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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未来的全球开放科学标准框架
——基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放科学建议书》的分析

2022-08-25郭菁菁

山东图书馆学刊 2022年4期
关键词:建议书科学

郭菁菁

(枣庄市图书馆,山东枣庄 277100)

自17世纪第一批科学期刊出版以来,确保科学知识的广泛获取就一直是社会所关注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科学期刊的出版商成为了科学知识的主要拥有者,除了负担得起期刊订阅费的富裕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其他人无法获取。为了抵制这一趋势,全球开放获取运动利用互联网的潜力,使学术研究文献可以在网上免费获取。随着影响力的扩大和开放获取要素的增加,开放获取运动逐渐演变为开放科学运动,旨在通过数据、协议、软件和基础设施的开放共享,使整个科学过程更加容易获取和透明[1]。这种开放加强了理论与实践、科学与社会的联系。开放科学还为加强研究、发展和创新之间的协同作用提供了机会。在缺乏开放科学全球政策框架的情况下,不匹配的做法以及缺乏共享信息和数据的统一法律和技术框架已经给国际科学合作带来了挑战。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简称UNESCO),成立于1945年11月16日,总部设于法国巴黎,现有195个成员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致力于推动各国在教育、科学和文化领域开展国际合作,是唯一一个拥有授权的联合国科学机构。201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193个成员国责成秘书处初拟了《开放科学建议书》草案,在经过一个包容、透明和多利益相关方的协商过程之后,UNESCO于2021年11月召开的第41届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开放科学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2],首次就开放科学的定义与原则达成了全球共识,这标志着开放科学迈入全球共识的新阶段,预示着我们将会迎来开放科学运动的全球热潮。本文对《建议书》的发布背景、内容、特点和意义以及对我国的启示进行分析,供业界参考。

1 《建议书》的研制动因

1.1 推广开放科学的必要性

当前,全世界都面临着相互关联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挑战,包括贫穷、健康问题、受教育机会、日益加剧的不平等和机会差距、科学、技术和创新差距扩大、自然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丧失,土地退化、气候变化、自然和人为灾害等,而科学、技术和创新对应对这些挑战至关重要[3]。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疾病进一步证明了全球迫切需要促进科学知识、数据和信息的共享和公平获取,加强科学协作和基于科学和知识的决策,以应对全球紧急情况并提高社会的复原力。全世界已经存在促进开放、透明和包容的开放科学做法,大量证据表明,开放科学实践和基础设施带来了经济效益和巨大的投资回报,从而促进了创新、动态研究和经济伙伴关系。

1.2 推广开放科学的可行性

开放科学旨在通过数据、协议、软件和基础设施的开放共享,使整个科学过程更加容易获取和透明。开放科学运动超越了传统的科学界,还包括公民参与科学和其他认识论。这种开放加强了理论与实践、科学与社会的联系,为加强研究、发展和创新之间的协同作用提供了机会。自21世纪初以来,科学家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如资助机构、科学协会、出版商和图书馆,联合起来倡导在整个科学过程中更系统地应用开放科学原则。此外,开放科学的关键原则也被制定出来,以确保在数据和信息共享方面有良好实践。2016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尽可能开放,尽可能封闭”的指导原则,同年通过了科学数据管理的FAIR指导原则[4]。

中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和其他地方也在开展重大的开放科学和研究数据平台建设的相关实践。与此同时,包括加拿大、法国和塞尔维亚在内的越来越多的国家制定了国家开放科学政策[5]。

1.3 亟需全球统一的开放科学标准

开放科学在全球成为现实,需要所有科学家和国家的参与。这将需要充足的资源、能力建设和对开放科学基础设施的投资。21世纪技术和开放科学的发展面临巨大机遇,在数据仓储以及文档、元数据和语义维护方面,需要允许数据、代码和其他资源可以被访问、汇编和重用[6]。欧洲委员会委托普华永道开展的一份调查指出,没有遵守FAIR原则数据而损失的机会成本保守估计约为102亿欧元。在缺乏开放科学全球政策框架的情况下,不匹配的做法以及缺乏共享信息和数据的统一法律和技术框架已经给国际科学合作带来了挑战。因此,需要建立起全球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以解决与数据收集和数据获取相关的伦理和法律问题。

