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皋”“睪(澤)”再辨

2022-10-08陈波先

汉字汉语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鹤鸣段玉裁异文

陈波先

(豫章师范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

提 要 《诗·小雅·鹤鸣》“鹤鸣于九皋”句中的“皋”之所以训作“澤”,因为“皋”是“睪(澤)”的字形误写,“澤”又是“睪”的后起增旁字。实则不然。“皋”有“澤”义,是该字的应有之义;“睪”亦非“澤”的初文。“皋”“睪”之所以存在大量的形近而讹产生的正字与形讹字的异文,是因为“皋”的本义和基本义都是“澤”,而“澤”的声符“睪”又与“皋”形体相近,以致混用。

《诗·小雅·鹤鸣》“鹤鸣于九皋”句中的“皋”字,毛传、郑笺、《韩诗》、《经典释文》、《论衡》、《太玄经》都训作“澤”,潘牧天、潘悟云(2019:118-122,以下简称“潘文”)认为“皋”是因与“睪”形体相近而误写成“皋”,其实应为“鹤鸣于九睪”。潘文进一步认为“睪”后来加形符成了“澤”,“澤”是“睪”的增旁后起字,“睪”是“澤”的初文即本字。笔者读后颇受启发,认为“皋”“睪”两字在古文献中的异文关系是因形体相似而形成的当为确论,但同时也认为“皋”训“澤”是“皋”的应有之义,并非因与“睪”形近而讹产生的义项,此其一也;“睪”也并非“澤”的初文,此其二也。下面是笔者的论证,以就教于方家及潘文作者。

1.“皋”有“澤”义

“皋”的本义到底作何解释,潘文(2019:119)说:“‘皋’从‘白’,它的本义应与‘白’有关。段玉裁注‘㚖’曰:‘凡皢、皎、皦、皛、皋、缟、晧、杲训白之字皆同音部。’从‘白’进一步引申为‘明亮、光明’义,‘皋’之本义应为此。”潘文认为“皋”的“明亮、光明”义,是由“白”义引申而来,这显然不符合词义的引申规律。

按照词义从具体到抽象、从个别到一般的引申规律,(日、月)光明应该引申出“白”义。段玉裁所系联的“皢、皎、皦、皛、皋、缟、晧、杲”诸字,有的是一字异构:“皞”“暤”一字,“晧”“皓”一字;又“皢”的异体为“曉”,“皎”可写作“晈”,“皦”或写作“曒”。《说文·日部》“晧,日出貌”,段玉裁(2007:304)注:“谓光明之貌也。天下惟洁白者最光明,故引伸为凡白之称,又改其字从白作皓矣。”又段玉裁(2007:498)注解“皋”字说:“《日部》暤训晧旰。晧旰者,白貌也。暤晧字俗写多从白。”段玉裁对以上两字的注解,不仅揭示了从“光明”义引申出“白”义,还分析了以“日”为形符的字俗写成从“白”之由。“皢(曉)、皎(晈)、皋(暤)、晧(晧)、杲”诸字,或是日之明,或是月之明,故“皋”字的本义应与“日”有关。

潘文(2019:121)说:“较早的钟鼎铭文、玺印以及简牍中,‘皋’‘睪’是较易辨认的。‘皋’上部为‘白’,‘睪’上部为‘目’;‘皋’下部为‘夲’,‘睪’下部为‘幸’。”“皋”字的构形已明,与《说文》分析“皋”字形相同。《说文·夲部》:“皋,气皋白之进也。从从白。”清代朱骏声(1983:278)注解“皋”字说:“此字当训澤边地也。从白,白者,日未出时初生微光也。圹野得日光最早,故从白,从夲声,俗字作‘臯’。”《字源》亦认为“皋”的本义为“澤边之地”,且说:“古文字中,此字字形易与‘澤’的右半部‘睪’字相混,而音义则与‘杲’及‘昊’字相近相通。《楚辞·离骚》:‘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王逸注:‘澤曲曰皋。’由澤边地引申指沼澤、水田、田边高地等。”(李学勤主编,2012:918)

