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辩证地看待不同时期的民族文化价值
——以“东巴不进古城”为例
2022-10-14杨杰宏
杨杰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族文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文化是民族的精神与灵魂,是创新的源泉。中国共产党自从建党伊始到建立新中国,到改革开放,一直注重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性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这里的中国实际也涵盖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党的建设与优秀的民族文化相结合一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1]“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2]。他强调“要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1]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3],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3]。习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讲话为在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实现文化的繁荣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对我们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我们党强调对传统文化要“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是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所秉持的辩证方法。这种辩证法就是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原理的“辩证的否定观”,可以说这既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待传统文化的一种辩证法,也是我们正确看待民族传统文化的科学态度。
毋庸讳言,因受不同时期错误观点及文化思潮影响,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识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曲解与误解,如封建社会时期对少数民族文化采取的侮蔑态度与歧视政策,极“左”时期对民族传统文化视之为牛鬼蛇神予以批判。时至今日,这种错误的认识与观点仍不同程度存在着,对民族文化建设、经济社会的发展,乃至民族团结带来了负面的影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批判,维护来之不易的民族地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本文以“东巴不进古城”为个案,对这种错误的民族文化观进行剖析与批判,以期促进对民族文化观的辩证的认识。
一、“东巴不进古城”之说的由来
“东巴不进古城”是一个在丽江民间广泛流传的说法,至今仍在地方文化圈内及导游词中不时听到。这一说法之由来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清朝雍正元年(1723年)丽江实行改土归流。这场改土归流对于丽江来说是一场革命,在政治上剥夺了木氏土司特权,采取朝廷选派流官制度,经济上实行封建地主制度,从而极大解放了地方生产力,这无疑具有进步的历史意义。但流官在对待丽江民族文化方面实行了一套“以夏变夷”的民族歧视政策,把东巴文化视为茹毛饮血的野蛮文化而大加挞伐,随着外来的汉族移民在丽江古城逐渐增多,加上官府大力推广科举制度及汉学教育机构,以封建礼教为核心的汉文化成为古城主流文化,东巴文化从古城、坝区逐渐退缩到经济发展滞后的山区,以致长期以来,以古城为中心的汉文化主流圈内将东巴视为异类,甚至东巴在有些人家门口经过都被视为不祥,这一文化歧视一直延续到五四运动,乃至到“文革”都未断绝,流毒颇深,至今在一些“雅士墨客”的心目中,东巴文化属于装神弄鬼、野蛮愚昧的原始文化,是上不了大雅之堂的。正是在这种长期的文化歧视影响下形成的文化认识误区,是导致“东巴不进古城”这种论调的社会思想温床。
