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背景下高职院校民法典教育实效性提升路径探究
2022-11-16孙祺琪黄俊邱萍
孙祺琪 黄俊 邱萍
【摘要】本文分析高职院校民法典教育现状,阐明加强高职学生民法典教育是“八五”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民法典宣传,促进高职思政课教学改革的需要,阐述高职院校提升民法典教育实效性的路径,即将民法典教育纳入教学规划、优化民法典教育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发高职学生学习民法典的内生动力,将民法典从书本转移到学生心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依法治国。
【关键词】高职院校 民法典 教育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2)27-016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启之年,民法典是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民法典教育纳入法治宣传阵地,普及民法典,让民眾自觉地运用民法典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利于保障社会生活的稳定与安全。党和国家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非常重视、对青少年群体成长十分关怀。大学阶段是青少年人生塑造的黄金时期,因而在高职学生中加强民法典教育是立德树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高职院校民法典教育现状
民法典颁布实施以后,全国各高职院校都积极开展一定层次和程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以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城职院”)为例,对高职院校开展民法典教育工作中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寻找教育好途径。
(一)未充分发挥学校法治教育职能
职业院校以培养技能人才为主,无论在设施建设、师资引进,还是课程设置,都更重视专业课程建设,因此难免存在重专业教育轻法治教育现象。虽然学校都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守住立德树人的主阵地,但法治教育也只是思想政治教育下的一子项,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相对比较有限,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未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法治教育机制。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校级宣传部专门开展,而宣传部门人员少、工作重,要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到系统化、深入化他们常常感到力不从心。而偏重知识技能培养和提升的各系部教学职能部门,也存在人员少、任务繁重、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因此,城职院的法治教育工作主要由教学职能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目前在全校范围内还没有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法治教育机制。
二是法治教育类课程比重偏低,覆盖面不广。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未开设专门的法治教育类基础课程。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主要依托公共必修课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目前,高职院校使用的《思想道德与法治》(2021版)课本,其中法治教育内容的比重虽然有所提升,但也仅限于该教材第六章。其主要内容是以国家法治建设理论和法治素养提升为主,更侧重政治性、理论性。在该教材中与民法典相关的内容仅出现三次,且仅是作为我国法治建设的案例引入,以介绍其法律地位,以及作为公民保障权利的案例介绍其作用,不涉及其具体条款。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在教学设计中虽然融入了一些与民法典相关的案例,使之在民法典教育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还有待提高。
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治工作室专门开设了以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思政类限定性选修课大学生必备法律常识课程,为民法典系统化教育开拓了新路径。但受师资人数的限制,每学期仅能满足6个班300名学生的选课需求,尚不能达到覆盖全院的法治教育目标。
三是专业法学背景的师资偏少。由于学校没有开设法学相关专业,而主要承担法治教育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招聘教师时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类专业为主要条件,因而在学校思政教育队伍中具有专业法学背景的教师比例偏低。城职院的民法典教育主要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师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融入,但仅有4人具有专业法学教育背景,其余大部分参与民法典教育的教师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学教育背景,导致教学中表现出信心不足、内容不深、效果不佳的现象。由此可见,师资队伍的法律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四是民法典宣传形式实用性、精确性和系统性不足。自民法典颁布以来,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如利用民法典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易班平台、民法典主题班会等开展宣传活动。但调查结果显示,宣传内容的实用性、精确性和系统性有待加强,部分宣传活动存在形式单一的问题,学生的关注度还不够高。以2021年12月的“宪法宣传周”为例,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全院班级开展了民法典学习主题班会,但调查显示,学习内容也限于民法典的内容概述以及法治意义,没有系统的法律条文的学习。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治工作室也于“宪法宣传周”专门在选修课的班级中组织开展了一次民法典主题宣讲,但内容仅限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宣讲内容篇幅有限,学生受众覆盖面小。
(二)学生个人学习主观能动性不足
一是学习意愿和学习行动存在矛盾。大多数学生能意识到法律知识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认可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的必要性,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了知行不一的矛盾。例如,学习动力明显不足,课外主动学习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少。究其原因,多数学生潜意识里认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获得决定了自己未来的就业起点,是自己生存的依靠,且学习效果立竿见影。相反的,法律知识学习的实效性短期内并不明显,因此学生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相对有限。
二是网络学习内容零散、不系统。当前,网络已经成为国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人们提供海量的信息资源,是重要的获取信息的平台。高职院校学生的绝大部分业余时间是在手机移动网络上度过,因而,手机已成为获取民法典知识的一个重要工具。但是,网络学习也存在一定的缺陷。第一,高职学生关注较多的微博、抖音、B站、火山视频等平台的信息资源,其科学性、客观性无法得到保证;第二,无论是官方新闻报道或者专家的普法解读,都存在零散性;第三,大多数高职学生阅读时的思维缺乏深度、广度和高度,提取有效法律知识的能力不强,学习效果也不理想,易造成学生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以偏概全的现象。
二、高职院校民法典教育实效性提升路径
大学生民法典教育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基础性和系统性教育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提升高职院校民法典教育的实效性。就高职院校层面而言,提升的路径如下。
(一)将民法典教育纳入教学规划
首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高职院校应全力贯彻落实“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坚定法治教育理念,以《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依据,在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时,将民法典教育纳入规划内容中,为全面推进民法典教育定好“四梁八柱”。