以上释“皋”本义为“澤边地”的观点,都提及了“日”,一为“从白,白者,日未出时初生微光也”;一为“音义则与‘杲’及‘昊’字相近相通”,①“杲”“昊”两字皆从日得义。《说文·木部》:“杲,明也。从日在木上。”《说文·夰部》:“昦(昊),春为昦天,元气昦昦。从日、夰,夰亦声。”又马叙伦认为“皋”是“暤”之初文,(潘牧天、潘悟云,2019:119)亦说明“皋”与日有关。朱骏声说“圹野得日光最早”,故“皋”训“澤边地”,这是正确的。

再者,从“皋”的字义分析。《汉语大字典》(第2 版)“皋”字义项一是“岸、水边地”,义项二是“沼泽”,义项三是“水田”。又《汉语大词典》“皋”字义项一是“沼泽”,义项二是“岸、水边”,义项三是“水田”。若按潘文的观点,“皋”字无“澤”义,而是因与“睪”形体相近才有“澤”义,那么《汉语大字典》与《汉语大词典》“皋”字的这三个义项都是形讹之后才有的义项。这样,先秦文献及后世的大量文献中“皋”字无本义及引申义,这显然不符合汉字字义演变的规律。

2.“睪”非“澤”之初文

潘文(2019:121)既然已说“睪”的上部为“目”,下部为“幸”,在战国时期的曾侯乙墓钟磬铭、郭店简中与“皋”的字形差别较大,容易分辨,那么“睪”的字形是可以确定的。然而,潘文(2019:118)却预设“‘睪’后来加了形符成了‘澤’”,这是没有得到任何论证的。潘文(2019:120)进一步说:“‘澤’是‘睪’的增旁后起字,‘睪’是‘澤’的‘初文’即本字。”证据仅是清代卢文弨《荀子·正论》校注中的“睪乃澤字正体”这一孤例。

卢文弨所说的“正体”概念最早见于唐代颜元孙的《干禄字书》。这部收录唐代俗文字的字书是对汉字的“正”“俗”“通”进行区分的字书。“正体”是相对“俗体”和“通用体”而言的,并非形符累增的重文关系。因此潘文引用卢文弨的观点来论证“睪”是“澤”的初文,是明显不妥的。其实,卢文弨所言的“睪乃澤字正体”,即“澤”是俗体字,“睪”是正体字。《荀子·正论》“代睪而食”,杨倞注引或曰:“睪,当为澤,澤兰也。俗书澤字作水旁睪,传写误遗其水耳。”可为佐证。

据潘文分析,“睪”字的字形在战国时期是明确的,与《说文》的字形分析相同。《说文·幸部》:“睪,目视也。从横目,从幸。令吏将目捕罪人也。”“睪”字春秋作,战国作,《说文》作,《字源》在分析“睪”字形的基础上说:“会意字。从横目,从㚔,表示守候观察准备逮捕的罪人。古文字为上横目,下㚔,也有上作竖目的,楷书由小篆演变而来。本义为侦视,观察。”(李学勤主编,2012:915)杨树达(2013:156-157)释“睪”字说:“目今言眼线,仍不失目字之义,即侦探也。㚔为辠人。字之构造,谓眼线搜索辠人,故训为司视。司即今伺字也。目主视,为能名。㚔被视,为所名。”杨树达和《字源》对“睪”本义的分析是相同的,也是正确的。

又潘文(2019:120)说:“由于这些从‘睪’的字产生较早,先秦典籍中的‘睪’不烦多用,又在校勘传写刊刻过程中多已被改作增旁后起字,故传世先秦文献中‘睪’有实义者不多,多为人名等。然而出土战国楚简中却有大量用例。简文中‘睪’用作‘繹’‘釋’……尤以用作‘擇’者为多。”虽然先秦文献中不见“睪”的本义用例,但从“睪”声符的增旁后起字亦可探求“睪”的词源,以此知晓“睪”的本义。擇,《说文·手部》“擇,柬选也。从手,睪声”,段玉裁(2007:599)注:“柬者,分别简之也。”《说文·糸部》:“繹,抽丝也。从糸,睪声。”由抽丝引申为寻繹,《论语·子罕》“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繹之为贵”,邢昺疏:“繹,寻繹也。”“寻繹”亦需要甄别、解析。《说文·采部》:“釋,解也。从釆,釆,取其分别物也。从睪声。”徐锴《说文系传》作“从睪,睪声”,苗夔《说文系传校勘记》:“睪声,当作亦声。《㚔部》:‘睪,目视也。’目视所以分别物也。”①“释”字的解释引证见《汉语大字典》(第2版)第7卷第4156页。

