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长依法带娃须做好“四个坚持”
2022-11-01■罗李
■ 罗 李
家是小的国,国是大的家,家庭的前途命运始终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2021年10月23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2022年1月1日起,该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首次纳入国家法律体系,充分彰显了家庭教育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家庭教育正式从“家事”上升为“国事”,中国家长迈入依法带娃新时代。
一、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
《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长期以来,家庭教育走进“只要成绩好,一切都好”的发展怪圈,家庭教育的德育价值被淡化、弱化、边缘化甚至无视。重智育轻德育的家庭教育已催生出一系列家庭和社会问题,比如“高分低能”“有才无德”“啃老族”等,有些青少年走上自残自杀甚至杀母弑父等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不仅影响家庭的和谐幸福,而且严重危及我国人才队伍的质量和国家社会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因此,新时代家长应首先树立以立德树人为导向的家庭教育观,及时纠正教育功利化、社会达尔文主义等错误观念,以培养孩子如何做人为根本任务,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其次,家长应树立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观念。家长应意识到孩子的成长受到家庭内部及外部环境的综合影响,家庭教育必须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目标一致,同频共振,协同发力,才能有效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最后,家长应建立科学的育儿观。儿童身心发展具有客观规律,呈现出阶段性、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家长不应将“别人家的孩子”作为评价标准,不应用“妈妈觉得你冷”剥夺孩子自我发展的权利,不应无视孩子的成长规律揠苗助长。家长应遵循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孩子的个性化发展需求,帮助孩子成长为身心健康、德才兼备的人。
二、坚持以家风建设为核心,营造良好的儿童发展环境
《促进法》第十五条规定,应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可见,良好的家庭教育必须以和谐稳定的家庭为根基,优良家风则是和谐家庭的精神内核。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家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子女的成长。五千年中华文明积累了丰富的家风建设经验,古有孔子庭训、颜氏家训、朱子家训、钱氏家训,今有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老一代革命家的家风。家长应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汲取养分,用以指导和引领家风建设。首先,家长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家长应成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者;应成为孝敬长辈、夫妻和顺、爱护幼小、帮扶平辈的博爱之人;应成为热爱学习、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达观勤奋之人。其次,家长应将孩子视作独立的个体平等对待。家长应“蹲下去”,认真倾听孩子的诉求,让孩子感受到尊重与平等,呵护孩子的好奇心和创造力;家长应“站起来”,跟孩子一起解决学习和成长中的各种难题,让孩子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家长应“跑起来”,跟孩子一起规划未来,找到人生努力的正确方向,并为孩子取得的进步喝彩。最后,家长应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无条件的爱是家庭关系的根基。不管是婚姻关系还是亲子关系,都应超越功利及其他外在目的,向内探寻,挖掘和引导出生命内在的无限天赋与无穷宝藏,让每个家庭成员都能实现自我发展和价值彰显,让家庭成为一个相互依靠、彼此温暖、共同成长的命运共同体。
三、坚持以构建联结为手段,最大化家校社共育成效
《促进法》多处提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应紧密结合、协调一致。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一同构筑起国民教育体系。这三大支柱教育虽各有特点但是目标一致。家庭教育具有先导性、基础性、终生性和个性化,学校教育具有专业性、系统性、规模化和公共性,社会教育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丰富性和补偿性。它们的目标都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如果忽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就会孤掌难鸣,进而影响整个社会和国家发展的根基;家庭教育如果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彼此脱节甚至背道而驰,极易导致孩子信仰缺失、人格分裂、言行不一,甚至危害人民福祉、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因此,一个稳定有序、目标一致的成长环境对孩子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家庭和学校、社会一起构筑家校社协同共育的培养体系。
家长在家校社共育体系中发挥着联结各方资源的枢纽作用。首先,家长应构建孩子与学校的联结。从出生到成年,孩子成长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孩子与学校的关系、与老师同学相处的质量直接决定着孩子的学业成就。家长应帮助孩子适应并喜欢上学校生活。一方面,家长应多向孩子传递老师、同学对他的认可;另一方面,家长应多向老师传达孩子对他的喜爱。其次,家长应构建孩子与生活的联结。在学校习得的道德规范、文化知识等只有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才能让孩子懂得学习的意义,让孩子在解决真实问题的过程中实现自我发展。再次,家长应构建孩子与社区的联结。社区是离孩子最近、相对安全、真实的社会实践场域。社区为儿童成长提供了更广阔的活动场所和更多元的人际交往机会。家长应鼓励孩子多与邻居伙伴交往,帮助孩子发展交流协作能力和社会情感技能;应引导孩子多参加社区公共事务,以此培育孩子建立家园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最后,家长应构建孩子与世界的联结。全球化时代,世界已经缩小为“地球村”,全球素养也成为青少年必须具备的生存和生活能力。家长应尽力为孩子提供接触多元文化的机会,让孩子在与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进行互动的过程中形成理解、尊重、开放、包容的意识和能力。
四、坚持以终身学习为支撑,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素养
《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家长应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现实情况却大相径庭。《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发展状况报告(2020)》显示,虽然家长望子成龙心切,却未必教子成才有方。我国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亟待提升。
由于家庭教育具有终生性、发展性、动态性、实践性、双向性、浸润性等特征,因此家长必须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学习—实践—再学习”的螺旋上升过程中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与孩子一起成长为更好的自己。首先,家长应成为终身学习的自觉践行者。知识爆炸时代,终身学习已成为每个合格公民所必须具备的品质和能力。不管是提升职业竞争力,还是增强生活适应力,抑或是为孩子树立榜样,都倒逼着家长必须积极主动地学习,及时更新相关的理念、知识和技能。其次,家长应掌握家庭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尽管家长无须也没有过多时间精力对家庭教育的科学理论体系开展系统性的学习,但是家长必须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开展家庭教育的科学方法。这样才能找准自己孩子身心发展的个性化特点,抓住发展关键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再次,家长应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家庭教育总是在复杂、有意义的问题情境中发生。家长应将习得的普遍性原理和知识应用于解决这些具体问题的过程中,不断验证并改进,最终形成针对自己孩子特点和需求的个性化教育方案。最后,家长应接受反哺教育。家庭教育是家长与孩子之间双向互动、相互影响的过程。信息时代已经撼动了家长的权威地位,作为“原住民”的孩子可以通过网络接触到更广博的知识,实际上他们学习使用新技术的能力往往比家长更强。家长要善于向孩子学习,善于和孩子一起学习,这样不仅能够增进亲子感情,更能让家长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待问题,从而相机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