其次,构建校内多部门联动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高职院校应制定多部门协调育人的法治教育机制,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统筹规划、系统协调。一方面,优化法治教育的资源配置,从配套机制、资金投入、人员招聘上予以支持;另一方面,从课程设置上建立长效的教育机制,包括教学、考核、评估等机制。学校要坚持“三全”育人原则,把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民法典教育融入高职学生人才培养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程和全课程的民法典教育,同时,宣传、学工、团委、教务等职能部门和各教学部门联动共建民法典教育的校内阵地。
(二)优化民法典教育体系
高职学生正处在受教育的关键阶段,富有生命力、创造力和求知欲,可塑性极强。高职院校是一种系统性的教育机构,是开展民法典教育的主战场,因此要抓住学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融入民法典教育,制定科学的、规范的、系统的理论和实践教育实施办法。被誉为“社会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规范着人一生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为人一生的发展保驾护航。高职院校应完善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立德树人的关键作用,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融入民法典的精神、核心内容和彰显的时代价值;利用课程思政的契机,将民法典教育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之中;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坚定法治信念。同时强化学生的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生自觉维护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平等、人格尊严等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习惯。高职院校依据学情、校情的实际情况,增设民法典相关课程,扩大覆盖面,优化民法典教育课程体系。(1)将大学必备法律常识课程由限定性选修课改为选择性必修课,整体提升高职学生的民法典知识储备,以及法治素养,改善学生对法律一知半解而盲目“过激维权”的情况;(2)针对不同的专业开设专业法律课,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更紧密地结合民法典相关章节开展教学,例如,面向经管专业开设“经济法”(其中涉及的民法典合同编等)、面向空中乘务专业开设“民用航空法”(其中涉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
(三)改革教学方法
良好的教学方式有助于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实效性,因此改变教学方法尤为重要。教师要善于挖掘学生的长处,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充分运用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体检教学法等增加师生互动方式,提升课堂效果。法治教育不能局限于简单地学习法条,而要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精髓,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律精神。高职院校除开设法治教育课程之外,应以多种灵活方式开展法治实践教学,创新实践教学模式。(1)组建法律社团。以社团形式进行一般理论知识传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社团成员开展法律实践活动,以提升高职学生学法兴趣。具体来说,可以组织开展热点法律话题研讨会。例如,结合高职院校学生校园生活中涉及的热点事件开展专门性研讨活动,进一步理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法典立法宗旨。(2)提高模拟法庭活动成效。模拟法庭是让民法典“进头脑”的一种很好的实践形式,能充分满足学生主动参与的意愿,是体现学生学习主体性、落实“理实一体化”的好办法。教师应改进过去“包办”模式为“自主”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从案例选择到角色分配,从法理分析到法庭辩论流程,尽可能由学生自主完成,教师发挥指导作用;同时,由过去的“学生被动读台词”模式改为“主动的融入思考”模式,尽可能将法庭审理程序原汁原味地重现,从而增强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获得感,有助于学生深刻感受程序严谨、司法公正、法律威严。教师可以点带面,形成可操作性强的模拟法庭实施详案,由个别班级向多个班级推广,增加学生参与模拟法庭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活动成效。(3)加強法治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在校内,学校除了用好现有的宣传栏,还可以建设法治教育长廊或法治教育园,作为校内实践教育基地,对学生进行爱国教育,以及法律知识、禁毒知识、国家安全知识、防治校园欺凌事件、电信诈骗等内容的教育,拓宽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面,提高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能力,达到矫正学生不良行为的目的。在校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拓展民法典教育的有效载体。学校除与原有的广西(柳州)禁毒教育基地、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合作外,还可以与其他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共建法治实践教育基地,不定期地带学生参观,让学生感受法律威严,强化学生守法意识。(4)丰富课内实践活动。教师可以在教授法治教育理论课的过程中,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内实践活动,例如,拍摄民法典系列微电影、民法典知识竞赛、法治主题辩论、普法宣讲等活动,强化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培养学生普法责任心。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基础,当前法治师资队伍建设还是比较薄弱,尤其是法律专业教师非常缺乏,因此学校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具体可以从三方面进行。一方面,结合学情、校情适当增加法学专业教师的招聘数量。这一类型教师对我国法律体系和民法典的了解更全面和系统,法律意识也更强,他们可以肩负学生教育和师资培训的职责。另一方面,对涉及民法典教育的现有教师进行培训,使之成为民法典教育的主力军。再一方面,引进法律专业机构或部门的实务工作者,如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到校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三方面齐头并进,形成专业素质高、人员充足的民法典教育教学团队,以有力促进民法典教育的实效性。
(五)激发高职学生学习民法典的内生动力
高职院校要想提高民法典教育的成效,除了诸多的外在因素,更重要的是激发学生学习民法典的内生动力,促使学生想学、爱学、主动学,才会学得进、学得好、学会用。首先,高职学生应深刻意识到民法典知识是自身长远发展的必备素养之一,是自身行为的规范,摈弃功利思想和应付心态,用心学习民法典,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其次,要做到知行合一,将民法典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生活和工作中自觉践行法律,将民法典知识用于解决现实问题,敢于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最后,高职学生应积极充当“普法人”角色,积极投身民法典的宣传、推广和普及工作中,以实际行动促进民法典的实施,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八五”普法背景下的高职学生的民法典教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基础性和系统性工程,对高职学生自身成长和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学校要通过体系化的民法典教育,使学生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以民为本”的法治精神,进而将民法典从书本转移到学生心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现代化。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J].求是,2020(12).
[2]杨佳佳,巩书航.大学生民法典教育的价值探究与路径选择[J].教育与教学,2021(10).
注:本文系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一般项目“《民法典》融入高职思政课教学路径探究——以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为例”(2021JGB16)、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度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大思政课’理念融入高职院校法治实践教学路径研究”(2022JGB17)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孙祺琪(1987— ),广西河池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及法治教育;黄俊(1980— ),广西平南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及法治教育;邱萍(1970— ),广西玉林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