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二题
2022-10-28黄立宇
黄立宇
翡 翠
那天下午,陈小锋在我这里坐了半天。
陈小锋有个哥哥在上海开公司,好像做得很大,一直想叫他过去帮忙。他跟我说起过几次,好像是人生的备选出路,所以每次说起来都令人安慰。陈小锋跟我说,先去看看,如果行的话,暂时就留在那里了。他的想法一直挺多,每次说起来都郑重其事,我也就听听而已。
他中途接了一个电话。在我面前,但凡有女人打来电话,他都要作一番痛苦状。这个电话看起来没什么,我们企图想说点别的,却一直没有聊起来。后来他说带我去兜风,他刚换了一辆新车。我坐在副驾驶座上,抱着那只名叫翡翠的小狗。他想在去之前,把翡翠托养给朋友。听他的意思,我若能接手更好。我可是连自己都养不好。小狗很袖珍,老长不大的那种,不是我喜欢的款。我把手放在它的胳肢窝下,那种温湿而暧昧的感觉,令我很不爽。
陈小锋的车在近郊的一幢别墅楼前停了下来,他装作恰好经过那里。我知道,刚才他说的要带我去的那个地方,已经遥不可及。事情总是这样,这并不意外。
小锋说,我把翡翠抱上去,你等我一下。
他的目光并没有从我的脸上挪开。他说,要不,你也一块儿上去吧?
小锋并不是一个凡事认真的人,恰好我也没什么障碍。我说好吧。
印象里,肖婷像一些线条纷繁的插图里的女人,过肩的长发,瘦削的身影,轻飘过膝的裹裙,还有狭小而苍白的脸,鲜红的涂得肥嘟嘟的嘴唇。
那天她事先给留了门,陈小锋叫着她的小名,猫样儿迅捷地上了三楼。
那天下午,我们一起趴在肖婷家的窗台上,看着她家楼下一个多边形的后院。天色有点暗,更契合我现在回想时的感觉。院子里有个水井,一条晾衣服的铁丝经过那里,她有点危险兮兮的样子,站在半米来高的水泥井栏上,往铁丝上搭衣服。
肖婷仰脸看到我们,她问陈小锋是不是可以去洗一下杯子。
我有点吃惊,我本以为他们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如果不是为了翡翠,我看陈少锋是不会再来这里的,他有点铤而走险的意思了。
陈小锋瞟了我一眼,他说我们待会儿就走。
事隔不久,肖婷来找我,她脸色很不好。我知道她是来找陈小锋的。但她开始没有说,非常拘谨地坐在我办公桌对面的沙发上,双腿斜向一边,不停地看她同样苍白的手指,尽管她涂了指甲油。肖婷说,他一定在生我的气,躲在哪里不肯见我。
她显然不知道陈小锋的行踪,而我变成一个不肯说出秘密的人。事实上,陈小锋是否真的去了上海,也未可知。他的朋友圈从来只晒美食,我无法从水煮活鱼和放满冰块的威士忌酒杯里,判断他在何处。不过肖婷可能连这个也看不到。
陈小锋杳无音讯,我与肖婷倒是经常见面。我单位毗邻市中心,城区停车又是一件麻烦的事,她有时就把车子停在我单位的地下车库里,然后到附近的超市和步行街购物。回来取车时,常会上来坐坐。
我在十八楼,在我的办公室窗口能够看到全城的风貌,能够看到对面狮山上的八角亭子。肖婷说她和小锋曾经在那里坐到凌晨。她说起来,咯咯咯地笑,然后这个笑声就慢慢消停下来,情绪突然就陷入低潮。
那次我要买烟,顺道把她送到楼下。在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肖婷突然掩面而泣。
一段日子来,我的脑海里经常浮现肖婷家的别墅楼,它现在更像一个梦境。
肖婷的房子没有装修,只是用一些没有上漆的三合板作了简单的功能分隔。这令我奇怪。为什么不装修呢?买得起豪车和大房子的人应该不在乎这么点钱。这总让我觉得她的生活很临时,也很草率。因为没有装修,裸露的水泥墙柱,不免给人以阴郁而沉闷的印象。
那天,肖婷一直在向我描述以前早已转手的那套小面积房子,还有那里的明亮和通透。在我听来,她正在回忆的是她婚后的一段美好时光。搬到这里来,她有点小小的后悔。装修的事,本来要等什么事尘埃落定,却一直拖下来,这中间又出了什么事情,再没有当年的来一番大动静的愿望。家具都是老的,印象深刻的是那套盘踞在客厅中央的巴洛克风格的棕皮沙发。它的骄奢的贵族气息,在这个没有装修过的空旷而昏暗的房子里,显得格外强悍和傲慢。因为是旧沙发,坐下去倒是舒服,皮质陷下去会发出一种慢条斯理的吞噬的声音。这个声音虽然细碎,但充满四周,好像有令人不安的变化正在发生。对面的玻璃小茶几,仿佛随时都有碰碎的可能——因为蒙着一层尘埃,反倒让人有些放心。茶几旁边有一把猩红色的布艺摇椅,摇椅上有一本打开很久的书。还有那块蒙在庞然大物上的,沉甸而下垂的猩红色绒布。那种猩红色在昏暗中显得如此隐秘。我知道那是一架钢琴。
钢琴盖上从小到大、等距离地摆着六个俄罗斯套娃。我刚拿起其中的一个,便听到肖婷仓促而短暂的劝阻声。她说,不要碰他的钢琴,他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
插图/戴未央
我当然知道,肖婷说的那个他是谁。我注意到墙上挂着的几幅大照片。当时,照片中的英俊少年刚刚踏上英伦留学之路,他给这个忧心忡忡的房子带来了难得的青春朝气。还有一张是婚纱照,它可能从墙上掉下来过,被临时斜搁在一个矮柜上。墙上有一枚已经松掉的钉子。我对照片中的男人端详良久。从这张风格暧昧略显得朦胧的照片里,除了稍显偏执的紧闭的薄嘴唇,我看不出什么来。婚纱照都是这样,千人一面。那天肖婷过来接电话的时候,叫我和陈小锋都不要吭声——现在想起来,是那位大提琴演奏家来的电话吧?
