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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九省区“双碳”目标的实现路径研究

2022-10-08赵忠秀闫云凤刘技文

关键词:省区黄河流域双碳

赵忠秀,闫云凤,刘技文

1. 山东财经大学 中国国际低碳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070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形势下,中国作为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成员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积极将生态文明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落实在行动上。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重大战略决策,提升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的贡献力度,制定了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然而,中国经济体量庞大,能源消耗与二氧化碳排放全球显著,国内区域禀赋各异,经济环境发展不平衡。因此,中国“双碳”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全国各地区各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导向,以及绿色低碳发展的区域布局。

黄河流域又称“能源流域”,流域上游水能、风能、光能等清洁能源发展得天独厚,流域中下游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储备丰富,流域内煤炭储量占全国一半以上,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2019年,黄河流域九省区(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人口和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占全国的30.1%和24.9%,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以及碳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的35.1%和40.5%。九省区综合碳排放强度是全国的1.6倍,其中宁夏、内蒙古和山西是全国碳排放强度最高的3个省区,碳排放强度分别是全国的6.4、5.2和3.4倍。因此,黄河流域作为中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经济带,其绿色低碳发展紧密关系到中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理念,研究黄河流域九省区的碳排放特征与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对于中国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各省区积极行动,部分地区已经制定并发布了相关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目前,已经发布的规划方案均以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作为核心指导,工作原则紧跟全国的“双碳”目标。然而,黄河流域各省区低碳发展的重点目标与行动规划也应与全国“双碳”规划有所区别,应根据各地经济环境发展特点,充分考虑区域差异与省区合作,系统推进黄河流域各省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一方面,黄河流域上中下游各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禀赋、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以及碳排放效率等方面差异较大,各地区应重视减排工作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避免“一刀切”,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资源和区位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碳减排政策;另一方面,黄河流域各地区应坚持全流域“一盘棋”的理念,注重区域低碳发展的整体性与协同性,通过各区域的统筹推进、协同合作,强化流域内的生态治理与低碳发展。此外,还应注意黄河流域地域广、人口多、经济发展滞后、贫困区面广的现实特征,在制定低碳政策时,要避免急功近利地“运动式”减碳,应尊重地方经济发展情况,从实际出发,坚持先立后破、稳中求进,推动地区的低碳转型。

相较于以往研究,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1)研究视角方面,不同于以往集中于国家层面的“双碳”路径研究,将包括诸多能源大省的黄河流域置于“双碳”目标下,对流域内九省区的碳排放状况进行全面分析,以期通过区域“双碳”目标对接国家“双碳”目标;(2)研究方法上,综合利用Tapio脱钩模型和对数平均除数指数(LMDI)分解方法,深入探讨黄河流域各省区经济发展对碳排放的依赖关系以及各因素对不同省区碳排放变动的作用机理;(3)路径探索方面,对黄河流域九省区碳排放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各省区的碳达峰状况、碳排放强度、产业结构、能源强度等特点进行路径规划,注重各省区“双碳”目标实现路径的差异化,以期增强各省区低碳路径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文献综述

碳排放一直是学界重点关注的领域,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的研究更是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不少学者的研究聚焦于国家和地区的减排路径,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张友国等[2]对中国各省的碳排放态势及驱动因素进行研究,认为“双碳”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区域差异化的路径选择。林伯强[3]对中国碳达峰情景进行了分析,提出应根据中国现实国情,通过能源结构的调整,走清洁低碳转型之路。中国能源系统庞大,存在化石能源依赖度高、清洁能源发展不充分的问题,需要从能源供给侧出发,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4],同时从消费端着手,倒逼经济绿色低碳转型[5]。也有研究着眼于技术创新对中国“双碳”目标的支撑作用,指出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保障,应分部门、分阶段制定“双碳”目标的技术发展路径[6-7]。

一些研究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中国黄河流域的低碳高质量发展路径。张国兴等[8]通过对碳排放的驱动因素和趋势进行分析,探讨了黄河流域交通运输行业实现减排降碳的主要路径。冯丹蕾等[9]对黄河上游区域的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关系进行研究,得出经济增长能够通过产业服务化水平的提高,形成对碳排放的减弱效应。还有一些学者从能源体系和产业结构的角度对黄河流域的绿色低碳发展进行研究,认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是推动黄河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10-11],加快黄河流域产业优化升级和绿色发展是实现黄河流域低碳高质量转型的有效路径[12-13]。