其次,在极“左”思潮影响下,机械、狭隘地理解进化论,把不同时期的传统文化人为地割裂开来,越是古老的文化越被视为阻碍进步的落后因素而予以否定批判,譬如把东巴文化与改土归流以来形成的仿汉文化对立起来,认为丽江古城文化是以儒释道为主体的文化,不包含东巴文化,忽略了民族文化的整体性与发展性特征。下面对此问题予以简要的辨析,以期正本清源。
二、“东巴不进古城”是个伪命题
为什么说东巴不进古城是个伪命题?因为这个问题本身漏洞百出:东巴何时不进古城?为什么不能进古城?是不能进、不让进?还是不想进?如果说这个古城指的是丽江古城?那么应该从古城的历史起点——1253年开始算起,古城的范围包括了白沙古镇、束河古镇、大研古镇,也包括黑龙潭明清建筑群,一般人把大研古镇混同于丽江古城,这是不对的。1997年丽江古城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中,其范围就包括了上述几地。东巴不进古城的命题就包含了不进上述这些地方。是整个800年时间里东巴不进入古城?不进入大研、白沙、束河三地?凭什么不让他们进入古城?是害怕他们施法作乱?还是犯了哪一条王法?很显然,这些都是非常荒唐的无稽之谈。
(一)丽江古城是东巴辈出之地
丽江自元代成为中央王朝管辖的地方行政机构以来,石鼓曾短期作为丽江路所在地,但不久搬迁到白沙。原因在于白沙是木氏所属的尤氏族的根据地,自唐武德年间(618—626年)叶古年赶走濮獬蛮而夺得丽江坝一带,当时丽江坝大部分为湖水所覆盖,只有北部白沙片区适合居住,这也是为何木氏一开始把行政中心设在白沙的原因。南诏王异牟逊、元世祖忽必烈先后诰封白沙北岳庙,原因在于白沙为当时丽江人口较为集中之地。所以说白沙古镇是丽江古城的重要构成,是丽江古城之始建地。那么,白沙有东巴吗?答案是肯定的,白沙不但有东巴,而且是大东巴辈出之地,在历史上长期作为丽江东巴文化的大本营。束河与大研镇一直到1940年代末期仍顽强传承着东巴文化。
丽江塔城乡巴甸村大东巴和文玉(裕) 的墓碑上的记载,“原籍元津,姓董,始祖精于彩画,应土司之聘,先落籍丽江,遂安家白沙,后分枝南山,雍正初年移落巴甸”。其祖上源于丽江白沙明代大东巴“久知拉”,并有24 代父子联名的谱系。若以每代25 年计,600 年前约在明初就已应木土司之聘落籍丽江,成为精于彩绘的大东巴。[4]据丽江塔城的和旭辉东巴介绍,他的祖上久知拉是远近闻名的大东巴,相传是木氏土司从三坝乡白地村聘请过来的大东巴,时间大致在元朝时期。当时丽江行政中心设在白沙,所以木氏土司在白沙的新尚村给久知拉大东巴分了田地,建了房屋,承担起了木氏土司家族东巴祭祀职责。相传久知拉曾参加过白沙壁画的绘制。久知拉在丽江白沙定居后,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其子孙后代分布到了丽江大研镇、黄山乡文华村、五台村,太安汝南化、塔城等地,并出现了大研镇的和凤书(其祖上为木氏土司家族的世袭东巴)、文华村的桑尼才、五台村的和田贵、太安汝南化村的康巴才、青爸羊、塔城乡的和文裕、鲁甸乡的和世俊、和文质,白沙乡的和鸿、和诚等一大批大东巴。丽江东巴文化源头在白地,而白沙成为丽江东巴文化最早的传承点,以此为根据地又分布到大研、黄山、太安、鲁甸、塔城等不同乡村传承点,这些传承点通过家族迁徙路线连结成面,由此形成了东巴文化传承、流布的格局。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后期,被西方称为“纳西学之父”的洛克之所以坐镇白沙的玉湖村开启了长达27年的纳西文化研究之旅,很重要一个因素在于白沙在丽江东巴中的名声及地位使然。
(二)东巴不但进古城,还住在古城里
有人会说,丽江古城是指大研镇,不是指那么偏僻的白沙乡镇。大研镇有东巴吗?当然有,大研镇不但有东巴,而且还住在古城里,是资深的古城土著居民。可以说,在改土归流前,只要有纳西人居住的地方就有东巴。这道理很简单:东巴文化作为纳西族传统文化的百科全书,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是作为核心文化而存在的,一个纳西人,从一生下来到离开这个世界,都离不开东巴文化的参与。“纳西祭天人”。祭天是纳西人的内核文化,也是自我身份认同的重要标志性文化。而东巴是祭天仪式中的主祭者,祭天东巴是世袭传承的,也是地位较为尊崇的东巴。木氏土司一直到新中国成立时都聘有祭天东巴。明朝洪武十六年(1383年),木得土司把丽江府从白沙迁移到现今大研镇。与他而来的居民绝大部分只会是纳西人,当然也会有大批东巴移居而来。一直到1940年代末,大研镇的文林、文明、卿云、忠义等部分村镇的纳西人家仍举行祭天仪式。东巴文化对早期入籍丽江的移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如古城及坝区内移民人家也在祭天期间举行类似的祭祖活动,如夏祭称为“东巴颂”(Doba sul),有些人家还请东巴过来主持仪式,所以这个名称才保留下来。
