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学科视野下舞蹈艺术中音乐与舞蹈的思考探讨
2022-11-05叶婷婷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叶婷婷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与此同时,人们更加注重艺术追求,希望借助艺术获得心灵与精神方面的体验。舞蹈艺术可以带给人们精神与视觉方面无与伦比的感受,这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是舞蹈必须有机融合音乐,才能增强舞蹈表现力,同时使音乐效果深入人心。舞蹈与音乐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能够在舞台中表现出更加动人的视觉效果,提高音乐震撼性。由此看来,立足于跨学科角度探讨音乐与舞蹈关系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传统理论下舞蹈艺术中的音乐和舞蹈
自古以来,人们一直重点关注舞蹈艺术中音乐和舞蹈的关系。相关文献记载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当代则是从改革开放以后,人们才逐渐提高对现在舞蹈艺术的重视程度,不断碰撞的中西方文化,促使相关学者开始重新讨论舞蹈艺术中的音乐与舞蹈关系。研究已有文献可知,舞蹈艺术中音乐与舞蹈具有三种关系,分别是他律、自律、和律。其一,认可他律的研究人员认为音乐与舞蹈紧密相连,如果舞蹈中没有音乐,犹如丢失灵魂,不具备欣赏价值,必须借助音乐才能欣赏舞蹈魅力。其二,认可自律说法的研究人员完全与第一种观点对立,他们认为舞蹈艺术本应是纯粹艺术,无需音乐衬托,人们能够感受舞蹈艺术本身魅力和价值,舞蹈中可以有音乐,也可以没有音乐,舞蹈艺术的灵魂实际是舞蹈。其三,支持和律的研究人员认为舞蹈艺术中的音乐与舞蹈具有相互扶持关系,两者相辅相成,没有谁是谁的灵魂或主角说法,这些人员认为舞蹈与音乐具有平等的关系。
迄今为止,相关专家和学者都不能给出真正的说法,同时针对舞蹈艺术中音乐和舞蹈的关系也没有明确定义。然而,对于艺术人员而言,其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有自己观点和看法,分析当前的演出情况可知,想要吸引观众注意力,舞蹈表演需要依靠音乐烘托,这样才能使观众获得更多感悟。舞蹈艺术中更重要的是舞蹈动作和形式作用,这些都是音乐无法比拟的。然而,若具备条件,还需要加入音乐,从而营造出合适的意境氛围。对于舞蹈表演而言,其整体框架是形体,缺少形体,就没有舞蹈。而且不同于一般运动,舞蹈中形体更具有和谐性,可以将人体美充分展示出来,在舞蹈动作中融入情感,也具备极高美学价值。基于此,本文立足于跨学科角度,全面分析舞蹈艺术中音乐与舞蹈的关系。
二、音乐与舞蹈的共同特征
众所周知,不能凭空想象创造舞蹈和音乐,而要依靠灵感,这些灵感来源于作者对日常生活的感受。因此,创作出来的舞蹈和音乐饱含作者深情,能够抒发情感。音乐借助不断变化的音符和旋律,使受众感受到相应的情感,这种情感表达方式具有抽象特点。对于舞蹈而言,依靠表演者不断变化的肢体动作,能够带给观众一些视觉冲击,使其感受到舞蹈中蕴含的情感,对比而言,此种情感表达方式具有形象性特点,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和认可。然而,舞蹈表演中若缺乏音乐渲染,则无法被称之为舞蹈艺术,究其原因,主要是必须借助表演者不断变化的舞蹈动作才能让观众看到优美的舞蹈,但是其中所包含的情感则无法体会。必须在音乐烘托下,才能展现舞蹈自身艺术感。舞蹈和音乐具有两个共同特征,分别是抒情性和节奏性。
(一)抒情性