我还问过小锋,陈小锋看了我半天,慢慢浮起笑来。
陈小锋没有跟我联系,只是偶尔能够在微信上看到他几句隔夜的留言。
他在去上海之前,先在宁波的朋友那里待了几天,两个人在夜店惹上了麻烦。他被叫去派出所过了一夜。第二天来接他的,居然是他临幸过的那位姑娘。这令他感动。他和她一块儿吃了一顿午餐,姑娘表现出来的省吃俭用的美德,差点让陈小锋有娶她的冲动。但是在他上洗手间的时候,还是把姑娘遗留在了窗明几净的餐馆里。这个故事的妙趣,无法在其他聆听者那里得到。他认为我是一个较为合适的听众。
陈小锋并没有说到过肖婷,我当然更没有这个必要。
肖婷有些时间没来找我了,她可能觉得她的故事,在我这里得不到回应。我只是一个听者,然后默默地送她到电梯口。最后一次,她送给我一罐英国爵士红茶,此后仿佛就在我视野里消失了。
那天在单位附近的小花店门口,碰到肖婷,她怀里抱着一束鲜花,而且天气也不错,这使她总是略带倦怠的脸庞,看上去有那种难得的娇艳的神采。花店老板娘在她临走时添了一支马蹄莲。她们很熟。在我之前,老板娘一直在替她女儿咨询有关去英国留学的事情。可肖婷更愿意聊她的小东西。肖婷说,我走哪儿小东西跟到哪儿。我看书的时候,它就趴在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上辈子就认识我似的,特别有缘。
肖婷一直赋闲在家,现在有了翡翠,这似乎让她的生活显得丰满而富有节奏。
肖婷急着要跟我告别,她跟我说,你不知道呀,翡翠有多可爱。
当天晚上我从外面回来,给自己泡了一杯久未启封的英国爵士红茶,我平时有早睡的习惯,因为那部《美国往事》,我在电脑前坐了将近四个小时。
就在麦克斯走投无路之下跳进垃圾粉碎机自杀的时候,电话铃响了。
我没有想到会是肖婷。她的声音完全不对了,声音压得很轻,但我明显能听出她在浑身发抖。肖婷说,我不能说话,咱们QQ上聊,好吗?
《美国往事》正在拉它没完没了的长长的字幕。
你在吗?肖婷说,他来了。
我没想到他会来。你没见过他光火的样子。他看到翡翠,大发雷霆。
也许不是狗的问题,以前他也流露过收养宠物的念头。现在翡翠的出现,在我身上显得多余而突兀,他一出现,我就立刻将踡睡在怀里的翡翠放掉。我有一种很糟糕的阴谋败露的感觉。其实这件事,一开始我就有点担心的,我以为自己能够做到。我想他来的时候,我可以把翡翠放到底楼的杂物间里,他暂时不会发现。不瞒你说,他很少回家,也待不了几天。他最近出了一趟国。你不知道,我总是往好的方面想,我想,即便他发现了,或许也会接受翡翠,为什么不呢?今天他会来,我完全没有想到。他看到我怀里的小东西,脸色都变了。
肖婷飞快地打着字,仿佛并不需要我的回应。
你不知道事情有多么糟糕。肖婷说,小东西被他踢了一脚,我现在把它放在车库里,可是小东西闻不惯汽油的味道,它要跑出来,可怜的翡翠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在阁楼,他在下面的客厅里,发了疯似的在拉他的大提琴,琴声很大,快要让这个房子浮起来了,他每次都这样。他的琴声令我颤抖。我快要听不到翡翠的声音了。可怜的小东西,它看不到我,在拼命地叫。它太小了,它不会爬楼梯啊——对不起,我得去看看。
我的脑子很快过了一下,陈小锋抱着小狗来的那天,差不多已经是两个月以前的事了。我不禁勾画起那位手指修长的大提琴演奏家,但仍然像那幅婚纱照一样模糊不清。这跟我没有关系。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肖婷的头像一直亮着,她让我稍等,但是一直没有再出现。
第二天我被早早吵醒,手机不在床边,它在那里不停地叫。
战争结束了——肖婷在微信上说,他刚刚出门。
我没有回复,把手机掐了,继续闷头大睡。说实话,我有点烦。
肖婷的电话又响了,这回不是微信,而且直接打了过来。
我说,实在不行,你把小东西送给鲜花店老板娘算了,她不是很喜欢翡翠么?
