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研成果到学术专著的“最后一公里”
——科研成果出版流程梳理与常见问题及对策
2022-11-05孙璐
孙 璐
(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文学术事业部,北京 100029)
科研,是学术研究工作者的日常工作,申报科研项目,是他们获得经费支持、更顺利地进行学术研究的重要手段。科研项目的成功立项,只是科研工作的开始,科研工作者们还面临着完成既定科研目标,并按照项目要求呈现科研成果的重要任务。不同的科研项目,其科研成果的呈现方式也不尽相同,有的是撰写研究报告,有的是发表论文,有的是出版专著,无论是哪种方式,都是科研成果从研究领域转移到传播领域,从对某个学术问题的孤立探究转变为与读者分享的思想结晶。
学术专著出版的甲乙双方——作者和出版者,从事的都是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事业,能够让有价值的内容经过双方共同的筛选、研究和加工处理,成为合格的学术出版物,服务于国家建设与发展,这也是学术出版活动的社会价值所在。因此,了解科研成果转化为学术专著的“最后一公里”,做好学术出版工作,实现学术专著的社会价值,是学术专著出版人的共同目标。“最后一公里”,指的是科研成果从纳入出版社的选题规划,到学术专著出版面世的这个阶段。明确这一阶段要做的工作及注意事项,对科研工作者及出版社双方都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梳理明晰如何将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为学术专著,以及在转化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以期对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和借鉴,助力更多的优秀科研成果转化为学术专著,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贡献力量。
目前,我国针对科研项目的相关学术专著 (译著)较少,并且多专注于阐述科研项目的申报技巧,比如,《人文社科项目申报300问》(黄忠廉著,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规范、技巧与案例》 (文传浩等编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截至2021年已出版第4版);《如何写好科研项目申请书 (第二版)》([美]安德鲁·弗里德兰德、[美]卡罗尔·弗尔特著,郑如青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科研项目完全指南:从课题选择到报告撰写 (第七版)》([英]朱迪丝·贝尔、[英]斯蒂芬·沃特斯著,林静译,新华出版社2021年版),等等。虽然科研项目成果的学术专著较少,但因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广受欢迎。此外,还有一些专著侧重于介绍如何实施科研项目,比如,《科研项目管理评价》 (白波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版);《科研项目质量管理》(王富良等编著,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科研课题过程管理研究与实践——以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牡丹江水质综合保障技术及工程示范研究”课题为例》(王凤鹭等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1年版),等等。还有专门针对科研项目财务管理的专著,比如,《科研人员及科研财务助理项目与资金管理工作手册(全三册)》 (科技日报社编,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笔者研究发现,很少有研究者对学术专著进入编辑流程后的工作进行专门研究。一些作者认为,书稿交给出版社,自己的工作就算完成了,剩下的工作全权交给出版社处理;同样地,一些编辑认为,学术专著的读者较少,经济效益不突出,便“短平快”地完成了学术专著的出版工作,在编辑加工的过程忽视了与作者的沟通、讨论。然而,将科研成果打造成一部优秀的学术专著,仅靠出版社是完全不够的,而是需要作者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出版学术专著与发表学术论文一样,都是科研成果进入传播领域重要的途径,学术论文发表的途径相对较多、范围更广、流程更便捷;而出版学术专著的途径单一、周期长、程序复杂,导致一些科研工作者对科研成果转化为学术专著的流程不熟悉。作为一名从事学术出版工作的编辑,笔者认为有必要让更多人了解如何将科研成果纳入传播领域,并通过出版学术专著来分享科研成果,展现自身学术研究实力,推动学术研究事业的发展。
一、如何获得科研成果
不是所有的科研成果都会进入传播领域。以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为例(不完全统计),这两类资助共计有1万余个立项,此外,每个省级行政区、各地市、学校也有很多科研项目,然而,这些科研成果得以转化为学术专著公开出版的只是极少数。据相关统计显示,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图书数量在全年出版图书数量和经济份额中所占的比重均不到10%。比如,2013年,全国图书出版已突破37万种,2014年全国学术图书出版仅有16799种,分布于全国429家学术出版机构。据国家新闻出版署于2021年12月发布的 《2020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586家出版社,含副牌社24家。也就是说,全国70%以上的出版社都涉足学术出版,但学术出版的规模和范围极小,这体现出主观出版意愿和客观出版现状两方面的问题。主观上讲,学术专著的受众数量有限;客观来看,值得出版的学术专著有限,主客观原因造成学术专著出版资源的不断流失。因此,出版社如何找到适合出版的科研成果,如何对科研成果进行梳理、编辑、加工,都是值得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关注科研立项,及时发现有价值的科研成果