除了上述对碳达峰、碳中和以及黄河流域低碳高质量发展路径的研究外,不少学者通过模型构建和指标量化对碳排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张友国等[14]构建了指标体系和指数,探索了中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水平的变化趋势及其存在的区域差异性。赵忠秀等[15]验证了经典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有效性,并对中国碳排放拐点进行了预测。此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通过建立评价体系,研究了各国污染排放与经济增长的关联性[16]。Tapio[17]进一步构建了脱钩弹性指数,并被广泛应用于能源消耗、碳排放与经济发展之间相关关系的研究[18-19]。除了以上碳排放的量化研究方法外,一些研究运用LMDI分析法考察了中国碳排放的驱动因素[20-22],也有研究利用投入产出技术构建多区域投入产出—结构分解分析(MRIO-SDA)模型测度了碳排放的影响因素[23]。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对碳达峰、碳中和以及低碳发展路径的研究成果丰富,并且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碳排放量化分析指标,这对于本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然而,现有研究集中于对国家层面“双碳”路径的探讨,在地区层面,特别是黄河流域“双碳”目标实现路径的研究还有待完善。只有明确黄河流域各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碳排放情况,才能统筹规划、科学有效地制定黄河流域各省区的“双碳”目标和实现路径。基于此,本文将对黄河流域九省区1997—2019年的经济发展情况、碳排放的趋势阶段特征、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特征、拐点和脱钩状况以及碳排放的驱动因素进行分析,从而探索符合黄河流域地区发展情况的“双碳”目标实现路径,以期为黄河流域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政策依据。

二、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一)Tapio脱钩模型

脱钩理论最早由OECD[16]提出,Tapio[17]细化了脱钩指数分类,将脱钩模型拓展应用于研究经济增长与二氧化碳之间的相关关系。本文借鉴Tapio脱钩模型分析黄河流域九省区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脱钩状态,脱钩指数设置如下:

由于黄河流域各省区历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均为正,其经济增长的脱钩状态会呈现出强脱钩、弱脱钩、增长连接和增长负脱钩四种类型。其中,强脱钩状态表明随着经济发展,碳排放水平下降,代表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绝对脱钩,处于强脱钩状态的地区属于低碳发展水平领先地区;弱脱钩状态显示经济增速明显高于碳排放增速,代表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相对脱钩,处于弱脱钩状态的地区能源利用效率较高,碳排放强度较低,属于低碳发展水平较高地区;增长连接状态下,经济增速与碳排放增速相当,代表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存在一定的连接关系,处于增长连接状态的地区能源使用效率与绿色技术水平不高,属于低碳发展水平一般地区;增长负脱钩状态说明碳排放增速显著高于经济增速,代表经济发展对碳排放的依赖度较高,处于增长负脱钩状态的地区经济发展的粗放型模式以及高碳特征明显,属于低碳发展水平较差地区。

表1 碳排放脱钩指数分类

(二)LMDI模型

脱钩模型能够有效地衡量经济增长与碳排放之间的相关关系,但不能说明碳排放的影响机理。为进一步探讨黄河流域九省区碳排放变化的驱动因素,本文利用LMDI方法[24]对各研究阶段的碳排放变化进行因素分解。构建的碳排放总量分解模型如下:

(2)

(3)

其中,C表示碳排放量,Q表示国内生产总值,Qi、Ei和Ci分别表示i行业的增加值、能源消耗量以及碳排放量,ISi、EIi与ESi分别为i行业的产业结构、能源强度和碳排放的能源结构。进一步将碳排放变化进行如下分解:

ΔC=Ct-C0=ΔCQ+ΔCIS+ΔCEI+ΔCES

(4)

其中,C0和Ct分别为研究阶段期初和期末的碳排放量,ΔCQ为影响碳排放变化的经济规模效应,ΔCIS为产业结构效应,ΔCEI为能源强度效应,ΔCES为能源结构效应。构建LMDI加法分解模型如下:

(三)数据说明

本文使用基础国民经济指标、碳排放以及能源消耗数据,通过对碳排放的趋势阶段分析、脱钩指数分析和驱动因素分解分析,研究黄河流域九省区的碳排放情况。数据时间跨度为1997—2019年,其中各省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年末人口数、分行业增加值等基础国民经济指标数据来源于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衡量碳排放的脱钩情况和驱动因素时将GDP按2000年价格进行平减。各省区分行业和能源品种的能源消耗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各省区的碳排放数据来源于中国碳核算数据库(CEADs),宁夏2001和2002年缺失的碳排放数据根据邻近年份碳排放平均增长幅度估算。为了便于分析碳排放的阶段特征,本文将数据年限划分为四个研究阶段:1997—2001年、2002—2006年、2007—2011年和2012—2019年。

