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机制创新为依托 以教体融合为抓手
——加快发展青少年竞技体育工作的策略
2022-11-04肖臻
肖 臻
(无锡市辅仁高级中学,江苏 无锡 214123)
建设体育强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个重要目标;发展高水平的竞技体育是体育强国的重要指标,是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国特色体育发展道路强大生机与活力的重要体现;以学校体育为核心的青少年体育工作则是体育强国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动力源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全面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快发展竞技体育的要求。但是目前在青少年体育工作中, 尤其是在青少年竞技体育工作方面,与新时代建设体育强国的目标要求还有不小差距。
1 加快发展竞技体育的意义
竞技体育是指在全面发展身体,在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人(个体或群体)体力、心理、智力等方面潜力的基础上,以攀登运动技术高峰和创造优异运动成绩为主要目的的一种运动活动过程。其表现形式主要是追求运动成绩最优化,在运动竞赛中分出胜负,具有竞争性、规范性、公正性、公开性、不确定性和娱乐性等特点。
运动员在竞技比赛中所取得的成绩及比赛过程中展现出的技能、智慧、拼搏、团结、合规等素养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一个民族的精神面貌。竞技体育是弘扬爱国主义和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契机,竞技体育对提升民族的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素养、促进社会经济活跃起到积极作用。
开展竞技体育最重要的是人力资源保障,蓬勃发展的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是发展竞技体育、建立体育强国的第一资源。
2 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化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我国青少年体育事业取得了较大的成就,青少年的营养水平和发育水平不断提高。我国青少年竞技体育的发展也始终与中华民族“站起来”“富起来”和“强起来”的发展进程同向、同行,涌现了众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运动队和体坛明星。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都有了重大变化,一些不适应竞技体育更高发展水平和发展要求的矛盾开始显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2.1 对竞技体育认识不足
竞技体育需要青少年进行长期系统的训练,付出相应的时间成本是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竞技体育具有高度的竞争性、排他性特征。青少年参加大负荷的训练和激烈的比赛中难免会发生运动损伤,会给青少年及家庭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因此,在当今家庭“少子化”和高校招生扩大规模的背景下,家长鼓励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其能选择并参与1~2项运动,以此促进健康、增强体质,让青少年从事竞技体育运动训练的意愿明显不足。一项有关青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少体校)招生情况的调查显示,被调查的267所地市级少体校,反映招生不存在困难的少体校仅有14所,占5%;而认为招生存在困难或非常困难的少体校有154所,占55%。少体校的数量也 由20世纪90年代的3 600多所萎缩到目前的不足2 000所。
2.2 训练组织结构单一
目前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依然主要依托传统校(校运动队)、少体校(运动学校)、国家集训队(省、市专业队)的“三级训练网”,这样的模式在举国体制下对“小、灵、轻、女”项目的发展起到了显著作用。但是,这种一元化的培养结构过于单一,从第二级(少体校)向第三级(专业队)的转化中跨度过大,存在着青少年运动员发展过早专业化、淘汰率高、流动性差、过早退役等弊端,对于像足球、篮球、排球、田径等需要大量运动人才基数的项目发展不利。
2.3 基层青少年运动训练系统不完善
首先,布局不合理。青少年运动训练体系水平的高低是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学校业余运动队是青训系统的基石。目前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比例都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以江苏省无锡市为例,2020年无锡市虽然完成了289所“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评定,约占全市中小学校总数的60%,但是这些学校的分布不尽合理,全市只有25%的初中和30%的高中名列其中,本来应该是“宝塔”式逐渐向上延伸的趋势,却出现了“腰斩”式的缩减;在项目布局上过多集中于部分优势项目,乒乓球占62%、田径占11%、羽毛球占9%,其他项目比例较低。教体融合虽有试点,但是尚处于探索阶段,仅有13个项目、23支运动队落户普通中小学,仅占日常训练项目的五成左右。
其次,训练效益不高。在青少年运动训练中,部分教练员依旧僵化地遵循“三从一大”原则,认为训练时间越长、运动负荷越大训练的效果就越好,片面地追求长时间高强度的训练模式,对青少年运动员的生理生化指标变化不重视,缺乏提高心理素质必要的心理训练手段,忽视了除运动训练外其他人文素质的培养,违背了教育的初衷。
最后,青少年运动员学训矛盾突出。长期以来少体校的文化课学业质量低下备受诟病,导致社会、家长对这种训练模式的认可度较低。
2.4 比赛机会少且锦标化严重
竞赛是竞技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检验青少年运动员的训练成果,而且能促进日常训练水平的提高。但是,目前基层青少年运动员普遍存在参赛机会少、比赛质量不高困境,中小学传统项目学校运动员一年普遍只有1~2次参加区县级以上比赛的机会。对学校和教练员的评价方式,导致学校和教练员追求运动成绩的“极值化”和唯“金牌论”等功利主义倾向明显,对青少年运动员往往采取拔苗助长式的培养,许多优秀的苗子运动生涯过早结束,人才浪费严重。
3 加快发展青少年竞技体育工作的策略
3.1 提升对青少年体育工作和发展竞技体育相互关系的理解
