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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趋势研究

2022-09-09

北方经贸 2022年8期
关键词:科技型黑龙江省人才

张 葳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犹太研究所,哈尔滨 150028)

一、黑龙江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一)中小微企业是推动黑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

中小微企业具有创业成本低、市场应变能力强和就业弹性高的优势。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庞大。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1月公布数据显示,我国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420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近年来,黑龙江省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中小微企业经济也保持了平稳快速发展的态势。

一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据统计,2010年上半年,黑龙江省中小企业达9.7万家,新增企业2332家,比上年同期增长2.7%;全省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106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6%,增幅比一季度提高4.7个百分点,占全省生产总值的25.3%。二是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有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从业人员329.6万人,比上年新增39.6万人,增长13.7%。其中,从事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163.2万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166.4万人,分别增加5.9万人和33.6万人。三是成为技术创新的生力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不断增加,新产品、新技术层出不穷,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全省50%的发明专利、6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2020年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900家,同比增长50%以上。全省通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达3435家,同比增长65%,增长率在东北三省排名第1位,在全国排名第11位。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联系广泛,充满活力和发展机遇。在国家政策扶持下,黑龙江省小微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14年哈尔滨市小微企业有8万户,2017年达15.93万户,三年增长近一倍。截至2017年末,哈尔滨 市小微企业营业收入比2014年增长34.99%,达到5962.14亿元。

由此可见,黑龙江省中小微企业在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和促进改革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黑龙江省多措并举,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效果显著

一是设立科技企业培育库,提高了科技型企业的数量和质量,为黑龙江省转方式、调结构和稳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自实施《黑龙江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来,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效果逐步显现。截至2017年,培育的科技型企业达11943家。截至2018年,黑龙江省入选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企业已有1721家,入库企业资产总额达335.7亿元。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至2020年)实施两年间,科技型企业注册成立有30244家,仅2019年新注册成立的科技型企业就有17023家,同比增长28.8%;2019年取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有2082家,同比增长21%;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59家,净增高新技术企业321家,总数达到1250家。

二是鼓励多元化发展。黑龙江省积极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补助政策,积极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及科技龙头企业创办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15年至2017年,全省新增乐业众创空间、腾讯众创空间等96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总数达到170家,2019年全省在孵企业共7063家,比2017年增长52%。2021年,省内凸显出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并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有11家,首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有146家,首批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名单公布有14家。

三是优化科技金融环境。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初创期和成长期遇到的融资难问题。黑龙江省银保监局通过信贷、担保和保险等金融产品,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难题。2020年度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兑付新政出台,用以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稳岗就业。科技创新券补贴分16批次兑付,支持金额近4300万元,帮助企业574家。

(三)新形势下黑龙江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契机

一是借新政助推之力。当前,我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科技创新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核心目标。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黑龙江省为了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强省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意见》《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政策,引导全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使企业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金融服务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有了明确目标,给科技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带来了战略机遇。

二是借产学研合作之平台。地方政府引导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并提倡支持建设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引导全省各市地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促进中小微企业集群化发展。2018年的数据表明:全省建有各类科技创业服务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加:农业科技园区38个(国家级5个,省级35个),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1个,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1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4个,火炬特色产业基地17个(国家级11个,省级6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206个(国家级16个,国家备案众创空间28个),孵化器在孵企业5405家,高新技术企业11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721家。黑龙江省积极建设对外科技合作平台,相继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中关村等单位建立科技合作关系,并举办“院士龙江行”“龙京创新驱动区域合作”等系列活动。全省158家单位与中科院所属研究所开展了235个合作项目,有43个院士团队的97项成果在省内转化,生成企业40家。

三是借多元资金之保障网。“十四五”期间,国家将培育十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财税金融等行业针对企业融资需求,实施各类融资形式给予支持。黑龙江省出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被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获得五方面优先资金扶持。在2020至2021两年间,全省遴选出326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5户企业入围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民营企业入选率为89.9%。红光锅炉就是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在“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的代表。