舞蹈与音乐来源于现实生活,舞蹈和音乐都是表现现实生活的艺术,是物质生活的精神产物。舞蹈和音乐以不同形式将不同情感表达出来,具有较强抒情性。音乐具有抽象性,人们仅能借助听觉,加上跳跃音符、变换符号和多变节奏,将音乐中的情感传达出来。对于舞蹈而言,则是通过肢体动作向人们表达情感,对比音乐,舞蹈的情感表达方式具有形象性。从观众角度来看,人们更青睐于接受外界形象的客观事物,因此,对比音乐和舞蹈,舞蹈中表达出来的情感人们更容易接受和体验。然而,音乐对于舞蹈相当于灵魂,若缺少音乐,则不能称为舞蹈艺术,这是由于只通过舞蹈者动作表演无法充分体会其中的情感,不能升华到观众精神层面,有机结合舞蹈和音乐,才能形成舞蹈艺术。
(二)节奏性
节奏性是舞蹈和音乐另一个共同特征。由于二者都具有节奏感,因此,能够密切联系,共同将音乐舞蹈艺术价值体现出来。舞蹈和音乐的节奏性特点可以通过以下真实案例进行说明:一次探险中,一位爱好音乐的探险家遭遇暴风雨,来到不知名岛屿上,遇到了土著人,土著人将其抓住并打算惩罚他,但是他发现这些土著人具有较强节奏感后,他模仿土著人哼着他们的音乐节奏,以此增强土著人对他的好感,最终避免了惩罚。尽管土著人对探险家的音乐并不理解,但是他们从中体会到是土著部落的节奏,因此,双方良好关系被建立起来,由此可知,节奏与音乐紧紧联系在一起。
三、舞蹈与音乐的差异性
尽管舞蹈与音乐存在密切联系,然而,从本质上看,二者之间仍然存在一些差异。舞蹈是一种行为艺术,主要借助表演者肢体动作与行为变化呈现出来;音乐则是借助声音表现出来,通过对音符与节奏的应用,将某种氛围营造出来,借助音乐中音调与旋律,人们能够感知其中情感。表演实践中的舞蹈和音乐都存在一定不足,单一的表演音乐或者舞蹈都不够完美,舞蹈虽然能将优美的肢体动作形象表现出来,但是过于单薄,仅仅具有某种视觉效果,无法对观众精神层面需求进行满足。音乐这种艺术具有抽象性,表演过程中的听众仅能依靠听的方式对音乐中的情感进行感知,无法看到跳跃音符,也不能看到音符构成的画面。因此,必须有机结合舞蹈和音乐,促进舞蹈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舞蹈艺术能够融二者差异性,使各自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将更加完美的视觉与听觉体验呈现给观众。
四、舞蹈艺术中音乐与舞蹈的有机融合
人们追求精神财富的重要成果就是舞蹈与音乐,自从人类文明开始后,在重要仪式、节日庆典中广泛应用舞蹈来庆贺。对于人类而言,早期劳动过程中,巨大物质财富获取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人类追求的东西就转变为精神财富,在此背景下,舞蹈和音乐由此产生。研究我国早期典籍可知,早期人类能够接受作为统一体的音乐和舞蹈。完成于春秋时期的《诗经》 也对早期人们生产与生活进行过详细记载,他们借助舞蹈与音乐,将自己对生命与生活的感悟表达出来,在一些重要活动,如庆典、祭祀中广泛应用歌舞。在时代进步、社会发展背景下,进一步增强音乐与舞蹈之间的联系,音乐和舞蹈在我国唐王朝时期发展到最高峰,以唐玄宗《霓裳雨衣曲》为例,这是有机结合音乐与舞蹈的成功代表作。而到了近代,我国近现代舞蹈艺术在国外因素影响之下,改变了表现形式,但是音乐与舞蹈的有机融合始终未变。舞蹈一旦与音乐分离,就会缺少丰富色彩,不管是有声无形或者有形无声,都会在可观赏方面表现出不足,必须有机融合二者,才能实现优势互补,提高舞蹈艺术表现力,增强舞蹈艺术观赏性,将生命力与灵性赋予到舞蹈艺术表演中。
此外,可以通过三种方法同步创作舞与乐,其一,以舞蹈框架为依据将音乐创作出来,要求以脚本舞蹈框架为前提。其二,舞蹈者以音乐作品为依据开展编舞工作,若有问题出现,则改变舞蹈,不更改乐曲,这是一种先乐后舞方法。选择这两种方法的任意一种实施编曲编舞操作,能够使舞蹈与音乐保持一致性。比如,在第一种创作方式中,以舞蹈框架为依据,支持并创作音乐,音乐为舞蹈提供服务,受到舞蹈牵制,音乐也会制约舞蹈,舞蹈局限性会影响音乐表现力,使音乐表达方式停留于表面,这种方式实际是同时利用音乐和舞蹈。第二种方法则对立于第一种方法,是音乐服务于舞蹈,音乐制约舞蹈,这种方法的明显不足就是容易使观众产生误解,认为舞蹈是图解音乐的表现,也会出现舞蹈动作无法将音乐内涵充分表现出来的情况,造成音乐不合理、离弦跑调情况。