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 探讨探究实践
2022-11-14韦丽华
韦丽华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广西 南宁 530028)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只要企业在纳税年度从事过生产、经营(包括试用阶段)或在纳税年度中途停止经营的相关纳税人员,无论是在减税、免税阶段,还是处于盈利或亏损状态,都需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制度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缴汇算工作。这也就说明了国家财务部非常注重企业发展和经济平衡,无论企业属于何种类型,都必须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成所得税的汇算和清缴。
国家事业单位在不同行业发展上起到推动、催化作用。所谓的事业单位是国家以公益性质建立的一种特殊性质的单位体制,主要是由国家政府机构或者其他非营利性组织在国有资产的推动下建立的,它工作范围宽泛,其中主要包括卫生医疗机构、教育事业单位、科技研发企业等不同类型的社会服务保障机构。事业单位与其他类型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不以营利目的,更注重社会服务保障,带有公益性质,主要是用于保障居民生活,促进国家发展。
近年来,国有经济总值不断上涨,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划分更加清晰,不断加强事业单位制度改革,不断强化公益性质。由于它的体制特殊,所得税测算方法特殊,法律界定不清晰,所以在所得税清缴汇算过程中,很难遵从正常开展企业清缴工作的法律条文,需要根据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和目标进行所得税测算,确保汇算清缴符合社会主义市场基本现状。
一、税法对事业单位的所得税缴纳规范
国家为了保障事业单位、民办小型单位企业等特殊类型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过程有序进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512号)及相关法律细则、规定,发布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相关条例。这些法律条文加强了特殊企业的税务管理,明确规定了所得税范围,提供具有法律依据的企业所得税缴纳办法。
国家税法规定所得税缴纳公式如下:所得纳税金额 = 参与纳税收入总金额 - 获批免缴或扣除的支出项目金额。事业单位所计算的收入主要是指除国家相关财务等部门批准减免项目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均记为收入总额。
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总额时,可以免除缴税的部分包括应税收入的成本、开销和损失三方面费用。具体见表1。
表1 所得税缴纳扣除的支出项目
2.工会经费、员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比例内扣除)3.养老保险、待业保险、事业保险4.用于公益事业、文化产业的捐赠5.为取得应税收入的业务招待费6.贷款及利息
在计算所得税时需要根据相关税法标准予以扣除,另外,需要严格依据法律条文对不得扣除的支出项目收入进行严格管控,保证应税收入与支出相匹配,根据规定严格计算企业所得税。
二、事业单位现阶段企业所得税汇算缴纳方法
由于国内相关企业所得税法律条文是依照大众企业所制定的,从事业单位角度出发,计算税收方法还不够全面、健全,且与其他类型的企业核算方式存在一定差别,导致在实际核算过程中缺少操作性。所以,结合事业单位发展现状考量。在企业所得税清缴中,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直接扣除法
从企业角度出发,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缴纳所得税需要结合企业相关核算标准进行核算,其类型主要分为应税收入和应税支出。根据国家税法标准,将事业单位收入又分为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在计算应缴纳所得税金额时,需要扣除获批准免税项目支出,获批准扣除的主要包括应税收入的成本费、开销和经营损失。在实际纳税过程中,需要将成本费进一步划分,主要是根据应税收入进行区分,由于收入类型复杂,所以税法相关条文并没有明确规定成本费用的分类,只规定了大概归属范围,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了随意性。例如,部分事业单位利用创收手段来提高人才经费,这里面就涵盖了一个问题,身兼数职的职员薪资应该如何界定和分担?相关税务人员也很难进行有效区分。另外,事业单位实行收付实现制,导致收入很难进行科学配比,整体的分配支出流程只能由会计人员根据自己对税法的理解进行划分,这样很难把控其精准性。
(二)分摊比例法
针对应税收支区分困难的问题,税法做出了相关说明,在财务审查过程中需要经过主管税务部门同意,纳税人可以利用分摊比例法或其他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方法进行划分。
所谓的分摊比例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应纳税收入总额占单位全部收入比重的分摊比例,分摊其全部支出中应当由纳税收入分摊的部分,进行企业应纳所得税总额的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收入总额应分摊的成本、费用和损失额 = 支出总额 × (应纳税收入总额 ÷ 收入总额)。
在全部支出中,应纳税收入分摊的支出划分并不明确,其中一部分清晰明了,另一部分很难清晰划分,事业单位可以将划分不清的支出根据分摊比例法确定分摊比例,并计算出应纳税总额中的分摊支出项目金额。
(三)两种方式对比分析
直接扣除法,是一种理想化计算模型,在实际操作受到多方因素影响很难实现。如果在核算过程中需要将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进行区分,说明必须根据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制度制定两套账目,并且需要根据税法界定应税和免税标准将每笔经济收支进行划分。整体工作量较大,且税法并没有规定具体标准,从业人员也很难对其区分。
与直接扣除法相比,分摊比例方法更加便捷,但在实际应用当中缺少一定的科学依据,主要原因在于该方法需要保障应税收入在全部收入中的比例是一致的。总的来说,该方法本质是估算,在应用过程中可能造成多缴或漏缴所得税的情况,缺乏严谨性。
三、事业单位未来创新型企业所得税汇算方法-以收定支法
所谓的以收定支法,与上述方法相反,直接通过免税收入来计算免税支出,进而推出应税支出。由于事业单位性质特殊,所以在企业上缴所得税时应该重点关注其公益性,在计算时,需要充分考虑单位经费构成情况及特点,缴纳过程中,需要严格根据税法相关定义和范围进行核查,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利用合适方法完成缴纳任务,事业单位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总额应该根据具体应纳税收入总额和经批准扣除的项目支出,选择合适的方法或提出有效方法完成缴税工作。