全国每年有很多科研成果诞生,出版社应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和渠道获取科研信息,锁定科研成果。在网络普及的现代社会,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评审结果都会在网络上进行公示,多关注这些项目主管单位的官方网站和官方社交媒体平台,可以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此外,通过行业相关会议也可以了解到科研项目的动态。准确地说,出版社应编织起一张信息网络,并及时更新、丰富其中的信息资源,从而为自身提供可靠、充足的科研讯息。
出版社要综合评估科研成果的出版价值,不能仅凭科研项目的标题去分辨科研成果是应景之作,还是学术需求。此外,出版社还要对作者的研究领域、研究重点、以往研究成果进行较为全面的调研。遇到科研成果是由一位学者研究出来的情况,要确认好其在科研项目中实际的分工和成果,这对出版工作来说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确认好科研成果后,出版社还要做好作者工作。要物色合适的作者,对作者进行学术能力、写作能力的评估,对作者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敏锐度进行考察。因此,出版社要尽可能地涉猎作者以往的论著、发表的言论等。
(二)锁定科研成果,与目标作者建立联系
联系作者的前提是出版社已经锁定了科研成果,并对目标作者做了相关调研,是一种双向交流:一方面,出版社通过与作者的直接交流,能够听取较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再次确认科研成果是否具有出版价值;另一方面,作者能够更直观地了解出版社的出版要求和想要实现的社会价值。当然,这一阶段是双方进行沟通、磨合、协商的阶段,若作者没有出版意向,或者双方就合作未能达成一致,出版社就只能寻找另外的目标作者;若双方经过沟通、协商,对科研成果的出版价值持肯定态度,并就相关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就可以进入到创作阶段了。
(三)追踪落实,拿到书稿
进入创作阶段后,出版社要持续追踪科研成果,并与作者保持联系。在创作阶段,出版社要充分做好作者的服务工作,比如,在确保科学和可行性的基础上,按照作者要求,完善和修改书稿的策划方案、大纲、主题等;调动各方资源,为作者撰写书稿提供数据支撑、人力支援等等。在这一阶段,出版社和作者是互相成就、互利合作的关系,也是学术著作得以顺利出版以及获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出版社相关工作人员要主动增强 “四力”(脚力、眼力、脑力和笔力),提高履职本领和业务能力。
二、准确评估书稿内容
拿到书稿后就进入了审稿环节。学术专著的“审稿”,不同于期刊论文的“审稿”,而是要对书稿内容进行整体性评估,判断其是否达到了相关出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充分,数据是否翔实、准确,是否具有出版价值。此时若发现较为严重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作者,协助作者修改完善书稿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在“审稿”环节,还要确保书稿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有关出版条例和行业要求的问题。下面将“审稿”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
(一)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在重大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高度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打好主动仗,防患于未然”。因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出版导向、杜绝意识形态问题,是审稿工作和整个出版流程的重中之重,重点要抓好以下几点:
首先,浏览目录、全书,判断其是否涉及国家机密或其他敏感问题。学术无禁区,但学术成果公开出版是有限制的,涉密内容坚决不能出版。如果发现此类问题,应及时向作者说明情况并修改书稿内容。
其次,检查书稿内容是否存在明显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导向问题。大多数学术专著会在自序、前言、结语、章节开头或结尾处阐明主题、观点,因此,出版社应重点检查这些内容。一旦发现有上述问题,应果断联系作者修改,问题特别严重的,甚至需要重新撰写书稿内容。
(二)判断书稿内容是否具备出版价值
若书稿不存在涉密、政治导向或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就要评估书稿是否具有出版价值和其他社会价值。一般情况下,科研项目负责人会在确定选题时就设定好科研目标;立项或结项时,会得到专家鉴定评审意见。出版社应妥善利用项目申报书、结项书、专家鉴定评审意见等材料,对科研成果和书稿内容进行全方位的评估,预判其是否能够实现既定的科研目标和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发挥科研成果的价值。
(三)检查、修改、完善书稿内容
除了成果立项或结项时的专家鉴定评审意见,必要时,出版社还可以再次邀请相关专家对书稿内容进行审读、评价,根据专家的二次评审意见,与作者积极沟通,对书稿内容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在这个阶段,出版社要协助作者做好查漏补缺、提供数据、提出修改意见等服务工作。
(四)是否符合所属项目的体例要求
