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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汉学“帝国史”范式及其局限
——兼谈“文明史”范式的可行性

2022-10-26魏孝稷

社会观察 2022年1期
关键词:文明史汉学帝国

文/魏孝稷

西方汉学的“帝国史”范式

“帝国”范畴的原型来源于西方历史。在西方语境中,“帝国”最常用的一种定义具备三个基本属性。其一,一个民族或国家通过暴力手段对其他民族或国家进行征服和殖民统治;征服者对被征服地区进行政治压迫、经济剥削以及文化歧视;“帝国”包含了帝国主义与殖民主义的实践、制度和意识形态。其二,皇帝统治的国家,或实行王权专制统治。其三,地域广阔的多族群共同体。第一种属性是帝国的本质属性或核心属性。后两者不是“帝国”的本质属性,但与王朝的内涵相近,可能是导致帝国概念泛化的原因之一。汉学家所谓的“中华帝国”,不仅是“王朝”的替代表述,而且几乎完整地使用了“帝国”的概念。更重要的是,汉学的“帝国史”书写形成了与“帝国”概念深度关联的空间叙事、时间叙事以及专制主义叙事。三种叙事相互纠缠,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叙事范式,我们可称之为“帝国史”范式。

1.空间叙事

“帝国史”范式的空间叙事呈现的是所谓“中国本部”与“外部世界”、“汉族”与“异族”之间的对立关系,通过“汉”与“非汉”的族群分野,将匈奴、西域、突厥、回鹘、南诏、大理、喀喇汗以及北元视为中国的“外部世界”,排斥在历史中国的空间之外。西方汉学建构的“汉族”与“异族”二元对立的空间结构,恰恰符合西方语境中的“帝国”范畴。要之,“帝国”“殖民”等话语的应用,解构了边疆历史作为中国历史一部分的历史合理性,把中国历史裁剪成汉族史。

2.时间叙事

“帝国史”范式的时间叙事即以“帝国”为中心展开历史分期。西方汉学家将秦至清长达两千多年的历史,视为一个独立且完整的历史阶段,称之为“帝国时代”。以此为中心,中国历史被分为三个阶段:秦统一之前的“前帝国时代”,秦至清的“帝国时代”,辛亥革命之后的“民族国家时代”。

3.专制主义叙事

尽管从启蒙时代开始,欧洲思想家已经形成了关于中国君主专制政体的基本观念,但是魏特夫找到了貌似“科学”的“治水—灌溉”依据,使得“东方专制主义论”显得更为“合理”。费正清原先基本同意魏特夫的观点,后来关于中国“专制主义”的表述出现了变化,认为“专制主义”出现的时间晚至秦代(此前认为是商代),将“专制”与皇帝统治联系起来。

费正清的高足——史华慈和孔飞力,两人的共同关注是为何中国历史上缺乏“专制主义”的替代性方案。中国学者将他们的问题分别命名为“史华慈问题”和“孔飞力之问”。两个命题从根本上是一致的,都将中国古代政治体制视为西方“民主”政体的反面——“专制”,并借以观察中国现代政治发展进程。

4.“新清史”对“中华帝国”的“新”解读

近年来,美国“新清史”学者对“清帝国”的历史进行了“新”的解读,并试图与西方的“帝国转向”学术思潮发生关联。他们极力想从新的思潮中推导“新清史”的合理性,希望把“经济掠夺”的属性从“帝国”的概念中抽离出去,进而将“帝国”抽象成一个跨族群的政治体。“新清史”学者虽标新立异,但他们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帝国史”范式,反而更加频繁地使用诸如“帝国”“殖民主义”“征服”等概念。

“帝国史”空间叙事与时间叙事的局限

“帝国史”范式三种叙事框架有局限性,应反思这一范式的缺陷。本节先分析空间叙事与时间叙事的问题。

首先,从空间叙事来看,回顾清朝及以前的中国历史可发现,中原与边疆的关系同样不是掠夺与被掠夺、殖民与被殖民的关系。基于“帝国”视野的“内”“外”划分也站不住脚。这种分野实际上是用现代国家的边界观念裁度中国古代历史。从历史实际来看,秦汉以后,中原与边疆根本不存在一个明晰、稳定的内外分界。

其次,围绕“帝国时代”而设置历史分期也存在很大局限。20世纪以来,社会科学与历史学的关系日益密切,历史学家更加重视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大众文化的作用,不再囿于从政治史特别是事件史的角度考察历史。汉学家常用的“帝国时代”始于公元前221年秦“征服”齐国以及秦王更号皇帝,终于1911年辛亥革命和次年清帝退位,采用的历史分期方法属于典型的事件史取向。即使从政治事件史的角度考察周秦变迁和现代转折,秦王更号皇帝和辛亥革命也不是政治变迁的唯一标志,只是“大变局”中的某个重要事件而已。

