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秩序
——论歌德小说《亲和力》中的婚恋伦理观
2022-11-01童钰潇
◎童钰潇
(浙江树人大学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浙江 绍兴 312030)
歌德是18世纪德国狂飙突进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代表作《亲和力》在当时有很多的读者。其中的奥狄莉原型正是耶拿书商福洛曼的前妻留下的女儿米娜·赫茨利普。歌德于1807年结识米娜·赫茨利普后便深深地爱上了她,但迫于世俗和各方面的压力不能得偿所愿。在终日的压抑和煎熬之下他写下了《十四行诗》,作为《亲和力》的序幕,并将这份埋藏内心的深情融入作品中去,用一种对题材内容综合感知的全新方式对婚姻问题进行重新思考。
“我们在最初不可避免地与他者相遇时已面临善与恶的选择”,各种善的选择标准即为“伦理”。康德在某种程度上“视婚姻为异性个体为终身占有彼此的身体而订立的契约”。他尝试先从婚姻的物质性中找到合理之处,以此作为理性基础来证明婚姻的伦理正当性,使得婚姻在道德上成为必然,从而建立婚姻的司法真实性。本文从伦理观的角度分析《亲和力》中蕴含的歌德式的婚恋伦理观及其对新型婚恋观倡导。
一、歌德式婚恋伦理观的内涵
(一)爱欲圣洁的婚姻观
歌德的作品兼具希腊文化中的阿波罗精神和迪奥尼索斯精神,“据艾克曼(歌德晚年的私人秘书)记录,1829年2月歌德仍强调《亲和力》里‘包含更多的东西,不是任何一个人读一遍时就接受得了的’。”它以一段不伦之恋反映资产阶级婚姻危机,表现恋人间的爱慕和忠贞,是中年人在面对爱情过程中的克制、计算、理性及痛苦的写实。在婚姻这一机制中,夫妻间的忠贞比爱慕更重要。婚姻仅是保持爱慕状态,那么爱的真谛只能在死亡中得以体现。爱的双方为了互相占有对方,表达彼此爱慕和忠诚去瓦解那些固有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机制以获得其最强烈“存在”的表现,从而体现纯粹的“爱情美学”和“爱欲圣洁”。
大多数婚姻关系建立在性别、爱情或物质的基础之上,物质和精神的亲属关系可以破坏重组,血缘的亲属关系无法改变。“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家庭的幸福安定是社会繁荣与稳定的条件和根本。”而婚姻作为一种物质和精神的亲属关系,可以割裂获得重组的机会。
小说《亲和力》关于婚姻似乎有三种看法:
1.旧式的基督徒式的婚姻。作者对此抱着批判的态度。作者虽没有在文中明确表现这一点,但老顽固“米特勒”的行为间接害死老牧师,足见歌德对于这类人的批判。
2.相对新式的期限式婚姻。伯爵和男爵夫人提出夫妻关系存续时间为5年,5年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去留。这种婚姻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仍受制于传统道德和世俗认同。
3.歌德本人对世俗婚姻的否定和蔑视。他曾说过:“婚姻是一场交易,据此男人为女人提供一生的膳宿,以便和她睡觉。”在他看来婚姻是爱情的枷锁,大多数情况下婚姻产生的地方也是爱情消亡的地方。婚姻是一种社会权力即世俗社会(当时来看的教会)对于二者爱情的认可。各种婚姻法及婚礼某种意义上就是对婚姻这件事情本身的一个神圣化,结婚其根本原因是为了防止两人分离,这是神圣性发挥作用的地方。但抛开种族延续的整体目的不说,就启蒙所提倡的东西,比如用福柯解构现代文明的方式来解构婚姻:“婚姻的意义在于彼此委身婚姻不只是一纸婚约,更是一男一女在神面前彼此立下的誓约,需要一生一世用心谨守。”婚姻起到的作用更多在于强制性地防止离婚。而萨特和波伏娃一生没有结婚,因为他们不想要二者之间确定的“存在者”的状态限制了其本身可以不断被附加意义的关系。
《亲和力》中的婚姻观可用张爱玲的一句话概括:“精神恋爱的结果永远是结婚,而肉体之爱往往就停顿在某一个阶段,很少有结婚的希望。精神恋爱只有一个毛病:在恋爱过程中,女人往往听不懂男人的话。”莎士比亚曾说过,草率的婚姻少美满,人生的选择权永远是把握在自己手里面的。他曾“试图在‘去爱欲化’的现代复归纯真的爱欲”。
(二)爱情至上的恋爱观
“恩格斯对于爱情的内涵做出了三个基本特征的概括:一是,它是以所爱着的互爱为前提,以爱情双方的‘相互倾慕为基础的关系’;二是,性爱常常达到这样强烈持久的程度,如果不能结合或一旦分离,对爱情双方都是很大的不幸;三是,对于爱情结合关系的评价,要以是不是由于爱情作为道德标准。”
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自然的亲和力量是一种“性爱”(Eros)的力量,也就是所谓的“力比多”(Libido,性欲)。人的“性欲”是先天的,是人类繁衍所必需的。没有性欲的世界,是一个没有“生生”的世界,人类也就无法继续“延存”下去。但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更为高贵的“爱欲”,这是一种“人心”蕴涵的先天力量,由爱情的决心来规范。