二、黑龙江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难题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缺乏创新活力

一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持续技术创新风险高、压力大。黑龙江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整体规模较小,传统产业多,新兴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少,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压力太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普遍存在科技含量高、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风险高的显著特点。中小微企业难以应对研发时间及费用的消耗和核心人才快速流动的问题,企业缺乏主动进行科技创新变革的活力和抵御经营风险的实力。二是各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央地各级政府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但在具体落实中仍然会有政策理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致使企业不能及时享受到政策的惠顾。三是公共创新平台扶持力度不足。多数中小微企业没有技术创新能力,缺乏关键核心技术,这些企业开展的创新活动仍处在较低水平,产业层次也处于国际产业价值链底端,产品附加值低,核心竞争力又不强,难以达到公共创新平台支持的标准。

(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加强

第一,政策环境。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需要有良好的政策环境。黑龙江省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有一定收效。一是对企业的办事程序和流程还需进一步简化优化,注重实效。二是创新管理方式,应尽快改进对企业创新发展不利的体制机制,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条件。第二,法治环境。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完善,在推进诚信建设方面积极主动作为不够,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化水平不高。对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和知识产权提供切实有效的法治保障不到位。第三,社会服务环境。社会服务环境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一是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服务上仍存在行业的不正之风。二是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公共机构对市场信息和数据掌握得不够全面,缺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三是科研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较为单一。第四,融资环境。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是其发展的最大障碍。造成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因素在于:一是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引导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二是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多元化、长效化程度达不到预期效果。三是企业缺乏可抵押物,导致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比例较低。

(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有待提升

一是中小微企业技术人才短缺,引进难。据2017—2018年数据显示,黑龙江省重点产业(行业)急需紧缺人才占56%,技能人才占27%,经营管理人才占17%。原因一,黑龙江地处边远高寒地带,与南方省份相比有地域差异。原因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经营规模不大、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与大型企业相比发展前景不够稳定。原因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资金较少,人才的工资以及相关待遇方面缺少优势。二是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人才留住难。科技人才数量持续减少,重要岗位人员流动加快。主要是企业的管理者缺乏对科技人才的管理经验,经营理念陈旧,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方面缺乏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致使企业在人才建设,实施创新优惠政策、调整人才培养结构等方面不到位。目前,黑龙江省人才外流情况已有减缓,但年轻技术人才的外流率增高,致使劳动力结构发生转变,这种现象不容乐观。

三、对黑龙江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意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一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要提升创新意识,激发企业自身的创新活力。要创新管理模式和机制,制定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高精尖”的产品和服务为企业发展方向。中小微企业要善于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应用。积极融入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体系。二是完善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发挥政府资金导向作用。打造“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提高金融公共服务效能。建立具有黑龙江特色的多元化、多层次和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为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三是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激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培育发展“小巨人”企业,为市场提供高质量、高技术含量和低成本的过硬产品,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助力

一是政府要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重视,要从战略高度把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全局。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建设和谐创业环境,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打造稳定的平台。二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建设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平台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安全生产等技术服务。三是促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中小微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协作创新;共同培养人才,最大限度地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实现科研机构与企业发展的“双赢”模式。

(三)加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引领,引导人才集聚。在现有激励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制定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坚持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的有机结合,让科技人才充分享受到创新创业的实惠。鼓励引导各类各层次人才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集聚,不断壮大中小微企业的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科技型企业家的培养。制定完善的企业领导人选拔、任用、约束和奖励机制,优化科技型人才发展环境。二是落实高“含金量”政策,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实现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的奖励制度,对凭业绩贡献、靠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致富”的科技人才给予支持,达到人才创新劳动与其利益收入“挂钩”的目的,释放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三是强化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落实黑龙江省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出台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在引进领军科研型、领头创业型、领办项目型高层次人才上下功夫。加大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市场的创业人才的力度。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培训合作关系,创造有利于科技人才发展的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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