在改土归流之前,绝大部分纳西族宗族是举行祭天仪式,改流后因流官大力推行汉文化,恩威兼施,从而使东巴文化逐渐淡化,加上大量的汉族移民并不举行祭天及相关东巴仪式,使东巴文化在古城逐渐式微。但这并不意味着东巴文化在古城销声匿迹,作为一种传统文化,它或隐或显地作用于民族的心理层面及精神意识中,尤其是作为价值观念的文化影响更为深远。譬如纳西族原生文化中的“署”神与汉文化中的龙神的融合就是典型个案:东巴教中强调的“人与‘署’(自然神)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观念包含了相互的自然观,而汉文化中的“天人合一”观念也与此相类似,只不过把“天”进一步伦理化、等级化。黑龙潭原是纳西先民祭“署”神的地方,“汉文化传入后,龙的观念传入纳西社会,由于汉族的龙也有司掌河湖泉水和雨水的功能,与纳西族‘署’神的功能也有相同的地方,于是,龙信仰意识就逐渐和纳西族的‘署’神信仰观相融合。清乾隆初年,在玉水源头处盖了‘玉泉龙王庙’。”[5]当然,改为龙王庙并不意味着汉文化占了上风,融合后的文化更多体现出来的是二者的互融性。杨福泉回忆说:“一些受纳西族传统文化影响较深的古城老人在解释河流灵性和神性时就多把其归结到‘署’神,如说“署”神爱干净,因此不能污染河流。河里的鱼和青蛙是属于“署”神的下属,不能捕捉它们。河边的树木是‘署’神歇息的地方,不能砍伐。”[5]丽江设流后纳西族与外来汉族移民两个族群的认同、融合是互动、互构、互文的关系,也只有在这样的关系中,族群认同才能得以形成。
这里不能不提一下大研镇大东巴和凤书其人其事,他就是世代居住于古城的东巴世家。和凤书(1877-1952),大研镇卿云村人,最后一代木氏土司家世袭的祭天东巴,其实质扮演了丽江境内东巴领头人的角色。其父和秀春是清代著名的大东巴。清宣统元年(1909年),丽江木氏土通判木景曾赐给和秀春一块“精明教宗”的匾,落款是“宣统元年腊月初五日率男和凤书和凤阳吉旦”。又传闻,清官府曾赐给他一块“金铃四方”的匾额。他精通东巴文和格巴文,谙熟东巴教大祭风仪式仪规及其经典,还会东巴教的法术卜卦知识。曾到丽江县的大东、鸣音、宝山、大具及宁蒗县的拉伯等地主持大祭风仪式,亦曾参加过美国学者约瑟夫·洛克邀请做的复原大祭风仪式。和凤书在社会上名望很高,创立了丽江县东巴协会并任会长。他曾协助法国学者巴克、美国学者洛克、李霖灿等学者释读过东巴经文。多次在大研、白沙、太安、大东、宝山、鸣音及宁蒗县的拉伯一带主持、参与过诸多东巴仪式。1950年5月被选为丽江县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东巴代表。1950年10月15日,以夏康农为团长的中央民族访问团到丽江。在欢迎中央民族访问团的数万人大会上,和凤书参加了主席团,并安排数十名东巴祭司表演了东巴舞。
这说明东巴不但进出于古城,东巴本身就住在古城里面,而且还是东巴会会长,所以不存在东巴进不进古城的问题。
(三)丽江古城开创者木氏土司一直祭天法祖
有的人不了解具体历史情况,把改土归流以来的歧视东巴文化的观点泛化,甚至把这笔账算到木氏土司头上,赞颂木氏土司大力引进汉文化,倾心儒释道,采取开放包容的文化政策,但“苛待本民族的东巴教”“限制东巴教的继续发展,剥夺了东巴教徒修书的经济条件和权益”等等,[6]把“东巴不进古城”的时间点嫁接到木氏土司时期。这种谬论是经不住推敲的。木氏土司作为丽江古城的开创者,古城及其辖区内的主体民族是纳西族,在其统治时期东巴文化对民间影响极大。木氏土司没有理由否定、打击东巴文化,这无异于数典忘祖、自毁长城。原因很简单,统治者自己否定了主体民族的传统信仰,直接就动摇了其统治基础。