结果,肖婷在电话里说——她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不要跟我提她,我不想让任何一个女人知道这件事,如果你不想帮忙就算了——我现在连掐死它的心都有了!
我从床上坐了起来,想不明白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快到单位的时候,笑容可掬的花店老板娘老远跟我打招呼,反显得我局促不安。这个老板娘看起来真的不错,她给我准备了一盆水栽的绿萝。我本来想跟她说说收养一条迷你狗的种种好处,最后还是忍住了。回到办公室,我把这盆东西往办公桌上一搁,感觉好很多。接着我又给自己泡了杯茶,打开电脑。电脑有问题,启动速度奇慢,在这个有点拖延的时间里,这件事情一点点在我的脑海里严重起来。
或许我真的想帮她一点什么忙,而不是出于奇怪的连自己都无法理会的心理。
半小时后,我还是出现在那幢小楼前。我轻扣了两下,如果没有回应,我打算离开。
正在我费思量的时候,门轻缓地移开一个扇面,于是就出现这样的情景:我站在明亮处,而她身处阴影,我在她的脸上看到在光束里漫舞的尘埃。好像彼此隔着玻璃缸,看无数密集的小金鱼。她隐晦地一笑,似乎我应该全明白。我说,我是来抱小东西的。
肖婷径自走向楼梯。她说,你来呀。
房间里非我所料,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我的脚在楼梯边踢到一个东西,是其中的一个俄罗斯套娃,已经裂成两半。我正要捡起这个来,肖婷接了去。她说她刚才找了半天,一直没有找到。她似乎想给我找一个干净的杯子,我以为是,我说不用。但是她找的是一把小刷子和木工留下的半瓶白胶,她让我等一会儿,然后用那把小刷子,在半个俄罗斯套娃的断裂面上,小心翼翼地涂着胶水。她把两半胶合在一起,让我把两头掐紧了,然后她在上面缠绕起那种细细的白棉线,缠绕来,缠绕去。然后她说,松开。我松开。
她拿着这个粘合的俄罗斯套娃,重新放在钢琴盖上,又站远了看,来回调整中间的次序和距离。是这样吧?肖婷回头看我——你好像在生气?
没有,我说。我是来抱翡翠的。
她如梦初醒般,把手里的工具放下,然后又拿起来。她扫了一眼窗户,沉默了片刻,她说小东西让我给扔下去了——你信么?肖婷说这话的时候,一边发出令人不安的萧瑟的笑声。我看着她,想从中找出开玩笑的痕迹。接着笑声被放大,我不知道如何自处,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刚走到楼梯边,她从后面将我抱住,笑声开始变成抽泣,肩胛一动一动的。她像一件本来裹着的外套,慢慢地从我身后褪去。
我站在那里,看到顶上楼梯的斜面上,一只迅速逃离的昆虫。
我听见肖婷说,你对我真好。
我还在寻找那只昆虫,没有它的蛛丝马迹。我努力想扶她起来,这个情景真有点悲情色彩。我突然不想把这戏演下去了,但摸着她的小小的天灵盖,内心顿生无限之怜悯。好吧,对她好一回。我将她拖起来,她伏在我的身上,我让她站好了,然后我笑着,单手捧了一下她的脸,但是我的手指神经质地突然跳开。
那天上午,我在她家的后院里找到了小东西,我把它放在一个纸箱里,然后直接从后门出来了。那是我不熟悉的一条小巷,在那里,我居然迷路了。
后来,我一遍遍地跟肖婷说,事情并非她陈述的那样,那只是她的臆想。没有任何意外发生。我跟她说,我在宠物论坛发了一个帖子,很快得到了回应,有人让我把狗送到警备区司令部附近的棋牌室。这个确切的地名并没有令她释怀,她一直狐疑地看着我,我又解释道,本来应该是对方来拿才是,也许是我太——我找了一个以为合适的词:心切。
肖婷笑了笑,有些残忍。
肖婷说她快要死了,耳畔天天都是小东西的恻隐之声。肖婷说,声音无处不在,但是我找不到它。这几天我一直睡不好,我老是听到它的声音,细细的,好像就在我身体里,缠绕在我的梦境里。在梦里,我看到它从高空被人抛下来落到我的怀里,它的小爪子弄疼了我。但是我又分明看到,我看到,从楼上将它扔下来的那个人,那个人就是我,然后那个我,也像一块衣裳一样飞扑下来。我总是做这样的梦。
事实上也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我以为万事了结。那天,当我办公室的门轻启,出现肖婷那张狭隘小脸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多么的苍凉。她改了一个发型,看上去有些陌生,她这次没有涂她的红嘴唇,这使她的脸色非常灰暗,我建议她去看看医生。肖婷立刻叫道,我知道你会这么说。你是不是认识那个心理医生?那个女的,老是穿着一双红色皮靴,是不是?我不会去的,她才是神经病。
肖婷无论如何都要去看看翡翠,我说,别说是狗,就是孩子你也见不着了。
她不管,说着就要开车过来把我捎过去。我们来到警备区司令部附近,就在我们停车的地方,有一幢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居民楼,三楼有一个窗户,挂着一个破败的“棋牌室”的灯箱。这样的棋牌室,在这个小城遍地都是。肖婷说,是这里吧?我说,是的。她停好车,随我拐到楼道口,门关着,虽然是铁栅门,伸进手去却不可能够着它的门锁。敲了半天也无人响应。这时,楼上扔下来一个声音,你们敲什么敲,不会摁门铃啊?
