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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人:苏联解体过程的演进逻辑*

2022-11-17余伟民

俄罗斯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叶利钦戈尔巴乔夫解体

余伟民

【内容提要】“苏联解体过程”包含三方面内容:戈尔巴乔夫的体制改革、苏联东欧集团“类帝国”统治体系的终结和联盟的解体。从制度分析着眼,导致苏联解体的基本问题是斯大林时期确立的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与联盟国家体制的结构性矛盾和内在张力。戈尔巴乔夫改革显化了这一矛盾,但未能掌控好改革进程,从而陷入双重体制危机。从行为分析着眼,各派政治力量的组合与博弈决定了苏联走向解体的具体路径。虽然苏联的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发展趋势,但联盟的解体并非唯一的选择。在苏联解体过程中,俄罗斯联邦的“主权独立”及其对苏联国家权力的攫取,发挥了特殊的杠杆作用,“八一九事件”则加速了这一进程。

苏联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的兴起与衰亡,堪称20世纪人类社会最重大的历史事件之一。从人类进入现代文明以来,关于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的选择始终是世界历史的基本主题。同时,从传统帝国和王朝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也一直是世界历史的另一主题。20世纪的苏联历史涵盖了上述两大主题,它既是一个作为对资本主义现代化道路“替代性选择”的社会主义体制模式的开创者,又是在“世界革命”目标下建构超越民族国家的“社会主义联盟”的实践者。苏联的历史开始于1917-1922年的社会革命和制度创设,终结于1985-1991年的制度变迁和国家重构。其中,苏联历史的终结阶段一般被称作“苏联解体”。至今,苏联解体已经过去了30年,对这一特定历史阶段的研究也已经具备了摆脱“历史在场者”视野局限的认识条件,能够从历史的沉淀中集聚起反映历史运动本质性因素的史料,并通过对这些史料的整理和解读,更为清晰地重现这段苏联最后岁月的历史面相。

苏联解体的历史过程包含着“制度变迁”“帝国终结”和“联盟解体”三重含义,它们共同构成了广义的“苏联解体”。具体而言,“制度变迁”过程显示了列宁时期开创、斯大林时期确立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核心制度”,即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及其派生的计划经济体制,如何深陷危机、而后在激进化的政治体制改革中被否定,并由此动摇了联盟国家体制的基础。“帝国终结”过程显示了二战后建构的“社会主义阵营”(苏联在东欧和亚洲的势力范围及控制区域)和“经互会”“华沙条约组织”(苏联行使“类帝国”体系①苏联的国家体制和统治体系是一种特殊的类型,它具有前现代(继承自沙俄的周边扩张型殖民帝国传统)、现代(联邦制国家形式和雅尔塔体系赋予的地缘政治势力范围)及“后现代”(世界革命理念的超国家多民族共同体)的多重属性和特质。因此很难将其归入一般意义的“民族国家”或“帝国”范畴。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因其武力干预东欧国家改革、鼓吹“有限主权论”的行为曾被称作“社会帝国主义”。本文使用“类帝国”概念旨在说明,苏联的统治体系是一个包含“外围”(东欧、蒙古等势力范围控制区)、“边区”(波罗的海、高加索和中亚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加盟共和国)、“核心”(俄罗斯为中心的斯拉夫三国)等多层次治理系统的复杂的政治共同体,其统治形态类似于历史上因统治地域广阔、统治对象多元而实施多层级治理的帝国。权力的主要机制)如何在苏联霸权的衰落和战略思维的转变中,由外而内地逐步收缩并最终消亡;与此同时,苏联主动结束与美国和西方阵营的冷战,从根本上消解了两个体系对抗的国际战略格局。“联盟解体”则是上述两个历史进程交汇的最后结果,也就是表现在国家体制意义上的狭义的“苏联解体”,主要显示了1922年建立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这个特殊的联邦制国家(实际上的“类帝国”体系的基础结构——高度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如何在1985年开始的“制度变迁”和“帝国终结”的过程中,因其基础结构的动摇和加盟共和国(尤其是作为联盟主体的斯拉夫三国)独立主权地位的获得而被架空中央权力,继而这些加盟国在俄罗斯联邦的主导下又如何抛弃和分解了已经成为空壳的联盟体制架构。总体上看,广义的“苏联解体”显示了戈尔巴乔夫改革的内部逻辑和外部逻辑,这是两条并行、交汇的历史线索。从1985年3月到1991年8月,“制度变迁”和“帝国终结”的进程发展到了一个共同推动历史性质变的时间节点。这时,1991年8月19-21日发生的“八一九事件”突然加速了已经启动的国家重构进程,并在短短的四个月内将其定格为无可逆转的最终的“联盟解体”。

如果说,“制度变迁”和“帝国终结”是戈尔巴乔夫为首的苏联统治集团在应对日趋严重的制度危机时主动选择的“反危机”战略路线,其目标是通过体制改革和战略收缩使苏联走出危机困局,那么,“联盟解体”则是在改革过程中因释放了旧制度的张力而不得不应对的国家体制危机及其结果。这并非改革的目标,却是为追求改革目标而被迫支付的“计划外”的代价,而正是这一涉及民族主义和大国地位的沉重代价中止了体制改革的进展,并且在相当程度上消解了体制改革的正面效应,使后苏联时期的俄罗斯等国至今蹒跚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中途。

