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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基于新《工会会计制度》的视觉

2022-11-14张秀丽

大众投资指南 2022年19期
关键词:会计科目年限科目

张秀丽

(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贵州 贵阳 550004)

财政部修订印发的《工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基层工会初步形成了按新制度管理的模式。然而,部分单位在贯彻落实新制度要求、规范基层工会会计核算等方面仍遇到一些问题。本文作者结合从事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实际,就严格执行新制度要求、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粗浅的探索。

一、对工会会计科目调整变动分析

新制度继承保留了原制度中合理的会计科目设置内容,并结合基层工会工作实际进行了适当简化,将基层工会主要适用的会计科目从42个精简到24个,同时规定“基层工会依法开展的特殊业务可以按照县级以上工会会计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满足基层工会共性和个性的需求”。基层工会会计科目和县级以上工会会计科目的使用,有些是相同的,而有些科目有着严格的区分,对于一些只允许县级以上工会(或同级产业工会)使用的科目,基层工会会计核算是禁用的。本文仅以新制度中基层工会适用的主要会计科目为例进行分析。

(一)资产类科目

1.对于2009年5月31日财政部印发的《工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会计科目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上级经费、库存物品”四个流动资产类科目,新制度依旧予以保留;将原制度会计科目中“借出款、其他应收款”合并为“其他应收款”科目,既达到核算要求,又简化会计科目。

2.对于原制度会计科目中非流动资产类科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科目,新制度予以保留,并新增了“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中:“累计折旧”科目核算“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处理财产的价值及财产处理损溢”;“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长期待摊费用”三个科目未列入基层工会24个主要会计科目之中,本文建议基层工会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使用,其中,“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工会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累计摊销”科目核算“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以上六个会计科目,不仅解决了新形势下基层工会“无形资产无法核算、资产价值没有得到真实反映”等方面的问题,还解决了基层工会“核算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且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支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3.新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核算有很大改变。第一,将固定资产的入账确认价值予以提高。原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确认价值为:“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新制度规定:“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由于新制度对固定资产确认价值的提高,在原制度中一部分实物资产价值未达到新制度固定资产确认标准,转为“库存物品”进行管理。第二,将原制度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无形资产进行分离,在新增科目“无形资产”进行核算。更加清晰真实的反映各类资产类别。第三,新制度下,对工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类别进行明确。“房屋及建筑物”类,“业务及管理用房”折旧年限不低于50年,“简易房、房屋附属设施、构筑物”等折旧年限不低于8年。“通用设备”类,“图书档案设备、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仪器仪表设备”等折旧年限不低于5年;“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等折旧年限不低于6年;“车辆”折旧年限不低于8年;“机械设备、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等折旧年限不低于10年。“家具、用具及装具”类,折旧年限不低于5年。“专用设备”类,“医疗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等折旧年限5—15年。值得注意的是,对“专用设备”类折旧年限的规定,是一个明确的期间,有最小值的规定,也有最大值的规定,而对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只规定最小值:“不低于”某个年限。

(二)负债类科目

新制度下基层工会会计科目保留了“应付上级经费”科目,将原制度会计科目中“借入款”合并到“其他应付款”,既满足核算需要,又简化会计科目。本文建议基层工会可根据实际核算需要,增加“代管经费”科目,“代管经费”科目核算“其他组织委托工会代管的有指定用途的、不属于工会收入的资金,如社团活动费、职工互助保险等”。

(三)净资产类科目

新制度将原制度会计科目中“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基金、投资基金”三个科目合并为一个科目“资产基金”,核算“工会库存物品、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用的金额”。既满足核算需要,又简化会计科目。新制度将原制度会计科目中“结余”科目拆分为“工会资金结转、工会资金结余”两个科目,更加精准的划分结余资金的性质和用途,有利于规范结余资金使用及核算。“工会资金结转”核算“工会资金结转资金的调整、结转和滚存情况”,“工会资金结余”核算“工会资金结余资金的调整、结余和滚存情况”。

(四)收入类科目

新制度保留了原制度会计科目中“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五个科目,体现了新制度对原制度会计科目中合理科目设置的继承、沿用。

(五)支出类科目

新制度保留了原制度会计科目中“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新增“职工服务支出”。将原制度会计科目“职工活动支出”拆分成“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活动组织支出”两个科目,其中“职工活动支出”科目对基层工会而言,基本没有变动;“职工活动组织支出”科目核算县级以上工会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所用科目,与基层工会会计核算关系不大;新制度将原制度会计科目中“业务支出”科目拆分为“职工服务支出、业务支出”两个科目,是根据业务支出的性质和用途,对业务支出类别进行更细化分类和归集,为财务数据使用者提供更为精准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加强工会经费预算管理;“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与原制度核算内容基本没有变化。

