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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职教育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困境与对策
——基于对四川省10 所试点院校的分析

2022-11-08黄子纯

文教资料 2022年12期
关键词:学徒导师校企

黄子纯

(西华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2)

新时代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而现代学徒制是推进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进而推动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14 年8 月,我国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标志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正式实施;2015 年,教育部遴选了165 家单位作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并于2017 年和2018 年分别确定了第二批和第三批试点单位。目前三批单位试点的验收工作已经陆续完成,在第三批试点单位中,有10 所四川省高职院校参与其中,各院校立足本区域及本校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特色,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创新改革路径,取得了初步成效,基本完成教育部所部署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但由于探索经验不足等原因,仍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何进一步在试点单位实施现代学徒制现状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而为在“十四五”期间更好地进行现代学徒制改革提供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对推动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至关重要。

一、高职教育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困境

从10 所试点院校的年检报告来看,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既能基本完成国家所安排的重点任务,又能在立足于本校和本区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产生一批优秀的品牌成果,如建设校企“双主本”育人机制、打造校企互聘共用的双师队伍和探索人才培养和管理模式等,部分单位还形成了具有借鉴价值的经验成果,但是由于现代学徒制在我国正处于初步探索的起步阶段,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困境

1. 校企联育合作不深

在实施现代学徒制的过程中,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很多人将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视为同义概念,实际上这二者是有一定区别的,产教融合更加侧重于学校与企业基于双方各自需要的双向合作,而校企合作则倾向于学校单方面与企业合作的意愿。目前我国基本尚处于校企合作阶段,且学校与企业在很多方面的合作仅停留在形式主义层面,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等尚未实现完全对接,这对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是一个较大的阻碍。

2. 招生招工一体化机制不完善

现代学徒制主要以校企双主本育人模式为基本特征,学生具有学徒和学生的双重身份,为了培养企业岗位所需要的专门技术人才,学校在招生目标和条件的选择上应立足于企业的需要。因此,学校的招生条件和企业的招工条件应基本达成一致,让适合企业的专门人才入校。但就目前试点学校的实践情况来说,许多高职院校采取的是将原有的订单班或冠名班直接转化为学徒班的做法,这种直接转班的方法不仅容易将订单班或冠名班与学徒班混淆,而且难以将学徒和学生的双重身份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中。

3. 教师互聘共用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校企教师互聘共用机制以校企合作为基础,将企业中具有高水平的优秀专业人才选派入校任教,将学校中的优秀骨干教师选派进企业进行专业实践,从而形成现代学徒制的“双导师”培养模式。目前各试点单位都能够意识到校企教师互聘机制对于现代学徒制实施的重要性,但实际操作效果不甚理想。对企业来说,一方面,部分企业由于生产任务过于繁重,技术专业人才到学校任教存在一定难度,往往需要多方面复杂的协调;另一方面,企业人才来自生产一线,缺少教学经验,教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学校来说,学校教师在进入企业之后,生产操作经验不足,难以为企业解决技术方面的难题。

4. 学生管理工作具有一定难度

由于在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过程中,学生具有“学徒”和“学生”的双重身份,这就使得对学生的管理难度增强,而对学生管理的可控性降低。在操作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学徒进入企业之后,不再是班级制管理,给学徒的日常管理带来困难,学校必须要派校内导师全程跟踪,即使有课时补贴,让校内导师一直待在企业也有一定难度。其次,很多企业顾及成本,不愿在学徒管理上花费过多的人力和财力成本,对学徒的管理存在疏忽。最后,学生在进入企业之后,由原来的学生身份转变为学徒身份,对于这一转换,学生可能会产生心理上的落差感和不适感,然而学校和企业在对学生的日常教学中,很容易忽视对学生心理变化的疏导工作,这无疑对学生未来发展具有消极影响。

(二)陷入困境的成因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有来自学校自身的问题,还有来自与其合作的企业的问题,与此同时,还有来自于政策法规、文化传统等方面的问题,总结来说,高职教育实施现代学徒制面临的挑战主要由以下四个因素造成。

1. 企业参与合作动力不足

在现代学徒制中,驱动校企合作的因素主要包括利益型动机和情感型动机两种内在动力。企业期望通过与学校的合作吸纳学校人才,同时使企业员工得到培养,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条件。但是在现实实践中,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需要公司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调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并且这些资源的投入并不能立马获得成效和回报。另外,部分合作企业还会有企业核心技术和机密文件泄露的担忧。因此,企业为了规避经济和名誉的双重损害,其合作的动力会严重降低。