总之,欧美汉学家基于西方语境中的“帝国”概念书写中国历史,存在种种误区。更重要的是,“帝国史”范式将“帝国”概念泛化,实质上瓦解了“帝国”概念本身。这样一来,“帝国”变成一个中性的、毫无价值色彩的普通词汇,“帝国”以及相关联的“帝国主义”概念便丧失了其批判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理论意义。

“帝国”概念的传播与专制主义叙事

近年来,在国内历史学研究领域,将中国古代王朝冠之以“帝国”称谓较为普遍。这主要受到西学和汉学影响。中国传统文献中,“帝国”一词非常少见,与西方“帝国”概念区别明显。

西方“帝国”概念何时传入中国?欧立德推测,最早可能是由苏格兰传教士罗伯特·马礼逊将“empire”翻译成“帝国”。20世纪20年代,中国学者已经将“帝国”概念运用到历史编撰当中,也显示西学的影响不断加深。1949年以后,马克思主义史学取得主导地位,中国历史书写中的“帝国”自称几乎不见。20世纪90年代,国内的中国史研究受到新一轮西学和汉学的影响,“帝国史”叙事再度回归,这种影响主要来自译介的汉学作品。

然而,大多数当代中国学者在使用“帝国”指称中国古代王朝时,实际指的是皇帝统治的国家或国度,并不包括“empire”概念中“征服”“殖民”“帝国主义”等基本含义。在中文语境当中,“帝国”与专制有着密切的语义关联。尽管“帝国”概念进入中文语境以后产生语义转变,但是中国学者使用“帝国”概念书写历史时,在很大程度上又回到了汉学的专制主义叙事。

专制主义叙事的核心是什么?一言以蔽之,是将整个传统国家简单化为君主专制的还原主义立场。专制还原主义忽视的一个基本事实是,皇帝不可能为所欲为,他在实践层面受到个人理性、祖宗之法、政治合法性的限制,最重要的是官僚集团的制衡。孔飞力借用“官僚君主制”概念,认为在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中,官僚的“常规权力”与君主个人化的“专断权力”之间存在“合作—对立”关系。但是,孔飞力更强调君主与官僚集团的对立关系,并且突出君主对官僚集团的绝对性支配,在一定程度上又回到了专制主义叙事的立场。我们可以借助历史社会学家迈克尔·曼的“基础权力”概念加以进一步分析。他认为,国家权力可以分为个体性的“专制权力”和集体性的“基础权力”。基础权力是国家通过自身的基础结构渗透并集中地协调市民社会活动的制度性权力。他认为国家权力独立于且不可还原为强势利益集团、阶级、个人、家族或少数精英的权力,它拥有一定的自主性。显然,综合使用曼、孔飞力等学者提出的“官僚君主制”“常规权力”“基础权力”等概念,有助于更加合理地理解中国传统政治的结构、变迁和多样性。

“文明史”范式的可行性

在检讨“帝国史”范式的同时,也有必要探索一个具有同样的宏观视野且更符合中国历史实际的叙事范式。接下来,本文结合中外学者关于文明理论和文明史书写的学术实践,尝试梳理出一种“文明史”范式,希望能够为突破“帝国史”范式提供一个思路。

这里介绍一种关系主义文明史书写模式,即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民族学家马塞尔·莫斯的文明理论和威廉·麦克尼尔的文明史书写实践。

莫斯的文明理论可以概括为4点:其一,某一文明是各区域社会之间多种文明要素或文明事实相互接触、交流、共享而形成的具有一致性的超社会体系。这是莫斯文明论中最具特色的方法论,即方法论关系主义。其二,某一文明与其他文明相区别的规定性特征并非一种,且随着时间以及跨文明交往而发生变化。其三,文明具有地域性,且存在中心和边缘的同心圆结构。文明事实多集中于中心,并向边缘扩散。越向外,中心的扩散能力越弱,文明一致性逐步消失,最终形成了文明的边界。文明的边界是模糊的,与现代民族国家清晰的边界不同。其四,文明之间也存在交流和融合。

