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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的发展、风险与监管

2022-11-14李亚琪

商业经济 2022年11期
关键词:监管金融科技

李亚琪

(广东金融学院 金融与投资学院,广东 广州 520521)

一、金融科技的兴起

金融科技主要指的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科技技术在金融产品中的渗透和融合,实现对金融消费场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产品服务体验创新等方面的变革。金融科技的兴起有其客观原因。

(一)2008年金融危机是金融科技兴起的契机

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及蔓延,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稳定,其中最先受到影响的当属金融行业。在金融危机的扩散和蔓延之下,实体经济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经营运行的压力也随之变大,金融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受到了影响。具体表现为:一是从风险防控方面来说,在全球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受创的双重打击下,金融机构面临的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等越来越大。二是从经营管理方面来说,在实体经济面临困难、金融市场行情不好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作为融资市场的重要中介主体,想要拓展实现业务升级会更为艰难。三是从盈利能力方面来说,在有效信贷需求趋于减弱、利息支付成本逐渐上升等各种因素的困扰下,金融机构经营利润增速将减缓。这给了那些并未被严重波及的新兴金融企业发展契机,他们用金融科技的方式为用户提供更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快速获得了金融产品用户的认可与青睐。

(二)金融科技兴起有其市场基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结构在悄然发生变化,“千禧一代”逐渐成为市场的消费主力。年轻客群的行为习惯越来越依赖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设备成了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年轻客群的行为偏好导致他们追求独特与个性、方便与快捷,在消费的时候更偏向于选择可以解决自身独特个性需求的产品和服务。金融科技进入其视野之后,他们就可以主动选择具有差异化、定制化的产品,而不必只是被动地选择银行卡这样的传统金融产品。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的技术支持下,金融科技更加重视客户的差异性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供给。但是,银行及传统金融机构存在着创新力较低、服务产品相对单一、发展较为滞后的缺点,这就恰好让金融科技获得了发展的机会,其中不乏有很多银行及传统金融机构的客户转变成了金融科技产品的用户。

(三)金融科技发展的外部环境日益改善

从中国金融科技政策发展情况来看,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为标志,我国一直延续着“严监管、促发展”的态势,监管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金融信息数据安全规范体系趋于完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规范》等多项政策,对整个行业数据以及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等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安全防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家密集出台的各类金融科技监管政策,将有助于解决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推进我国金融科技持续稳定增长,使其发展的潜力被不断激发。

二、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

(一)大数据应用逐步成为金融科技的重要发展方向

未来金融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从大数据中提取信息和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往往取决于提取有效信息的速度、数据挖掘分析能力以及应用水平。不负众望的是,随着科学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在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应用广泛,只有不断创新大数据治理流通关键技术,提升数据质量及其可用性,才能让数据真正地惠及经济社会生活。

(二)“无接触”消费已是金融科技应用的重要领域

当前金融产品使用者更倾向于“无接触”消费,使得市场对新型消费形式的需求日益上升,促进了我国经济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进程。人工智能以及产业智能化同步高效发展,人工智能与金融行业相互融合,彼此推动向更高的层次迈进。2018年1月到2021年10月的四年期间内,全球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共新增65万件人工智能专利申请,其中申请数量最多的前三个国家分别为中国、美国和日本。

(三)物联感知技术在金融科技领域被更广泛地应用

物联感知技术是第四次科技革命迅速兴起并且蓬勃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我国传统金融逐步与金融科技相互融合,新兴技术的发展给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冲击,也为其带来了发展的契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相互融合,这为科技金融与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融合指明了发展方向。在资金投入上,银行对金融科技的投入越来越多,《中国上市银行分析报告2021》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银行机构信息科技资金总投入为2078亿元,六家大型银行科技投入合计956.86亿元,几乎占据了银行业总投入的半壁江山。在组织模式上,有多家银行采取了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的方式推动银行业数字化转型。通过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银行可以降低试错成本,既能保证母公司的稳健运营,又可以改革创新优化产品与服务。

三、当前金融科技发展要面临的风险挑战

(一)金融科技人才储备量尚且不足

金融科技复合型人才并不只是两个专业的组合,更需要在深层次了解其背后的商业逻辑和经营规则。部分金融机构反映,由于科技型企业行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分布较广泛,而金融机构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士对企业进行评估,导致金融机构对企业所处的行业周期、专利技术价值以及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缺乏专业认识;与此同时,技术型创业者在运营公司时也经常会因不能有效处理金融业务风险而带来诸多问题。金融人才与科技人才不能有效融合,是产品落实不到位,服务效率无法提高的重要原因。只有注重“金融+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才能为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惠及群众坚实后盾。