在小说《亲和力》第四章中,作者借“奥蒂莉日记摘录”为爱德华和奥蒂莉之死埋下伏笔。奥蒂莉写道:“我们的感情是真正的凤凰,老的自焚了,新的立即从灰烬中诞生。”唯有死亡,这一对被世俗束缚的苦命恋人才可能从爱情和道德的冲突中脱身,从而拥有更高层次的存在和更强烈的“爱情生活”。因为爱,所以“我”才存在。歌德所提倡的是爱,只有爱,爱应该高于一切,爱不需要任何形式的证明。
二、歌德式伦理孝道的批判
(一)对性伦理的批判
叔本华曾说过:人的一切活动决定于性冲动。性冲动即柏拉图所说的爱欲,并非是生理上的欲望,更多的是受“力比多”影响产生的一种生理本能需要。“在西方,无性恋一般是指那些不具有性倾向的人, 也就是不对男性或女性表现出性爱欲望的倾向。无性恋简称为‘xal’和‘al’”。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无性恋者,他们只对性别存在某些好感但没有性爱的想法,包括夫妻关系之间的无性恋和非夫妻关系之间,比如知己。
在《亲和力》中作者给读者展示了一个爱情悲剧,悲剧的产生无非是世俗观念的限制,“但是主人公的悲剧根源, 又与伦理秩序的重建有关, 重建伦理秩序看起来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游戏式’的生活, 更好地与自然合为一体, 但是情欲的放纵还需要伦理的约束。”而“在《罗马哀歌》中, 歌德以神话方式升华性爱主题, 古希腊神话中的爱神阿摩尔、美神维纳斯、丰收女神刻瑞斯和酒神狄奥尼索斯以及谣言女神法玛都参与性爱游戏。”浮士德与格蕾卿的爱情悲剧也是因为不遵守性伦理才导致的:格蕾卿为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欢愉,不小心使母亲长眠不醒,使哥哥瓦伦丁死于魔鬼对浮士德的帮助之下,使自己含恨而终。这更是体现了性对于恋爱在某一程度上造成的阻碍,因而不以肉体的欢愉作为快乐的恋爱更值得提倡。
(二)对孝道伦理的批判
早在西周孝就作为一个伦理观念被提出,具体内涵是尊祖敬宗。孟子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提出性善论,建立亲亲原则,使孝悌成为五伦的核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传统的中国孝道观念里,不娶妻不生子视为不孝,延续香火将家族传承下去才是真孝。
古有“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现有丁克家庭拒绝生子斩断家族种姓,这并非是一种不孝,更多的是一种对自由的追求。
在歌德《少年维特的烦恼》中,“以主人公维特和夏绿蒂间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反映了当时的青年们反对封建礼制、追求个性解放和爱情自由的强烈愿望”。维特因爱而不得的悲痛和穷途末路的烦恼选择了自杀,未曾在世界上留下自己的骨肉,比起无后的不孝,更多是对爱情的追求和不委曲求全的努力。
三、歌德式新型婚恋观的导向
(一)以中庸为核心的婚恋观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符合中国自古以来倡导的中庸之道。《亲和力》中爱德华面对伦理的批判和爱情的抉择时,毅然选择从军,以对抗性的方式反对世俗伦理,造成一系列悲剧的产生,包括夏洛蒂的孩子溺水,奥狄莉绝食而亡。因为过满过热的爱情做出头脑发热的决定,葬送了原本应该皆大欢喜的结局,实在可惜。
故事的开始轰轰烈烈,大部分的结局却是老死不相往来。木心先生说过:“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小火慢炖的粥,细水长流的感情最为纯美。不用太过激进,也不必海枯石烂地等待,一切按其本身的发展,不偏不倚,在中庸的道路上待岁月静好。
当代大学生也存在各种因为爱情导致的心理问题甚至人身安全问题。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把爱情当作生活的全部,以至于在感情路上遇到坎坷之后失去自我,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来。杰克·伦敦曾说:“我有时觉得一个男子的历史就是他对一个女子的恋爱史,我的一切劳作与发明都是为了她。”把恋爱当作一切活动的缘由,违背中庸的原则,不如学习歌德用《玛里昂巴特哀歌》平息对少女乌里克的激情,恢复内心的平衡,更好地把时间和精力花在为未来生活的拼搏上。
(二)以无性美学为核心的婚恋观
