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师专业自主成长赋权
2022-11-11罗生全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罗生全 |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指出“必须牢固树立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随着我国教育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教师作为育人主体如何立足当前教育发展新诉求实现自身专业成长备受瞩目。然而,当下教师专业成长发展路径的单一化、组织方式的形式化、实施过程的低效化与评价机制的短视化,不仅加重了教师身心负担,更导致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缺失。对此,理性审视与系统澄明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落实的价值意义、影响因素与改进建议,成为当前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教师应有的专业成长自主权
作为衡量教师专业化的重要标准之一,教师专业自主权指教师在其专业领域里,依其专业伦理与智慧执行专业任务,以维持其专业品质不受外界非专业力量干预的基本权利。教师专业自主权是否有效行使关乎教师专业成长。教师专业成长中的自主权主要指在教师专业成长过程中,涉及其切身利益与影响其专业发展决策的权利内容。它是教师职业生涯中进行自我体认与实现的重要保障,可从以下几点窥知一二。
一是法律赋予教师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指出,我国教师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学生、进修培训、获取工资报酬、参与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权利。除获取待遇报酬权外,其余五项通常都被视为教师在其专业技术领域的自主权。由是,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可无缘由地侵犯教师个人合法的专业成长自主权。
二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内在动力。成长是指生物体运用一切条件适应与调整内外部环境而使有机体不断生长与成熟的过程。教师专业成长是教师不困囿于现状、自强不息以致达成自我知识技能等全方位提升的动态过程。因此,专业自主权不仅赋予教师日常工作生活基本的权利保障,更给予教师一定的自主选择空间,使其生命尊严、自由意志、情感诉求在其专业成长过程中得以显现,并转化为促进其专业成长的养分。因此,教师教育培训单位应尊重、聆听与采纳教师对相关培训内容与形式的改善意见,以全面提升教师核心素养为宗旨开展有效率、温度与深度的教师培养培训活动。
三是教师专业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亦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自由的尺度是建立在主体与客体、自由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等价值位序的内在统一之中的。教师既不能盲目扩大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的实践尺度而在工作岗位上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也不能轻视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的法律效力而在职业生涯内随波逐流、自怨自艾。教师应理性看待其专业成长自主权的行为限度与力度,积极克服职业倦怠对其价值判断与选择带来的消极影响,敬业修德,终身学习,争做学生品格锤炼、知识学习、思维创新以及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落实的影响因素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其存在与行动受多种因素的交织作用与影响。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基本权利,其权利行使与权益保护受社会外在与个体内在因素的共同影响。
外在因素指社会与教育发展对教师角色与行为所作的进阶性与连续性要求、规范与期望,对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落实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给予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落实的正向激励作用。在技术迭代应接不暇的现代知识社会,教师正视且吸纳社会对构建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多元需求、学校对组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所作的系列规划、家长对参与家校共育所作的建设性意见,秉持终身学习、泛在学习、深度学习等理念自觉主动地参与相关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与实践,其专业素养得以在外界环境正向刺激下有效提升。另一方面,降低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落实的可能性。为强化学校教育的主战场定位,当前学校教师工作角色的泛化、工作任务的增加、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压力的加剧等无疑都加重了其职业负担,不仅弱化了其支配工作的效能感,导致其工作体验消极负面,更直接压缩了其独立自主开展相关研究与实践的时间与空间,致使其专业成长自主权旁落与职业发展动力不足。
内在因素指教师基于其职业生涯规划而对其角色定位与发展愿景等所作的价值判定与计划安排,具有一定的内隐性与稳定性。一方面,职业精神与理想是保证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落实的内在源泉。面对日益繁重的学校负担、家庭负担与社会负担,教师的职业精神与理想是帮助其抵御重重压力、远离职业倦怠、牢记教育责任使命、潜心教书育人是以实现自我涅槃重生的内发型力量。另一方面,自主意识与能力是确保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落实的根本动力。其中,自主意识是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落实的基础和前提,帮助教师洞悉其专业发展过程的过去、现在与将来,有意识地去反思发展现状、调适生涯规划;自主能力则是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落实的重点与关键,帮助教师持续调整改造其知识结构、行为方式与心理状态,能动地改变自身处境、突破发展困境。
让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成功落地
教师职业负担过重是当前制约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落实的重要外部因素。为落实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教育行政部门应在保证教育公平之前提下,平衡区域内的教师教育资源、适当提高教师薪资福利待遇、健全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完善教师职称评定机制、增加教师专业成长过程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为教师落实专业成长自主权提供制度保障;学校应在明晰权责边界之要求下,建立健全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合理规划各层级教研内容形式、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灵活管理机制、切实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为教师落实专业成长自主权提供条件支持;家庭应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之共识下,明确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家校教育的边界,尊重教师的劳动与付出,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格局,为教师落实专业成长自主权提供环境支撑。
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性、内在性与生长性是驱动教师从新手型教师成长为专家型教师的本质特征。为落实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不能局限于外部环境的优化改善,更要寻求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性的内在萌发与持续作用,还教师以自由时间与心智。首先,尊重教师个体发展意愿,保障其专业自主权与选择权,充分激发其成长内驱力,让教师在自主自觉自为的过程中提升其专业素养。其次,明确教师专业成长自主权的范畴边界,引导教师树立理性的教师负担观,正视“双减”政策下“减”与“增”的辩证法,明晰立德树人的责任担当,鼓励教师敢于走出发展舒适区,通过“做中学”全面提升在教育教学、组织管理与科研服务方面的能力素质。再次,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弘扬高尚师德,使教师在专业成长过程中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通过以德立身达成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最后,构筑教师专业成长互助机制,实现教师专业成长共同体内的共建共治共享,强化不同类别教师间的沟通与协作,生成校本化、特色化的教师专业成长范式,开创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