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会治理中的有效参与:青年参与的动力系统研究
2022-09-28崔占峰崔宏瑜王泽光
崔占峰 崔宏瑜 王泽光
(烟台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烟台大学党委组织部)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正处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来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是新时代赋予青年的历史机遇,而青年作为社会上最富有活力、创造力和生命力的群体,同样肩负着建设祖国和复兴民族的历史重任,迫切需要青年凭借其视野广、思路活、见识多的优势投身其中,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及发展,乡村青年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收入显著提高。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乡村青年流出问题日益突出。从20世纪80年代的“民工潮”开始,乡村青年大量涌入城市,客观上导致了乡村发展的严重滞后。农村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等问题日渐凸显并愈发严峻。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农村常住人口约6.7亿人,2018年则降至约5.6亿人,降幅达15.9%。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35岁以下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有6023万人,仅占总数的19.2%。目前,我国乡村社会治理正面临主体多元化、行动协同化、机制民主化及手段多样化的复杂情境,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应当发挥更大作用。因此,青年是否愿意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以及如何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并实现有效参与的问题正逐步成为相关领域的研究热点。本文将以青年为研究对象,通过科学识别影响其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动力的显著要素,建构青年有效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动力系统,以期为推动青年的可持续参与提供理论参考。
二、文献回顾
研究者多将视角聚焦于“青年群体”和“乡村社会治理”方面,且研究少有交叉,较少关注其中的“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问题。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相关问题已成为诸如社会问题[1][2]、青年工作[3]、社会关系[4]和农村社会学[5]等众多领域的关注焦点。
(一)青年社会参与
青年社会参与是指青年以社会参与者的身份为维护社会平稳运行所从事的促进社会措施推行的活动。[6]时昱等认为,青年社会参与按参与程度可分为初级参与和高级参与,初级参与主要表现为对社会的关心、关注和了解,高级参与则主要表现为青年对社会的行为投入。[7]当代青年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其社会参与也呈现以认同和担当为特征的高级参与,突出表现在社会治理、基层教育、基层医疗、志愿服务等领域。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可以是个体形式,也可以是组织形式。[8]目前,青年依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成为诸多学者的研究方向,童潇在研究中指出,青年社会组织及其发起的公益事业已成为推动当地乡村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并在创新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9]青年社会组织对盘活基层青年人力资本、提升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效率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10]
(二)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路径与场域
李宇曾指出,要扩大社会参与力度,就需要在社会不同层面,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拓展参与途径。[11]招考选调村官、选派大学生村官和在村两委换届中确保至少有一名35岁以下的成员等措施已成为各地支持青年参与村民自治的普遍做法。青年群体正逐步参与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协商事务和工作。[12]此外,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加入了志愿服务行列,[13]例如,环境整治、文明创建、古村保护等。目前,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目标场域主要集中于政治场域、经济场域和文化场域。政治场域参与既包括直接参与村委会选举,也包括间接讨论村级政务、拉票助选、上访起诉等。[14]此外,对于村级事务的关心与建议也是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政治场域的重要表现形式。[15]经济场域的参与主要包括返乡创业、农技推广、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等,其中,返乡创业又可细分为集约化创业和个体化创业。[16]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经济场域,旨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文化场域的参与主要包括宣传社会主义文化、改善乡村民风民俗、组织学习惠农政策与科技知识、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和提高村民民主法治意识等。[17]青年在乡村社会治理文化场域的参与,对优化乡村文化队伍、提高农民文化修养、促进乡村和谐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18]
(三)有效参与
20世纪60年代,美国公共管理学者托马斯以平衡和随机性观点为基础,首次提出有效参与模型,认为有效参与应从政策质量和公众接受度视角切入。[19]但对于公众如何实现有效参与及如何评估其有效性方面,却未能给出完整阐释。为此,国内学者将其进行了本土化重构,并进行了深入阐释。刘红岩认为,有效参与是指公众有机会且有渠道参与到公共管理部门的决策与实施过程,并清楚公共管理部门的决策逻辑。[20]有效参与的关键是解决好“谁来参与”“参与什么”“为何参与”“如何参与”“参与深度”及“参与反馈”的问题。[21]邓大才通过对有效参与的构成要素展开研究,认为有效参与是参与动力、参与能力、参与条件、参与制度及参与保证五个要素同时满足的结果,其效度由个体因素、外部条件、制度环境共同构成。[22]后续研究中,刘红岩从社会参与的主体和角色定位出发,认为有效参与是指参与主体通过恰当的路径,有深度地参与公共管理,通过意见表达和利益博弈,对公共管理者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产生实质性影响。[23]