2 《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框架

2.1宗旨和目标

《建议书》旨在为开放科学政策和实践提供一个国际框架,即承认关于开放科学的观点存在学科和地区差异,考虑到学术自由、促进性别平等变革的方法以及不同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科学家和其他开放科学行为者所面临的具体挑战,并有助于缩小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存在的数字、技术和知识鸿沟。

2.2 开放科学的定义

开放科学涵盖所有科学学科与学术实践的各个方面,包括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以及人文科学,其主要的基础支柱为:开放科学知识、开放科学基础设施、科学传播、社会行为者的开放参与以及与其他知识体系的开放对话。具体见表1。

表1 开放科学的定义

2.3 开放科学的核心价值观和指导原则

2.3.1 核心价值观

开放科学的核心价值观始于向社会开放科学和将开放原则扩大适用于整个科学研究周期所产生的,以权利为基础的伦理、认识论、经济、法律、政治、社会、多利益攸关方和技术影响。具体包括:

(1)质量和诚信。开放科学应尊重学术自由和人权,并通过汇聚多种知识源、广泛公开研究方法和产出以接受严格的审查和检验及透明的评估程序,支持高质量的研究。

(2)集体利益。开放科学作为一项全球公益事业,理应为人类所共有并造福全人类。为此,科学知识应该公开可用,其惠益应该普世共享。科学实践应具有包容性、可持续性和公平性,在科学教育和能力发展的机会方面亦应如此。

(3)公平公正。开放科学应发挥重要作用,确保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研究人员之间的公平,让科学投入和产出能够得到公平和互惠共享,让知识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能够平等获取科学知识。

(4)多样性和包容性。开放科学应广纳各种知识、实践、工作流程、语言、研究产出和研究课题,为整个科学界、不同研究群体和学者以及传统科学界以外的广大公众和知识持有者的需求和知识多元化提供适当支持。

2.3.2 指导原则

开放科学指导原则就奉行上述价值观和践行开放科学之理想的有利条件和做法提供了一个框架:

(1)透明度、审查、批判和可再现性:应在科学工作的各个阶段促进开放性的提升,以期加强科学成果的力度和严谨性,增强科学的社会影响,提高整个社会解决错综复杂且相互关联的问题的能力。

(2)机会均等:所有科学家以及其他开放科学行为者和利益攸关方,皆享有参与、助推和受益于开放科学的均等机会。

(3)责任、尊重和问责:责任与公共问责、对利益冲突的敏感性、对研究活动潜在社会和生态后果的警惕性、对知识的诚笃以及对研究相关伦理原则和影响的尊重,应共同构成开放科学良好治理的基础。

(4)合作、参与和包容:在科学进程的各个层面超越地域、语言、世代和资源界限开展合作应成为常态,并应促进学科间合作。

(5)灵活性: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开放科学践行方法,需要鼓励采取不同途径向开放科学过渡和践行开放科学,坚持上述核心价值观,并尽可能地遵守本建议书所述的其他原则。

(6)可持续性:为尽可能发挥最大效能和影响力,开放科学应该基于确保来自较弱势机构和国家的科学生产者平等参与的长期实践、服务、基础设施和供资模式之上。开放科学基础设施的组织和投资应着眼于本质上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长期愿景,以加强开放科学实践,并最大限度地保证所有人不受限制地永久访问。

图1 核心价值观和指导原则

2.4 行动领域

根据《建议书》的目标,建议会员国根据国际法并结合本国政治、行政和法律框架,在七个领域同时采取行动,具体见表2。

表2 行动领域

2.5 监测

会员国应根据本国具体国情、治理结构和宪法规定,酌情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监测与开放科学有关的政策和机制,主要包括:

(1)采用适当的监测和评价机制,对照既定目标衡量开放科学政策和激励措施的实效和效率,包括识别意外后果和潜在负面影响,特别是对早期职业研究人员的影响。

(2)在教科文组织的支持下,采用利益相关方方法,收集和传播与开放科学及其影响有关的进展情况、良好做法、创新和研究报告。

(3)考虑为实施本建议书制定一个监测框架,该框架要有定性和定量指标,属于国家战略规划范围之内并在国际层面进行共享,包含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与行动。对开放科学的监测应明确置于公众(包括科学界)监督之下,并应尽可能以开放的非专有和透明的基础设施为依托。这方面的监测可以有私营部门参与,但不得委托给私营部门运行。

(4)制定监测开放科学的实效和长期效率的战略,其中包括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方法。此类战略可侧重于加强科学、政策和社会之间的联系,提高透明度,加强问责制,以促进包容和公平的优质研究,从而有效应对全球挑战。