三、黄河流域各省区碳排放状况

(一)碳排放的基本情况

黄河流域整体碳排放效率较低,流域内各省区的经济与低碳发展不平衡。2019年黄河流域各省区碳排放的基本情况见表2。从中可见,人均GDP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7.3%,人均碳排放水平高出全国人均碳排放水平34.5%,因此,黄河流域整体碳排放效率较低,经济与低碳发展水平相较于全国平均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分地区来看,碳排放量最大的3个省区分别是山东、内蒙古和山西,其碳排放量占黄河流域碳排放总量的61.3%,GDP占黄河流域整体水平的42.6%;青海、甘肃、宁夏是黄河流域碳排放量最小的3个省区,其碳排放量是黄河流域碳排放总量的11.7%,GDP占黄河流域GDP的6.2%;其余3个省区依次是四川、陕西、河南,其碳排放量占黄河流域碳排放量的27%,GDP则占黄河流域GDP的51.2%。由此可以看出,黄河流域高碳排放省区和低碳排放省区的整体碳排放效率较低,而碳排放量处于中等水平的省区整体碳排放效率较高。需要注意的是,黄河流域九省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各异,既有沿海经济发达省区,又有内陆欠发达省区以及能源大省。然而,无论是沿海出口导向型省区(山东),还是清洁能源储量丰富的省区(青海、甘肃和宁夏),其碳排放效率均低于碳排放量处于中等水平的四川、陕西与河南。

表2 2019年黄河流域九省区碳排放相关指标

黄河流域各省区碳排放的产业分布中,工业碳排放的份额占比最大,大部分省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碳排放份额扩张明显。根据图1各省区各行业1997和2019年碳排放的份额变动情况来看,除四川外,黄河流域其他8个省区农林牧渔业的碳排放份额均呈现出少量的降低趋势;工业碳排放在各省区持续保持主导份额,且大部分省区工业碳排放份额增加,其中宁夏、内蒙古的工业碳排放份额扩张了10个百分点以上;各省区的建筑业碳排放份额占比较少,且份额变化不明显;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是各省区除工业外碳排放份额占比最大的产业,除了宁夏和内蒙古,其他7个省区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碳排放份额扩张明显,其中四川在该产业的碳排放份额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各省区批发、零售和餐饮业的碳排放份额占比较小,但大部分省区在该产业的碳排放份额均有所增加。此外,2019年,四川是黄河流域工业碳排放最低以及服务业碳排放最高的省区,其工业与服务业的碳排放份额分别为67.3%和29.3%;宁夏、内蒙古和山西是黄河流域工业碳排放水平最高以及服务业碳排放水平最低的3个省区,其工业碳排放份额均在90%以上,而服务业碳排放份额仅有5%左右。

黄河流域是中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原材料和基础工业基地,产业结构的重工业化特征显著,而服务业发展相对不足。黄河流域九省区均以工业碳排放为主,而服务业碳排放份额占比较小。一方面,黄河流域的工业化程度以及工业对地区经济的贡献度较高,而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2019年,黄河流域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而服务业增加值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2%;另一方面,黄河流域工业的碳排放强度较高,以煤炭资源为主的化石能源储量丰富,工业发展对能源的依赖度较高,2019年,黄河流域整体的工业碳排放强度是服务业碳排放强度的11.9倍,是全国工业碳排放强度的1.7倍。因此,黄河流域较高的工业化程度以及工业碳排放强度是其工业碳排放份额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亟须通过产业结构优化以及低碳技术应用来推动构建以低碳产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二)碳排放趋势与脱钩情况

黄河流域碳排放的省级区域分布不平衡,各个省区在研究期内的碳排放总体保持增长态势,部分省区的碳达峰特征已经显现。如图2所示,黄河流域各省区的碳排放规模差异明显。1997—2019年,各省区的碳排放量总体保持上升态势,但碳排放攀升的过程呈现多样性。具体来看,黄河流域九省区作为一个整体,在所研究时段的前期持续了较长时间的快速增长后,从2012年开始进入缓慢增长阶段,碳排放在各阶段的增长变化趋势与全国碳排放趋势类似;多数省区的碳排放增长趋势同样与全国的碳排放增长变化过程类似,如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和山东,在前期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快速增长后,于2012年左右开始进入碳排放的高位徘徊阶段,于2016年左右进入下一个碳排放增速提高阶段;与以上6个省区总体呈持续增长的碳排放变化趋势不同,青海、四川、河南在研究期内的碳排放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变化特征,其中青海和四川在2012年以后的某个年份碳排放开始呈现快速下降趋势,而河南在2012年之前的某个年份碳排放已经表现出持续下降的态势,由此可以初步推测,青海、四川与河南在研究期内出现了碳达峰的特征。