原来还有棋牌室的专用门铃,它被一小块防雨的塑料皮掩盖着。
棋牌室在三楼,一个普通的居民住宅里。门一开,里面的烟雾和喧哗扑面而来,但首先映入眼帘的还是牌桌底下窜来窜去的小狗,它们真是令我喜出望外。肖婷俯下身去,翡翠翡翠地叫,但除了两只互相追欢的毛色不洁的京巴,没有她要找的小东西。肖婷狐疑的目光重新回到我的脸上。我靠着门抽了一支烟。
玩牌的人一边出牌,一边忙里偷闲对我俩瞟上几眼,其中有个黑不溜秋的抽烟的女人,光着脚片,晃荡着一双塑料拖鞋。她斜眼看我,再看肖婷。她对我说,我有这么老么?都让你认不出我来了。她说话的腔调,还有刚才看肖婷的挑剔的眼神,正在莫名地唤醒一些东西。虽然她已经面貌大改,但我还是想起来,这个人是我的前女友。我知道这样说都有点勉强,但我找不到更好的表达。她是很多年前别人给我介绍的,见过几次面,虽然只是握了一下手,却是我异性交往史上最隆重最仪式化的一个。
牌桌上的人叫她拉丝,虽然我怎么也想不起来这样一个充满风尘意味的绰号。
我说你好。一边打着手势,向拉丝打听一个胖女人。在我的印象里,喜欢狗的几乎都是胖女人。拉丝奇怪地笑起来,在一些地方,她总是占有莫名的优势。我说我曾经送过来一只小狗。我再次提到那个胖女人,这令她不屑,她再次打量肖婷,肖婷简直太瘦了。她说,是不是头发有点卷?我说是的。是不是戴眼镜?我说是的。我老说是的是的,肖婷狐疑的目光死盯着我。不过,拉丝说,她不会来了,她跟一个包工头跑了。
下楼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那个黑女人,甚至还有点莫名的受挫感,这有点可笑。你笑什么,没什么好笑的。肖婷始终在跟我说些什么,她还在说那只狗。那只叫翡翠的小东西。外面阳光很好,透过宽大的树叶,斑斑点点地撒在已经失去窗户的楼道口的水泥窗台上。肖婷在那里驻足道,你是在骗我,你根本没来过这里,否则你不会不知道那个门铃。我没有想到,问题会出在这样一个细节上。
肖婷还在喋喋不休地说,这只狗已经死了,它被我掐死了,被我从三楼扔下去了。她说这些的时候,仿佛是被他者指出了真相,令她脸色惨白,双目惊暴,像甲亢患者似的。我吃惊地看着她,我说我们只是找不到它了。如果你真的喜欢,我可以再给你找一个相同品种的狗。狗看起来都差不多。这话再度令她绝望。她不想再跟我说下去了,她拿出车钥匙,要奔那辆红色奥迪去了。她喝了酒般摇摇晃晃,神情恍惚,我把她追回来,我说你现在这个样子不能开车,隔壁有一个小公园,我们去那儿坐坐吧。
小公园,是在老式居住区新辟出来的一个叫文艺角的地方,倒是树影婆娑,有一些踏步机之类的器材。还有一个凉亭式的舞台,拐弯有一个公共厕所。我和肖婷坐在樟树底下的一条水泥条凳上,看着空无一人的舞台。她倒是安静了,我还在向她强调那个门铃的问题。我说当时那个棋牌室的门是开着的。她看着我,我就觉得没有意思了。两个人默不作声,看着暮色一点点在树荫里加重。两个踏步的老人看着我们在小声议论。这时,我上了一趟厕所,在我正哗哗作响的时候,我想到陈小锋的那个把戏。但是,等我出来的时候,肖婷却在那条水泥凳上消失了,同时消失的还有踏步器上的两个老人。凉亭式的舞台上却多了一个顾影自怜的跳舞的小姑娘。
小姑娘说,叔叔,你看我跳舞怎样。
我说好的。你慢慢跳吧。
草 莓
外面飘起了雨丝。公交车里空荡荡的,唯有路两边的斑驳光影在车厢里不停地轮换。到了站,车屁股泄了气,门咣当打开。前面只留给他一个宽厚肩膀的中年男,这时回过头来瞄了他一眼。门外有水洼,他向前跨了一步。
冯春下了车,他停顿了一下,为自己点了支烟。他记得对面有一家嵊州小吃店,豆腐年糕的味道还可以。店铺后面站着一排黑魆魆的老楼,它们充满回忆,彼此搀扶着走向深沉的夜幕。一件被遗忘的花色裤衩还在阳台上晾着。他知道就在那排楼的后面,中间得穿过一条小弄堂。他这是去见一个姑娘,她叫沈晓芳。