一些提供资助的科研项目对书稿内容有体例要求,比如,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等,受此类项目资助的书稿应符合相关要求。这些项目的体例要求不仅在其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还会以立项通知书的形式告知项目负责人。立项通知书是非常重要的参考文本,项目负责人应仔细阅读,并对照该要求逐步落实出版工作,以免因不符合要求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此外,作者应充分了解出版社的要求和目标,有针对性地撰写书稿内容,自行处理部分问题,缩减创作时间,提高创作效率,使书稿能够更快地进入出版流程,早日面世。下面列举几项作者在提交书稿之前能够自行处理的问题。
1.坚决杜绝意识形态问题。如前文所说,正确的政治导向和意识形态是出版工作的基本要求。出版从业者要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扎实开展研究工作。学术无禁区,出版有纪律,作者应从源头做好政治站位和把关工作,坚决杜绝意识形态问题。
2.决定取舍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内容。2019年10月25日,新闻出版署修订的 《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对需要列入备案范围的选题作了明确规定。送审重大选题备案的书稿要经过出版社的“三审三校”,达到“齐清定”,这也意味着送审重大选题备案的书稿,其出版周期较长。
3.认真对照专家的鉴定评审意见,修改书稿。专家的鉴定评审意见十分重要,对宣传科研成果、提高学术专著的出版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出版社要充分利用好专家的鉴定评审意见书。当然,作者也可以对专家的鉴定评审意见持不同看法。针对专家鉴定评审意见书里提出的意见,若不作修改,应有理有据地作出书面报告;确需修改的,也应作出详尽的书面报告,并经讨论研究决定。对专家鉴定评审意见视而不见是不可取的,会严重影响书稿内容和出版成果。
4.对照项目体例要求,完善书稿体例。不同的申报项目对书稿的体例要求也不尽相同。作者应主动关注相关要求,并与出版社积极沟通,确定好书稿的体例及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撰写书稿内容,避免做无用功。
三、如何将科研成果打磨成学术专著
按照要求反复修改后的书稿要达到“齐、清、定”的要求。“齐”指书稿内容完整齐全,提要、序、目录、图表、附录、参考文献、索引、后记等辅文也须完整无缺;“清”指排版清楚;“定”指定稿,不再修改。如果稿件不能达到“齐、清、定”,则会影响书稿的出版进度和质量。
达到“齐、清、定”的相关要求后,出版流程就进入了“编辑加工”阶段。编辑加工就是要对书稿内容进行逐字逐句的审读,对错字、别字、语句、图表、格式等细节进行处理,并再次审读是否存在政治导向问题。
笔者所在的出版社承担着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出版任务,在工作中遇到的科研项目成果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前沿性,科研方法也较为严谨,却因为内容上的瑕疵或技术问题而迟迟不能出版。这种现象不仅阻碍了科研成果的出版进度,也影响了出版社申报新的项目。
按照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要求,出版社需实行“三审”责任制度,即对稿件进行初审、复审和终审三次审阅,缺一不可,且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三次审阅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因此,在审稿过程中不能互相依赖,不仅要始终把政治性、政策性、意识形态等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还要重点检查稿件的科学性和知识性,确保书稿内容的体例、文字表述等符合项目要求和学术专著的出版规范。
部分作者可能会不认可编辑指出的错误或不妥之处,编辑也不可避免地会有知识盲区,但是作为学术共同体的成员,编辑审读书稿、提出疑问,都是为了消灭错误、提升出版物质量、打造精品出版物,与作者的目的是一致的。虽然,作者往往是在本领域深耕多年的学者,但学术编辑更是一门专业,长期积累的编校经验不仅使编辑培养了较高的文字敏锐度,还熟知出版的相关要求,能够有效规避风险。因此,作者应理解和配合编辑的工作,与编辑共同努力,解决书稿中存在的问题,打磨出精品出版物。
有学者精辟总结了在学术写作中,遵守相关规范的意义:“现代学术很大程度上是借助一系列规范的约束,驱迫你展开更详密的论证,同时公开所有研究的凭据,供同行检验与批评。”在研究策划阶段,作者凭借自己深厚的学术功底和强大的文字功底撰成书稿;在交付书稿阶段,作者应转向技术层面,重点检视以下内容,确保书稿遵循通行的学术规范:
(一)学术专著应具备的部件不应缺少,比如提要、序、目录、图表、附录、参考文献、索引、后记等辅文,部件不齐全会影响学术专著的学术价值,也会导致学术专著失去获奖和“走出去”的机会。
(二)行文前后要一致。鉴于学术专著的强专业性,一般会有较多的翻译、专业术语、外文词条,等等,这些词条或句子在首次出现时,就要标明“又作/又译/一作××”等等注释,以免造成行文混乱。
(三)凡引必注,引必有据。对他人观点的总结,虽然无直接引文,也应注出来源。
(四)引用字句要查询原始文献,尽量避免转引,防止以讹传讹。若确实无法查明出处,也应据实标明转引来源。
(五)直接引文的出处应注明版本、页码等信息。这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古籍不宜简化处理,即便是经典古籍,也有版本差异,必须核对原文,表明引自哪个版本。比如,“引自 《论语·学而》”“本数据来源于 《史记·项羽本纪》”这种形式的引文都是不规范的。
学术专著的标准远不止于此,作者要多查阅、参考相关文献要求,撰写出符合规范的书稿内容;编辑要勤于查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在日积月累中提升自己的学术素养。
综上所述,作为学术共同体的参与者,编辑和作者熟谙科研成果到学术专著这一转化过程的艰辛,了解常见问题并做好应对策略,是提升学术专著质量、更好发挥科研成果社会价值的重要保证。期待更多凝聚科研成果的优秀学术专著的诞生,以飨读者,嘉惠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