黄河流域各省区整体的碳排放增速变化趋势类似,各省区在各阶段的碳排放增速具有差异性。根据各个阶段碳排放的年均增速对黄河流域各省区碳排放趋势进行具体分析可以发现,黄河流域各省区在前两个研究阶段(1997—2001年、2002—2006年)的年均碳排放增速较高;2007—2011年,多数省区的年均碳排放增速较上一阶段放缓;2012—2016年,黄河流域九省区的年均碳排放增速大幅下降,其中四川、甘肃、宁夏、山西、河南的年均碳排放变化率降为负;2017—2019年,除了青海以外,黄河流域各省区的年均碳排放增速均有所提高,其中四川、甘肃、宁夏、山西碳排放的年均变化率由上阶段的负值上升为正值,而河南在该阶段的碳排放维持了上阶段的负增长,且碳排放的年均变化率与上阶段类似。可以发现,1997—2006年是黄河流域各省区碳排放增速快速提高的时期,同时也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阶段。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黄河流域各省区的碳排放增速同全国整体的碳排放趋势一样出现了较为平稳快速的增长。此外,“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的目标以及“十二五”规划中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的要求,对中国低碳经济发展形成了有力的政策导向。2007—2016年,黄河流域各省区的年均碳排放增速下降明显,部分省区在此期间出现了碳排放的负增长。

通过对黄河流域各省区碳排放的增长趋势和阶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黄河流域不同省区碳排放的增长阶段已经出现分化。在整个研究期内,黄河流域多数省区的碳排放量在研究期末(2019年)达到最大值,表示这些省区尚未出现碳达峰迹象,而碳排放最大值出现在期末之前某一年的省区,其碳排放的最大值是否为达峰值还需要更多信息加以判断。以某省2019年的碳排放量至少比该省碳排放的历史最大值低10%为标准,青海、四川与河南分别于2013、2014和2011年出现了碳排放的变化拐点。然而,3个省区碳排放的拐点是否为达峰点,还需要进一步验证。本文已通过黄河流域各省区碳排放的趋势阶段分析,初步推测青海、四川与河南在研究期内出现了碳达峰的特征。张友国等[2]通过情景分析法对碳排放的变化趋势进行推测,结果显示,青海尚未实现碳达峰,四川的碳达峰年份出现在2013年,河南的碳达峰年份是2011年,其结果与本文的初步推测基本一致,更多信息需要通过对各省区各阶段的碳脱钩情况以及碳排放的驱动因素做进一步分析。

根据Tapio脱钩模型,对1997—2019年黄河流域九省区各阶段经济增长的碳脱钩状况进行测度分类,结果见表3。黄河流域整体的经济增长与碳排放在研究期各阶段均表现为弱脱钩状态,整体低碳发展水平较为稳定。分阶段来看,1997—2001年黄河流域多数省区的经济发展表现为强脱钩或弱脱钩状态,仅宁夏与山西的经济发展呈增长负脱钩状态;2002—2006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经济快速发展,山东作为沿海出口导向型省区,经济发展由上阶段的弱脱钩状态转为增长负脱钩状态,河南作为以装备制造业为主的省区,经济发展同样由上阶段的弱脱钩状态转为增长连接状态;2007—2011年,可能受“十一五”规划中对能源环境政策约束的影响,除宁夏以外,黄河流域其他省区的经济发展均表现为弱脱钩状态;2012—2019年宁夏与内蒙古的经济发展分别呈增长连接和增长负脱钩状态,而前文已初步判断出现碳达峰的四川与河南经济发展的脱钩状态为强脱钩,处于低碳发展领先水平。结合碳排放的趋势阶段分析、拐点判断以及脱钩状态考察,可以基本判断四川与河南已经在2019年前碳排放的变化拐点附近实现了碳达峰。

表3 全国及黄河流域各省区碳脱钩情况

四、碳排放驱动因素分析

为了考察黄河流域九省区碳排放变化的驱动因素,本文利用LMDI方法对黄河流域九省区在各研究阶段的碳排放变化进行因素分解,得到影响碳排放变化的经济规模效应、产业结构效应、能源强度效应和能源结构效应,从而深入地了解黄河流域各省区碳排放变化的内在动力,以便科学有效地找到促进各省区低碳发展的政策着力点。

