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与秩序中的家国格局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教法初探
2022-11-01陈一丁江苏省扬州中学
◎ 陈一丁 江苏省扬州中学
“历史教材是师生为了达成历史教学目标而利用的相关素材、工具和手段,其中历史教科书居于核心地位。”教科书是教学的素材、工具和手段,不应该成为教师教学的桎梏。“当代教育理论倡导教师‘用教科书教’,而不是简单地‘教教科书’。教师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创造性的使用教科书。”因此,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对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进行课程设计时,需要改变传统的一板一眼教教材的方式。在教学设计中,我们不妨将教材作为素材,创设历史情境,构建知识背景,引导学生在情境中探究历史问题。这样既与新高考的要求相呼应,也使历史课堂教学从知识本位上升到能力和素养本位,为解决教考分离的困境提供重要帮助。本人不揣浅陋,以部编高中历史教材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中的《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一课为例,谈谈对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课程进行情境营造、素养立意教学设计的一些见解,抛砖引玉,以求教大方之家。
一、利益、情感与冲突
纵观西欧国家的历史,我们发现西欧民族国家的形成与英法百年战争密切相关,近代国际法在三十年战争后出现。当我们审视民族国家、国际法、近代外交等知识时会发现一切都与冲突密不可分。因此本课以冲突作为切入点,以冲突与秩序的互动作为主题创设情境,引导学生探究民族国家的形成、国际秩序的构建以及家国格局的形成等问题。
既然国家间的冲突成为这一时期绕不开的话题,那冲突从何而来?发生于近代欧洲的两场战争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一些信息。1618年至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起源于德意志的内部斗争。中世纪后期神圣罗马帝国日趋没落,国家内部诸侯林立,纷争不断,宗教改革运动之后又发展出天主教和新教的尖锐对立。然而,这场德意志的内斗在很短的时间里便迅速扩展为一场国际冲突。相隔百年,拿破仑战争也在欧洲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同样是两场不断扩大的国际的冲突,它们对近代西欧历史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本课以这两场战争为起点创设情境,由教师提供与三十年战争和拿破仑战争相关的史料,引导学生深入历史、分析史料、提取信息、展开探究。
通过深入学习,学生可以发现引起两场冲突的首要原因便是国家利益之争。近代民族国家建立后,各国主权意识不断加强,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盛行,国家之间纷争不断,导致国际冲突加剧。西欧国家参与三十年战争是为了争权夺利、开拓疆土;奥地利与德意志加入反法同盟同样也是以本国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两者都属于为了本国利益而不惜使用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的典型案例。
那么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从何而来?这与民族情感或者说是与民族主义密不可分。民族主义的出现以民族国家的形成为前提,国家主权与民族一体性是民族国家的重要特征。民族主义的激发和民族国家的兴起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末。中世纪西欧的主角是封建领主和教会,“广大民众毫无民族情感而言,他们的忠诚要么是对封建领主或生长于斯的地方集团的忠诚,要么是对基督教的顶礼膜拜。”后来,伴随宗教改革的进行以及西欧商品经济的发展,教会与封建领主的实力削弱,专制王权逐渐强化。在经历了长期斗争之后,民族国家最终产生。专制王权的强化只是民族国家的早期形式,民族意识形成之后,民族意识与专制王权的矛盾激化,进而导致革命,真正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才宣告诞生,法国大革命就是这一过程的完美诠释。在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共同的影响下,西欧民族国家在19世纪陆续建立。
但是“民族主义本身带有不可克服的狭隘性和排他性,使它的‘视野’无法越出本民族的范围,往往把本民族的利益和文化建立在践踏其他民族利益和文化的基础之上;同时,民族主义还具有潜在的、强烈的扩张性,一旦国家间有矛盾,民族主义便会膨胀为大民族主义”。民族主义的这一特性导致近代国家间的冲突日趋频繁和激烈。冲突中,各国逐渐认识到构建国际秩序的重要性,国际法与近代外交制度由此产生。此后,一次次的冲突又促使国际秩序不断完善。
二、法律、外交与冲突