通观苏联解体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在制度变迁和政治博弈的双重效应下,这一过程呈现出历史“合力”的复杂性和多种可能趋势。正是在不同趋势的转换中,历史过程的阶段性及其演进逻辑得以展示。当我们厘清历史过程的线索,把握其演进的逻辑后,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就会凸显出来,成为理解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分析其成因和经验教训的切入点。

在讨论涉及苏联解体过程及其原因的基本问题时,“制度分析”和“行为分析”是两个主要的研究视角。

从制度分析着眼,基本问题首先是斯大林时期确立的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与苏联“国家体制”的结构性矛盾及其内在的张力。①苏联政治经济体制与国家体制的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苏共垄断性权力的垂直控制体系与联盟成员平行宪法权利的张力,通过前者的实际运行使后者转化为单一制国家的地方层级政府,但由此也使两者成为紧密联动的机制,一旦中央控制体系弱化,联盟成员的权利意识就会显化乃至诉诸宪法允许的“退盟”程序。关于这种结构性矛盾的起源,参见余伟民:“‘十月革命’后苏维埃俄国国家体制的建构”,《南国学术》,2017年第4期。戈尔巴乔夫改革起因于苏联模式的发展性危机,即比较优势的丧失和发展的停滞。当不触动体制本质的改良性措施和试图在经济竞争中扭转局面的“加速战略”不能解决问题时,戈尔巴乔夫这一代具有“新思维”的领导人另辟蹊径,启动了针对高度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实质性改革,试图重构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政治经济体制,以释放经济改革的动力,但却由此触发了他们意料之外的“国家体制”危机。为了维护岌岌可危的联盟架构,戈尔巴乔夫在联盟体制改革问题上一再向加盟共和国领导人让步,直至接受主权国家的邦联体制。与此同时,为适应联盟体制改革的需要,他更激进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惜修改苏联宪法,放弃苏共独享的领导地位,从“权力归苏维埃”到改行总统制,从根本上改变了苏联模式的政治体制。然而,中央权力的弱化和让渡并没有达到维持联盟国家的目的,反而进一步助长了加盟共和国领导人的权势欲和这些国家民众的分离主义情绪,最终由他们合力葬送了联盟。

戈尔巴乔夫改革的失败固然有其主观的原因,但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这一过程反映了苏联模式体制变革的一个两难性问题:经济改革需要放松高度垄断的政治权力;但垄断性权力松弛后,联盟体制却失去了强力维系的纽带。如果说,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联性,作为普遍性问题,已经在苏联模式改革进程中被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所证实;那么,政治体制和国家体制的联动性在苏联模式改革进程中也被具有类似国家体制的苏联和南斯拉夫的经验所证实(两者的区别是“和平分家”与“流血内战”)。这就提出了另一个基本问题——苏联模式的制度变革对于其原型发生地来说,必须同时解决两个维度的体制重构:其一,从“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体制”(俄国革命原创的“苏维埃民主”或西方式的“宪政民主”)的转型;其二,从中央集权的联盟体制(形式上的联邦制、实质上的单一制)向主权民族国家自愿联合的联邦制国家转型。从这个意义上说,苏联国家体制的重构和原苏联版图内的民族国家获得主权地位,似乎符合制度变迁和现代国家发展的大趋势。但是,苏联作为一个特殊的“类帝国”体系,包含着多层次的体制因素,其转型的路径也因此具有多种可能性。其中,如何协调“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联盟体制”重构、能否形成两者的良性互动,是考验改革领导者思想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关键。如果路径选择恰当,政策举措周全,改革的推进稳妥有序,那么,苏联国家体制的重构未必以联盟的分裂和解体为必要代价,在维持“苏联”国家形态的同时,完成向现代联邦制的过渡也是有可能的(不排除波罗的海三国一类原先被强制入盟的加盟国退出联邦),而这正是戈尔巴乔夫改革追求的初始目标。因此,所谓戈尔巴乔夫改革的失败是双重的:它既没有完成政治经济体制的转型,也没有完成国家体制的重构。这场从反危机开始的改革由于目标与手段的悖论,导致运行节奏紊乱,最终陷入了更深重的双重体制危机。

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为什么无法实现其预定的目标呢?换言之,这场改革的启动既然符合社会转型的大趋势,也顺应20世纪80年代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发展的潮流,为什么没有能够像中国和多数东欧国家那样找到适合自身国情的改革路径呢?对此,可以从制度变迁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略作分析。