第三种方法是一种随意运动方式,舞蹈并不全程跟随音乐,音乐也不会完全制约舞蹈,整个过程都具有随意性,这是群众舞蹈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创作方式,能够很好满足娱乐性项目需求,然而,在大型舞蹈演出方面就会表现出力量不足,甚至出现文不对题情况。最后一种创作方式实际是舞蹈与音乐的硬碰硬,无法做到融合贯通。对比之下,第一种创作具有较好的音乐与舞蹈融合效果,最后一种方式则效果最差,然而,一概否定方式并不可取,必须以创作特点为依据合理运用。同步走是舞乐结合的最佳创作方法,虽然在创作中无法由一人承担两者任务,但是必须保持思维布局、艺术追求等诸多方面的一致性,在此前提下,融合舞蹈和音乐,促进统一体的形成,应用一个创作集体开展创作工作。这个集体中的舞者懂音乐、乐者懂舞蹈,这样才能实现同步创作舞乐目标,更好地结合舞蹈与音乐。
五、跨学科视野下舞蹈艺术中的音乐与舞蹈
(一)声无哀乐
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在研究中国声乐史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声无哀乐”也来源其中。嵇康生活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个时期人们借助各种文学作品将自己个性特点表现出来,在此背景下创作出来《声无哀乐论》。此书除了研究音乐中是否有哀乐、音乐可以移风易俗之外,还研究艺术美学特征,最重要的是将“声无哀乐”观点提出来,说明了音乐的客观存在性,人们将悲伤感情赋予音乐中,这是音乐体现悲伤的原因,实际与音乐之间没有联系。
嵇康以为音乐本身并不直接关联“哀”,与诗歌不同,音乐能将人们无法表达出来的具体感情表达出来,然而庆幸的是嵇康并没有对音乐与人们精神情感之间的联系完全否定,仅仅认为音乐与人们感情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音乐中情感源于表演者与观众内心感受。
(二)声无哀乐和舞有哀乐
嵇康的《声无哀乐论》能够很好地解答人们心中疑问,即若音乐自身不具备情感,对人们感情造成影响的是什么?人们会被音乐触动的原因是在欣赏音乐之前存在一定潜意识,音乐仅仅是一个导火索,悠扬的音乐更容易使人们激发悲伤情绪。大部分人认同嵇康看法,但是在诺维尔《舞蹈与舞剧书信集》中又阐述音乐可以让舞蹈演员对自己动作进行提前规划,舞蹈演员以音乐为依据,将其作为表演基础,从而促进自己表现力的提升。根据书中理论可知,诺韦尔认为,舞蹈密切联系音乐,二者之间互相配合才能使舞蹈艺术散发出更大的魅力。
舞蹈与音乐本来都是非常抽象的事物,然而,由于人们与生活相联系创作舞蹈艺术,因此,促进舞蹈、音乐与生活之间产生一定联系,从而将人们情感表达出来,并且变得更加具象化。对于舞者而言,其编导舞蹈目的是赋予舞蹈一定价值,与观众有一种共情。为体现出舞蹈艺术的动作美,必须依靠展现各种各样动作,所有动作都需要借助人们肢体表现出来。考虑音乐与舞蹈有不同种类,每个舞蹈动作特征都有其特点,因此不会呈现出完全一样的舞台效果。交相辉映的各个动作形成舞蹈,增加整支舞蹈动作立体感与丰富感,借助舞蹈演员的组合,将神奇效果呈现出来。
“声无哀乐”实际是对舞蹈与音乐之间联系的一种间接否定,然而,必须将表演者和观众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起来,这样才能使舞蹈自身艺术魅力散发出来。有机结合舞蹈艺术与服装、道具、舞台背景等,可以使观众置身于生活之中,让观众将自己情感融入进来,从而在欣赏过程中加深对舞蹈作品的理解。观众借助自身情感融合,可以在精神方面对话舞者,同时增加其艺术价值。
(三)“舞有哀乐”限定和启发“声无哀乐”