事实上,木氏不但没有苛待东巴文化,反而一直敬重东巴文化,善待东巴文化。徐霞客到丽江,对木氏土司家族的祭天仪式留下深刻印象:“其俗新正重祭天之礼。自元旦至元霄后二十日,数举方止。每一处祭后,大把事设宴宴木公。每轮一番,其家好事者,费千余金,以有金壶八宝之献也。”从中可察,木氏的祭天活动耗时长久,耗费惊人。可能除了在狮子山祭天场举行祭天外,在白沙传统祭天场也有举行。可以说木氏土司举行东巴祭天仪式是为了凝聚人心,深化民族认同的重要举措。木增向万历皇帝上疏的十谏中,第一条即为“敬天法祖”,木公撰写的《木氏勋祠》中如是说:“克恭克敬,勿亵尔神”“孝亲至勤,祀神至诚”。更意味深长的是《木氏宦谱》(甲)中把东巴经典《创世纪》名句赫然写于开篇:“草古天能古、草俸地能俸,草羡古甫古,古甫古吕古,古吕气吕古,气吕露吕古,露吕陆点古,一点海娘丁,海失海羡古,海羡刺羡古,刺羡天羡古。”直接把东巴经典《创世经》中的纳西族祖先谱系与木氏祖先谱系联系在一起,说明了其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木氏土司每次出征必先举行东巴祭祀仪式,战争中士兵阵亡要举行超度仪式,所以在出征部队中要东巴跟随。现处于四川藏区的俄亚纳西族乡就是明朝时期军屯驻扎下来的,至今仍有世袭的祭天东巴家族。木氏土司还对祭天传统进行了合理化改造,如祭天坛上的柏树原来代表天舅,木氏土司时期把柏树的神格演变为“皇帝”,并在祭祀仪式中带头高呼“皇帝万寿无疆!”。
木氏土司采取文化包容政策,客观上也促进了东巴文化自身的发展。东巴教中吸纳了本教、藏传佛教、道教内容就是明证。元代时期木氏引进造纸技术,也促进了东巴口头经书的经典化进程。东巴经《超荐死者·马的来历》有赞颂木氏土司的句子:
这说明木氏土司时期对东巴教及其文化并未采取敌视打压政策,而是把自身作为民族成员,对作为民族核心文化的东巴文化敬重有加,源远传承至今。东巴文化在丽江古城的历史文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丽江拥有“三江并流”自然遗产地的青山绿水,古城依山傍水,顺水而居的建筑格局,与东巴文化的自然观,生命观、价值观是有着深刻的文化联系。在丽江所拥有的三个世界遗产及纳西传统文化中,东巴文化所起的作用是不能忽略与否定的。
需要指出的是,木氏土司重视东巴文化并不意味着把东巴文化抬高到政教合一的文化高度。对此历代木氏土司保持着清醒的政治头脑:只有与中央王朝保持高度一致,才能确保其统治地位的巩固。而在意识形态、主流文化上与中央朝廷保持一致是关键因素,这也是木增为何一直自称为“明国忠臣”的内因。东巴教文化因其长期徘徊在原始宗教进入人文宗教门槛之间,没有形成与封建社会相适应的宗教教义及文化体系,根本没有能力成为统治阶层的指导思想与主流文化。这是木氏土司没有把东巴教及其文化作为其指导性主流文化的原因。当然,木氏也没有人为地去压制、消灭东巴文化。它对宗教文化秉持了包容开放的政策。当然,这种政策不能笼统地理解为多元文化政策,譬如中原文化主要局限在木氏一族内,而非在民间予以广泛推广;藏传佛教仅局限于其统治的藏区,而非纳西族地区;东巴教的传播也局限于纳西族地区,在木氏土司家族内部,更多体现为一种传统的民俗文化。
三、科学辩证地看待不同时期的民族文化及其价值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文化就是人类社会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方式及其成果的总和。从文化层次而言,这个“总和”包括了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与制度文化;从其基本内涵而言,文化具有历时性、共时性、阶级性、民族性、融合性等不同特征。总之,我们对文化的认识与把握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反对与警惕割裂文化的时代性与整体性的错误观点。从如何正确看待不同时期的民族文化价值这一命题而言,同样需要牢牢把握与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与分析方法。
科学辩证地看待不同时期的民族文化,必须要把具体的问题置放在一定的历史范畴内进行辨析与思考。关于民族文化观,列宁曾提出著名的“两种民族文化论”,即“每一个民族文化中,都有两种民族文化”,那就是剥削阶级的文化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文化。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也指出:“在现代世界上,一切文化或文学艺术都属于一定的阶级,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的”。[8]对于“两种民族文化论”不能从机械、庸俗的进化论出发来理解,列宁与毛泽东强调的每一个民族文化内部存在着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两种不同文化,这是从民族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这个历史阶段而言的,不然无法理解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境内仍有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怒族、苦聪人等仍处于前阶级社会阶段的民族文化。另外,即使进入阶级社会的民族文化,有些文化也不能简单地用阶级观点来区分,如不少民族有关开天辟地、洪水灾难、民族迁徙等方面的神话或史诗,更多是保留了前阶级社会的远古文化信息,不能简单、机械地用阶级观点来界定其文化性质。
