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德福音乐教育与奥尔夫、柯达伊、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的比较研究
2022-10-11马昕
马 昕
(南京艺术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13)
华德福教育是鲁道夫·斯坦纳创立的一种新型教学体系,其教育理念建立在人智学这一哲学理论之上。斯坦纳认为孩子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以七年为一个周期,因此华德福教育针对其不同阶段的特征设置了不同的教学内容,以寻求孩子的全面发展,包括身体、感觉、智力和心灵各个层面的发展。华德福学校不仅仅给学生提供了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来学习知识,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探索人生答案,成长为精神自由的独立个体。
斯坦纳认为人是一种音乐性的存在,音乐元素贯穿在所有课程中。为了进一步理解华德福音乐教育,本文将从教育目标、音乐要素的教学、音乐教学活动三个方面,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对华德福音乐教育和三大主流音乐教育体系进行比较研究。
一、教育目标比较
华德福教育重视音乐教育的目的并不在于要把所有的孩子都培养成音乐人才。这种音乐教育会在每一个细节中培养孩子们对音乐、对周边事物的崇敬之心,从而提升孩子音乐素养,引导孩子对音乐产生深刻的认识。从人智学观点来看,人的灵魂归宿是音乐,音乐教育有助于滋养孩子的内在生命,引导孩子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主要是为了开发孩子的创造力,这种能力可以表现在即兴创作方面。赫尔曼·雷格纳将奥尔夫音乐教育的目标总结为拥抱音乐、发现音乐、体验音乐、融入音乐、理解音乐。
柯达伊认为音乐和人的生命本体有着密切的联系,音乐有塑造性格甚至改造人的力量,对情感的影响是任何语言都难以代替的,因此音乐应该属于每一个人。音乐教育可以为人们形成良好的品格建立基础,丰富人的内心世界,激励人们继承发展本民族的音乐文化传统。
达尔克罗兹坚信音乐教育不能是单纯的技术训练,更不应该是脱离音响的理论知识和规则的传授,它首先应该是对音响和情感的体验。因此,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通过音乐与身体结合的节奏运动唤起人的音乐本能,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和敏捷的反应能力,进而提升体验和表现音乐的能力。
二、音乐要素——旋律、节奏、和声的教学比较
(一)旋律的教学
斯坦纳认为旋律是幼儿音乐中最重要的元素,他将孩子出生到9 岁之间的这段时间称为“旋律年龄”。斯坦纳建议一年级的孩子应该从他称之为“第五情绪”的五度音程范围内的音乐开始学习,三年级后再引入七声音阶的教学。华德福音乐教师将“A”作为旋律发展的基础,
奥尔夫教学法从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认知规律出发,从sol mi 入手,从五声音阶开始音高的教学。奥尔夫体系没有规定教授旋律概念的方法,许多奥尔夫教师借用柯达伊方法中的柯尔文手势。
柯达伊音乐教育法也广泛应用了五声音阶。五声音阶既是匈牙利民族音乐的突出特点,也是儿童音乐教育最适当的起点。柯达伊认为一开始教师应采用混合的跳进的音级教授旋律,因为他发现儿童最自然的发声是sol mi 这个下行小三度,这也是世界儿童音乐中大量出现的旋律音调,比二度级进更容易使儿童分辨和掌握,儿童在学完五声音阶之后紧接着学习大调和小调音阶。
在达尔克罗兹教学法中,旋律非常重要。视唱是音乐教育的三大重要元素之一。与柯达伊和奥尔夫教学法不同,达尔克罗兹采用的是固定的“do”,即固定调唱名法,鼓励学生将音调“C”固定在音调记忆中,以发展绝对音高。达尔克罗兹认为本能应该先于智力,因此通过聆听、唱歌和手势来教授视唱。
(二)节奏的教学
在华德福音乐教育中,孩子九岁以后教师才会强调节奏和节拍,因为斯坦纳认为音乐中的节奏元素对年幼的孩子来说过于强烈,只有在九岁以后,孩子才能掌握节奏的概念并客观地拍打,因此华德福学校的节奏训练通常推迟到三年级或四年级。
奥尔夫、柯达伊和达尔克罗兹教学法从音乐训练一开始就强调节拍和节奏。节奏发展是奥尔夫和达尔克罗兹教学法最重要的方面。
奥尔夫在达尔克罗兹的《美学韵律》中发现了两种教学法可以共用的原则,其中对奥尔夫作品影响最大的原则是“节奏是音乐中最强烈的元素”。人类个性中最原始、最自然的音乐反应本质上是节奏的,节奏是语言、动作和音乐中共同的元素,因此节奏成为奥尔夫教学法的逻辑起点。
在柯达伊体系中,孩子们从很小就开始学习节奏概念。孩子们在幼儿园学习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和二分音符,进入学前班时已经掌握了相当多的节奏模式,上小学后,老师还会教授一系列大纲建议的节奏元素。
