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自贸片区试行“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
2021-05-31辽宁消防
消防界 2021年1期
辽宁消防
12月1日,大连保税区宏悦旅馆负责人王先生,在大连保税区消防救援大队签下“消防安全承诺书”后,拿到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此举标志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在大连自贸片区率先试行,这也是 “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下辽宁省发放的首张“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它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经营者的时间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执法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更方便、更自由、更灵活,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等有关规定。
保税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吃透自貿区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精神和最新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机制,落实具体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率先在大连自贸片区试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把此前的先检查,审批合格后再开业的模式,转变为经营者做出承诺即可开业,开业后再进行检查的模式。实行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后,消防安全许可证的办理时间从原来的10天以上压缩至一天,它大幅度缩减了消防安全许可的办证时间和办证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
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是消防救援部门服务民生、便民利企、减证便民的一项重要措施,它体现的是宽进严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事故追责。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核查规则(试行)》规定,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消防安全许可条件的,自做出承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消防救援部门将对其开展核查,对现场核查判定不合格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并责令停止营业;对做出虚假承诺的单位和个人,还将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