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公共安全危机实现农产品物流配送优化路径研究
——基于新冠疫情期间农产品运销难的思考
2022-09-14陈镜如黄文杰杨芷馨
陈镜如,黄 琪,黄文杰,杨芷馨
(1.英国布里斯托大学 经济学院,英国5QD;2.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 215300;3.华东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系统教育中心,上海 200062;4.中南民族大学 管理学院,武汉 430074)
1 引言
在新冠肺炎病毒疫情爆发之际,全国各地城镇、乡村社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严重影响了原有城市中农产品的正常销售,也给农村生产资料的采购带来了严重冲击。以农贸市场为核心的传统农副产品“生产-采购-销售”模式被暂停,各大城市小区为方便居民采购成立了各种农产品团购群,虽然解决了部分农副产品采购问题,但也因为购销渠道不畅和信息获取途径有限而导致菜品供应良莠不齐、品种单调;同时道路的封闭以及供货商的停工也造成蔬菜等农副产品无法进入到民众手中,各种畜禽养殖中所需的物资也很难得到补充,各方面调运全面停滞,农业生产者获取农业生产资料途径受阻,进一步干扰了农产品的正常生产。
众所周知,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网络中参与者自身在网络中的信息、技术、金融与资源优势是其获得农产品采购、生产、运输、金融支持等信息的优势,从而占据价值链的各自位态并促进整个供应链网络的有效联通。而随着疫情的加重,原本靠单独信息交流所维系的供货渠道和运输链条被割裂,农产品供应、生资供应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动物疫情灾害)突发情况时,显得准备不足和手段欠缺。
区块链由中本聪(Nakamoto,2008)[1]、Schneider等(2016)[2]提出,区块链技术和由此形成的基于账户模型的脚本语言能实现智能合约的构建,从而支持分布式应用在共享经济、智能电网、金融市场的广泛应用[3]。利用区块链技术形成链内治理(on-chain governance)与链外治理(off-chain governance),在农业供应链系统的发展中也前景广阔[4]。区块链所具有开源特性,将能促进更多的技术模块与协议标准的融入,形成的共识共享、信息透明、互信声誉机制及快速配对协作机制,可以有效契合应急管理条件下农产品供销体系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创新发展的需求。
可以预见,基于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实现以信息有效传递与共享为主旨的农产品/生资信息公开账本式交互平台,通过数据无差别交流,为城市农产品采购、乡村农产品销售、乡村生产资料获取、社会化服务供应提供信息交互通道,将会为我国应对/预防重大公共灾害事件的发生,实现城乡农产品供销系统的重构与优化,维持城乡生活秩序平稳发展,并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创新发展提供有益的尝试。
目前国内对于区块链技术与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的衔接机制相关理论研究存在短板,同时区块链技术也未和组织融合、服务嵌入等多元供应链组织创新实践纳入统一维度进行分析。通过数据来分析当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存在的关键问题。寻求将区块链大数据技术运用到农产品供销配送体系的可行机理与实现机制,为我国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实现农产品供销配送优化提供解决方案。
2 农业产业链的发展现实困境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广大的农村地区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电子商务模式,这些业务模式聚集融合形成了不同的生态圈。另外在物联网、数据技术等的支持下,线上线下的信息形成了闭合的生态链,农产品开始在新的渠道中进行销售,在农副产品的线上化过程中,出现了多样化特点。然而,互联网以及各种信息技术持续更新,一方面让农产品上行得到了更多的空间和机遇,但另一方面在执行环节仍然存在许多痛点。