他和沈晓芳只看过一场电影。在闪烁的黑暗里,他犹豫了很久,要不要去抓沈晓芳的手。在黑暗里你一定要抓住姑娘的手,有经验的人都这么说。看电影回来,俩人还在对面吃了碗豆腐年糕。穿过后面的弄堂,冯春送姑娘来到她家的楼道口。沈晓芳问他是否上楼去坐坐。冯春深知上楼坐坐的意思,他说改日吧。沈晓芳还是没有动,她站在那里。冯春不知道此刻他还应该做点什么。他没想到沈晓芳会这么主动,上来把他的嘴给堵上了。她的舌头像个蠕动的软体动物,鼻涕虫一样的东西塞进来,倒也不是恶心,他就是没有感觉。此刻他不在自己的身体里,如游离的灵魂在一边冷冷看着。
冯春转了一圈,他不能确认是其中的哪个单元。原来楼道外面闲置着一个旧柜子,现在这个柜子消失了。他在墙角里看到另外一样东西,那是一只破损的玻璃花瓶。这只花瓶原来就搁在柜子里——当时他有多分心啊。
他对玻璃花瓶是熟悉的。以前家里就有这么一对,拉花工艺,脏兮兮地插着塑料花,后来让他妈拿到山上的小庵里供了菩萨。菩萨比花瓶高不了多少,一个涂了胭脂的小木人,出自岛上木匠之手,极潦草粗狂的刀法,又披上了红绸,让人心底慢慢滋生出害怕来。小庵的门孔上长年插着钥匙,常有人上去,独向佛龛。父亲意外过世后,他妈成了那里的常客,上香,默祷,顺便扫干净后山马尾松林飘落的针叶。
冯春的初中是在与老家隔海相望的镇上读的。学校里有一个被区分出来的群体,那就是来自隔壁小岛的人。他们都是寄宿生,他们有很漫长的夜晚,没人管他们。学校门前是茭白地和大片的稻田。他们躺在收割后的草堆里,讨论隔壁班某女生肚子被搞大的问题。他们还很懵懂,还停留在同性间的身体探索,互相靠抚摸、打闹、骑压,来获得那种莫名的舒适感,紧致、柔软又稚嫩的身体组织之间的奇妙感,无以形容。那年冯春十五岁,温润如玉,他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了这种乡村性游戏。有人开始玩火,把田里的稻垛都点着了,狼烟四起。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知道大家刚才都把对方幻想成了异性,而他不是。
二十岁那年,冯春在船厂认识了一个绰号叫气门芯的人,总是搂着他的脖子走路,趁机搞一些没名堂的粗鲁动作。冯春表面上抗拒,其实还是蛮享受这种感觉的,慢慢在心里滋生了一些别样的东西。那天晚上船厂的澡堂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淋浴区没有隔间,黑咕隆咚,只有角落里的一只灯泡是亮的,照着高窗外树叶的摇摆。在这个水答答的地方,两个人泥鳅一样的缠绵,享受肥皂水带来的润滑感觉。气门芯要拿他,冯春的感觉并不好,他几乎快要崩溃了。我们这是同性恋吗?冯春流着泪问他。气门芯说,我是看你有趣才找你玩的,我不喜欢男人,同性恋都是神经病,你这个人好恶心。
冯春无法接纳自己,莫名地情绪崩溃,流泪。那次他回家,在那个涂了胭脂的小木人前长跪不起,在地上慢慢缩成一团,呜呜咽咽地泣出声来。
他讨厌自己的这一身皮囊,它被另外一个自己挟持了,那是一个阴柔的灵魂,不时地走到前台,把这个雄性躯体摆布得面目全非。他一边沉醉在欲望给他带来的失重感里,又始终无法和自己达成和解。这么多年,他一直活在对母亲深深的愧疚之中。
遇见他时,冯春已经到了广告公司。冯春被眼前那张英俊而蓬勃的脸庞惊到了。他叫四喜,高大魁梧,笑容尤其有感染力。冯春非常迷恋他。时光总是不够用,每次在一起都是把人欺负够了才肯离开。后来冯春搬到他处。四喜本来每天抱着一只粉红色的流氓兔睡觉,现在冯春替代了它。那段日子,他们小小的甜蜜,暂时掩盖了未来的迷雾。
四喜一点都不会吃鱼,一吃鱼就会让刺卡了喉咙,有一次还送到医院急诊室。四喜说,这个地方待不住,我迟早会被鱼刺卡死。这句话成为冯春的隐痛。四喜是家中长子,来此打工只是为了躲避。老家的一个电话就会让他们沉默半天。在现实面前,两个人敏感又脆弱的内心备受煎熬。他们吵架不断,又互相舔伤。四喜是山西人,不太在意周围投来的异样目光,搞得他俩在社交圈半出柜的样子。对此,冯春完全无法接受。有一次四喜在朋友圈晒暧昧,图片一角露出冯春手腕处的一枚小刺青。冯春看到后勃然大怒。你难道一辈子都躲在柜子里?四喜说,我们的未来呢?冯春说,我不知道。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不能离经叛道——我这辈子不可能不结婚的!如果我妈知道我是,她肯定活不下去,对不起!冯春哭着收拾自己的东西,虽然那剑眉下秋水似的目光多么令他不舍,但他没有办法。