一些人坚持“舞有哀乐”观点,以为舞蹈艺术中音乐与舞蹈具有联系。尽管舞蹈背景音乐仅仅作为一部分构成舞蹈艺术,但是舞蹈演员却能在跳舞过程中通过不断变化的动作将更多信息传递给观众,进而对观众思维进行启发,拓展观众思维,从而令观众与舞者产生共鸣。这样看来,舞蹈与音乐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音乐在舞蹈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价值。以舞蹈艺术中著名作品《天鹅湖》为例,这部作品的诞生时间距今已有一百多年,并且衍生出很多版本,这些版本存在不同风格,虽然创作出来的这些版本音乐作品没有对一些舞蹈进行迎合,但是舞蹈演员却能以这些音乐为依据,将新价值和生命力赋予舞蹈,尽管与最初版本存在很大不同,但是如果具备科学合理性,舞蹈演员就可以根据自己的舞蹈动作融入音乐。融入音乐之后,有利于将观众与舞者情感更好地表达出来,舞蹈创作者、舞蹈演员通过二次创作舞蹈,在观众对这支舞蹈的期待之下,更加丰富了舞蹈中的音乐情感,带给人们更多想象空间。
舞蹈动作必须有机结合音乐,才能在融合与发展中相互启发与促进,进而形成真正具有启发意义的舞蹈艺术。每一支舞蹈都是与众不同的,无论舞蹈风格相同或者不同都可以应用音乐,即使是一支相同的舞蹈赋予不一样的音乐,也能够将更具感染力的美感表现出来。舞者以音乐起承转合为依据,促使形成一条具有鲜明的感情线,发挥带动观众作用。由此看来,从跨学科视野角度看,舞蹈和音乐对舞蹈艺术的作用和价值都十分重要,不能缺少其中之一。
六、舞蹈艺术中音乐对舞蹈的重要作用
(一)舞蹈动作的编排基础是音乐
若将舞蹈比喻为人的躯体,那么音乐就相当于灵魂,舞蹈没有了音乐就没有了灵魂。由此看来,舞蹈与音乐具有紧密联系,音乐可以奠定基调,有利于编排舞蹈,舞蹈如果缺少音乐,就不具备价值,不能称为舞蹈艺术,因此,为了促进舞蹈艺术质量的提升,必须高度重视音乐作用的发挥,实现有机统一。以设计舞蹈样式为例,借助音乐节奏,能够将艺术与语言确定下来,进而将目标设计出来,最后明确主题,再对舞蹈动作进行设计时,可以选择合理的音乐基调,充分配合舞蹈动作,实现统一同步舞蹈动作与音乐节奏目标,在具有较强音乐节奏感背景下,可以调快舞蹈动作,处于低缓音乐背景下,则需要进一步缓和舞蹈动作。将编排舞蹈的基础确定为音乐,除了可以将舞蹈情感基础奠定出来之外,还能合理把握舞蹈节奏,最终展现出灵动的舞蹈。
(二)音乐将舞蹈性格塑造出来
对于舞蹈艺术表演而言,其能够将完美视觉与听觉体验带给观众。观众欣赏舞蹈艺术表演过程中,除了利用眼睛观看舞蹈动作之外,更需要利用耳朵来聆听动人乐曲。然而,一些观众具有视觉障碍,为了感受舞蹈生命力,必须借助聆听音乐才能实现。由此看来,将美妙乐曲融入到舞蹈动作中,可以充分体现出随着高低起伏旋律而不断变换的舞蹈,增加舞蹈立体化,促进其观赏性的提升。将不同乐曲应用于不同舞蹈表演中,能够使这些舞蹈的不同风格充分表现出来。除此之外,通过对音乐曲调和旋律的有效应用,可以向观众表达具体情感,引发观众共鸣,在音乐配合下,增强舞蹈的立体感与真实感,同时促进舞蹈不同性格的形成。
(三)舞台气氛的烘托与情绪表达
对于舞蹈表演而言,必须借助音乐才能进一步升华情感,使舞台气氛得以营造出来。表演舞蹈过程中,若缺少音乐,就会使舞蹈表演缺少一些美感,造成感情色彩的缺失,尽管舞蹈动作能够一定程度上将情感表达出来,但是不具有渗透与感染成效。想要创造出高质量的舞台艺术,必须有机结合舞蹈与音乐,借助音乐魅力能够对舞蹈表现内容进行丰富,使舞台感染力大幅度增强,从而打动观众。欣赏舞蹈艺术的观众,可以从中找到一种精神慰藉,若舞蹈艺术无法带动观众,就不能产生情感共鸣,由此看来,舞蹈必须有音乐配合,这样才能使舞蹈艺术效果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
七、结语
综上所述,舞蹈与音乐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融合,任何一者不可缺少,二者都是组成舞蹈艺术的重要部分。在音乐引领之下,才能促进舞蹈的进一步发展,有机融合舞蹈与音乐,能够保障舞蹈艺术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