新冠肺炎病毒疫情爆发,全国城镇、乡村社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传统的农副产品“生产-采购-销售”模式被暂停[5]。其中,作为疫情中心的湖北地区受突发危机影响更为深刻,网购物流全面中断,而小区物业和社区住户群体被迫自行组织微信群进行集体采购,相较于全国其他地区,更加严峻的防疫形势也给我们探索完善农产品产业链提供了样本。
由此,本文针对湖北地区疫情期间城市、乡村居民,超市物资配送志愿者、参与种植养殖的农户、农村合作社进行了网络问卷调查及电话访谈。调查显示,从供应端出发,疫情发生前,88.98%的农产品由农贸市场、超市或自产此类线下采购(如图1所示),疫情发生后这一比例降至44.61%,52.89%的家庭将主要采购渠道转至社区微信群或村庄微信群、电商平台和外卖等线上平台,疫情直接推动了农产品上行(如图2所示);从需求端出发,在满分5分的条件下,人们对于疫情中农产品供给满意度平均打分为3.45分,表明突发危机的应对措施中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故以湖北地区为例,针对临时应对措施的存在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是行之有效的。
图1 疫情前购买渠道占比
图2 疫情后购买渠道占比
调查显示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消费者需求难以满足。超过半数消费者放弃在疫情后继续使用线上方式的主要原因为品类不齐全,紧随其后的问题还有供给不稳定、质量差、不新鲜(如图3疫情后放弃使用线上购买方式原因所示)。此外大部分消费者反映豆制品供应无法得到满足。
图3 疫情后放弃使用线上购买方式原因
二是农户产品销售缺少渠道,销售成为难题。农产品生产的主要特点是:以小农户为输出主力,农产品布局分散,农产品交易商品化程度低。在本文结合疫情发起的“疫情对农产品销量产生的影响”调研中,43.94%的民众提出农产品出现了“难以售出”的情况;26.51%的民众则表示“产品销量出现了明显的减少,减少幅度超过一半”;加上表示“产品整体销量出现20%减少”的民众,超过84%的民众都觉得,疫情让产品在销量方面出现了断层式下滑。由于小户生产很难在品质方面和规模方面形成保障,使得农产品货源在组织环节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导致农产品生产无法立足规模化之上形成更高价值。另一方面,很多小农户虽然生产了很多产品,但是在包装及品牌化建设方面的问题比较多,很多地区的产品虽然品质好,但却存在商品性不足的情况。物流方面,在配送环节,由于没有针对这一环节的规划管理,导致配送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时间的消耗,此时产品品质就会出现下滑的情况。当前物流环节智能化建设的局限已经成为制约农产品销售的重要因素。在问卷中“疫情过去后放弃原来采购渠道的主要原因”中,“价格偏高”占35.38%,其主要与平时区别在于物流运输和渠道上增加的成本。此外,物流仓储条件也影响到了农产品品质问题。
三是农村社会化服务渠道单一。在与农户调查中,了解到农户生产资料主要以自行购买为主,在运输服务、播种服务、检验农残方面难以找到对接,大户进一步发展的融资渠道单一。而农村合作社在渠道方面搭建略好,整合了一定数量的农户,但合作社规模普遍较小,吸纳农户数量低。
3 双“H”型农业托管模式设计
当前农产品供应链在质量控制、供需利益衔接、渠道开拓等方面已经无法满足应急管理条件下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其根源在于:首先农产品供应链终端(生产端与销售终端)的市场力量分散且弱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之融合不足[6]。众多小规模生产者的农资采购、产品销售受上游采购商与供应商的挟制,发展的无序导致农产品供应环节的衔接极为脆弱,一旦危机来临供应链环“脱嵌”断供,信息获取的劣势导致小农户难以迅速搜寻到新的交易对象,农业生产必将出现严重问题。其次产销对接快速通道并未有效形成,缺乏利用大数据获取社区内居民消费习惯资源,整合终端消费者需求资源的途径;同样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组织融合、利益融合不足,未有效整合产品销售和生资需求信息资源。未来压缩供应链中间环节,整合供应链两端资源,促进生产与销售端对接,利用技术优势来为农产品(农资)生产端与销售端寻找便捷、高效的交易平台并实现精准撮合交易,将成为未来农产品供应链优化和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的重要发展方向。