几天后,冯春发现那里已经腾空,只剩下那只被扔在地上的粉红色的流氓兔。冯春悲从中来,自己甚至连他在山西哪个县哪个村都不知道,只有被拉黑的微信和永远不在线的QQ,生死契阔君莫问,一点相思到此绝。
冯春在广告公司弄电脑,人手不够时,冯春也会扛着梯子上街去爬电线杆。那天他从电线杆上跳下来,拦住了一个人的去路。这个人就是沈晓芳。沈晓芳是以前船厂的同事,姿质平平,面相愚钝,不过她若貌若天仙,冯春也没有感觉——她难看,还能稍稍减轻一点冯春内心的负罪感。沈晓芳对他好得死心塌地,给他带盒饭,给他洗衣服,万事操着他的心。别人对冯春说,人家看上你啦。冯春明白,他知道自己长着一副骗人的脸。每当冯春的脑际出现“随便找个女人结婚算了”的念头时,他就会想到沈晓芳。每当母亲在他面前唉声叹气的时候,他就会想到沈晓芳。沈晓芳就像一贴现实的抚慰剂。那天在电影院门口,好几个人目睹了他和沈晓芳的爱情,这是大概率的事情,因为公司就在电影院隔壁。他能够想象到,这些人从前对他和四喜的种种猜测,此刻正在分崩离析。
冯春以为自己不会再来,他有过摇摆,从心里鄙视自己,难道就这样戴着面具过一辈子么。他不知道,他回答不了自己。沈晓芳显然也非他想象的纯洁,更不是什么处女——但他又为什么要去在意这些呢?他连嫌弃她的权力都没有。沈晓芳上次说她的电脑问题,所以临出门他带了一把十字螺丝刀——这成为他造访沈家的全部理由。不过他手里还应该有一捧玫瑰花才好,路过一家花店,他认真地想到这个问题。好像没有花,他似乎还有临阵脱逃的可能。他担心自己到了沈晓芳的楼下,再没有上楼的勇气。
沈晓芳并不知道他今晚的造访。她跟她爸一起生活,她爸退休返聘,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工作,平时就她一个人住在那里。沈晓芳在五楼,他仰着脖子看了看,好像顶楼有一个柠檬图案的窗帘,那几个小柠檬此刻正在被一小束光芒涂抹。
冯春摸进楼去,里面漆黑一片,每个楼台上都堆了杂物。每样东西他都想看清楚它到底是什么,否则他内心略有不安。楼道里的电灯开关,在黑暗里显出极微弱的白,他试着去摁了一下,没有意外,灯泡都是坏的,白蹭了他一手的灰。正走着,前面的灯亮了,下来一个老头,你找谁?冯春向他打听沈晓芳,这个名字令老头的脸上疑窦丛生,虽然大概率他也不知道沈晓芳是谁,但是他又回过头来看了冯春一眼。
五楼,有一边的门底下透出些许的微光。他犹豫了片刻,轻轻叩两下。房间里有椅子移动的声音。沈晓芳应该就在门背后,他试着唤了一声名字,这回门开了。是你?沈晓芳喜出望外,不过她的喜悦好像很快像雨伞一样收了起来。你没碰到他吗?冯春心里咯噔一记,狐疑地看着沈晓芳,她一跺脚,咕哝道,我爸嘛。原来那个老头就是她爸,显然来得不是时候,冯春有点后悔。沈晓芳说,你进来呀。
房间陈设很简陋,刷着暗绿色的有些已经起泡脱皮的墙裙漆,上面有一些往日生活的痕迹,比如家具布局的改变。进门小餐桌边的墙上已经有一道白槽和抹布的污渍。桌上有一碟盐焗虾。电视机一侧通向小阳台,对面是一把老式的硬木沙发椅,波浪形的座面和靠背似乎在表达它应有的柔软,但坐上去肯定是要硌屁股的。墙上还挂着不知哪一年的生肖年历画,其中有一格被主人用红蓝笔做了记号。
你坐吧,沈晓芳说。她给他去洗杯子。
里面有一间亮着灯,透出闺房的若干气息。冯春在那里看到了电脑。沈晓芳的床靠里墙,糊着白纸的床头,被扭过头去的黑色床头灯烤出一个微黄的圆。那里贴着童年沈晓芳和年轻女人在小池塘前的一张合影。冯春猜是她的母亲。沈晓芳和她的母亲非常相像。充当床头柜的是一把扭捏作态的欧式炉边椅,它明显区别于其他家具,是一个例外——冯春一眼就看到那只倒在椅子上的流氓兔,心脏被骤然攥了一下。