(一)应税收入总额
在事业单位纳税核算过程中,免税项目收支方便核算,且材料证明齐全。所谓应税收入总额为除去免税项目收入后的收入情况。在相关税法条文中已对收入总额和免税收入进行的详细的分析,计算过程中仅需财务人员对事业单位的相关收入明细进行核查即可。
(二)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予以免除的支出项目
这部分金额主要为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支出部分,在事业单位纳税的过程中这部分支出很难划分,也是应纳税所得额核算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重新定义应税支出,建立方便核算的新方法。下面为事业单位经费构成的总体情况。
1.国家财政部门补贴。随着国内各方面发展,为保障民生工作正常开展,国内不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措施,加大公益项目实施力度。相关文件表明,事业单位根据不同任务、服务对象以及资源分配等项目情况将公益行为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所谓的公益一类主要是根据正常公益项目需求进行分配。二类为国家给予扶持单位的经费补助,或者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工作支持。通过上述分析,事业单位的收入构成大部分为国家财政部门补贴,这部分收入即为免税收入。
2.事业发展收入。由于国内发展需求量增大,事业单位在运转过程中存在一定经济周转问题,按照以往制度规定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收入也很难保障单位正常运作。事业单位资金不足最大的缺口在于人才经费,常通过创收方式进行弥补。所谓的创收收入即为事业单位根据具体项目开展的拓展业务活动或其他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由于事业单位的性质特殊,其举办的公益项目主要以公益为主,很难与经济利益挂钩。所以,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偏低,由于国家扶持项目较多,所以就财政部门补贴而言,总体数量有限,仅能对项目资金不足的部分进行补充,这部分资金属于免税收入。
3.上级政府补助收入、相关子企业上缴收入、自身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由于事业单位总体需要靠国家财政扶持,这类补助相对较少,仅有一小部分视为免税收入。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清晰感受到事业单位性质,主要是以公益活动、项目为主,其单位存在目的不在于盈利,而在于给予群众多少服务和帮助,其内部税收主要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为主,但是这些资金很难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超出的部分基本上以取得的应税收入进行分摊,主要包括事业发展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对超出的部分与应税收入对比,比对结果直接反映出除去免税收入后,事业单位的经济盈亏情况,这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清缴工作中应该视为应税支出。
(三)以收定支法
本方法是财会部门根据常年经验,优化出来的,应纳税收入总额与税法规定相同,将允准扣除的项目收入做出了新的评定,即免税收入所能承担的支出以外的支出,具体纳税金额为两者的差值。
事业单位的具体收入,除了相关部门规定的免税扶持的重点项目外,都需要计入应纳税收入总额当中,根据相关法律完成正常的税费上缴工作。
新方法规定的纳税过程中予以批准的免税项目是指免税收入所能承担的支出以外的支出。其计算公式为:免税支出=免税收入承担的支出,应税支出 = 支出总额 - 免税支出。这种方法是用免税收入来确定免税支出的一种方法。它的计算思维与传统计算方式存在差异,以逆向思维为主。
(四)实际应用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单位需要对年度支出做出预算,并严格要求各类支出对应相关收入来源,通过税法标准,能够很容易地将各项支出进行分类,明确具体是免税收入还是应税收入。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根据预算内容,对不同科目进行逐条比对,分析支出情况,明确免税收入的具体承担支出,反推出应税支出。
由于在具体实践应用当中,过于烦琐,所以可以将事业单位支出通俗化,将其分为基础支出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是指行政单位根据项目发展规划标准,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产生的支出。这部分金额主要依靠国家政府扶持。所有的支出都被视为免税收入承担的收入。整体支出情况主要根据预案执行,基本上避免了超支现象。如果这部分金额产生结余,可以根据专款专用管理法,将其转至为下一年。
基本支出是维持事业单位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正常运行以及完成日常任务所产生的支出情况,通常包括员工薪资福利待遇、日常用品和员工服装以及员工家庭补助三个方面内容。这些支出需要通过创收工作获得,创收工作主要是为了弥补免税不足的情况,这时就说明了免税收入已经用完,且不出现结余。财会人员可以将基本收入中的免税收入视为基本支出的免税收入。由于事业单位经济复杂多变,也不排除基本支出中的免税支出有剩余情况,这种情况基本不需要通过创收方式来填补,基本支出结余主要来源于免税收入。分析公司经济运转情况,事业单位的年度收入与支出的差值为结余金额,这项金额主要包括项目支出结余和基本支出结余。财会人员可以利用总结余金额和项目支出结余得出基本支出结余,再用基本支出免税收入去除基本支出结余,就能够清晰的获得本年度基本支出中的免税收入承担支出情况,也就是常说的免税支出。当事业单位本年度有创收收入,需要在基本支出结余核算时去除掉创收结余。之后通过上述计算公式即可获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并且能够从数值上分析出本年度盈亏情况。
四、结束语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事业单位性质属于公益性项目或机构的管理部门,与其他性质企业存在一定差异,其不以敛财为目的,所以在企业所得税清缴汇总工作中存在一定差异。相关财政管理部门在清缴过程中需要注意事业单位的公益性,清晰掌握事业单位的经费构成情况,讲求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完成税费缴纳工作,在扣费过程需要严格遵照税法应纳税所得额定义,根据企业架构选择最合适的计算情况。目前,在事业单位中常使用以收定支法进行核算,其方法方便人员核算和管理。在不同类型、规模、工作性质的事业单位中都可以使用。该方法的计算结果符合会计的严谨性原则,且计算结果唯一,与税法紧密联系,保障了该方法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