如今,我国的强大早已融入方方面面,国人早已不再“唯金牌论”。因此,应该运用新的传播学理论与方法,将竞技体育的宣传从单纯地看结果转变为展示青少年运动员训练和比赛的过程、感受青少年运动员的精神风貌、介绍相关体育文化知识、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在提高青少年运动员竞技能力方面的作用等,发挥竞技体育对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引领作用。同时,要充分认识到青少年体育工作对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在2020年东京奥运会上,我国共获得88枚奖牌,其中有三分之一来自“00后”。竞技体育需要一代代运动员的传承接力,而青少年正是竞技体育的生命之源。
建议提倡通过高水平运动员和教练员进校园、训练场馆(基地)开放日、青少年专有门票等途径让更多的普通青少年接近竞技体育,用“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口号吸引广大青少年关注竞技体育,感知竞技体育的魅力,提升对竞技体育的认知。
3.2 扎实推进教体融合
竞技体育应该回归教育的范畴,提升教体融合水平,提高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办学品质是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扎实发展竞技体育的必由之路。其主要途径有以下3个。第一,扩大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覆盖面。教体融合在形式上主要有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和共建高水平运动队(项目设点学校)2类。建议所有的中小学都应有1~2支运动队保持长期训练,70%以上的中小学应按照“一校一品”的要求创建成为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其中初高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50%以上的高中学校结合应自身实际自建或共建1~2个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同时,要满足青少年运动员不断成长的需求,打通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流动的渠道,在市级范围内逐步建立小学—初中—高中的,以项目为主线的、相对稳定的一条龙青少年运动员培养体系。高中学校的运动队应该积极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配套,力争成为其后备人才基地。第二,提高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管理水平。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要把相关项目的训练比赛和体育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课共同纳入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计划,统筹安排体育课教学、运动队训练、校内外比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等。做到以本校传统特色项目为载体,通过“学会、勤练、常赛”提高项目的普及程度,在此基础上使有运动天赋的青少年得到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工作中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杜绝日常体育教学和运动队训练“两张皮”。第三,提高教、体管理团队的融合程度。教育和体育职能部门对教体融合在思想上要达成共识,做到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双方共同制定并遵循各项管理条例进行操作。学校成立相应的机制,促使文化课教师团队和教练员团队相互沟通配合,根据比赛周期和学业计划共同制订青少年运动员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地安排青少年运动员的学习、训练和生活。
3.3 增强少体校的专业辐射功能
少体校目前依然是我国竞技体育“三级训练网”中的重要环节,虽然近些年运动员的培养方式正在走向多元化,但是少体校的模式还会延续较长时间。少体校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办训模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才能更好地为发展竞技体育服务。
随着教体融合工作的不断推进,有关职能部门应该转变思路,及时剥离少体校的文化课教学任务,按照“专业人办专业事”的原则,发挥合作学校(传统特色项目学校、项目设点校)的文化教学优势,让青少年运动员融入普通学校,拥有和普通青少年一样的学习环境,做到运动技能、文化知识、人格品德的全面发展。
少体校可以利用本校教练员训练工作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的特点,既负责相关青少年运动员(队)的训练,也对中小学体育教师运动训练知识和技能方面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少体校在训练场馆器械上和合作学校应做到充分共享,地市级以下的少体校应该逐步转型成为区域性、综合性的“青少年体育运动训练中心”,以提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运动训练服务。
3.4 鼓励社会资源投入青少年竞技体育事业
一方面,应壮大各类社会社团、职业体育组织、俱乐部组织等,加速推进各类体育运动类协会的实体化改革,推进职业体育的正常化发展,使各类主体投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要调动学校、家庭、企业等在竞技体育发展中的参与积极性,调动学校和家长支持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的积极性。鼓励有社会责任意识和体育兴趣的企业直接参与或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地方政府采用购买服务、减免税收、优惠运动场馆租金、共担参赛经费等形式构建鼓励支持与反哺相结合的机制。
3.5 创新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
要有机整合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学校体育竞赛体系和社会体育竞赛体系,构建科学的青少年竞赛评价机制。在竞赛项目上兼顾竞技性和普及型,既利于选拔人才,也能激发更多青少年的参与热情,如在一个项目比赛中,可以设特色学校组、省(市)少体校设点学校(共建学校)组、俱乐部梯队组等,让不同层次的学校和更多的青少年有合适的展示平台。
4 结 语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因此,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把青少年竞技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机制创新为依托,以教体融合为抓手,进一步全面可持续地提高我国的竞技体育水平,让体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