他听四喜的前同事说,四喜回去后很快就定亲了。冯春无法想象他的婚姻。当时在医院,护士小姐还没碰到他的嘴,他就像杀鸡似的尖叫起来。冯春曾给他的QQ留过言,你还好吗?犹如石沉大海。半年后的一次返家途中,小渡轮上,海风呼呼地响,冯春插在裤兜里的手意外地感受到了震动,他有一种预感,打开手机,那行字自动跳了出来:你的那枚刺,一直卡在我的心里。冯春顿时心如刀绞,那种痛楚,像鲜花枯萎,如生命凋零。
沈晓芳端茶进来,冯春已经坐在她的电脑前。冯春说,你的电脑没问题,就是有点老。沈晓芳说,好几年了。她又去拿了一只虾来吃。他的耳畔传来一阵细碎的声音。吃虾么?她出去把那一碟虾拿过来,放在电脑边上,盐焗虾的萎靡风貌和诱人光泽、盐的晶体和略显暗淡的葱花点缀,在冯春的喉舌间起了反应。沈晓芳把她剥离的虾头虾壳又放回原来的序列。冯春说我不吃,你把它拿掉。沈晓芳端着碟子走了,回来时嘴巴里还在咀嚼。她两手如同藤蔓一样从后面蔓延过来,环住他的脖子,然后她的嘴唇刚好够到他的耳朵。他一点都不怀疑刚才她已经洗过手,但是他无法说服自己,他有洁癖,联想到可能粘附的虾汁和葱花,还有她的不洁的嘴唇,正含着他的无辜的耳朵,冯春心里一阵阵发毛。
冯春想,这样的耳鬓厮磨,大概就是所谓温馨的家庭生活图景了吧。将来他们的身后,还会有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屁孩。他不止一次地想象过这个画面,他以为自己可以,一次次地劝说自己,不要轻易就把自己早早归属于某一类,你只是没有正儿八经和女人谈过恋爱而已,尝试一下——正是这样的念头一天天地敲打着冯春。现在这个沈晓芳像八爪鱼一样缠着他,他闭上了眼睛,他没能说服自己。一个终日戴着面具的空壳人,没有灵魂,假装一个内心有爱的男人拼命生活。他根本做不到,也没有脸面对这个傻兮兮的姑娘。
从里间出来,冯春想就此告别。他必须在她爸到来之前溜掉。没想到父亲成了沈晓芳的一个坚实的理由。你现在走算怎么回事?他被安置在那把硌屁股的硬木沙发椅上。电视里,一档水上闯关节目正在进入尾声,一个女选手的落水,让沈晓芳发出惊人而持续的笑声。她笑得太厉害,本来倚靠在他肩膀上的脑袋,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她还在那里笑,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兔子。冯春的双手无处安放。他的左手不停地拨弄着散落在那里的一本杂志的边角,右手则摸着自己的下巴。沈晓芳就势躺下来,把脑袋枕在冯春的腿上。她觉得有事情做了,她把冯春的手挪开,并在那里挑挑捡捡地拔了一根胡须。别玩了好吗?沈晓芳说好吧。他的手让沈晓芳拿去,放在她自己的胸脯上。那不是久留之地,它像飘忽的落叶那样轻拂过她的脸庞,作了一次非常巧妙的飞行式的逃离。他的另外一只手被她收在腰间,她说她的肚子有点不舒服。你帮我揉揉嘛。他想起童年时第一次手握麻雀的感觉,鸟胸脯一般的温感、起伏与潮湿的气息。第一次在书本上看到女人的生殖构造时,冯春的脑子里跳出来的是一个成语:千疮百孔。沈晓芳闭着眼说,你下面硬了没有?冯春说,没有。沈晓芳说,你可真老实。冯春盯着电视上的广告,广告上的人好像在说,这个可怜的傻姑娘。
听到钥匙开锁的声音,门开了,进来的是她爸。
门先是慢慢裂开一道缝——也许是想撇清窥视的嫌疑,又忽然大开。虽然楼梯里并不能看清什么,但冯春确切地知道,就是他。只是看起来并不像他刚才猜测的那么老。他身材保持得很好,寸头,黑框眼镜,看得出衣服都是熨烫过的,很干净的感觉,浅蓝细格的衬衣,扣子一直扣到最上面。在他白皙的神情坚定的脸上,引人注目的是他过于潮湿的嘴唇和一小撮邪魅的花胡须。这个人给冯春的感觉,不像是从这个陈设简陋的家庭里走出去的人——虽然外表中的某些东西令他反感,但似乎又有某些不可言说的吸引力。