全球史先驱威廉·麦克尼尔提出,文明是在数百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生活的数百万、数千万人口通过各种联系而凝聚成的一个共同体;文明的凝聚力来自政治、军事、经济、技术、艺术、宗教、思想,尤其是信息的持续流动,因此文明内部的交通和通信方式非常关键;凝聚力在文明内部分布不均,大体沿着中心向边缘递减,形成了一个文化斜坡,生活在文明边缘的群体一般被视为“蛮族人”。

实际上,关系主义视角下的“文明史范式”更适合书写中华文明的历史。传统的天下秩序恰恰是一种文明秩序。王明珂认为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不是“近现代”现象,而是“华夏”与其“边缘”长期互动、共生的结果。这里可以采取社会复杂化的程度作为划分中心与边缘的总体标准。也就是说,中心与边缘的区别是关系网络构成的复杂性程度,文明中心显示关系更密集,社会复杂性更高;文明边缘的交往关系相对简单,社会复杂性程度相对较低。因此,文明边缘不是“野蛮社会”,也不是“落后社会”,而是在人口规模、社会和政治组织复杂化程度、交通网络的密集程度、商品贸易的发达程度等方面低于文明中心。这也就是麦克尼尔所说的“文化斜坡”。

因此,相比于“帝国”,“文明”概念具有价值中立色彩,更具有弹性和普遍性,同时更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从叙事范式来讲,相对于“帝国史”而言,文明史具有如下合理性:

第一,突破“帝国史”的二元对立模式,即从强调中原与边疆或者汉族与少数民族的二元关系,转向文明中心与边缘的互动一体化关系。文明史显然更加注重中心与边缘地区各族人民密切的交往关系,并探索其对中国历史进程的影响。总体来看,中心与边缘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两个进程:其一,文明中心的人口与成就,包括物质、商品、技术、制度、政治军事权力、文化、艺术等,向边缘移动;其二,边缘的人口和文明成就向中心移动。中心与边缘的互动,推动了中华文明不断演进,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制度化和凝聚力越来越强。大体来说,汉晋时期文明中心与边缘的规模成形,且形成了互嵌一体的稳定结构;宋元时期,文明中心与边缘的一体化结构演变成疆域基本稳定的统一国家;至清代中期最终奠定了中国疆域。

第二,时间叙事上,“文明史”范式关注的是人口、经济、社会、技术、政治、道德、思想、艺术等重要元素的整体性变迁,而不是局限于皇帝制度的建立与废止。也即“文明史”范式从文明的整体性来理解中国社会的巨大变迁。

第三,“文明史”范式综合考量皇帝与官僚、中央与地方、中原与边疆、国家与社会等不同层面的政治关系,可以避免“专制”叙事的还原主义陷阱。上文提到,皇帝与官僚阶层的关系是复杂的,远不能用专制主义概括。如果从中央与地方、中原与边疆、国家与社会的角度看,专制主义叙事更显偏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存在不同类型,中心实行郡县制,边疆则实行羁縻制和土司制度。从中心与边缘来看,元清两代蒙古族和满族主奴化的君臣关系,强化了皇帝的专断权力,明代皇权强化在一定程度继承了元代制度。但是明清时期国家的常规性权力也在发展。

余论

我们在系统性引进汉学成果的同时,将不得不面临自身学术主体性的问题。就汉学的历史书写而言,其“帝国史”范式对学界发挥着很大的引导作用。而汉学“帝国史”叙事在中国的回响造成了一些中国学者几乎处于沉默的状态,既没有质疑汉学带来的“帝国”概念的误用与滥用问题,也没能反思围绕“帝国”概念形成的叙事范式。

“帝国”是存在于西方历史与现实中的概念,带有格尔茨所说的“地方性”。用“帝国”这样的“地方性知识”来分析非西方历史时,一定会失真。正如罗素·福斯特所说,“帝国”只存在于西方文化中,假定“帝国”存在于西方政治哲学和西方历史学之外,是危险的。危险至少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帝国”甚至“帝国主义”概念的泛化和滥用降低了其作为一套批判工具的意义;第二,汉学的“帝国史”范式尤其是空间叙事和专制主义叙事,为西方霸权主义遏制中国发展、干涉中国内政提供了思想和话语资源,体现了萨义德所说的东方主义话语权力。

反思汉学书写的“帝国史”范式,不是反对和排斥一切汉学成果,而是对它造成的误读和扭曲进行辨析和纠正。大部分汉学作品都属于客位视角的产物。客位视角能够提供一个新的角度,但是中国人生活的意义之网离不开中国历史的编织,这是客位视角不具备的。因此,我们与汉学的对话,根本目的是增益对中国历史的理解,最终还是从主位视角书写真切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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