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通气会提出: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2022-11-10杨旋
□ 杨旋
8月8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日前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7个方面26 条,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计划指标、用地用海审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供应等内容,旨在有效解决当前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推动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稳增长离不开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要求,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守住法律底线和资源安全红线的前提下,自然资源部系统梳理集成重申了近年来支持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的有效政策措施,同时,对国务院专项督查反馈的意见建议和地方政府、市场主体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新举措,政策有效期为两年。
《通知》包含26 条支持重大项目落地涉及的用地用海阶段性政策。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明确了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的规划依据问题;“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经批准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后,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在计划指标保障方面,继续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进一步明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规则。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简化用地审查、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规范调整用地审批、简化规划许可程序、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等举措,重申了国家重大项目可继续申请先行用地,拓展细化了临时用地政策内容。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重申了严格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提出在2023 年3月底前允许国家重大项目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承诺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 年,到期未兑现承诺的,部直接从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扣减指标;支持各地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扩大补充耕地来源,统筹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优先将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耕地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对超标准、无标准项目用地重申了开展节地评价的要求,并明确建设项目使用城镇低效用地的,继续沿用以往的鼓励性政策措施。在土地供应方面,要求各地按照“供地即可开工”的原则,积极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机制,在土地供应前,由地方政府或依法设立的开发区(园区)和新区的管理机构统一开展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洪水影响、文物考古等评估和普查,强调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实施后,直接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在用海用岛审批方面,对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项目提出先行开展用海用岛论证专家评审等技术审查工作,对报国务院批准用海的海底电缆管道项目提出施工申请和用海申请一并提交审查,精简技术评估报告,项目用海与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一并审查,允许特殊原因导致的临时用海活动续期一次,简化无居民海岛的公益设施用岛审批等。
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吴海洋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正确把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守底线前提下,采取了一系列超常规举措,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为稳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据统计,今年1~7月,全国批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6530 个,拟用地236.9万亩,其中,自然资源部批准305个,拟用地138.6 万亩;全国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15541 个,用地面积479.9 万亩,其中,国务院批准845 个,用地面积248.5万亩,国务院所批项目数和用地面积,均为去年全年的2 倍多;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33 个,涉及海域面积15.9 万亩。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地方用好用足一揽子政策,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