与东巴文化、古城文化相似,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内部同样存在着不同时期产生的文化,如彝族的毕摩文化、羌族的释比文化、傣族的贝叶文化、普米族的韩规文化、壮族的摩经文化、东北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锡伯、鄂伦春、赫哲等民族的萨满文化、藏族的本教文化等诸多民族存在着较早历史时期产生的本土传统文化,这些本土传统文化中糅合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神灵崇拜、祖先崇拜等内容,相比于理论深邃、体系严密、博大精深的近现代文化,显得要“简陋”“原始”,尤其在强调优胜劣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心目中,这些“落后文化”是构成该民族发展滞后的罪魁祸首,从意识形态层面进行批判与否定,然后从政策与实践方面进行改造与取缔。从历史范畴而言,这些本土传统文化在历史上对于深化民族文化认同、促进民族及其文化的形成、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些历史贡献是不能抹杀的。其次,从文化艺术价值而言,这些本土传统文化蕴涵着这一民族独特的,不可替代的文化特质,正如马克思评价古希腊神话与史诗作为人类童年的文化产物,在永不复返的阶段显示出了永久的魅力,至今仍然是“高不可及的范本”。传统文化对本民族文化艺术的创造性发展与转化无疑起着重要的文化基因库的作用。以当下东巴文化为例,不但东巴进了古城,甚至可以说是满城皆东巴文化。有些学者可从商业化、文化真实性方面予以批判,但不可否认东巴文化在新的社会语境中获得了另一种新生:它可作为美术作品、雕刻、服饰、工艺品、纪念品而受到游客青睐,也作为景区展演内容而为观众所欣赏;东巴神话故事与主题被大量挪用到文学艺术及影视剧创作中;至于国际间的学术研讨交流、艺术展演更是趋于日常化,每年有关东巴文化方面的学术论文、专著、硕士博士论文层出不穷,东巴文化实现了从参与的边缘转向边缘的参与,已经成为丽江旅游业中不可或缺的文化元素;它创造了可观的就业机会,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一个研究型的、艺术型的、文化型的当代东巴时代已经来临,从中彰显了东巴文化强劲的文化生命力。这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语境下的重构与复兴引发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与思考,一些民俗学家与神话学家称其为民俗主义或神话主义。杨利慧提出的“神话主义”概念超出了文学和艺术创作范畴,涉及现当代社会的遗产旅游、互联网、影视、电子游戏等诸多领域。“将神话作为地区、族群或者国家的文化象征而对之进行商业性、政治性或文化性的整合运用,是神话主义的常见形态。”[9]
正如一个人的成长史有着童年、青年、成年、老年的不同阶段,不能因为长大成人后就全面否定之前的历史记忆,这本身是不合理、不可取的。同样,我们对待不同时期的民族文化,尤其是历史上的古老文化传统,要秉持实事求是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充分认识其得以产生、发展的具体历史情境,尊重其特定历史条件下发挥的积极作用,也要深刻认识其历史局限与负面因素。
