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持续加强法治工作。有效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内涵式发展,是当前高校面临的重要任务。高校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重新审视和确定依法治校的地位和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改革与发展,从提高制度创新力、科学决策力、规则执行力、治理软实力的角度[8],将依法治校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治理体系,处理好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激发办学活力,为提高办学质量注入强大动力。
(四)新时代高校依法治校要为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加快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进入新发展阶段,“双一流”建设要更加突出重点,聚焦难点,注重内涵建设、特色建设和高质量建设。[9]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坚持以学科为基础,淡化身份色彩,探索自主特色发展新模式,引导高校切实把精力和重心聚焦有关领域、方向的创新与实质突破上,创造真正意义上的世界一流。[10]赋予部分高校建设自主权,分类推动建设高校建设体系优化和内部治理体系改革,鼓励探索办学新模式。一流大学离不开一流的内部治理,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对“双一流”建设起着重要的保障和支撑作用。[11]自主特色发展不等于任性而为。高校要遏制扩张规模、追逐升级的冲动,摒弃好大喜功、不切实际的惯性思维,不断探索与“双一流”建设相适应的依法治校的发展模式与实践道路,确保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新时代高校依法治校的实践路径
(一)健全依法治校工作体制机制
一要健全领导体制,加强高校党委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高校党委要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把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由校领导分管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党委全委会或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法治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二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治校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书记校长要率先垂范,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办事,每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法治专项工作会议,部署推动依法治校重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三要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独立设置法治与法务办公室,作为学校职能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学校各类法律事务,构建由法治与法务办公室牵头,发展规划、人事、宣传、工会、学工、后勤、产业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法治工作机制。根据办学规模和管理需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组建法律顾问队伍,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强化法治实务培训。四要建立评价监督机制。落实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校长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时,要把依法治校情况作为专项内容。加强对学校各部门的法治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12]纪检部门要把推进依法治校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畴,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内容和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
一要积极稳妥推进章程修订,充分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高校要根据宪法、法律法规及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变化,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高校办学治校的要求,利用章程修订完善推进制度创新,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于章程有据。要健全章程的解释和修订程序,确保章程的稳定性和适用性有机统一。[13]二要出台学校规章制度制定办法,规范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和清理,着力提高校内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完备性、科学性。结合学校实际,健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规章制度,彰显学校办学特色,提升规章制度的供给水平与建设质量,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14]在确保制度管人、管事全覆盖、常态化的同时,着力抓好重大决策、干部任用、招生录取、人才引进、基建工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科研经费、学术诚信、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以及非学历教育、基础教育合作办学、附属医院、校办企业等非主业领域的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广泛知晓、自觉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学校网站显著位置公布章程及规章制度,在校内开展章程宣传活动,在教职工入职培训和学生入学教育中设置章程和规章制度内容。完善校内规章制度公开发布机制,汇编现行规章制度,做到层次清晰、分类科学。探索建立电子文件柜等形式多样的公开方式,便于师生第一时间掌握学校规章制度,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效能。
(三)完善高校法人治理结构
一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社会主义大学,我国高校治理主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先进治理模式,是实现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必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要健全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落实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风险评估、专题会议把关、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提高议事决策效率。涉及师生利益的重大决策,要有师生代表参与决策会议。完善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提升二级院系治理能力。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要参加或列席学校决策会议,并独立发表法律意见。二要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按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组建学术委员会,制定章程和议事规则,完善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组织架构,凸显学术委员会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学风建设和资源配置等事务中的学术管理作用,保障其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三要完善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研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代会职能,加强提案落实工作。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校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师生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与师生对话,及时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此外,有条件的高校可组建理事会,已成立理事会的高校,涉及学校社会参与、对外合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应征询理事会的意见或建议。
(四)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
一要严格履行程序。对教师、学生作出处理、处分前,必须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对师生的处理、处分程序正当、完备,处理、处分要制作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要将作出处理、处分决定的部门和接受申诉部门相分离,有效保证师生的权益。二要建立健全教师、学生校内权益救济制度。制定教师、学生申诉处理规定,明确申诉规则与程序。分别建立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教师、学生申诉。学校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作为上述申诉处理机构成员,参与教师、学生申诉处理有关事宜,承担师生法律服务或援助工作,为师生依法维护权益提供咨询和服务。探索建立听证制度,对涉及师生重大利益的处理、处分或申诉,经申请可以举行听证,确保作出处理、处分或申诉决定的程序公平公正。三要畅通教师、学生救济渠道。探索建立校内救济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有效衔接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方式解决矛盾和争议。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学校和谐稳定。
(五)筑牢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一要健全合同管理机制。制定合同管理办法,搭建合同管理部门、法治与法务部门、承办部门、监督部门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的内控网络。对科技合同、经济合同及单一来源采购等重要合同均由法治与法务部门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架设对外合同风险“防火墙”。规范校名冠用管理,加强学校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维权工作。二要健全涉法事务监管机制。在重大对外合作项目论证过程中,学校法治与法务部门要提前介入,进行全风险预警和把控。加强涉法事务全过程协调,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调整优化管理方式和程序。制定学校人身伤害事件处理预案,发生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进行处置。为学生购买意外事故伤害险等保险,加强事故纠纷的有效预防,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在查处师生学术不端行为等问题时,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突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三要健全岗位职责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关键环节,对涉及人、财、物及对外合作的重点单位要推行法律风险防控管理责任制度,签订责任书,明确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法律风险防控管理责任。
(六)加强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将法治作为办学治校的核心理念。健全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和教育法规,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引导干部职工提高合法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与责任意识,常怀戒惧之心,牢记职权法定,遵守法律底线,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学校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奠定理论和思想基础。二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制,制定普法规划,提升普法实效。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丰富普法内容和形式,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每年的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师生学宪法、讲宪法。三要提升法治教育水平。坚持校领导带头学法制度化,以上率下,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思政课等课程中全面融入宪法精神,系统讲授法律基础知识,提升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宪法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学生培养全过程,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举办形式多样、具有学校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学生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