3.1 疫情期间供应链大数据收集的难题
农产品供应链的大数据收集主要是通过“农户+农业组织+农业公司”和国内综合性业务较强的平台,作为综合性较强较广的大型电商平台,他们采用的是传统的B2C模式,在农产品数据收集方面存在着一定困难。
①安全问题。在对农产品供应链数据收集过程中,应尤其关注数据的安全性问题。数据的核心是农产品的所有权,伴随着数据收集的过程,价值和资源的再分配,这关系到数据收集来源的核心利益问题。在数据收集的过程中,在数据的储存过程中,都会受到“黑客”攻击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数据的安全性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风险[7]。本次新冠疫情在数据收集方面产生的系统内部风险对整个农产品生态链数据收集端的影响不可忽略,急需形成一个对带宽限制小、共享性和加密性强的网络存储格式和存储过程,形成云共享前提下高效信息的加密存储和分享机制。当下,信息共享缺乏平台,市场信息难以反馈到生产者手中,小户仍然以历史经验种植,以市场价格信息为导向,导致由于时间差造成的滞销问题。
②价值问题。农产品供应链数据,其本质也属于生产要素。但是作为特殊的要素,相关的价值要结合数据挖掘的结果才能体现出来,所以是否可以收集到足够精准的数据就成为关键。互联网平台虽然可以抓取很多信息,但这些信息质量不高,且农产品问题很难以技术或经费支持等手段得到解决[8]。如果电商平台要获得高质量数据,就要引入更多技术,这些成本会让平台成本压缩,平台创造价值的效率就会显著降低。
③互动性问题。农产品供应链数据收集的主要功能就是挖掘其价值,所以电商往往会极为被动地对这些数据进行抓取,此时企业抓取数据与自身的利益是不匹配的。因此,农产品供应链端数据无法在稳定性层面达到理想水平,利益相关者在平台之上只能够参照预定框架及模式交易。数据共享无法产生价值,利益相关者不具备创造输出数据的意愿[9]。此外,电商平台虽然抓取了很多主体数据,但是数据标准比较单一,只能以降维方式对数据进行提取。虽然电商抓取数据的被动性并未对平台价值构成威胁,但是却让平台失去了精准发展的空间。
3.2 双“H”农产品供销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了应对类似公共安全问题条件下的农产品供销难的问题,我们设计了以区块链大数据嵌入农产品供销和生产环节进行云端撮合的双“H”模型实现对农产品供应链的有效重构,以解决城市居民菜品采购以及农户的销售困境,同时也对有农村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小农户提供精准配置。
根据威廉姆森交易成本理论分析,通过区块链嵌入双H架构农产品供应链的设计,交易过程中供给与需求端的交易成本将会大大下降。首先交易的对象不确定性所造成的搜寻成本、信息成本提高的问题将被丰富的供需信息来源所解决。而交易过程中交易频率问题也会因为存在优质的供需信息源而得以化解[10]。同样交易双方也因为存在更高效的供需对象,使交易双方更有信心进行专用性资产投资,而不担心被交易对象套牢。
设计的借助区块链实现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优化的设计方案,尽管能够有效地通过整个杂乱的信息源,通过区块链将农产品的供需两端、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需两端实现快速撮合,实现整个供应链环各节点之间信息的公平、公开传递。为应对极端条件下农产品供应链有序发展提供行动方案。
从销售服务优化角度来看,“H”型模型可以有效地将现有的以产定销的模式转化为以销定产模式实现更加精准高效的匹配(如图4销售服务“H”体系构建)。湖北省作为本次疫情的重点防控地区,交通管制严格,社区封闭管理,城市居民采购物资主要通过社区志愿者与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所获得的农产品进行采购,社区服务组织位于农产品供应链的末端,不少农户存在滞销困境,而城市居民也面临着菜品选择少,质量不高等情况。销售服务方面的“H”型农产品供销体系左边“I”代表广大农产品消费者。我们对每个居民区、每个家庭的农副产品购买意愿碎片化信息进行整合,反馈给物业、社区志愿者、电商节点或者其他APP平台。“H”型农产品供销体系右边“I”代表供应商需要,对农产品供应者的信息如:电商、传统供应商、自组织团购进行整合,使得原本分散的服务供给者重资产运行模式得以扭转。