就内因而言,苏联模式体制在其发源地的深厚基础及其僵化程度,使其改革的难度超过其他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科尔奈曾经对作为“经典体制”的苏联模式的生命力做过分析。他认为,虽然面临制度性危机,但20世纪80年代的“经典体制还是有一定的生命力”,体制的内部结构在相当长时间内仍然可以发挥“维持生存的基本功能”,只要它能够“为公众提供生活所必需的商品和服务”,“维持着协调社会活动以及人与人共同生存所必不可少的秩序”,其“法律和道德体系”还得到部分社会成员的支持,从而使“体制内各个构成要素也都能够相互支撑,融为一体”,那么“它不仅能够在现有水平上复制自身,而且还可以不断扩张、成长和发展”,“尽管整个体制充满了矛盾和内部冲突,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还无法威胁到它的生存”,“一旦公众的不满不断增加,当权者就采取镇压手段来维护体制的生存”。因此科尔奈指出,即使在不改革的情况下,“只要能够压制住不满,经典体制就可以生存下去”。①[匈牙利]雅诺什·科尔奈:《社会主义体制: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张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第359-360页。这种体制结构的特性及其维持生存的能力显然也是改革的难点。由于苏联体制对社会资源的高度垄断,经济运行呈现“内卷化”的闭环,缺乏中国那样从体制外围先行“增量改革”的突破口,其经济改革从一开始就不得不与计划经济的顽固堡垒正面遭遇,并直接触犯控制计划经济的官僚集团的利益(尤其是占据计划经济资源分配优势地位的国防军工利益集团),因而在强大的抵制力量面前难以有所突破。当“完善”型的体制改良无法走出危机的困境时,为了打破阻碍机制,从政治体制改革寻找出路就成为一种路径选择。但是,这种路径选择对于戈尔巴乔夫代表的统治集团来说,是一场理念先行的重大冒险,因为它动摇了苏联模式体制的“控制中枢”,在没有准备好稳妥的过渡性体制安排情况下的“突然一跃”,造成了国家控制机制的紊乱和联盟体制的瓦解。在这个意义上,戈尔巴乔夫及其执政团队是缺乏政治经验和不谙政治艺术的“新官僚”,而非高瞻远瞩、经验丰富的“政治家”。他们是旧体制官僚科层迭代的产物,只不过不同于那些顽固寄生于旧体制的官僚。戈尔巴乔夫等“二十大一代”已经形成了批判旧体制的“新思维”,并有志于改变旧体制,但囿于自身的知识缺陷和政治水平,他们未能掌握适应苏联国情、在复杂局面下把控改革节奏、将改革引向成功的大国治理“技艺”,最终功亏一篑,成为体制改革和政治博弈的失败者(这也是戈尔巴乔夫对改革的自我评价②2016年12月21日戈尔巴乔夫在《俄罗斯报》撰文回顾苏联解体的“真相与教训”,承认“我们未能实现(改革和更新苏联)这一目标”。Mиxaил Гopбaчeв. 25 лeт cпycтя:пpaвдa и ypoки// Poccийcкaя гaзeтa. №.290(7158). 21 дeкaбpя 2016 г.)。

就外因而言,苏联的体制改革由于其特殊的地缘政治角色和国际地位而无法获得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所拥有的外部支持条件。美国等西方国家将苏联视为冷战的直接对手,他们对东欧国家制度变革和中国改革开放的支持,很大程度上也是基于对苏冷战战略的需要。其目标是:通过诱导东欧脱离苏联势力范围和在中美苏“大三角”关系中提升中国的相对实力以削弱苏联的战略地位,促成苏联集团的崩溃,消解苏联对西方世界的威胁。戈尔巴乔夫的外交新思维和政治体制改革,因符合西方国家的战略利益而受到他们的欢迎;但同时,苏联的经济危机、国力衰落和联盟解体也符合西方国家的战略利益。因此,美国等西方国家实际上是乐见苏联解体这一国际地缘政治大变局的,他们唯一担心的是苏联因解体而导致南斯拉夫式的内战和混乱。所以,戈尔巴乔夫改革遭遇的挫折和联盟的解体,只要控制在“和平过渡”的框架内,美国等西方国家就无意给予他迫切需要的实质性援助(特别是为缓解财政危机所急需的货币支持)。在这个意义上,戈尔巴乔夫改革对于美国和西方的战略价值,并不是一个体制更新后变得更强大的苏联,而恰恰是改革导致“类帝国”体系的崩溃和制度转型。就此而言,戈尔巴乔夫改革的实际结果正是西方国家所希望实现的目标。也正因为如此,在戈尔巴乔夫执政的最后阶段,美国等西方国家并没有出手“拯救”这位最后的苏联总统,而是将更多的支持留给了后苏联格局的主持者俄罗斯联邦总统叶利钦以及其他原苏联加盟共和国。