如图3所示,经济规模效应是促进黄河流域九省区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动力,且在整个研究期内对各省区碳排放变化的影响呈上升趋势。经济规模效应的变动与各省区经济的正向发展是一致的。随着后期其他驱动因素对碳排放变动的正向影响不断增强,经济规模对碳排放变化的促进作用相对减弱。例如宁夏、内蒙古和山东,随着研究后期其他3个驱动因素对碳排放变动的正向影响越来越大,相较之下经济规模对碳排放变动的正向贡献减弱。

产业结构效应方面,整体来看,黄河流域九省区的产业结构效应在朝着有利于碳减排的方向变化,特别是最后一个阶段,各省区产业结构带来的减排效应明显。可以发现,产业结构对各省区碳排放的驱动变化与研究期内各省区碳排放的趋势阶段变化特征最为相似,1997—2001年,相较于其他3个驱动因素,产业结构对各省区碳排放变化的影响最弱;2001—2006年,产业结构对各省区碳排放的增碳效应明显提高,中国经济在该阶段同样处于高速增长的态势;2007—2011年,产业结构对各省区碳排放变化的正向影响仍然显著,但不少省区的产业结构效应已经呈现下降趋势;2012—2019年,中国越来越重视经济的低碳高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的要求,对中国低碳经济发展形成了有力的政策导向,黄河流域各省区在该阶段碳排放变化的产业结构效应为负,产业结构的低碳化演进趋势明显。

能源强度效应是黄河流域各省区最主要的降碳因素,总体上看,黄河流域各省区在研究期内能源强度的降碳效应不断增强,少数省区的能源强度效应出现了较明显的反弹。能源强度在各阶段均有利于碳减排的省区有青海、四川、甘肃、陕西,其中四川和陕西能源强度的降碳效应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宁夏与内蒙古在研究期最后一个阶段能源强度效应反弹明显,内蒙古能源强度的增碳作用甚至超过了同阶段的经济规模效应,表明这两个省区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度提高,对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

黄河流域各省区的能源结构效应在各阶段对黄河流域各省区碳排放变化的影响差异较大,整体来看,黄河流域多数省区能源结构效应的变化不利于碳减排。其中,陕西和山西的能源结构效应在研究期各阶段均不利于碳减排。陕西和山西是中国重要的煤炭资源基地和产煤大省,经济发展对化石能源依赖度高,因此能源结构的高碳特征明显。青海、四川与河南能源结构相较于其他3个驱动因素对碳排放变化的影响较小。甘肃和山东碳排放变化的能源结构效应逐渐增强,在研究期最后一个阶段能源结构对碳排放的驱动明显与减排方向相反。宁夏与内蒙古的能源结构在研究期最后一个阶段的减排效应显著,这两个省区的清洁能源储量丰富,能有效通过能源结构优化步入经济的低碳发展阶段。

五、黄河流域九省区“双碳”目标实现路径探讨

黄河流域“双碳”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低碳高质量的发展理念以及科学有效的路径规划。黄河流域九省区的经济发展与碳排放情况各异,应根据各省碳排放所处的阶段,明晰各省区的碳排放效率以及产业结构特征,把握各省区碳排放的驱动因素,从而对黄河流域的“双碳”路径统筹规划、科学施策。为此,黄河流域各省区各行业要明确各省区“双碳”目标实现路径的差异性,同时注重各省区低碳发展的整体性与协同性,将黄河流域“双碳”路径规划与国家“双碳”目标深入融合,从而构建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新发展格局。

黄河流域各省区的碳排放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根据前文分析,四川与河南已经基本实现了碳达峰,且处于经济发展的强脱钩态势,其余7个省区尚未达峰,且多数省区处于弱脱钩状态。已经达峰的省区应尽量减少在达峰后碳排放高位徘徊的时间,积极探寻碳减排技术路径,稳步推进碳中和。尚未达峰的省区应根据自身碳排放的特征,抓住碳减排的主要矛盾点,重点突破,尽早实现碳达峰。此外,尚未达峰的省区中,山东、内蒙古和山西的碳排放量占黄河流域碳排放总量的61.3%,其碳达峰的进度对于黄河流域整体碳达峰目标的推进意义重大。宁夏和内蒙古在研究期的最后一个阶段分别处于经济发展的增长连接和增长负脱钩状态,这两个省区应注意在推进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的基础上,把握好碳减排的节奏,努力实现碳脱钩,尽早实现碳达峰。