3 《建议书》的特点和意义

3.1 在全球范围内首次制定了开放科学的标准框架

近年来,全球多个区域、国家、机构都制定了开放科学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政策,如2002年布达佩斯开放获取计划(Budapest Open Access Initiative,匈牙利)、2016年阿姆斯特丹开放科学行动倡议(Amsterdam Call for Action on Open Science,荷兰)、2017年开放科学和文献多样性朱西厄宣言(Jussieu Declaration for Open Science and ‘bibliodiversity’法国)、经合组织《OECD关于公共资助科学数据获取的原则与方针》(OECD Principles and Guidelines for Access to Research Data from Public Funding,2007年)、“法国开放科学国家计划”等[7],这些倡议或政策或仅是针对开放科学的某个领域或面向某个地区或国家,或仅在宏观构建层面而非强制性的国家政策层面,开放科学发展呈现出关联性弱、协作性低等特征。《建议书》系统性地覆盖了开放科学的内涵、重要领域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法,以明确的指导原则倡导全社会向开放科学转变,指明了国家、机构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开放科学的基本要务以及深入地参与科学研究全过程对于跨越数字技术和知识鸿沟等方面的意义。《建议书》的发布为全球提供了明确的开放科学的目标以及相应的价值导向和指导规范,对涉及开放科学的整个流程包括政策规划、数据管理、学术评估研究成果再利用、人才能力建设、服务支持、后续监测等各个环节提出操作细则,为全球开放科学实践提供了战略参考框架。总的来说,开放科学是科学和社会紧密有效结合的愿景,可以促进不同发展水平国家、人民能够平等的参与科学活动,提升科研能力,具有积极而深远的社会意义。

3.2 涵盖了开放科学的整体领域和不同阶段的发展内容及路径参考

《建议书》分析了利益相关者在开放科学生态构建中的机遇和挑战,认为开放科学及其相关实践活动是一个整体的生态体系,致力于营造各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的开放生态环境,对开放科学的整体领域和不同阶段的发展内容都有相应的体现和方法路径,包括倡导对开放科学的统一认知和政策的形成,培育开放科学文化和促进开放科学各阶段创新的方法,重视基础设施、服务支持、学术评估和人才建设,以及在此基础上提供了行动建议和监测路径,为各会员国具体实施开放科学提供了参考路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具体国家需认清开放科学发展趋势、制定的开放科学战略政策需要全面明确地囊括开放科学的内容体系和全生命周期[8]。

3.3 扩展了开放科学的内容范畴,重视开放式参与和对话

《建议书》中,开放科学被定义为一个集各种运动和实践于一体的包容性架构,旨在实现人人皆可公开使用、获取和重复使用多种语言的科学知识,为了科学和社会的利益增进科学合作和信息共享,并向传统科学界以外的社会行为者开放科学知识的创造、评估和传播进程。由此看来,开放科学突破了科学信息、数据、基础设施甚至科学界的范畴,而动态扩展到了社会行为者的开放式参与以及与其他知识体系的开放式对话的行为,涵盖的内容要素非常丰富。《建议书》提供了一个国际框架,将开放科学视为一种全球公共利益,致力于加强各种认识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互补性,同时鼓励社会行为者以众筹、众包和科学志愿服务等新的合作和工作形式参与到科学研究过程中,探究社会的包容性和开放性,使所有利益攸关方在开展符合其关切、需求和愿望的研究方面都拥有发言权,相互之间开展更广泛的合作,同时也增强科学进程。

4 思考与启示

4.1 推进建立开放科学战略规划和政策体系,营造开放科学文化氛围

中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始国之一,1971年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1972年恢复在该组织的活动。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中新增的第95条专门提出对学术交流机制的完善,并首次直接提出“推动开放科学的发展”[9],这充分说明我国对于开放科学的意义和重要性已经给予了明确的关注。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开放科学的全局化政策或规划[10],缺乏对开放科学实践的系统性指导。因此,我国应充分参考《建议书》对会员国的建议内容,顺应世界开放科学的发展趋势,在结合本国国情和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机构的利益和诉求,要从国家层面制定开放科学政策,从战略角度对开放科学的全流程进行规划管理,制定开放科学的长期发展战略,划拨专项经费,以此指导自上而下的各层级、各行业的开放科学政策的制定和实践的开展。另外要营造正确的科学文化的氛围,一是要完善科研绩效评估指标,传统的论文评价标准如“影响因子”等不利于研究人员践行开放科学。国外如欧盟委员会为了促进科学体系的开放发展,成立了Altmetrics工作小组[11]并建立了“开放科学职业评估矩阵”,积极建立有效的科研衡量绩效体系。因此,我国未来应考虑开放科学环境下学术成果发表和评估的多元化指标。二是要开展各种活动增强科学与社会之间的交互关系,提高知识的共享、转化效用,优化公共资金的利用效益。