在戈尔巴乔夫改革内外交困、进退维谷的背景下,其他选择性力量(以叶利钦和俄罗斯联邦为代表)取而代之,主导了最后阶段的政治博弈进程。

从行为分析着眼,参与这场决定苏联历史命运之政治博弈的,主要有三股势力和若干关键人物,这些政治势力和关键人物的分化组合贯穿于苏联解体的全过程。

由于苏共曾经是苏联模式“政治经济体制”和“联盟体制”共同的核心力量,是垄断性权力的代表,因此,政治势力的分化也就是苏共领导集团的分裂。戈尔巴乔夫执政前期的领导班子实际上是由两部分人组成的:一部分是官僚体制新陈代谢进程中接班上位的“新人”,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依然承袭着旧体制的意识形态传统,是对旧体制进行改良的同路人(利加乔夫是他们的代表);另一部分是对旧体制持比较深刻的批判立场,并具有某种新思维的“理论家”和政策设计“专家”(雅科夫列夫是他们的代表),他们在不同程度上是旧体制的离经叛道者,但大部分还是马克思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的信奉者。正是这些人与戈尔巴乔夫存在思想上的共鸣,并为他后来决定从根本上更新体制提供了思想资源和政策方案。至于叶利钦,属于第三种类型。作为从基层上来的实务型干部,叶利钦缺乏理论修养,也因此较少受意识形态的束缚,在基层和地方政府的历练,则使他善于在旧体制中发现问题并寻找机会。所以,就政治取向而言,叶利钦比戈尔巴乔夫更具有机会主义的特质,而更少意识形态的羁绊。但在对形势的判断和对机会的掌控上,他比戈尔巴乔夫更具有政治博弈的才干和敢于出击的勇气,而较少瞻前顾后的犹豫和道德原则的约束。如此性格和行事风格的叶利钦在进入戈尔巴乔夫班子后,既可以发挥改革“突击手”的作用,也很容易成为分道扬镳的另类反对派,两人的分合将取决于利益的分配和对形势的把握。上述三种类型的苏共中央领导成员也就是后来进入政治博弈舞台的三股势力的核心人物。其中,利加乔夫代表的“保守派”与雅科夫列夫代表的“改革派”始终是苏共党内斗争的一对矛盾。戈尔巴乔夫基本站在“改革派”的立场,但在改革后期逐渐与趋向“激进改革”的雅科夫列夫等人拉开距离,并提拔了一批“新人”,形成了具有“中间”色彩的“温和改革派”和“维护联盟派”(这股势力的部分成员在维护联盟的立场上接近“保守派”,并与戈尔巴乔夫产生原则分歧)。同时,叶利钦代表的党内另类“激进派”脱离了苏共中央,与“公开性”条件下兴起的党外“民主派”合流,成为事实上与苏共对抗的“反对党”势力。当联盟体制危机爆发后,叶利钦代表的政治势力又同各加盟共和国分离主义势力一起,形成与中央权力对抗的解构性力量,并在苏联解体的最后阶段扮演了主要角色。

在苏联解体过程中,有几个关键性的政治博弈节点发挥了“转折性”的路径定向作用。

第一个具有定向意义的转折是在1987年的苏共中央一月全会至1988年6月的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期间完成的,也就是从体制的改良向体制重构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戈尔巴乔夫决定将其继承的苏联模式体制作为全面改革的对象,摒弃了“斯大林主义”意识形态和勃列日涅夫的“发达社会主义”理论,从而将自己从旧体制中分离出来,并形成了“由外交而内政、从政治到经济”的改革路线。通过“新思维外交”的推行、国际关系的改善和倡导批判旧体制历史阴暗面的“公开性”运动,戈尔巴乔夫确立了“改革派”在党内的主导地位和“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念,并通过平反历史冤案、恢复“历史正义”,为在内外政策上“彻底翻修”苏联模式获取了民意支持。与此同时,戈尔巴乔夫利用旧体制赋予总书记的权力以及党的组织、宣传机制,通过人事调整和舆论掌控,使“保守派”在政策方针的辩论和较量中处于下风,最后在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上完成了政治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可以说,正是在这一阶段真正开始了“戈尔巴乔夫改革”,苏联历史的发展路径由此脱离“斯大林模式”的旧轨道,发生了方向性的重大转变。

第二个导致苏联国家性质变化的重大转折发生在1990年3月苏联第三次非常人民代表大会前后。按照苏共第十九次代表会议确定的政改方案,1989年上半年,通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人代会的召开,“党对国家的一元化领导体制”转变为民主选举基础上的“苏维埃体制”。戈尔巴乔夫以民选的“最高苏维埃主席”身份领导国家,“苏共中央总书记”成为“兼职”。苏共的领导地位虽被弱化,但依然是唯一的执政党。恢复“苏维埃民主”,是戈尔巴乔夫政治理念的体现,也是他推行政治体制改革所追求的目标,因此这一举措具有主动选择的意义,而且是对依附于旧体制的“保守派”的打击和压制,使其进一步被边缘化。然而,戈尔巴乔夫的理想主义改革却激励了新崛起的“反对势力”——苏维埃体制中的“民主派”和各加盟共和国中的“分离派”。前者要求彻底终结苏共对国家权力的垄断,在苏联实行多党制民主;后者则要求在摆脱苏共控制后兑现加盟共和国退出苏联的“宪法权利”。面对这两股势力,戈尔巴乔夫改革陷入了进退失据的困境。为了继续获得民意的支持,政治体制改革方案不得不做出违背初始目标的修正。从1989年12月的第二次人代会到1990年3月的第三次非常人代会,戈尔巴乔夫向“民主派”做出重大让步,同意实行多党制,并在宪法体制上取消了“党的领导地位”,国家权力的运行机制由社会主义性质的“苏维埃体制”改为政治中立的“总统制”。随着戈尔巴乔夫以超党派的“总统”身份治国,其主动实施的理想主义改革也就此中止。此后,俄联邦和各加盟共和国“主权宣言”的发布和分离主义势力的蜂起,构成了对中央权力的主要挑战。叶利钦代表的加盟共和国势力与戈尔巴乔夫代表的联盟中央的权力之争上升为政治博弈的主要矛盾。围绕着联盟体制的存废,昔日苏共党内的“改革派”分化为“维护联盟派”(也被称为“帝国派”,主要由戈尔巴乔夫提拔的中央权力机构“新人”组成)和“重构联盟派”(戈尔巴乔夫本人及其支持者)。前者成为新的“保守派”势力并在维护苏联国家体制上与旧“保守派”合流;后者则试图在联盟架构与共和国主权之间寻求折中妥协方案。如何对待重构联盟谈判的“新奥加廖沃进程”①“新奥加廖沃进程”指1991年4月23日开始的苏联总统与9个加盟共和国(斯拉夫三国、中亚五国和阿塞拜疆;波罗的海三国、格鲁吉亚、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未参加)领导人关于起草和签订新联盟条约的谈判进程,因谈判地点在莫斯科新奥加廖沃庄园政府别墅而得名。经过多轮谈判,7月23日“新奥加廖沃进程”举行最后一次会议,通过了新联盟(“主权国家联盟”)条约文本和签约程序。7月29日,戈尔巴乔夫、叶利钦和纳扎尔巴耶夫在新奥加廖沃秘密会晤,确定8月20日签署新联盟条约。和作为谈判结果的“新联盟方案”成为双方矛盾的焦点。政治形势的这一变化是戈尔巴乔夫始料所不及的,改革进程由此陷入被动应对的局面。在且战且退的防御战中,戈尔巴乔夫和苏联中央权力机构对政局和社会的掌控能力日益弱化,后续的发展路径选择权相当程度上已经落入叶利钦等反对派势力手中。