其次,从共时性的范畴而言,我国好多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不同民族情况千差万别,不可一概而论。如在新中国成立时有的民族已经具有了资本主义萌芽,大多数进入了封建地主社会阶段,有些民族仍停留在封建领主制、农奴制阶段,甚至有些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而在同一民族内部同样存在着不同的经济、文化形态。对于这些历史形成的区域性的文化差异,同样不能一概而论,尤其要警惕出现对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内部的地域文化歧视。正如东巴文化在大部分纳西族地区已经不再具有“社会宪章”的文化功能,但在一些比较偏僻的山区,如滇川交界的无量河区域东巴文化仍具有宗教功能。在现代工业文化仍无法全面覆盖的这些地区,传统文化对于族群认同、协调社区秩序、维护社会道德规范,甚至在保护生态环境仍发挥着重要作用,由此我们在评价与对待这些传统文化时,必须要尊重本土文化及民众的态度,而非简单粗暴进行干涉。否则传统文化形态一旦被摧毁,而新的文化形态未能建立,由此造成社会失序及文化冲突,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对此无所作为,盲目推崇传统,采取过度保护主义,这实质上是放弃主义。任何文化都依附于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思想形态,这些传统文化保存社区往往是经济发展滞后地区,所以必须结合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从交通设施、经济产业、教育教学、卫生医疗等民生方面进行切实的帮扶,从而实现经济脱贫的同时,促使传统文化的转型,使之与现代社会相适应。
其三,要科学辩证地看待不同时期的民族文化与价值要秉持整体观的态度,切忌一刀切,片面化、孤立的观点。任何一种民族文化都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扬弃、沉淀生成的,任何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无一不是融合了不同时期、不同民族文化而得以发展,本身构成了本民族文化不可或缺的有机部分;而后来吸收了更多外来民族或近现代文化而形成的新型的民族文化,既是在传统文化基础上得以吸收与融化,也是传统文化继承创新的结果。如东巴文化本身融合了本教、藏传佛教、儒释道文化而得以发展,在纳西族历史发展中发挥过重要的推动作用,本身构成了丽江古城文化不可或缺的有机部分;而明清时期以儒释道为内核的汉文化长期在丽江传播过程中,与本土文化融合形成了新型的民族文化。这一时期的民族文化类型既不同于原来的东巴文化,也不能简单用汉文化来界定,而是在本土传统文化基础上融合不同时期的外来文化形成了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型民族文化。
文化是条河,在吸纳支流、融入主流中不断发展壮大。我们不能说这条文化江河只有下游的文化,而忽略或否定上游的文化;同样,也不能为了突出自身文化的悠久历史而忽略后面形成的文化。东巴不进古城是个从来不存在的伪命题,人为地制造东巴文化与古城文化的对立关系是极端错误的,东巴文化是纳西族的标志性传统文化,古城文化是纳西文化融合发展的集大成者,古城文化本身包含了东巴文化,二者都是纳西文化的有机构成。不能因为早期的传统文化因其自身发展不充分而失去主流文化地位就抹杀其文化价值与历史作用,当然,不能因为当下“非遗”运动、文化旅游方兴未艾的时代语境下传统文化吃香而过度炒作、神化。我们也不能不看到民族传统文化在遗产旅游与网络媒介的挪用与重述中出现胡编乱造、过度商业化、社区主体缺失、传统断裂等乱象,隐含着传统文化从文化遗产蜕变为商品附庸的身份危机之虞。譬如东巴退出古城到当下丽江古城满城皆东巴,一些商家为了迎合游客趋异心理而大肆炒作东巴文化,好像当下纳西族仍全民信仰东巴教,而有意无意忽略丽江古城的主流文化,这也是走极端的行为,应予以批评及纠正。不管是古城文化,还是东巴文化,任何赋魅与祛魅行为都悖离了文化本质。
科学辩证地看待不同时期的民族文化价值,批判地继承传统文化,这是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客观规律,也是马克思主义对待传统文化的基本立场。我们既要反对民族虚无主义及全盘否定的错误思想,也要反对民粹主义和全盘肯定的错误倾向。对待不同时期的民族文化价值的正确态度就是辩证的“扬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我们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10]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使传统文化与时代发展要求相符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相适应,这既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