碳排放强度可以作为判断地区经济低碳发展水平的指标。黄河流域整体碳排放强度偏高,各省区经济发展的低碳化水平各异。四川与河南是黄河流域碳排放强度最低的两个省区,碳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应积极发挥其低碳减排优势,进一步推进碳减排技术创新,同时辐射带动流域内其他省区协同减排;陕西与山东的碳排放强度低于黄河流域整体水平,但高于全国平均碳排放强度,这两个省区应该明确自身低碳发展的优势与短板,积极制定追赶策略,通过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制,提高地区经济低碳发展水平;其余5个省区的碳排放强度高于黄河流域整体水平,碳排放效率较低,这些省区应积极向低碳发展水平领先的省区看齐,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不断降低其经济发展的碳排放强度, 推进黄河流域的低碳化转型。

产业结构、能源强度以及能源结构是推动黄河流域各省区碳减排的重要因素。根据前文分析,黄河流域整体的工业碳排放强度显著高于全国工业整体水平,服务业的碳排放效率较高。因此,黄河流域各省区应重视工业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通过创新技术的应用,推动传统高耗能产业的优化升级,积极打造优质产业链供应链,构建黄河流域的绿色产业体系。能源强度和能源结构决定着各省区经济发展的碳排放效率,而黄河流域的多数省区是能源大省,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度较高。因此,黄河流域九省区在“双碳”目标的路径探索中,应重点关注对清洁低碳、优质高效能源体系的构建。一方面,大力发展绿色技术,取代落后产能,积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各省区的能源强度;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黄河流域上游区域清洁能源发展的禀赋优势,大力开发新能源,逐步改变黄河流域以消耗化石能源为主的发展状态。

在探索黄河流域九省区“双碳”目标差异化路径的同时,不能忽视各省区之间低碳发展的整体性与协同性。例如,黄河流域上游的清洁能源发展优势明显,通过“西气东输”“西电东运”等政策规划,能有效推动流域中下游地区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从而带动整个流域能源结构的优化,而流域碳排放强度较低的省区也能将其节能技术和绿色创新能力传导给其他区域,从而促进整个流域碳排放效率的提高。

六、结论与启示

黄河流域作为中国重要的“能源流域”和工业发展基地,其绿色低碳发展紧密关系到中国“双碳”目标的实现。本文对黄河流域九省区碳排放的基本状况和产业分布特征进行分析,继而运用Tapio脱钩模型和LMDI法系统研究了各省区碳排放的趋势阶段特征以及碳排放变化的驱动因素,最后基于各省区的低碳发展状况,探讨了黄河流域九省区“双碳”目标的实现路径。研究发现:第一,黄河流域整体碳排放的规模大、效率低、工业占比高,且流域内各省区的经济与低碳发展不平衡;第二,流域内不同省区的碳排放阶段出现分化,其中,四川与河南已基本实现碳达峰,且处于经济发展的强脱钩态势;第三,规模效应是促进黄河流域九省区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动力,能源强度是黄河流域各省区最主要的降碳因素,各驱动因素对九省区碳排放变化的贡献呈现较大差异。

黄河流域九省区低碳发展状况不同,各地“双碳”目标的实现路径也必然具有差异性。第一,已经实现碳达峰的省区和尚未实现碳达峰的省区应制定不同的减排目标和低碳发展规划。已经实现碳达峰的省区应稳步推进碳中和的实现,尚未实现碳达峰的省区中,经济发展对碳排放依赖较高的省区应把握好碳减排的节奏,努力实现碳脱钩,尽早实现碳达峰。第二,积极完善黄河流域绿色技术创新体制。应增强高碳排放效率省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低碳排放效率省区向低碳发展水平领先的省区看齐,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推进黄河流域的低碳化转型。第三,积极推进黄河流域工业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构建黄河流域的绿色产业体系。应充分利用区域清洁能源发展的禀赋优势,构建黄河流域清洁低碳、优质高效的能源体系。此外,在强调黄河流域各省区低碳发展路径差异性的同时,不能忽视各省区低碳发展的整体性与协同性,通过各区域的统筹推进、协同合作,强化流域内的生态治理与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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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奚国华:中信力争成为国企助力“双碳”目标的旗帜
“双碳”下县城发展新思维
黄河流域灿烂的齐家文化——陶器
增强大局意识 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发展水平
真抓实干,为这26省区点赞!
三十六计之顺手牵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