在中央权力面临“民主派”和“分离派”两股势力挑战的情况下,戈尔巴乔夫和联盟中央政府仍然拥有维护既有权力地位和苏联国家体制的“最后手段”,即在必要时对全国实施“紧急状态”,并动用军队镇压反对势力以控制局面。这种措施在旧体制下“顺理成章”,且无须通过法律程序,只要最高领导人和苏共中央政治局做出决定即可(包括出兵东欧国家和阿富汗)。戈尔巴乔夫执政后,为体现改革精神,曾对实施紧急状态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文件,以备不时之需。②1990年4月3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紧急状态法》,当日经戈尔巴乔夫签署后生效。该法案规定,在全国实施紧急状态的权力属于苏联最高苏维埃和苏联总统。因此,如果需要,用实施紧急状态控制局面是可行而且合法的“总统权力”。1991年1月的立陶宛流血事件③1991年1月6日,执意走向独立的立陶宛政府因得不到中央政府经济支持而大幅度提高物价,导致民众抗议和大规模示威活动,民族分离主义组织“萨尤基斯”运动和立陶宛共产党的支持者(“救国委员会”)发生冲突。为控制局势,戈尔巴乔夫授意强力部门进行干预,驻当地苏军部队和波罗的海军区部队于11日进入维尔纽斯,伞兵、装甲兵和克格勃特种部队占领了通讯和新闻广播等要害部门,并部署在议会大厦周围。此举是《紧急状态法》制定后应对加盟共和国局势的第一次实际运用,但没有明确宣布。12日立陶宛最高苏维埃主席兰茨贝吉斯宣称苏军的行动是战争行为,13日立陶宛官方宣布有13人在冲突中死亡,112人受伤。在国内外舆论压力下,戈尔巴乔夫要求苏军撤回兵营。事后他和强力部门领导人均否认下达过出兵命令,并把责任推给当地驻军。和3月28日的莫斯科大规模游行集会事件①1991年3月28日俄罗斯联邦举行第三次非常人民代表大会。会前俄共党团与支持叶利钦的“民主俄罗斯”运动形成对立阵势。为防范冲突,3月21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决议,要求莫斯科当局禁止3月28日举行群众性集会游行,25日苏联内阁也发布同样的禁令。次日,戈尔巴乔夫下令将莫斯科的警察机构归属苏联内务部管辖。27日,苏联国家安全会议就28日莫斯科的治安管理做了部署,数百辆军车开入莫斯科市中心布防。苏联当局的行动激起了俄联邦叶利钦势力的对抗。28日,俄联邦人代会开幕后即以多数票通过决议,要求撤销苏联内阁的决定和戈尔巴乔夫的命令,将军队撤出莫斯科。当日下午,“民主俄罗斯”运动不顾禁令在莫斯科组织了数十万人参加的大规模示威游行,与布防军警形成对峙。当晚,戈尔巴乔夫召集国家安全会议成员开会商讨对策,决定取消预定的紧急状态方案,军队于次日撤出莫斯科。,既是反对派势力对中央权力的重大挑战,也是戈尔巴乔夫和苏联中央权力机构通过实施《紧急状态法》控制局面的机会。然而,正是在处理这两件事关《紧急状态法》是否实施的决策过程中,戈尔巴乔夫最终决定放弃使用“铁腕”手段,从而虚置了《紧急状态法》。此举实际上拆除了维护中央权力和联盟体制的“最后屏障”,由此使事态的后续发展路径直接通向了加速联盟解体的快车道。