达尔克罗兹教学法通过要求高度肌肉控制和精神警觉性的运动练习来教授节奏能力。例如在教授音符时值时,孩子们走向四分音符,然后跑向八分音符和三连音,而这些音都由老师演奏。最终,孩子们学会了达尔克罗兹所说的“独立控制”,即用不同的身体部位同时表达不同节奏的能力。节奏运动可以唤醒儿童的音乐本能,使儿童的身心和谐发展。
(三)和声的教学
在华德福学校,和声被认为和人的情感生活有关。孩子只有在能够区分内在世界和外在世界之后才能真正欣赏大调和小调情绪,因此和声的教学被推迟到九岁以后,甚至不鼓励老师用吉他和钢琴为孩子的歌唱伴奏。一些华德福教育工作者认为只有七弦琴对位伴奏才是可以接受的。在华德福学校,孩子一般要到三年级才会开始复调音乐和分声部合唱练习。
柯达伊体系老师在孩子一年级时就将唱歌分为两个部分,他们相信分唱有助于孩子们合唱。孩子们在非常熟悉五声音阶之后才开始学习和声,在学到do-mi-sol和la-do-mi时会开始学习三部和声。
在奥尔夫教学法中,早在孩子一年级时教师就要求孩子在奥尔夫乐器上进行简单演奏,在二年级时便引入卡农旋律。
在达尔克罗兹教学法中,没有引入和声学习的固定时间。在和声的学习中,达尔克罗兹带领他的学生从低音到高音唱琶音和弦,用这种方式演唱简单的和弦排列,例如主音—属音—主音,然后再引入更复杂的和弦排列。
三、音乐教学活动之比较
(一)唱歌
斯坦纳认为唱歌是人类必不可少的表达方式,在教育中应该尽早为孩子安排唱歌活动。在低年级时,孩子们应该为了唱歌的乐趣而唱歌,教师不应当用唱歌来教授理论。他相信为年幼的孩子唱歌对孩子有治疗效果,唱歌是一个孩子接受音乐教育的起点。华德福学校的许多旋律都是音乐教师新创作的,与课堂主题、自然、季节和节日有关。
以唱歌作为音乐教育的主要手段是柯达伊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在柯达伊看来,声音是人类最直接的乐器,唱歌是接近和欣赏音乐的最佳手段,也是普及音乐教育的切实可行的有效途径。柯达伊极力提倡在教学中参考匈牙利民歌,这不仅是为了提供练习素材,而且也是为了保持传统文化的延续。
奥尔夫认为唱歌是个体获取旋律经验最为强烈的方式。尽管奥尔夫乐器是奥尔夫教学法的一个突出特点,但这并不意味着掩盖了最重要的乐器——人声。在奥尔夫教学法中,声音是第一种被训练、开发并用作音乐表达的乐器。奥尔夫也选择了带有民族色彩的音乐材料,并主张教师运用自身文化来教授音乐。
而达尔克罗兹似乎并没有在他的方法中强调唱歌。
(二)律动
斯坦纳相信,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想要跟着音乐跳舞,他鼓励父母与他们的孩子一起跳舞、律动。这种对律动和节奏的感觉会为孩子未来的音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并且孩子从七岁开始就应该将唱歌、运动和器乐演奏的经验结合起来。柯达伊教学法采用了匈牙利儿童游戏集,将歌曲和运动结合起来,孩子们经常被要求创建自己的动作序列,以解释一段音乐的形式。
虽然奥尔夫的许多运动思想来源于达尔克罗兹的艺术体操,但律动并不是奥尔夫教学法的重点。在奥尔夫教学法中,“基本”运动,即那些自然的、未经训练的动作如跳跃、行走、奔跑等,被纳入到音乐课中。跺脚、拍手和打响指用来帮助孩子们学习节奏,让孩子们在这些运动中练习节奏,并且这些节奏以后会转移到乐器学习中。
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节奏的来源是人体的自然运动节奏。他认识到身体运动与音乐反应之间的联系,并将运动作为学习音乐概念的主要手段。通过律动,达尔克罗兹将聆听、视唱和作曲联系起来,创造了艺术体操这一独特的音乐形式。
(三)乐器演奏
斯坦纳提倡在音乐教育中尽早引入乐器,乐器可作为唱歌的进一步延伸。所有华德福学校从一年级都会开始进行竖笛教学,斯坦纳认为这些乐器有助于发展孩子们的呼吸和听力技能,从三年级或四年级开始开设弦乐课程。华德福学校的乐器教学是在学生接触任何形式的乐谱之前开始的,对于年幼的孩子们,乐器演奏应该从他们平时唱的歌曲开始。
奥尔夫乐器包括木琴、金属琴、钟琴等有固定音高和各种各样无音高的打击乐器,这些乐器可以增强音高关系的听觉和视觉效果,使学生无需经过冗长枯燥的技巧练习,便可以参与音乐活动,享受音乐创造的乐趣。
柯达伊教育体系中的器乐教学以歌唱为基础,先学唱歌再学乐器可以帮助学生培养多种音乐技能。柯达伊建议教师使用木琴来教授旋律音程,通过教授竖笛来掌握绝对音高。他不赞成学生在能够流利读谱之前学习乐器,他认为读写能力是被带入乐器的,而不是通过乐器获得的。
在达尔克罗兹艺术体操中,人体被认为是第一个需要训练的乐器。达尔克罗兹认为,孩子只有在经过大量的律动练习之后才能学习一种乐器。他说:“让孩子在自然地或通过训练表现出一些节奏和音调的知识之前就开始学习器乐,这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四、结语
斯坦纳、奥尔夫、柯达伊和达尔克罗兹分别发展出了不同的音乐教育体系。华德福教育至今已有一百年的历史,近些年在中国发展迅猛。通过比较这些教育者的思想,我们可以发现他们在音乐教学的关键领域中存在着一些相同点和不同点。中国音乐教育的发展不仅要从我国国情和音乐文化传统出发,更需要借鉴国外先进教育体系的经验,“吃透”基本原理、教学理念和方法,吸取各种方法的精华,做好“本土化”的工作,建立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