图5 销售服务“H”体系构建
从社会化服务优化角度来看,很多小农户获取信息渠道单一,缺少销售途径或者有技术培训服务方面的需求,“H”型模型可以将信息整合统一,解决此困境。“H”型体系左边的“I”代表农产品生产者,农户将自己的农资及培训服务类需求反馈给农资分销商、私人农资经销商、供销商、订单农业企业、农村农民合作社或者其他农业协会,形成“云端”信息流;右边的“I”代表农资服务的提供者,同样需要进行信息整合,通过将“碎片化”信息汇总,这些信息有利于初级农产品外销、生产资料采购、需要的生产性服务形式和量度得以精准测度和有效整合。
对于“H”型体系中间的衔接,需要嵌入区块链技术,形成云平台自动撮合系统,资源整合、构建信任机制为互联网平台在供销两端有效联结提供数据流通道;其次,区块链大数据拘束也为精准调配农产品运输与销售、生产资料的采购与投放、农业社会化服务精准量化与供给创造条件。
3.3 双“H”型农产品供应链的优势
①促进生产端利益联结。通过组织融合,让小农户的生产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实现互利融合,基于组织化生产、系统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的基本原则来引领小农户进行规范化生产,亦或是构建以关系型契约为基础的新型订单农业来促进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产业进程的必然选择[11]。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中枢形成小农户整合式发展,提升组织融合后经营主体的农产品销售议价能力与经营规模,使得小农户生产与市场经营目标更加契合。
图6 农民社会化服务“H”型体系
为整合农资需求的无序化现象,联合区域内公共服务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形成经营主体间的协同,建设区域内开放性、非营利性农资供应乃至农业社会化服务供应共享信息综合平台,提供全要素、全流程、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供给信息与需求信息有效对接。
②销售端的有效整合。通过各基层社区将终端消费者的差异化消费需求整合成需求信息束,实现与农产品市场的供给资源迅速对接是农产品供应链良性运转的重要标志。完成消费终端的整合需要两部分工作:
对多元的需求信息实现整合。借助大数据对居民的消费习惯进行分析,建设联合的信息沟通平台(如社区农副产购买APP)来完成需求信息的发布。
农副产品采购硬件建设(配送箱、生鲜冷藏设备)。社区支持农业(CSA)为代表的短链农业,为社区普及型农副产品采购模式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通过有效的政府投入、社区自主建设、居民投资多元投入可以完成上述任务。
整合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资源。促进政府主导、农业龙头企业、地方金融机构、保险服务部门、政策性银行围绕农业社会服务的品种、数量、服务附加条件等来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管理综合协调部门,整合外部社会化服务供给信息。
3.4 形成“双H”架构嵌入的实施方案
①供应链的扁平化趋势。“双H”架构闭环供应链的顺利运转的首要条件是供应链的中间环节的剔除,通过将供应链中间庞杂、链条的分利环节从供应链中去除,将更多的收益、服务内容留存给产业联盟、社会化服务需求联盟,最大限度提升终端生产者与消费者剩余。
②供需两端资源信息码头的建立。区块链嵌入农产品生产、农业社会化服务供应链双环时,建立以产业联盟为基础的信息码头十分重要。产品生产信息、社会化服务信息通过经营主体联合体在产业联盟(信息码头)发布区块,区块链传递使小农户获取优质社会化服务与接受标准化生产[12]。通过组织融合,以新型经营主体联合而成的产业联盟、服务共同体等体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由这些组织来收集并发布信息形成区块,就成为区块链成功嵌入农产品供应链的关键。
③提供公开信息区块链协议。区块链协议所具有的分布式共识,能降低个人/个别集团操纵和误报信息的可能性,使得信息聚集度提升。形成高质量的智能合约,用以改变区块链的信息环境,提升区块信息质量,将成为创新性农产品供应链良性运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