(四)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动力
参与动力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且只有少数研究对参与动力进行了阐释。乔杨认为,参与动力是由心理或价值导向进行支配,即人付诸某种行为的内在逻辑,它是内心真实价值的体现,并在行为导向中不断调节。[24]张爱卿基于综合因素,将参与动力表述为在自我调节作用下,个体使自身内在需求与参与行为的外在诱因相互协调,进而激发和维持参与行为的动力。[25]杨满仁以青年参与抗疫行动为例,以“场域—惯习”理论为基础,认为青年参与动力的研究可从场域外发性与主体内生性动力两个维度展开。[26]
综观以往研究,相关成果虽对本文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仍具有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对青年社会参与的研究多集中于城市场域,少有研究将视角转移至乡村场域;第二,缺少系统性的青年社会参与机制研究;第三,少有研究关注青年有效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动力系统建构问题,这为本文提供了新视角和新方向。因此,本文参考《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对“青年”年龄的界定范围,选取18~35岁的青年为研究对象,以该群体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动力为切入点,并以计划行为理论为基础,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方法来精准识别影响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动力的显著因素,并以此为基础尝试构建青年有效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动力系统。
三、研究方法
(一)理论基础
计划行为理论被广泛应用于行为研究领域,是目前研究行为内生影响因素的关键理论模型。[27]在控制条件充分的前提下,影响个人行为的因素经由行为动力间接影响行为表现。[28]而影响行为动力的因素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行为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基于上述理论,本文采用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2019年的相关数据。该数据库在全国149个市/区/县的596个村/庄共访问11000余个城乡家庭,回收有效问卷10283份,问卷有效率高达93.5%。结合本文研究主题,在剔除有缺失值的个体后,共筛选出年龄范围在18~35岁间的2396个青年个体。
因变量为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该变量为虚拟变量,分别为愿意参与、不愿意参与。
自变量分为行为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三大类。行为态度:对社会保障水平的评价、对乡镇政府的信任程度、对公民间信任水平的评价、对社会公平公正程度的评价;主观规范: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知觉行为控制:接受过高等教育、应用互联网商务或工作的频率、生活方面问题。其中,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接受过高等教育、生活方面问题为虚拟变量;对社会保障水平的评价、对乡镇政府的信任程度、对公民间信任水平的评价、对社会公平公正程度的评价和应用互联网商务或工作的频率变量,为便于后续统计分析,依据数据库变量原有设置原则,将其调整为李克特5点评分方法。
控制变量为性别和年龄。其中,性别为虚拟变量,分别为男、女;年龄为连续变量,下限为18岁,上限为35岁。
本文以计划行为理论为基础分析框架,并结合本文研究实际和变量设定,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建构出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理论框架,见图1。
图1 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理论框架
(二)方法模型
本文所分析的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是指青年是否愿意以某种方式和路径参与到乡村事务的讨论与决策过程,进而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根据前述分析,参与动力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但其会在综合衡量每个因素的基础上作出最后选择,即“不愿意参与”和“愿意参与”两个端点值,表示为[0,1]。因为[0,1]是二分类变量,所以,此问题属于典型的二元决策问题,采用发生比模型比较合适。二元Logistic模型是因变量为二分类变量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的有效模型。因此,本文选用二元Logistic模型,以期精准识别影响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行为动力的显著因素。模型基本形式如下:
对①式取对数,可以得到Logistic回归模型的线性表达式,即:
①②式中,Pi表示事件发生的发生比,在本文指青年愿意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发生比,xj(j=1, 2, 3,…,m)表示上述影响因素中的第j个自变量,m则表示自变量的个数。β0代表常数项,βj(j=1, 2, 3, …,m)则表示自变量的回归系数,反映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的程度和方向。ε为随机误差项。若βj的符号为正,则表示第j个影响因素对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具有正向影响;反之则具有负向影响。青年愿意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和不愿意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发生比比值则代表事件发生比(Odds Ratio)。
四、结果与分析
本文借助SPSS25软件,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方法对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行为动力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回归后得出:模型的卡方值为69.476,显著水平为0.000,Cox & SnellR2和NagelkerkeR2分别为0.029和0.039,对数似然值为3113.227。另外,霍斯默检验的P值等于0.262,大于0.05,这说明本模型与真实数据的整体拟合效果较好,可通过回归结果判断出自变量的作用大小和方向,并可分析出自变量间的真实关系。
(一)年龄越大越束缚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