戈尔巴乔夫的这一选择既向反对派势力亮出了底牌,也使自己与中央政府(总理主持的内阁和克格勃、国防部、内务部等强力部门)的其他成员分道扬镳。作为中央权力机制的核心人物和既得利益者,大部分内阁成员和强力部门负责人不愿在联盟重构方案中失去权力和利益。为了维护与自己的地位息息相关的联盟体制,他们开始密谋将戈尔巴乔夫手中的总统权力转移到内阁和强力部门。6月17日最高苏维埃会议上,内阁主要成员对戈尔巴乔夫“发难”,提出将部分总统权力转归内阁。当此意图未遂后,他们试图动用强力部门,采取“最后通牒”的手段,用武力胁迫阻止戈尔巴乔夫实施重构联盟体制的计划。7月底,“新奥加廖沃进程”完成了新联盟条约谈判,并定于8月20日签署条约。以克格勃主席克留奇科夫为首的“维护联盟派”认为已经到了摊牌的时刻。于是,他们从8月5日开始具体策划控制国家权力来挫败新联盟条约计划。这时候,他们已经没有可能重演苏联历史上那种党内宫廷政变式的“非程序性权力交接”模式,即利用非常党中央全会或政治局会议来更换党的最高领导人并实施对国家领导权的变更,而只能通过宪法程序挟持总统实施“紧急状态”以令天下。如果总统不予配合,那么只能以某种理由剥夺总统权力,走上违宪的“政变”之路。这就是“八一九事件”的发生逻辑。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这场政治博弈的结果实际取决于“政变”是否成功。已成为历史的“八一九事件”的进程提供了答案,但作为对“政变”失败原因的回溯性分析,仍然需要对当时各派政治势力及其代表人物的行为进行考察,以把握“政变三日”事态发展的因果关系和各种变量的相互联系。

首先是对戈尔巴乔夫的行为分析。主要问题是,在“维护联盟派”采取行动时他为什么拒绝配合,从而迫使“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走上了“政变”之路?显然,克留奇科夫等人的“逼宫”违背了戈尔巴乔夫的意志,挑战了他的行为底线。如果他签署实施“紧急状态”的法令,即意味着此前费尽心力达成的“新奥加廖沃协议”的流产,他将被迫充当用“铁腕”镇压反对势力的角色,而且不排除由此将国家推向内战的危险。宁可向民族分离主义和加盟共和国领导人让步,也不使用暴力手段强行维护联盟体制,这是戈尔巴乔夫在“新奥加廖沃进程”中确定的行为底线。这一行为底线又是同他作为外交“新思维”的倡导者、东欧自主转型的支持者和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的形象相统一的。有人认为,戈尔巴乔夫是一个处事圆滑、优柔寡断、缺乏坚定意志和明确方向的政客,因此不敢承担实施“紧急状态”的责任。确实,在领导改革的过程中,戈尔巴乔夫经常表现出犹豫不决和妥协退让的行为特征,从而丧失了一些重要的决策机遇,使改革陷入困境。但是,摒弃“斯大林模式”的镇压机制,追求“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则是戈尔巴乔夫从执政伊始就始终坚持的核心理念,也是贯穿其内外政策的基本方针。从这个意义上,戈尔巴乔夫拒绝签署“紧急状态”法令是符合其内在行为特征的。至于在应对“逼宫”的策略上,他当然也权衡了不同选择的利弊得失(包括对“逼宫”者行为限度及事态发展前景的判断),并且得出了自己的“优选”结论。在确信自己及家人不会因拒绝合作而遭遇生命危险的前提下,他做出了宁可被软禁也不予合作的选择。事实上,此举不仅没有降低他的历史地位,反而提升了他的道义形象。由于他在关键时刻的这一选择,使“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维护联盟体制的“最后一搏”失去了总统背书的“合法性”,成为违宪的“政变”。这是决定“八一九事件”性质的第一个关键性变量。