小说《面纱》中,“毛姆在逃离现实社会的同时也强烈表达了寻求精神救赎的渴望。他渴望找到一片精神的栖息地,找到一种真正自我的精神寄托和皈依”。这种精神救赎在歌德作品里集中体现为“情爱美学”,即对“无性美学”理念的贯彻。他试图从性欲望中逃脱出来,寻求一种“无性的圣洁”。小说将情爱和性欲作为决定婚姻选择的亲和力,成为引导命运的力量。
歌德曾说过:“在现实世界中,歌德的‘情爱’无法逃脱‘爱欲’的支配,注定是失败者。”在文本世界中,他以高层次的无性的结合来表现奥蒂莉和爱德华的爱情,即使死也要同枕一片土地。这是一种以否认肉体结合的圣洁性、把“无性”繁殖作为最高崇拜对象的柏拉图式情爱结合表达方式。它很好地将“高层次美学”和“无性美学”的爱情形式,即“意淫美学”与现实相结合。
在《亲和力》中,爱德华和奥蒂莉的爱情也是一种以“性之美”为基石的“无性美学”,作者以亲和力作为推动命运的动力,在“性的欲望”中寻找一种纯粹的“无性的圣洁”。小说的最后有情人双双死去,爱德华两人的爱情坦然、纷繁复杂却又凌乱纠缠。无关性接触的恋爱才是爱情本质最真实的样子。
爱德华对奥蒂莉的感情不源于性的冲动,而是人的恻隐之心和心灵上的契合,是一种自然与化学上的吸引力。他们没有过多的肢体接触,在爱德华眼里奥蒂莉处女的贞洁是第一位的,带着圣洁的宗教美,将爱欲摒弃。
小说的结尾,将玷污了“圣洁美学”的爱德华与奥蒂莉陪葬,更体现爱情是一种决心,而性破坏了贞洁的美,只有无性繁殖,才能使这种纯粹的美得以保存和提升。处女的纯洁,以“性之美”为基础,如果超越了性的规范“,女性真实的美学内涵”就不复存在。爱德华与妻子因为没有深入了解的感情却将性和爱欲作为生活组成部分,破坏了这种处女美,使他们的婚姻最终走向灭亡。将互相爱慕的感情放在首位,把爱欲和性欲作为润滑剂的爱情婚姻更容易长久。
四、歌德式婚恋伦理的现实意义
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初,是欧洲封建社会日渐衰退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出现许多对自由、理想和人性的追求,这种追求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歌德的小说《亲和力》和其他的作品中,尤为重点地体现出对传统封建伦理道德的婚恋观的批判、对自由婚姻爱情的追求和对时代的反思。歌德从小受知识丰富的父亲和善讲故事的母亲的影响,成就了他文学创作上的自由浪漫主义文风和敢于追求超脱世俗爱恋的婚恋观。
他倡导以中庸和无性美学为核心的婚恋观,坚持对性伦理和孝道伦理的批判,在封建残余势力还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的情况下,在当时他生活的时代中无疑是具有巨大意义的,不仅顺应了时代发展变化的潮流,而且是对后来形成的自由婚恋观的肯定,为其发展奠定基石。
同时,歌德在他的小说中体现出对女性的肯定,对封建伦理的批判,以及对圆满婚姻爱情的追求,对当今社会的人们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尤其对当代大学生婚恋观的塑造起引导性作用。
①(英)莱菲尔:《道德哲学》,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91页。
②陆心宇:《论婚姻中尊重与爱的关系——以康德、黑格尔与克尔凯郭尔为参照》,《复旦学报》2018年第5期,第40页。
③艾克曼:《谈话录:全译本》,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
④蒋珠丽、李永枫:《马克思恩格斯婚姻家庭观及其当代价值》,《公关世界》2021年第14期,第164页。
⑤林玉解:《婚姻是爱情的归宿》,《天风》2017年第3期,第34页。
⑥卢苏媚:《爱欲的复归:阿兰·布鲁姆读莎士比亚》,《唐山文学》2018年第10期,第70页。
⑦胡利人、徐盈、谭秋浩:《高年级医学生性观念和婚恋观调查分析》《,中国全科医学》2001年第3期,第214页。
⑧董锋、韩琳:《中国当下爱情的类别与审美取向》,《美与时代》2012第3期,第33页。
⑨王自强:《双重视角下的歌德〈亲和力〉之诠释》《,文学教育》2017第5期,第29页。
⑩赵蕾莲:《歌德〈罗马哀歌〉中的性爱主题与同时代的德国背景》,《德国研究》2017第3期,第120页。
⑪歌德:《少年维特的烦恼》,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
⑫何黎黎:《逃离与追寻——论毛姆小说中的逃离意识》, 2011年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⑬黄凤祝:《爱和艺术的可见性与不可见性——论歌德的〈亲和力〉和本雅明对“无性美学”的批判》,《同济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