二、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贯彻落实新制度的认识不到位

新制度的宣贯实施离不开各级工会的重视与支持,但部分基层工会对财务岗位的认知不足,认为基层工会财务核算简单,业务单一。有的基层工会认为新制度的执行只和财务核算工作有关,忽略了财务与业务的密切关联,没有意识到新形势下对工会财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新制度的宣贯执行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如,新制度自2021年4月印发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有的单位未组织工会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学习,有的基层工会财务人员由于对执行新制度认识不足,主动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入,仍处于一知半解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状态。

(二)对新制度新增会计科目的理解不准确、运用不规范

新制度增加的“无形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目的是解决新形势下对非流动资产价值管理业务的需要,然而有的基层工会财务人员不能从原核算模式走出,不知道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如何核算;对于“净资产类科目”,分不清“工会结转资金”和“工会结余资金”科目的性质和用途;新制度将“业务支出”科目拆分为“职工服务支出、业务支出”两个科目,这是对原“业务支出”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分解,然而基层工会往往易将“职工活动支出”与“职工服务支出”的内容混淆;对于“行政支出、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活动组织支出”等只允许县级以上工会组织(或同级产业工会)使用的科目,有的基层工会财务人员不加判断,随意使用该类科目。另外,有的基层工会会计基础工作仍不规范,记账凭证编制粗糙、摘要叙述简单不清。如,工会工作人员王某代组织看望生病职工,会计人员编制凭证时,简单录入摘要“支付王某报销款”,这样的摘要完全不符合核算的基本要求,也给查阅明细账带来诸多不便;对同一性质的费用支出,不遵循一贯性原则,随意列支,导致数据失去可比性,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较差。

(三)对工会经费收支缺乏预算意识

在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中,预算管理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预算作为一个会计年度工会经费总体收支计划,对全年各类经费的收支完成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有的基层工会基本没有预算意识,或为应付检查,常常根据决算结果倒编预算;或是编制的预算缺乏科学性、合理性,不切实际,无法指导工会工作的开展。由于没有预算指导,基层工会未能将各类收入资金及时收取到账,对于有多少会员能收取多少会费、能拨缴多少经费、需申请多少行政补助和上级补助等心中无数,造成基层工会家底不清。有的基层工会在开展职工活动时没有预算做指导,导致活动资金使用难以把控;有的基层工会即使有预算,但编制预算质量不高,经费开支随意性较大、期中执行与预算有较大偏离,导致基层工会难以完全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如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开展维权等)方面的支出。

(四)内控制度缺失、经审委缺位

基层工会往往忽略内控管理及其制度建设,认为工会经费的收支是行政管控的盲点,是法外之地,因此不重视内控管理和制度建设。在机构设置上,行政领导兼工会主席、经审岗位和财务岗位混同管理,经审缺乏独立性,置经审委为虚设。这些现象都不利于工会工作的开展、财务管理的实施、内控管理的执行。

三、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加大对新制度的宣贯执行力度

基层工会应充分认识新制度修订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梳理总结新制度宣贯执行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新时代网络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进一步加大新制度宣贯的力度。要以贯彻执行新制度为契机,结合工会财务制度,督促基层工会负责人、工会财务人员带头学习新制度,尽快熟悉和掌握新制度内容和变化,准确把握新制度要求,增强严格执行新制度、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的意识,确保新制度平稳有效实施。

(二)加强基层工会财务人员队伍建设

根据《工会法》规定,认真落实独立核算原则,分别设置工会会计与出纳岗位,任用具备专业素质的人员担任财务工作,确保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在严肃内控管理要求下,科学合理开展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独立核算成效,提高管理水平。应重视提升财务人员素质,在鼓励工会财务人员立足岗位自学的同时,采用“送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选派财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或外部机构)的培训,并定期邀请上级有关领导、专家教授等开展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履职能力与专业素养,为更加高效的开展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预算管理,完善内控机制

严格执行新制度及《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将工会经费涉及的所有收支纳入年度预算,作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工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提高编制预算的精确性与合理性,为经费开支提供可靠保障及指导工会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在工会经费开支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审批制度,规范报销手续及操作流程,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管理,避免预算决算脱节。

(四)加强经审监督,促进规范管理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收支、工会财产管理以及相关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工会应健全经审组织,保障经审工作的独立性,使基层工会的工作在经审委监督下公开透明,让工会经费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四、结束语

新制度的执行,虽然对基层工会报表进行了简化,但对工会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工会财务人员,要自觉加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工会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在加强对保留的会计科目核算内容的学习基础上,深入领会新增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同时,要增强严格执行新《工会会计制度》意识,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做到会计信息准确、及时,为基层工会工作把好财务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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