其次是对叶利钦的行为分析。作为俄罗斯联邦的领导人,叶利钦与“篡夺”苏联总统权力的“政变”者并非直接的对立关系,但是在“紧急状态”实施后站出来公开对抗的却是叶利钦。这里的主要问题是,在面对政变行为时,叶利钦选择对抗的原因何在。如果说,夺取戈尔巴乔夫的苏联总统权力,也是叶利钦追逐的目标,那么,他与政变者的关系是否具有合作的可能性?这是“八一九事件”研究中一个令人感兴趣的历史之“谜”。据政变策划者克留奇科夫在事后举行的调查听证会上所说,在“八一九事件”过程中,他与叶利钦一直保持着电话联系和信息沟通渠道。而且,作为实施“紧急状态”的最初步骤,虽然部署了克格勃部队监控叶利钦居住的阿尔汉格尔斯克别墅,但并没有采取限制叶利钦行动自由的实际措施,更没有逮捕叶利钦,而是放任其离开别墅前往“白宫”,使之得以建立对抗克里姆林宫的“反政变”司令部。①据事后俄联邦议会听证会提供的调查报告,希望与叶利钦合作是被纳入政变行动预案的。原准备由亚佐夫同8月18日从阿拉木图返回莫斯科的叶利钦在奇卡洛夫斯基军用机场会晤,劝说其合作,如拒绝则加以逮捕。但叶利钦的飞机并未降落在军用机场,因此这一方案没有实施。至于军方为什么没有迫降叶利钦的飞机,目前没有材料予以说明。叶利钦回到莫斯科后,对其别墅实施监控或将其逮捕是预设的第二方案。但负责监控叶利钦别墅的克格勃“阿尔法”小分队因没有接到正式命令而未实施逮捕方案,并在8月19日上午放任叶利钦前往俄联邦议会大厦“白宫”。从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和克留奇科夫对待叶利钦的举措似乎可以看出,必要时利用叶利钦“替代”戈尔巴乔夫也许是一个“备用方案”。这个方案的合理性在于,当戈尔巴乔夫拒绝合作时,现有的“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成员中,副总统亚纳耶夫和总理帕夫洛夫都是缺乏总统必备素质的临时过渡人物,军方和强力部门负责人出面则会使事态涂上“军事政变”的色彩,如果从苏共中央书记中选人又将被看作是旧体制复辟,因此,已经具备领袖声望的俄联邦总统叶利钦不失为一个后“紧急状态”下主持大局的人选。问题的关键在于,实施这一方案需要叶利钦认同“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维护联盟体制的目标,也就是叶利钦愿意通过“紧急状态”将自己的俄联邦总统权力扩大到整个苏联范围,替代戈尔巴乔夫掌握“中央”权力,结束俄罗斯联邦与苏联的分立状态,同时也终止重构联盟的“新奥加廖沃进程”。目前尚无材料反映克留奇科夫与叶利钦是否在电话联系中就上述可能性进行过讨论或谈判,政变方案中拟议的亚佐夫与叶利钦的“机场谈判”也没有举行,但克留奇科夫等人持有这种意图则是可以设想的,否则很难解释他们在事件进程中始终没有对叶利钦采取强硬手段、并一直保持沟通渠道的理由。当然,事态的发展并非如政变者所愿,叶利钦没有同政变者合作,而是从一开始就表明了反对政变的立场,并采取针锋相对的举措与之对抗。叶利钦的选择就其个人的利益得失而言,被事实证明是合理的。他通过反政变行动使自己获得了维护宪法的“合法性”,并进一步提升了俄联邦的主权地位,在政变失败后他顺理成章地从戈尔巴乔夫手里接管了“中央”的权力,并通过解散联盟达到了俄联邦替代苏联成为国际法主体的目的。显然,叶利钦这样做,要比同克留奇科夫合作更为有利,而且无须承担“合谋政变”的恶名。决定叶利钦如此选择的主要因素,在于他对当时形势和民意以及国际舆论的分析判断,其中一个直接的因素是他对苏联军队动向的把握。当8月19日早晨他从执行“紧急状态”任务的空降兵司令格拉乔夫口中获知军队将领的真实立场,并随后得到列别德部队的“保护”时,军队效忠的对象由“苏联”向“俄罗斯”转移的动向已经清楚了。这无疑是一颗“定心丸”。在这种情况下,叶利钦的选择其实是比较简单的,其后续行为也自然更为主动,而且步步得势。政变者一方在失去与叶利钦合作的可能性后也就失去了赖以扭转局面的政治交易机会,不得不陷于或者孤注一掷强硬镇压(势必发生流血冲突并面临军队倒戈风险),或者退缩认输的困境。在这个意义上,叶利钦的选择是决定“八一九事件”胜负的一个关键性变量。

第三是对“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成员的行为分析。“八一九事件”的发动者,是一批在戈尔巴乔夫改革时期随着旧体制的“保守派”退出而递补进入中央领导层的官僚。其中有副总统和政府总理、军队和强力部门首脑、军工集团及农业管理部门的代表,还包括未出现在“紧急状态委员会”名单上但实际参与策划政变的苏共中央书记舍宁,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并参与政变的最高苏维埃主席卢基扬诺夫。这批人大多在1990年3月苏联实行总统制以后被提拔。戈尔巴乔夫选择他们,是为了强化“总统班子”,以对冲叶利钦的挑战。作为中央权力的替代版,不再依靠苏共中央的戈尔巴乔夫总统仍然需要相对保守的、具有集中倾向的管理团队,以应对正在分解的国家体制。由此也就决定了这批“新官僚”的双重特质:他们对旧体制已经离心离德,不再忠诚;他们对中央权力十分重视,反对联盟体制的虚化。因此,他们的“保守性”主要体现在维护联盟统一意义上的“中央权力体制”,而不是回归“斯大林模式”意义上的“中央集权体制”。戈尔巴乔夫与这批人的关系也是双重的:一方面,他要利用他们维持正在被加盟共和国侵蚀的中央权力;另一方面,他所奉行的向叶利钦妥协、试图通过“新奥加廖沃进程”重构联盟的方针,势必与他们发生理念和利益上的冲突。尤其是,当戈尔巴乔夫与叶利钦等的谈判即将告成,这批“新官僚”的利用价值也即将告终(1991年7月29-30日戈尔巴乔夫、叶利钦、纳扎尔巴耶夫的秘密会晤中已涉及这批人的解职安排,秘密谈话是否被克格勃窃听尚是疑案,即使未被窃听,这一趋势也是可以预料的,因为6月17日这批人对总统的发难已经表达了他们对新联盟方案将重组中央机构的疑虑和担心)的背景下,两者的矛盾就激化了。于是,作为阻止新联盟条约签署的“最后一搏”,“八一九”大戏由此上演。问题在于,事件的策划者已经不是旧体制下能够冷酷无情地实施“铁腕”手段以达到目的的“斯大林主义者”。他们作为“二十大一代”改革派的同路人,经历了苏联的历次改革,也知晓世界历史的大势,在一定程度上是认同戈尔巴乔夫改革的理念和“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思想的,因此谁都不愿意背负“武力镇压”的罪责。尽管他们作为军队和强力部门负责人能够动用武力,但谁也不敢下命令使用武力。在与叶利钦势力的三天较量中,“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始终迟疑不决,行动缓慢,也没有真正控制军队,而是幻想着对手的退让以及与对手的政治交易。这就决定了所谓的“紧急状态”只是吓唬人的纸老虎,从而丧失了扭转局面的最后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对政变者行为的判断是正确的,因此而做出的选择也是合理的。可以说,正是“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的行为变量契合了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的行为变量,三方行为的“合力”共同塑造了“八一九事件”的定格画面,也决定了其后事态演进的路径以及最后的结局。

