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供地跑出“加速度” 项目实现“加速跑”
2022-11-10董广
□ 董广
不久前,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平台上,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出的又一宗工业用地“标准地”在网上成功拍卖,面积95 亩,成交价款2658.61 万元,由新乡智慧终端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竞得,这标志着该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迈出了实质步伐。
近年来,新乡市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助力项目建设开启“快捷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已累计出让“标准地”21宗,面积1022.3亩,出让价款1.95 亿元。
推动政策找企
“过去审批服务方式有些陈旧,如今全力推动政策找企,更精准地传递到企业,破除了传统项目报建审批流程的弊端,现在‘标准地+承诺制’的示范效应正在向其他领域传导。”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人王栋高兴地说。
2021 年以来,为确保市场主体“青山常在”,努力赢得经济大盘“生机盎然”,按照《河南省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管理办法》要求,新乡市先后出台《新乡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的通知》《新乡市关于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成立高规格“标准地+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自然资源、发改、生态环境、水利、文旅、地震、气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新乡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和重点督查。市“标准地”出让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加大对分包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力度,及时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善“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标准地”出让制度,全面推进“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工作,确保产业用地及时形成“熟地”和更多的“标准地”,为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
创新供地模式
“摘地当天就能进场施工,高效的办事效率大大减轻了企业资金回流压力。”河南铭茂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兴奋地说。这是新乡市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工作,刷新项目落地速度的一个缩影。
今天的投资结构就是明天的产业结构,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大投资规模,推动安商、亲商、富商在新乡蔚然成风。然而,办证跑断腿、审批磨破嘴,项目落地开工难,曾是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去年以来,我们通过政府服务承诺和企业信用承诺进行流程再造,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利用土地出让前的准备阶段,先行开展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即可开工建设。”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负责人说。
在实际操作中,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勘查设计单位,对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内土地勘探、设计试桩、对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前开展技术性审查,出具预审批意见。同时,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并联办理、协同审批、“一网通办”和代办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企业拿地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审批手续,提交申请后至拿到批复前,所有环节由政府部门全程服务,企业无需直接对接各审批部门,相关证照一次性送达企业,企业办事不再多头跑、往返跑、重复提交资料。
严格实施标准
为推动“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加大“标准地”出让力度,逐步提高“标准地”出让比例。
结合实际工作,该市进一步梳理了“标准地”出让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各县(市、区)政府和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制定“3+N+1”控制性指标体系等相关控制性指标。出让土地时,将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项目投资规模、亩均利润、单位总产值能耗、建筑系数、建筑限高、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配建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和建设条件,纳入出让方案一次性公告。对拟作为“标准地+承诺制”出让的宗地,按照“标准地”使用的各项要求,实施前期开发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达到产权明晰、征地安置补偿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和地块位置、使用性质等条件明确。同时,根据拟出让地块的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评估成果、环境容量、能耗条件等,提出了“标准地+ 承诺制”基础指标、发展指标和项目履约监管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