在所选取的青年个体中,年龄最小为18岁,年龄最大为35岁,平均年龄27岁,每个年龄的人数分布都比较均匀,占比基本维持在4%~7%,相差相对较小;其性别分布相对也比较均衡,男女比例约为4∶6。年龄变量的估计系数为-0.018,符号为负,且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这说明青年年龄对其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性别变量的估计系数为0.102,符号为正,但其显著性P值仅为0.253,未能达到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见表1。年龄变量的OR值为0.982,表明青年年龄每增长一岁,其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发生比就会降低1.8%。随着年龄增长,其所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多,如住房、工作、家庭等压力。因此,出于理性考虑,青年更倾向于在城市中找一份稳定且收入相对较高的工作来支撑自己及家庭的正常生活。男性青年虽然相较于女性青年而言更愿意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中去,但性别因素并不会对青年的整体参与决策产生显著影响。究其原因,当前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青年一代背负着巨大的就业或择业压力,而新时代乡村社会治理内容的多元化及其对青年群体的吸引与包容,已然削弱了青年对自身性别是否可以胜任该工作的顾虑。
(二)行为态度赋能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
在“行为态度”一类变量中,青年对社会保障情况的评价,90.5%都集中在一般及以上水平,这说明相当数量的青年对当前社会保障情况的评价持肯定态度;在对乡镇政府的信任程度方面,67.9%的青年对乡镇政府持信任态度,30%的青年对乡镇政府持不信任态度,该部分青年对乡镇政府的行政能力并不是很认可;在对公民间信任水平评价中,88.9%的青年对其评价在一般及以上水平,这表明青年对目前公民间信任水平的评价较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公民间是可以放心交往、相互信任的;青年对社会公平公正程度的评价,92.6%都处于一般及以上水平,见表2。模型回归结果显示,青年对社会保障水平、公民间信任水平及社会公平公正程度的评价三个变量在模型中显著,其估计系数分别为0.093、0.140、0.129,符号均为正,同时,上述三个变量分别在10%、1%、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而青年对乡镇政府的信任程度,其估计系数为-0.019,符号为负,却未能在模型中达到显著水平,见表1。这说明青年对社会保障水平、公民间信任水平及社会公平公正程度的评价对其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社会保障水平如何,是青年关注的一个实际问题,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这些都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青年对社会保障水平的评价高低,也从侧面反映了当前社会保障的大致水平。青年对社会保障水平评价变量的OR值为1.097,即青年对社会保障水平的评价每提高一个层次,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发生比就会提升9.7%。因此,可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来增强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青年对公民间信任水平评价变量的OR值为1.150,这表明青年对公民间信任水平的评价每提高一个层次,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发生比就会提升15%。而且该变量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说明该变量是影响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行为动力的核心因素。青年对社会公平公正程度的评价变量的OR值为1.137,这表明青年对社会公平公正程度的评价每提升一个层次,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发生比就会提升13.7%。社会对待青年群体越公平公正,越包容这个群体,那么青年就越有机会投身到乡村社会治理中去。此外,青年对乡镇政府的信任程度与其参与动力间虽然呈负相关关系,但没有对青年的参与动力产生明显的干扰效应。究其原因,伴随乡村振兴及基层治理的全面推进,乡镇政府的工作绩效有了显著提升,其公信力也在逐步增强,这对青年的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是一种支持与保障,也更有利于其工作思路与效率的不断完善。因此,在实际参与过程中,青年乡村社会治理的参与动力并不会因为其对乡镇政府信任程度的高低而发生明显变化。
表1 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影响因素回归结果
表2 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行为态度类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三)知觉行为控制与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利弊共存
在“知觉行为控制”一类变量中,在教育方面,有1077位青年接受过高等教育,占总数的44.9%,接近半数水平。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或还未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有1319名,占总数的55.1%。如此看来,青年的整体受教育水平有待提高。在应用互联网商务或工作的频率方面,有1314名青年应用互联网商务或工作的频率较高,这部分青年占总数的54.8%,超出了半数水平,但也有42.4%的青年应用互联网商务或工作的频率较低。在生活问题方面,大多数青年都表示曾遇到过生活方面的问题,且基本由收入问题引起。只有553位青年没有遇到过生活方面的问题,但其比重仅占23.1%,这说明大多数青年都遭受过生活问题带来的困扰。根据回归结果,青年是否接受过高等教育变量在模型中显著,即青年是否接受过高等教育对其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该变量估计系数为0.241,符号为正,并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见表1。青年是否接受过高等教育的OR值为1.273,这表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相较于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其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发生比要高出27.3%。青年在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其各项素养均有所提升,社会责任感也有所增强,进而更有动力投身到乡村振兴最需要的工作岗位中去。