综观苏联解体的演进过程,通过制度分析和行为分析两个视角,可以揭示其本质性的深层因素。简而言之,广义的苏联解体(制度变迁和“帝国终结”),是苏联模式社会主义体制陷入发展性危机后进入变革时期和“类帝国”统治体系向民族国家联邦转型的大趋势。但是,制度变革和社会转型的路径具有多种可能性,作为狭义的苏联解体(联盟体制的解构和重组),并非只有目前成为现实的一种样式。如果各种社会力量的行为组合形成另一种“合力”,那么具体的历史过程就会呈现出另一种路径和结果。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所考察的已经成为历史的苏联解体过程并不是必然出现的。构成这一过程的诸多历史因素的组合概率存在偶然性,其中包括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与国家体制重构的良性互动、以及保持“苏联”国家形态条件下联盟更新的可能性。之所以苏联解体以1991年12月的形态记载于历史,是因为在时间、空间和主要行为体的实际运动组合中,其他的偶然性没有成为现实,于是其他可能的历史发展道路只能停留在假设层面。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就狭义的苏联解体而言,叶利钦主导的俄罗斯联邦“主权独立”及其对苏联国家权力的攫取,发挥了特殊的杠杆作用。俄罗斯联邦是苏联国家实体的基本结构,两者本是融为一体的。苏联的中央权力机制等同于俄罗斯联邦的权力机制,因而在苏联时期俄罗斯联邦无须单设国家机构。相对于其他加盟共和国,俄罗斯联邦类似于帝国结构中的“宗主国”,因此,其他加盟共和国的民族分离主义运动与其说是针对苏联,毋宁说是针对俄罗斯。作为超国家机构,苏联没有同构的民族实体,民族分离主义实际上是少数民族要从俄罗斯民族主导的国家共同体中分离出去。所以,当俄罗斯兴起“主权独立”运动,要同苏联国家结构“分立”,也就意味着它要抛弃苏联国家形态,以俄罗斯联邦形态攫取和行使苏联所代表的“中央权力”。此举无疑是对苏联国家体制的致命打击。没有了俄罗斯联邦这一实体支撑的苏联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即使勉强维持联盟的外壳,也只能是一个中央权力被架空的主权国家的“邦联”。所以,当叶利钦在“八一九事件”后实际掌控苏联的中央权力时,戈尔巴乔夫已经沦落为俄罗斯联邦总统的傀儡。无论怎样掩饰这一国家体制的变局,俄罗斯联邦已经实际取代了苏联的国家功能,最后几个月的政治活动只是为这个变局提供法律依据并完成中央权力的移交程序而已。

当然,我们在考察苏联解体过程的演进逻辑时还需要纳入更多的社会层面的变量因素,诸如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社会经济和文化等等,这些变量都需要在制度分析和社会群体的行为分析中加以考察。例如,苏联末期日趋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分裂显然是加速旧体制崩溃和改革中止的重要因素。但是就政权的维持或更迭而言,经济危机和社会分裂既可能是负面的推力,也可能是正面的助力,其实际发挥的功能往往取决于政治领导人和政治组织的理念和能力(控制力和行动力)。在苏联解体的最后阶段,这方面的因素表现得尤为突出。戈尔巴乔夫改革的失败、“八一九事件”发动者的失败和叶利钦的胜利,正是体现了这种政治博弈的逻辑,而叶利钦一派(及各加盟共和国领导集团)政治势力的胜出,也就意味着苏联解体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结局。这并非社会力量普遍意志的选择(这一选择恰恰违背了1991年3月全民公投的意志),但确实是那些谋求国家权力的政治集团及其领导人的选择。他们利用了社会力量对旧体制及其权力机制的不满和抗议,也利用了改革派势力的弱点和错误,最终借助“八一九事件”创造的机会和条件,实现了自己的权力欲望——从名不见经传的加盟共和国层级的地方领导干部变身为具有国际法主体地位的联合国成员国的领导人。

苏联解体作为苏联模式退出历史舞台的地缘政治后果似乎代价沉重,也对人们评价当时的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带来了认识上的困难。其实,只要摒弃那种传统的“王朝兴替”史观,我们从苏共解散和苏联解体这一历史表象中看到的是僵化的苏联模式被历史潮流淘汰的客观趋势,也看到了俄罗斯等原苏联地域的各国人民在历经一个世纪的现代化进程后对发展道路做出的新选择。即使在地缘政治层面,作为苏联后继者的俄罗斯固然降低了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但对于中国等原苏联的邻国来说,则因此改善了周边环境,消解了来自那个“超级大国”的压力,提升了自己的比较优势。

戈尔巴乔夫改革和苏联解体进程中的历史教训具有重要镜鉴意义。它提醒我们,即使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改革,也需要改革事业领导核心的团结、推进改革的坚定政治意志和控制改革进程的高超政治艺术。其中,把握历史趋势的正确方向,顺应社会主流的民心所向,凝聚各界共识的改革“路线图”,以及循序渐进的适时步骤和平衡各方利益的恰当政策,是取得改革成功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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