(二)金融科技发展对金融风险控制提出新要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不断进步,互联网普及范围不断扩大,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首先,客户风险较高。例如,有许多大学生为了超前消费使用“花呗”支付但是经常不能到期还款。在互联网金融客户中,年轻客群居多,但是他们还款能力并不稳定,信用风险较高,这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用风控来说是很大的挑战。其次,客户信用信息不完全。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公司并未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能得到客户全维度信用信息,单纯依靠客户提供的信息对其进行信用风险评估是不够准确的。最后,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同时,网络安全及网络风险的扩散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金融科技服务对网络的依赖程度非常之高,我国银行业务的离柜交易率已经达到了90%以上,相比传统风险,网络风险的扩散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影响更大。

(三)金融科技监管体系仍相对滞后

金融科技为金融业提供了技术手段,但也为其带来了新风险,我国金融业监管面临新挑战,相关法律法规仍然有待完善。我国金融科技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但是相关政策法规无法跟上时代步伐适应金融科技多变的市场环境,这不利于辨别违规金融产品,导致个别不利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违规行为存在。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日新月异,金融监管部门并不能及时准确捕捉到金融科技的发展动态,对金融科技的监管存在盲区。除此之外,我国总体监管技术水平仍然偏低,监管技术有待加强。我国监管部门的传统监管模式与方法在面对掌握大量客户和资金的金融机构、各种新型产品服务时,不能对其采取更有效的、全方位的监管。这就需要监管部门也试图将自身职能与科技绑定在一起,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也提高监管效率。

四、克服瓶颈实现持续发展的监管措施建议

(一)完善金融科技人才培养体系

1.要确立新型教育理念。现阶段金融科技相关专业大多开设在商学院或金融院校,要想培养复合型人才,就同时需要在理工类、科技类高校开设金融科技相关专业,在具备基本的金融、管理知识理论的基础上,再逐步渗透强化科学、技术的相关课程,提高金融科技人才运用金融和科技手段解决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监管等问题的能力。

2.要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课程体系。建议多开设有关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课程,将金融与信息技术结合教学,培养复合型金融科技人才。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高校想要为社会培养出金融科技复合型人才,就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水平。要加大投入引进高水平人才,并且给予相关专业人才特殊待遇带动整个师资团队向更高的水准发展进步。合理制定“教师培育”计划,帮助教师拓宽眼界开阔视野,使整体师资水平得到提升。

4.完善产学研平台建设。学校可以和企业达成合作,引进行业专业人士为学生进行实践教育。学校外派高级教师到企业进行交流并提出指导意见,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实现共赢,从而充分调动校外资源,使得社会各单位共同参与以及构建完善金融科技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二)尽快建立金融科技监管体系

1.促进监管科技与合规科技共同发展至关重要。监管科技和合规科技相互融合,新型技术的应用产品既能成为监管者发挥职能的有效手段,同时也能帮助金融机构规避制度红线,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当前金融科技尚处于初创阶段,涉及到风险数据汇总、建模分析预测、交易检测、客户身份识别、机构内部文化和行为监控、金融市场自动交易和自动解释监控规定等七大类应用领域。需要强调的是,金融安全与信息安全是金融科技发展不能触碰的底线。

2.构建更符合现实需要的监管沙盒模式。“监管沙盒”的风行是金融科技监管模式的创新,既让用户在受保护的环境中接触新产品新服务,享受创新带来的高效率,又能规避潜在风险,防止金融机构和用户被未知风险所伤。“监管沙盒”模式创新,应在虚拟环境中打造更真实、多元的应用场景,随着数字监管能力不断提高,要让更多非持牌机构和科技企业“入盒”。测试环境多元化不仅是指准接入机构数量增长,也需要扩大待测试金融业务类型以及服务范围,在测试中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服务提供更具有真实性的场景,同时使更多群体享受到金融服务。

3.要注重保障金融产品用户权益。不断完善金融产品用户保护机制,保障措施应全面、细致、有效。监管机构需要求创新企业遵守规则,并针对金融产品用户不利影响、业务信息、隐私保护、损失赔偿等方面制定并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和解决方案。如果在测试过程中监测到较大风险事件,为避免风险扩散对金融产品用户造成更大损失,监管部门可以停止项目检测并要求企业对产品进行改良优化。

(三)推动金融科技与商业银行的渗透和深度融合

1.要不断加大数字化建设投入。引进各种先进设备,提升工作人员实施开展业务的效率,给客户更高质量的服务体验。将金融科技运用到商业银行业务中,优化运行系统、升级产品服务,利用金融科技庞大的信息数据库,对客群进行细化分类以及全面分析,为其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优质理财产品和金融服务。

2.要加强大数据风控能力。随着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数据孤岛”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如果银行各部门的数据像孤岛一样无法连接互通,势必给银行带来数据冗余、效率低下的问题。商业银行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就需要融合市场的数据来打造更好的信用模型,让数据在不同机构、部门、业务之间实现信息共享,运营系统可以更加灵活便利,推动银行各项业务的传播,让客户在第一时间得知业务信息。不仅如此,新的信用模型可以及时拦截可疑交易进行风险预防,提高系统安全避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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