青年是否有生活方面的问题变量,估计系数为-0.440,符号为负,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这说明青年是否有生活方面问题对其行为动力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其OR值为1.553,这表明有生活方面问题的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发生比要比没有生活方面问题的青年低55.3%。由于生活方面问题的困扰,如住房、子女教育、家庭关系、医疗、物价、收入及赡养老人等问题,青年参与的困难及心理障碍会增大,进而无法专心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中去,其参与动力也不会随之降低。在应用互联网商务或工作频率方面,其估计系数为0.037,符号为正,未能在模型中显著,这表明青年借助互联网开展工作的频率高低并不是其评判是否会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关键标准。原因主要在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及移动应用技术的普及,使得青年一代更容易接触并享受互联网带给其工作与生活上的红利,而乡村社会治理工作与互联网的加速耦合,也赋予了其参与方式、参与地域的开源性与便利性。在互联网应用能力方面,自身已有本领也会在入职培训的加持下形成“双保险”,以至于青年无须对其互联网应用能力产生过多担忧。综上所述,相较于其他因素对青年参与动力的影响,应用互联网商务或工作频率所带来的影响可谓微乎其微。
五、结论与对策
对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实证研究发现,年龄问题束缚了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年龄越大,其参与动力就越弱;青年对社会保障水平、公民间信任水平、社会公平公正水平的评价会对其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产生赋能效应,即评价越高,行为动力就越强;接受过高等教育是当代青年的优势之一,对其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具有一定的促进意义,但若受到生活方面问题的干扰,参与动力则会大幅减弱。因此,应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建构青年有效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动力系统。
(一)各类社会组织应形成“扎根乡村”的宣传合力
加强对新时代乡村风貌和战略机遇的宣传与引导,改变“乡村发展机会短缺”“回乡村发展没出息”等落伍观念及刻板印象。加强对乡村生态、文化、情感等元素的宣传引导,让青年充分认识到,只要持续发力,“逆城市化”终将显现,青年也会在乡村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与社会价值。高校、志愿服务组织或青年社会组织可定期组织宣传讲座,向广大青年讲授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价值意义,让青年可以在耳濡目染间了解乡村、了解乡村社会治理,进而选择乡村、选择乡村社会治理。各级共青团组织也可通过多种渠道,如微信公众号推送、微博推文及新闻报道等,向广大青年宣传乡村社会治理的现状及发展需求,并可通过典型人物事迹,引导广大青年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急需的岗位,实现有效参与。
(二)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化参与方式
积极发展农村青年共产党员,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体系,鼓励青年积极参与村两委选举。创新并拓展协商议事形式,吸纳更多青年参与到村民会议、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等工作中来,并引导在外青年为家乡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培育农村青年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公益志愿服务等。将乡村社会治理相关工作与互联网大数据结合起来,利用互联网的便利及大数据的效率来增加乡村社会治理工作的准确率和效率。同时,为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开辟全新的参与路径。有了互联网大数据的协助,青年可随时随地参与解决各项工作事务,大大提高了便利性和工作效率。5G时代的来临,为乡村社会治理的参与路径增添了许多新形式,青年可以通过流媒体直播方式,实现与村民及其他村党委成员的沟通与交流。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这种方式得到了大力推广,村民与村党委成员可在不见面接触的前提下,解决相关问题,为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拓宽了渠道,也省去了不少通勤烦恼。
(三)完善青年人才引进及配套机制
精确了解青年人才储备和回乡动力,让更多青年人才愿意来、留得住、干得好。在乡村社会治理的青年人才引进方面,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一是破解引进青年人才难题,帮助其解决好落户、党员组织挂靠和职称评定等问题,协同相关部门完善好支撑体系和工资奖金制度,切实提升参与乡村社会治理青年的收入水平;二是加大对理论研究青年人才的引进力度,发挥其“智库”的积极作用,为乡村社会治理出谋划策;三是畅通并拓宽参与乡村社会治理青年人才的晋升路径,积极推荐优秀青年人才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等;四是鼓励引进的青年人才积极接受继续教育,拓宽其理论视野,帮助其精准把握乡村建设战略方向,进而充分保证青年乡村社会治理参与动力的持续性;五是在青年人才引进过程中,要秉持公平、公正、包容原则,让每位青年都有机会参与到乡村社会治理的工作中来。此外,在日常工作中也要设立监督机制,以保证青年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顺利且高效地开展工作。
(四)确保青年社保及公共服务的人性化与持续化供给
青年在职业选择上,十分看重社会保障,如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都与其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完善青年社保制度方面,各级政府应给予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青年适当补助和保障,如提供餐饮补助、通勤补助;在青年较为关心的医疗与住房方面,适当提高医疗保险与住房公积金补贴标准;完善好相关配套社保体系,以激励青年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行为动力。在改善乡村公共服务方面,首先应加强乡村医疗和教育水平,尤其要重视学前和义务教育质量;其次应强化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解决青年面临的各类实际困难,如居住条件、子女教育问题等,不仅让其工作得安心,还要生活得顺心。这样,青年就可以全身心投入乡村社会治理,专注且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实事,进而真正实现乡村社会治理的“有效参与”,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