国家间的利益纷争导致激烈的冲突,但冲突的代价是巨大的,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例。“战争(一战)所带来最直接、最明显的后果是人力、物力的巨大损失和破坏。直接死于战争的军人即达900 万,另有2000 多万受伤,350 万成为终身残疾,饿死、疫死者大约1000 万。直接经济损失约1805 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约1516 亿美元。”如此巨大的代价,无论是战胜国或是战败国都无法承受。在频繁的冲突中,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通过战争的方式虽然可以维护国家利益,但国与国之间也需要一种协调机制。一方面维持国家之间的正常交往,另一方面尽量避免或延缓战争的进程,通过和平的方式维护利益、解决争端。于是各国开始呼唤最基本的、普遍的道德戒律与普遍适用的处理主权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近代国际法及外交制度便由此形成,国际秩序逐步构建起来。
国际秩序的构建主要包括国际法和近代外交制度的形成。教科书中对这部分内容有较为完整的阐述。1625年,荷兰人格劳秀斯出版《战争与和平法》;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合约》形成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17世纪,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1815年,维也纳会议建立起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为特征的维也纳体系。那么如何利用这部分内容呢?教科书既是知识的载体,也是呈现知识的工具。在本课设计中,笔者将这部分教材内容作为史料,融入本课情境,引导学生阅读教材,在了解国际法和近代外交制度形成过程的基础上,联系所学对史实加以分析,简要评述近代国际秩序构建所带来的影响。学生通过分析概括可以得出,外交制度的建立和国际法的形成为国际关系确立了一些规则,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行为开辟了新的途径。但是,西方各国在国际法的应用中实行双重标准,为了谋取利益经常违反国际法,导致国际冲突不断,最终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如此一来,教材从教本变成了学本,用这样的方法对教材进行解读既可以使学生了解基础知识、熟知本课重点,又能培养学生的阅读理解、归纳概括、比较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这是新高考对学生关键能力考察的重要一环。这样的教材使用方式充分回应了教考一体、教考融合的新要求,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教学策略。
三、家国在冲突中升格
近代以来,西方列强为了自身利益进行争霸战争,三十年战争、拿破仑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均是如此。对西方而言,国际秩序的构建是各国在经历多次冲突后相互妥协的产物。虽然两次世界大战对原有国际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但战后世界各国在对战争本身进行积极反思的同时,也不断对国际法进行补充和完善,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在这一过程中,各国处理外交纠纷的方式越来越成熟,国际秩序也更加健全,民族国家内部的向心力也在不断增强。在冲突与秩序的互动中,文明世界在不断成长。
纵观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建立到二战后国际法完善的过程,我们会发现:近代国际秩序的发展呈现出一种“冲突—建构—再冲突—再完善”的特点。冲突与秩序的互动有助于近代国家的成熟,但每次国际秩序的建构和完善均以沉重的战争代价为前提。那未来呢?国际秩序的完善是否仍要延续这一循环?人类是否承受得起新的世界大战?因此,我们必须反思,在未来我们该如何开辟一条推动国际秩序和谐发展的新路。围绕这一问题,同学们各抒己见,提出了不少有益见解。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同学们的思维得以发散,对本课内容的认识更加深刻,对于家国概念与世界秩序的感悟也更加透彻。
本课以近代西方外交与国际法的形成为出发点,通过对比帮助学生加深对冲突与秩序主题的理解,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环节浸润家国情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都是家国情怀的体现,但如果各国都只考虑自身利益,家国情怀的格局就会受到限制。自新航路开辟以来,全球化进程不断推进,世界逐渐从分散走向整体,世界各国联系日益紧密,“地球村”的概念深入人心。因此,从大情怀、大格局的角度来说,未来全球的发展应该超越一家一国的利益,从全球视野出发关注人类的集体利益,构建和谐世界。
[1][2]于友西:《中学历史教学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88、125页。
[3]李宏图:《论近代西欧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世界历史》1994年第6 期,第9页。
[4]赵文亮:《民族主义与二十世纪的战争》,《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4 期,第106页。
[5]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现代史编》(上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