擇、繹、釋是一组同源词,均含有分别、甄别义。擇、繹、釋三字又以“睪”为声符,因此“睪”和擇、繹、釋是同源关系。“睪”的词源也是分别、甄别义。甄别罪人,即侦察义,这就是“睪”的本义。

“睪”非“澤”的初文明矣,至于“睪”用作“澤”,潘文(2019:121)举有两例,皆为《荀子》中的“睪芷”,《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均认为“睪”通“澤”,是对的。《荀子·正论》:“侧载睪芷以养鼻。”杨倞注:“睪芷,香草也。”王念孙《读书杂志·史记二》“臭茝”条:“臭,当为㚖,字之误也。《说文》:㚖,古文以为澤字,澤,谓澤兰也……㚖茝,即兰茝也。《荀子》作睪茝,睪即澤之借字。”

3.“皋”“睪”形近而讹的更有力的观点

“皋”“睪”在古文献中形成的异文,是形近而讹的关系,并非假借。其实宋人已有论述,然而潘文没有引用,仅是引用了清代学者错误的观点,即“很多著述都认为‘皋’‘睪(澤)’是假借关系,如清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豫部》:‘睪,又假借为皋。’清代朱珔《说文假借义证·幸部》:‘睪,古书多以睪为皋。’”

南宋王观国(1988:159-160)《学林》卷五“臯”条:

《前汉·地理志》,河南郡成臯县、河内郡平臯县。《后汉·郡国志》,河南有成睪县,河内有平睪县。在《前汉书》用臯字,《后汉书》用睪字。观国按:许慎《说文》臯字下从,王刀切,进也;亦作夲,亦作,从大十,大十者,犹兼十人也。故臯字亦作皋,于偏旁之义皆不失也。古人多假借用字,故《后汉书》用睪字。今按字书,睪,羊益切,又尼辄切,伺视也,其字从目从。盖音聂,其字形与其音、其义皆与臯不同。臯之为义澤也,因其有澤之义,故变臯为睪,以澤字从睪故也,虽云假借,实失其义。《史记·天官书》曰:“其色大圜黄。”裴骃注曰:“,音澤。”盖司马迁变澤为,故范蔚宗以臯、睪二字通用之也。今以偏旁推之,、橰、鷱与夫譯、嶧、檡、鸅音与义皆异,不可假借通用明矣。《后汉·马援传》曰:“交趾女子侧、贰反,玺书拜援伏波将军。”章怀太子注引《东观汉记》曰:“援上书:‘臣所假伏波将军印,书伏字,犬外向,城臯令印,臯字为白下羊;丞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羊。即一县长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为信也,所宜齐同。’荐晓古文字者,事下大司空,正郡国印章。”盖古人假借用字者多,而承流浅学者,遂从而支离改作,自非晓古文字者,不能是正之也。

“睪”不仅与“皋”形体相似,还与“暴”“畢”形体相似而形成异文。《战国策·魏策二》“战胜睪子”,姚宏注:“《史记》作暴子。”《荀子·王霸》“睪宰天下而制之”,杨倞注:“睪,或作畢。”唯独“皋”与“睪”字形近而产生大量的异文,与“暴”“畢”偶有形体相似的异文,倘若依潘文仅论证的“皋”“睪”形近去解释,说服力不足。王观国的观点则能更好地说明“皋”“睪”形近而讹的原因。王观国说:“臯之为义澤也,因其有澤之义,故变臯为睪,以澤字从睪故也。”《字源》亦承之,即“古文字中,此字(即皋)字形易与‘澤’的右半部‘睪’字相混”。

综上,“皋”有“澤”义,是该字的应有之义;“睪”亦非“澤”的初文。“皋”“睪”之所以存在大量的形近而讹产生的正字与形讹字的异文,是因为“皋”的本义和基本义都是“澤”,而“澤”的声符“睪”又与“皋”形体相近,以致混用。

猜你喜欢

鹤鸣段玉裁异文
木偶剧 鹤鸣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校订《古今韵会举要》探略
鹤鸣
谈《红楼梦》第三十四回的一处异文——读红零札
杨鹤鸣
安大简《诗经·召南·小星》异文考辨
評述清代段玉裁古音學研究
《太上洞渊神咒经》异文考辨
《段玉裁传》阅读训练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一曰”训诂内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