两人慌忙起身。沈晓芳说,这是我跟你说过的小冯。他看着冯春,迟疑地点了点头,但他深炯的目光并没有马上从冯春的脸上挪开,四目相交,冯春心里闪过一丝慌乱,恭敬地叫了一声叔叔。这个叔叔的脸庞上正在浮起意味不明的笑容。冯春递烟给他。哦,我不抽。听晓芳说,你在搞广告设计?冯春说,瞎忙。年轻人忙一点好。他说罢把刚买的一袋草莓交给沈晓芳。你把它去洗一下。然后他抄过餐桌旁的一把小椅子坐下,拿着遥控器,把电视换到了戏剧频道。电视里正在唱京剧。冯春对此一窍不通。她爸回头跟他说,折子戏,《锁麟囊》。冯春哦了一声。你跟晓芳以前是同事?冯春说是的。她爸晃着脑袋,拿手机打拍子,一边跟着电视机里的调儿唱:怕流水年华春去渺,一样心情别样娇……这中间他又想起什么来,冯春都一一作答。这时,他一直拿在手上的手机响了,他接着电话,一边慢慢踱向外面的小阳台,在起身的过程里还扶了一把差点被他碰倒的小椅子。
客厅里剩下冯春一人。他去找沈晓芳。她正在厨房里洗草莓。他见到沈晓芳,竟是格外的亲切。冯春说,洗草莓的时候最好把蒂头掐掉,这样吃起来爽一点。沈晓芳甜蜜地看着他,你好讲究哦。冯春回忆起他和四喜在一起的生活日常。哎哟,沈晓芳看到他手腕上的刺青,一个小爬虫。你啥时候弄了这个?沈晓芳抓过他的手来,对小爬虫吻了一下。它是我的了,沈晓芳缩着脖子笑。此时她爸打完电话进来,正好看到这一幕,他把一只饱含力量的手搭在冯春的肩头上,似乎代表着某种无声的警告。
他踅进了隔壁的卫生间,一边洗手,一边长时间盯着镜子。从冯春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他的半张脸。那是一张完全没有表情的脸。
在尝了几颗草莓后,她爸说,还不错。他继续看电视,间或翻他的手机,还不时地在他们的聊天间隙里插两句。冯春一直在考虑如何体面地离开这里。沈晓芳拿了一颗草莓,塞进冯春的嘴里。冯春说,我很晚才看到草莓,以前只在画册上看到过。
这是一个非常糟糕的开头。
沈晓芳说,我也是。那时候我才读小学两年级,一个外地叔叔来看我爸,我爸休息在家,不过他正好出去了。冯春瞟了一眼她爸,他好像沉浸在电视剧的某个环节里。沈晓芳说,那个叔叔把手里的草莓撂下就走了。后来我妈回来了,她也没见过草莓。她觉得这么鲜艳的东西肯定不能生吃的,就把草莓洗洗下锅炒了。冯春惊讶万分,炒啦?沈晓芳说是啊。沈晓芳说,我爸回来后,和我妈大吵了一顿,他又出去找那个叔叔。正说着,她爸猛然站起来,怫然不悦,你胡说些什么?这种事情跟他说得着么?
沈晓芳委屈得不行,捂脸跑进了自己的房间。冯春站起来说,叔叔,我要么先回去了。她爸没有理他,他不停地在那里调换着电视频道。冯春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结局。他刚想自行离开,就听到她爸啪嗒一声把电视机关掉了。他说,我送送你。
冯春心里意外极了,他在门边跟她爸忸怩了半天,叔叔真的不用,你不用送我。叔叔说,走吧。他带上门,一只胳膊已经勾搭上了冯春的肩膀。冯春很郁闷,他们的关系也没有亲昵到这一步。他裹挟着冯春,每一格楼梯都极艰难。冯春一边顾及地面,一边企图挣脱他的束缚。如果他真要弄他,弱鸡一样的冯春,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老头说,怪你运气不好。今天有人跟我调了班,嘿嘿,你撞我枪头上了。他将冯春掳到四楼与三楼之间的一个死角里。我警告你,不要动我的女儿!你当我白痴?我一进门就知道你是个基佬!你他妈的一个基佬,骗婚骗到我家来了?冯春看着他,整张脸都在哆嗦:叔叔我不是,我真的不是。是不是你心里最清楚!老头说,你说不是就不是吧,能骗过自己就行,不要去骗女孩子——他像棕熊一样逼视着他,每句话都是喷着他的脸说的。永远不要!他说。
老头盯着他的目光慢慢变得混浊,老头说,你和他年轻的时候长得太像了你知道吗?他抱着他,摸他的手,稀世珍宝一样的东西,嗅着啃着。叔叔!叔叔!他的花胡须开始蹭着他的脸。冯春心跳加速,身体僵化,虽然早有预感,但依然让他惊愕万分。叔叔就是个混蛋,你也是。他在笑,他的声音似乎很远很远,他身上有一股很特别的暖洋洋的气息,那是迷人的费洛蒙。有那么一刻,冯春还挺享受被他强抱的感觉,但他立刻清醒过来,并为此感到强烈的羞辱。他的手顶到了后枪袋的那把十字螺丝刀,原来它从开始就揭示了晚上的这一切。
他真想一刀捅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