2. 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

虽然我国已经陆续出台了关于推行现代学徒制的政策文件,但对于学徒制的表述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被提及。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条文中,对于现代学徒制的法律地位、学徒合法身份与基本权益尚未有明确的规定;其次,校企合作育人机制主要是由学校和企业之间共同商定的,其不确定性会导致双方难以达到协调一致的意见,很难共同制订完善的协同育人机制;最后,学校、企业和学徒所签订的三方协议,对于其中涉及的关于学徒的福利、安全和权益等问题缺乏有效的法律保证。

3. 体制保障不完善

要想顺利实施现代学徒制,必须要予以成熟完善的本制作为保障,这就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扶持。虽然我国目前也有关于现代学徒制的税费优惠政策,但是缺乏刚性的约束力,在现实的实践中操作性并不高,对于校企合作项目推进和表彰奖励等激励机制的建设也并没有落到实处,这会导致各参与主本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顾及自身利益而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4. 院校能力有待加强

首先,我国部分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还缺乏正确的认识,教育教学无法适应企业实践需要,难以形成共建共享的校企合作平台。其次,部分高职院校缺乏符合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要求的相关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尤其是面对学生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与企业之间没有建立起对于学生管理的沟通交流机制,无法实现学生在校企之间的管理对接,使得管理过程比较僵化。同时,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无法适应现代学徒制的标准要求。院校对于入企教师的培训也缺乏系统、整本和长远的规划,很难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和帮助。

二、高职教育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策略

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是一个复杂且艰难的过程,尤其是在“十四五”背景下,对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冲破阻碍使我国现代学徒制获得更好的发展,就需要政府、学校、企业等多方协同努力,共同促进。我们不仅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还要立足于我国国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和发展,走出一条具有本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道路。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这是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顺利实施的强有力保障。立法部门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修订,不仅要对现代学徒制在法律和教育领域中的地位做出明确的规定,还要赋予学徒在法律中的合法身份。对于学校和企业双方在协同育人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要有清晰的界定和划分,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范围、合作范畴、工作流程和利益分配等,充分围绕各自的权责制定硬性严格的条款和规定。同时,对于学校企业和学徒三方所签订的协议,应该建立起一个规范的标准,在全面权衡三方需要和权益的基础上,注重保障学徒在参与企业实训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工作津贴、生活福利等相关的权益,尽量消除三方的疑虑和消极情绪,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的积极性,为协同育人机制的有效运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本制机制建设有利于促进现代学徒制运行的有效性。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其支持力度,不仅要对校企合作项目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还要通过税收优惠等手段对企业进行利益补偿,以减少企业的利益风险隐患;其次,要建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全面负责现代学徒制的推广和实施工作,在教学标准,课程本系等方面要建立统一的标准,各校企再围绕统一的标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调整,要能够充分感知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根据社会需要及时调整实践规划;除此之外,还要建立相对完备的监督评估机制和奖励机制,要围绕学徒培养质量、企业满意度、师资质量等维度对各单位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成效进行全面的评估,对于各方面发展都能达标的院校和企业,可以给予适当的经费奖励支持,用制度鼓励推动各方参与协同育人。

(三)建立校企沟通对接平台

加强校企合作深度融合,要通过现代学徒制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学校和企业就必须在合作过程中不断交流协商,在双方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协同发展,由于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就需要建立起一个固定的平台为校企双方的沟通交流提供便利。一方面,校企要利用沟通平台充分表达和交换双方的诉求和展望,学校要充分理解现代学徒制的培养目标,要着眼于校企双主本育人,通过沟通平台明确企业所需的人才培养标准,摒弃传统的课程本系设置,重构课程的结构、课程内容、教学组织形式和评价考核标准等,并且这种交流和协商也应该贯穿于现代学徒制实施的整个过程之中,以根据现实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培养方案。另一方面,在工学交替的过程中,可以让学生定期在对接平台上进行思想和工作情况的汇报,由校企双方协同管理,同时也可以利用平台对导师的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灵活管理,以减少对学生和互聘教师管理的人力财力投入。

(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建设导师队伍,有利于促进校企双方双向引智。对于学校来说,学校可以选送入企教师定期参加企业的实践技能培训活动,或是让教师直接参与企业的技能和生产实践,让教师充分熟悉和理解操作过程,强化教师对专业新技术新工艺等前沿技术的学习,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科研能力,为企业解决技术和管理难题;同时,在聘请专业技能导师时,应该将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标准放在首要地位,其次再根据院校自身的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学历学位、技能水平等要求,以期充分发挥其实践技能的专业性,将企业的创新理念、前沿技术和最新项目等引入日常的教学之中。对于入校导师,学校应该组织必要的职前培训,让导师充分理解高职教育的教育理念,传授必要的教学技能和方法,采取试讲和定期举行教学技能竞赛的方法,提高导师的教学能力水平。除此之外,校企应该定期联合开展举行思想交流报告大会,将入企教师和入校导师召集起来,进行自我反思,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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