4.2 促进开放科学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数据的共享

研究基础设施和科研数据的存储和管理是践行开放科学的硬件基础,然而由于没有明确的开放获取目标以及统一的数据管理标准,我国现有的开放科学基础设施存在明显的异构现象。在开放科学环境下,完善互联现有数字基础设施以及建设统一的基础设施平台有利于提升国家层面科学数据研究基础设施的互操作性,如欧洲开放科学云(European Open Science Cloud,EOSC)将在自愿原则基础上汇集不同成员国间的数据基础架构[12],为所有欧洲研究人员存储、管理、分析和重用数据创建一个值得信赖的虚拟环境,这也为我国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方案。我国可以利用发挥云技术的优势,考虑联通中国科学院数据云等国内现有的数字基础设设施,推动资源的互联互通、重用共享和协同管理,同时要加快建立标准化的元数据描述和交换格式,支持通用接口和软件开发,实现数据驱动的科学获益。

4.3 重视人才教育与培训,提升开放素养和技能

《建议书》中定义的开放科学所需技能涵盖了从数据管理、信息素养、传播交流到法律知识的多个不同领域,其实践贯穿了整个科研的全生命周期。因此,为了更好的推进开放科学的发展,我国应提供相应的教育培训,提升人员的开放科学素养和技能。如欧盟委员会所实施的FOSTER项目[13]就为开放科学相关利益人员提供了配套的培训和建议,以支持其具备开展开放科学实践所需的技能。目前在我国要快速推进开放科学,首先要提升全社会特别是学术界对于开放科学的认知,在全社会开展宣传,支持相关利益人员更好的了解开放科学的价值意义、政策指南以及培训课程,强化其知识产权与法律意识;其次,应针对开放科学的丰富内容范畴提供覆盖线上线下的培训课程;最后,要给予相应的提供技术基础设施、技术工具以及专业人员如数据管理员、知识产权人员等的支持,协助科研人员更好的践行开放科学的相关要素。

4.4 开放科学环境下图书馆转型势在必行

IFLA认为,《建议书》对促进图书馆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图书馆要秉承协作、开放、公平、包容的态度,承担推进全球版权革命和图书馆员角色转型的使命[14]。cOAlition S认为《建议书》提供了一个国际框架,将开放科学视为一种全球公共利益,并将公平分享学术成果作为默认的做法,其中提到的与科学出版物有关的建议与S计划相吻合,即所有研究文章在出版时都应免费提供,任何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版权的行为都不应限制公众立即公开获取科学出版物的权利[15]。欧洲研究图书馆协会的《LIBER开放科学路线图》认为研究型图书馆是开放科学的先锋和拥护者,并鼓励图书馆参与开放科学的整个研究过程[16]。图书馆是信息组织、服务和培训机构,在开放科学环境下首先要提供开放科学素养培训及支持服务,从信息素养、数据素养、科学素养等方面为用户提供技能培训机会,使其能更好的了解数据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和使用科学开放基础设施,同时要引导用户利用开放科学社区进行科学交流,适应开放科学环境下科学交流模式的变化,参与和支持研究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服务;其次,在开放资源包括数据、期刊等类型资源的获取、组织、揭示以及服务方面要充分发挥图书馆长久以来的知识管理的优势,并积极参与开放教育资源、预印本、注册式研究报告的建设中;最后,在开放科学和S计划的双重推动下,图书馆势必成为开放科学其中的重要一环开放出版与获取的主要参与和推动者,充分发挥图书馆长期以来在资源采购和谈判方面的经验和优势,承担起开放获取的转换协议谈判[17],保障我国科研人员的科研出版权益。总之,在开放科学环境下,图书情报机构在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中的角色需要转型和变革,应该主动参与到开放科学的进程中,才能在新的学术交流模式中继续发挥其信息组织和服务的优势,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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